高岭镇村各项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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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镇村各项制度汇编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和任务是:
依法管理村务、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协助镇政府完成行政任务,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努力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支持和组织村民投身经济建设。
具体内容是:
一、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这方面的具体工作,如本村道路、街道的修建,村容村貌的治理,搞好公共卫生、预防疾病、计划生育、照顾贫困户及孤寡老人,组织村民学习科学技术,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等等。
二、调解民间纠纷,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如房屋纠纷、财产纠纷、夫妻不和、婆媳吵架、赡养老人等纠纷,这些纠纷影响着村民之间的和睦团结,妨碍生产,如果不及时处理,会使矛盾激化,甚至产生重大的后果。
因此,调解民间纠纷是村民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三、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村民日常生活和进行生产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果社会治安不好,发生强奸、抢劫、流氓、偷盗财务、打架斗殴、故意毁坏他人承包的山场、果树、水利设施以及畜牧养殖场所等破坏性活动,危害村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生产。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人民政府执法部门对违法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予以制裁,同时,村民委员会也应积极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
四、向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村民委员会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如农药、化肥、种子、卫生、环境、农民负担等问题,村民委员会应当向镇人民政府反映和提出。
这实际上是广大村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对基层干部一种很好的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村民委员会经常性工作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方面村民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使村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另一方面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发动村民制定好、实施好村规民约,搞好文明村建设。
要在村民中大力发扬和提倡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
尊重人、关心人,特别要注意保护儿童、尊重妇女、老人、烈军属和荣誉军人,关心帮助孤寡和残疾人。
在家庭成员中,邻里之间和村与村之间,努力建立起平等、团结、有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要教育村民遵守公共秩序,讲文明礼貌,提倡人人爱护公物。
要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的活动,克服社会风俗习惯中存在的愚昧落后的东西,消除婚嫁丧葬中的陋习,提倡勤俭办红白喜事,反对铺张浪费等。
六、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政策,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表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贯彻执行,其关键在于群众的自觉性,因此,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认真宣传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以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通过宣传,使村民知法守法,懂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地与违法乱纪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这样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七、努力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力,但也应当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比如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
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宣传、教育、说服、动员等方式,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依法按时纳税、积极应征入伍、实行计划生育,有什么情况、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向政府反映和提出。
通过这些方式协助政府完成各项行政任务。
八、支持和组织村民投身经济建设,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全体村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紧跟北京率先进入小康社会是当前我们党在农村的主要任务,也是村民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当前,村民委员会在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但发展合作经济,不能再搞强迫命令,不能再搞归大堆,而必须在村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2、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理所当然应当承担其这两项工作,服务包括由村委会直接提供各种服务,也包括通过组织各种服务组织(如各种产销服务队或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各种服务。
对本村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在经营活动中的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统筹。
3、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维护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是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为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困难,根据实际需要和村民意愿,把家庭分散经营与村民互助合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经营形式。
双层经营的基础是不改变土地承包的关系,在此前提下,村民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对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环节实行合作。
另外,还有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的基础上,保护农民土地的收益和有序转化经营资本,实行双层经营必须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决不能搞强迫命令,实现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它财产,属于全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立有全村村民都参加的区域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户,将土地承包给村民经营,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将土地承包给村民经营。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将土地承包给村民经营。
本村其它财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是否由村委会管理也按以上原则分别情况决定。
6、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责任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种自然资源,提高环保意识,保护和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村委会成员工作职责
村委会主任职责及任务:
主持村委会的全面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委员之间的工作,召集村委会成员开会,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村党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
具体内容是:
1、负责教育和组织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实施。
2、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3、认真完成镇政府下达和布置的各项行政任务和工作。
4、积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村民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5、积极兴办本村的公益事业,认真做好优抚、社保、扶贫助困、发展生产等社会保障工作,破除迷信,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6、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主动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7、主动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
村民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及任务:
村民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务,在村委会集体领导下,做好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协助主任完成村委会的中心工作。
1、调解委员:
调解群众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并结合调解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进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教育,积极参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负责向镇政府反映村民对现行法律、政策的意见。
向基层人民法院反映村民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治保委员:
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和对一切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协助公安部门搞好群众性的治安联防,维护社会秩序,与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家长配合,帮助教育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将通缉在案和越狱逃跑的罪犯和正在被追捕,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被发觉的案犯扭送公安机关:
保护发案现场、报案,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法对被管制、假释、宣判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的人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3、文教卫生委员:
组织村民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村民搞好村级教育管理和卫生管理;负责或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村级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负责开展成年村民的业余文化科技教育;组织村民植树造林,美化环境;搞好本村公共卫生,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发生,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对文教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社会福利民政委员:
宣传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本村群众性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发生自然灾害时,组织和带领村民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搞好社会救济;做好老年村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举办本村的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抓好婚丧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向镇人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村民的呼声。
5、计生委员:
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和镇政府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具体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负责本村人口规划计划生育统计和落实避孕药具发放等节育措施,指导优生优育,及时向镇政府汇报本村计划生育情况,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土地规划委员:
宣传土地政策,搞好土地治理,调解用地纠纷。
依据《土地法》、《规划法》认真做好本村的土地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本村内集体建设项目,村民新建、翻建、扩建及临时建设房屋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调解村内宅基纠纷;检查处理上报村内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和违章建筑工作。
民主选举制度
一、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按期进行村党支部的换界选举。
二、按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
三、按照《党章》有关要求,民主选举村合作经济组织、村团支部和妇代会的干部。
四、严格法律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民主选好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真正把那些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或各层代表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在选举前积极宣传法律知识,防止出现搞小团体、家族派性,拉票等现象,注意防止和及时纠正以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的行为,保障村民投好自己的庄严一票。
六、民主选举要按期进行,未经镇党委批准,无故拖延选举的,要追究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程序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每次参加人数必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表决本村重大事项。
2、村民代表会召开前,首先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将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的内容及方案进行研究,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3、经村民代表讨论表决的事项,村委会要认真抓好落实,在下次村民代表会上,由村主任向代表通报落实情况,以便村民代表监督落实。
4、党支部、村委会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或更改时,要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说明调整和变更的理由,由村民代表讨论表决后执行。
5、村委会责成专人以书面、电话或口头的形式,提前三天将会议日期、详细地点通知到代表本人,以便村民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6、除重大村务应提交村民代表讨论表决外,一般性村务应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禁止村书记或主任个人随意做主,个人说了算。
村书记是村两委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内容
1、农业承包合同的调整、变动方案。
本村各类经济合同的完善、变更和解除。
2、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责任制的确定。
3、集体房屋、荒山、森林、土地、水利设施等集体财产的拍卖、租赁、承包方案。
4、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方案。
村内财务非生产性开支在3000元以上,正常生产性开支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5、村庄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确定。
6、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做出《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的修订意见。
7、社会救济的特困户、常困户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方案。
民主监督制度
一、民主监督村干部
1、每年年终,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报告本年度工作,并进行民主评议。
2、村委会班子全体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由村书记组织,村民代表进行具体评议。
3、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由镇党委责成机关干部组织,由本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评议。
4、村两委干部在离任时,要执行离任前的审计制度,并将离任审计结果向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公布。
二、财务收支实行民主监督
1、每年初由村委会将全年收支预算计划,向村民代表或村民公布。
2、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每半年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清楚、不明白的收支票据,由主管干部或有关人员给予解释。
3、在村财务公开前,由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对所公开的,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公布。
4、每季度由村委会将财务收支情况,向村民代表公布一次,同时以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对计划生育指标、房基地审批、困补户的确定、外来人口入户等村民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
村委会要将以上监督内容,以村民代表会议或公开栏的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村里重大事项的监督。
对本村资产拍卖、租赁要重点监督。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由村民管理本村的事务。
一、必须坚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所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由三部分人员组成:
1、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
2、居住本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3、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
二、民主管理的事项包括:
依照遵循《宪法》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以及其它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三、民主管理的人员构成为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由村民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出的代表。
四、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通过民主集中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所授权的事项。
民主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是加强村委会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村务活动,增强村务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形式。
2、公开的原则和形式
本村村务凡需村民知道、监督的都应公开;其公开形式有:
村务公开栏、党员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等公开形式。
3、公开内容:
(1)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及落实情况;
(2)计划生育、房基地审批、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
(3)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4)村财务收支、各种款项及支出去向,要详细公布。
(5)村干部工资、奖金及补贴情况;
(6)承包、租赁、拍卖集体土地、果树、山场、房屋的方案及款项交纳情况;
(7)本村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4、村务公开应每季度全面公布一次,需要及时公开的内容要随时公开,公开时间按上级统一安排进行。
5、公开步骤:
(1)将公开的内容由村民理财监督小组进行检查、签字;
(2)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必要时可以召开村民大会;
(3)以公开栏形式公开。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必须在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之下,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一是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二是居住本村的镇级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三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四是村民小组长。
三、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会议授权行使权力。
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村委会成员,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等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会议决定。
村民代表会的决定不得与村民自治章程决定相抵触。
四、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主任召集主持。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决定权或否决权时,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视为有效。
五、村民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村委会召开的会议,对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须向会议召集主持人请假,对半年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视为自动放弃代表资格。
六、对重大村务须表决时,村民代表要从全村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发表自己的正确意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法。
七、村民代表会议要责成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对重大村务表决可以履行代表签字或投票表决。
并对每次会议记录严格保管,做好存档工作。
八、村党支部要依照民主政治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支持村委会及时召开代表会议。
九、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要时应邀请镇政府派人参加和指导。
学习制度
1、村领导班子要坚持理论学习,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2、村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学习(有专人负责)。
3、参加学习的人员:
全体村级干部,包括财务管理人员。
4、学习要有计划,有具体内容,并建立严格的考勤和记录。
5、学习的内容:
理论知识、法律法规,以及主要文件精神及参观、听报告等,但必须注重学习效果,防止走过场。
6、村领导班子学习要有学习笔记。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财务人员需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
2、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杜绝非财务人员收取现金,有权监督和检举其他干部坐支现金的行为。
3、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财务人员。
4、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村财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经管站核准,并报县经管站备案。
5、由于财务人员的失职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或引发群众上访,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其处理或申请本镇经管站进行调换。
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
村里的下列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1、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2、计划外较大型的开支项目。
3、企业拍卖、租赁;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报废;集体资产及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租赁。
三、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应收款及村民超借支的催收力度,手续要完备,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严格存货出入库手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帐实相符;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制度,实行台帐管理,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善;建立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清查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票据管理制度
各种票据实行专人管理和使用,严格票据领用签字制度。
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自行扩大票据使用范围,凡自行扩大票据使用范围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收支票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注明原由。
对支出票据除有经手人签字外,还必须有领导审批。
五、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由出纳员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不准超限额存放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不准公款私存、私用;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坐支现金(如发现有坐支行为,由主管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整改。
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不准私设小金库。
村干部不能代行出纳员的职责。
六、开支审批管理制度
明确各项开支的审批权限,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年初要有预算,全年开支实行总额控制。
1、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含500元),由社长审批。
2、500元—2000元(含2000元),由社长和村主任共同审批。
3、2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由村两委班子讨论决定,审核批准。
4、10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审核批准。
七、招待费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对于来村办事的有关人员,需要在外就餐的必须经社长批准,采取谁作陪谁结账,未经社长批准,私自带客人到外就餐的,费用一律自理。
招待费实行“一餐一单一票制”,即当天用餐当天结账,禁止多次用餐一次结账,报票前必须有两个以上经手人签字。
为避免招待费无限度支出,规定如下开支标准:
1、日常招待费,按村集体账内收入(不包括占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最高不超过10%进行核销,实行总量控制。
2、专项工程招待费,按总投资最高不超过3%进行核销,实行总量控制。
八、村民小组(原生产队)财务管理制度
1、保留原生产队单独进行核算的,除执行本村财务管理制度外,动用较大额资金还必须召开本队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后,形成方案上报该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批。
2、没有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原生产队),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对每个组分别设立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帐,村财会人员认真负责地记好每组的账目,不能平调各组资金,管好用好组级资产。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审核票据时,如发现违反上述审批权限、程序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支出,不予盖章入账。
村干部行为规范
为加强村级干部的自身建设,指导行为方向,激发行为目标,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政治坚定。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和政府保持一致。
二、勤于学习,提高政治、科技、业务管理水平,爱岗敬业,增强服务观念。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四、密切联系群众,办事认真负责,讲究效率。
五、工作扎实,不自我吹嘘,不弄虚作假,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本职工作。
六、团结同志,胸怀大度,不搞小团体、小动作。
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娱乐,不参与赌博,不酗酒,因工作需要正常接待要适度,不准酒后打架骂人或影响工作。
八、遵守社会公德,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尊敬上级领导,爱戴村民,树立良好的村级干部形象。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和事项所含范围
1、村办企业项目、开发、荒山、果树、土地的承包、租赁、买卖,主导产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变故及所有权的变更。
2、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突发事件。
3、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如洪水、泥石流、冰雹、雷电、暴风雨等。
4、村主要干部长时间外出;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患严重疾病等。
5、工作中遇到不能决定且重大较急迫的问题及重大开支等。
6、涉及全村并急需镇统一协调的重大政治、经济决策。
二、凡属上述重大问题和事项,都应及时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领导,同时村干部应及时到现场采取得力措施,处理事故。
三、请示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需上级批复的要形成文字材料。
四、对重大事项要及时做好记录。
五、凡因知情不报或者不及时上报的,或因官僚主义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及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两委干部完成工作情况公开制度
“两委”干部完成工作情况公开制度是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村级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具体内容是:
一、公开范围和内容
1、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班子成员;
2、两委班子成员制定的任期工作目标、年度重点工作和党委、政府布置的临时工作任务;
3、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人姓名、职务、计划完成时间、完成时间、未完成工作进展情况、未完成原因、拟定完成时间。
二、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1、在村务公开栏设“两委”干部完成工作情况、公开项
目,对重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公开。
2、利用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和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临时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开。
3、公开时间按季度公开,与村务公开同步,即每年的一月二十日、四月二十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二十日进行公开。
4、一月二十日的公开要将上年全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新一年重点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同时公开。
村两委会工作报告制度
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委班子工作必须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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