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叔湘《语文常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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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叔湘《语文常谈》
吕叔湘《语文常谈》
不逮也。
”这里的“言”是话的意思,是总括的名称,不是一种单位。
(2)孔子又说: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左传》里赵简子说郑国的子太叔“语我九言,曰,‘无始乱,无怙[hù]富,……’”。
这里的“言”是一句话的意思。
这个意义现在还保存在一些熟语里,如“一言为定”就是“一句话算数”,“三言两语”就是“三句两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是“一句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
(3)《论语》里子贡问孔子:
“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
”孔子说:
“其‘恕’乎。
”《战国策》里说齐国的田婴有一回要做一件事情,不要别人劝他。
有一个人说:
“臣请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请烹。
”田婴就让他说。
他说:
“海大鱼”,说完了转身就走。
(故事的下文从略。
)这里的“言”是一个字的意思。
后世的“五言诗、七言诗”里边的“言”也是字的意思。
(2)和(3)都是语言单位的名称,后来分别称为“句”和“字”,例如《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xié]说:
“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
”这两个名称一直用到现在。
只是有过一点儿小小变化,那就是在量词和名词分家之后,“字”还是个名词,“句”却成了量词,人们只说“一个字”、“一句话”,不说“一个句”。
直到最近,把“句”叫做“句子”,这才可以说“一个句子”。
三位一体的“字”
“字”这个字在古时候,除了别的意义之外,用在语文方面,主要指文字的形体。
例如许慎的《说文解字》这部书的主要着眼点就是字形构造。
可是到了刘勰说“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的时候,就显然是用来指语言单位,以音义为主了。
写在纸上的字,有形、音、义三个方面,说话里边的字就只有音和义,形是看不见的,虽然在读书人的脑子里有时候也会闪出一个字的形状。
我们平常说到“字”字,有时候指它的这一方面,有时候指它的那一方面。
比如说“一横一竖、一横一竖、一横一竖、一竖一横、一竖一横、一竖一横,打一个字”,指的是字的形状(“?
?
”)。
又比如说“‘亮’字比‘明’字响亮”,指的是这两个字的声音。
要是说“谅他也不敢说一个‘不’字”那就指的是一定的音和一定的义结合在一起的字,一个语言单位。
平常说话,这样时而指这,时而指那,也没有什么不方便。
可是要讲语文问题,就需要分别定个名称。
专门指形体的时候,最好管它叫“汉字”。
专门指声音的时候,最好管它叫“音节”。
专门指音义结合体的时候,最好管它叫“语素”。
汉字、音节、语素形成三位一体的“字”。
当然,这只适用于汉语。
要是另一种语言,情形就不同了。
它的一个语素可能是一个音节,也可能不到一个音节,也可能不止一个音节。
别的语言当然不用汉字,日本还部分地用汉字,可是往往念成两个音节。
其实啊,汉字、音节、语素三合一这句话,也只能说是汉语的基本情况是这样,有好几种例外情形。
(1)有些语素不止一个音节,写出来当然也不止一个汉字。
例如“蟋蟀、葡萄、马达、巧克力”。
后三个是外来语。
(2)一个音节包含两个语素,写成两个汉字。
主要是“儿化词”,例如“花儿”。
(这是普通话的情形,有些方言里“儿”字另成音节。
)此外,北京人说“我们、你们、他们、什么、怎么、这么、那么”,说快了第二个字就只剩一个-m,粘在第一个字后头,也就只有一个音节了。
(3)一个音节,一个汉字,可是包含两个语素。
例如“俩”(=两个),“仨”(=三个),“咱”(zán=咱们),“您”(=你n[变调])。
①(4)一个汉字代表两个语素,念成两个音节。
例如“?
?
”(千瓦),“?
伞保ê@铮?
,“哩”(英里)。
正因为说汉语的人习惯于音节有意义,汉字有意义,因而音译外来语总是不太喜欢,有机会就用意译词来代替。
清末民初的翻译小说里,多的是“密司脱、德律风、司的克”之类的字眼,后来都被淘汰了。
由于同样的理由,在一定的组合里,音译专名的头一个字可以代表全体。
例如“马列主义”,“普法战争”;甚至一个“阿”字在不同场合可以代表“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或者“阿根廷”。
────
①“您”的来源有两说。
一说,“您”是“你们”的合音。
先是“们”的韵母消失,成为nim,m又变成n。
这个“您”字早就见于金元戏曲,但那些戏曲里的“您”只有“你们”的意义,单数敬称的用法是后起的。
另一说,“您”是“你老”(你老人家)的合音。
“老”的声母是l,跟n的发音部位相同,l不能做韵尾,就变成n。
“你”和“老”都是上声,“你”变阳平,所以“您”是阳平。
就现代汉语来分析,可以把n当作一个表示敬称的语素,只见于“您”和“?
Z”两个字。
语音的“句”和语法的“句”
以上谈的是“字”,现在来谈“句”。
《文心雕龙》里说:
“句者,局也。
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意思是说,把整段的话分成若干小片段,叫做句,句一方面是“联字”,一方面又彼此“分疆”。
又说:
“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这是说,句子由字组成,字和字之间有一定的结构关系。
对于句子的这种说法,跟现在的理解也还相近。
可是传统的“句”和现在的“句子”有一点很不同:
“句”的长短差不多有一定的范围,可是“句子”呢,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
比如“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论语》),从前算五句,现在只算一个句子。
另一方面,象“子曰:
‘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曾子曰:
‘唯!
’”(《论语》),这个“唯”字,按现在的说法也是一个句子;按从前的理解是不是一句呢,就很难说。
要拿“句司数字”,“联字以分疆”做标准,这里只有一个字,就算不了句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歧呢?
原来现在讲句子是从语言出发。
语言的主要用处是对话,一个人一次说的话是一个交际单位,因此不管多短,都得算一个句子。
话要是长了,语音上必定有若干停顿。
其中有些段落,语法结构上没有什么牵连,尽管在这里是一段跟着一段,在另外的场合却都可以单独说,同时,这些段落的末了都有跟单独一句的末了相同的语调──这样的段落,一段是一个句子。
这种段落的内部的停顿,没有上面所说的结构和语音上的特征,就不算句子。
这是现在的看法。
从前讲句读[dòu]是从文字出发。
文字大都是独白,整篇才是一个交际单位。
把整篇的文字划分成若干句,只是为了诵读的便利,所以句的长短不会相差太远。
一般是三五个字,多到八九个字,只要意义允许,念起来就停顿一下,就算一句。
同样的语法结构,有时候算两句,有时候算一句。
例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是两句,“风平浪静”是一句。
“词”的今昔
“字”和“句”都讲过了,再来谈谈“词”。
古时候所谓“词”是虚字的意思。
用做语言单位的名称,好象是从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1907)开始。
这本书里只说“泛论之则为字而以文法规定之则为词”,可是没有说出怎么个规定法。
几十年来,语法学家一直在寻找这个规定法还没找着。
现在比较通行的标准是:
(1)“可以独立运用”,用来区别词和不成为词的语素;
(2)“不能扩展”,也就是中间不能插入别的成分,用来区别词和词组。
这两条标准运用起来都遇到一些问题。
“独立运用”可以有各种解释,一般理解为包括两种情形:
(a)能单独说的是词,例如“三”;(b)把上一类提开之后剩下的,虽然不能单独说,也算是词,例如“个”。
这样,“三个”就是两个词。
可是按这个标准,“电”和“灯”都能单独说,“电灯”是两个词;“电影”里把“电”提开,剩下“影”也得算一个词。
为了防止得出这样的结论才又有“不能扩展”的标准。
“电灯”和“电影”都不能扩展,所以都只是一个词。
可是这样一来,又得承认“人民公社”、“无机化学”等等都不是词组而只是词,这显然是不行的。
“词”在欧洲语言里是现成的,语言学家的任务是从词分析语素。
他们遇到的是reduce(缩减),deduce(推断),produce(生产)这些词里有两个语素还是只有一个语素的问题。
汉语恰好相反,现成的是“字”,语言学家的课题是研究哪些字群是词,哪些是词组。
汉语里的“词”之所以不容易归纳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就是因为本来没有这样一种现成的东西。
其实啊,讲汉语语法也不一定非有“词”不可。
那么为什么还一定要设法把它规定下来呢?
原来“词”有两面,它既是语法结构的单位,又是组成语法的单位,这两方面不是永远一致,而是有时候要闹矛盾的。
讲汉语语法,也许“词”不是绝对必要,可是从语汇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的语汇显然不能再以字为单位。
用汉字写汉语,这个问题还不十分显露;如果改用拼音文字,这个问题就非常突出了。
所以汉语里的“词”的问题还是得解决,可是只有把它当作主要是语汇问题来处理,而不专门在语法特征上打主意,这才有比较容易解决的希望。
汉语语法的特点
现在来谈谈语句结构,也就是语法问题。
一提到语法,有些读者马上会想到名词、动词、形容词,主语、谓语、宾语,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名堂,有的甚至立刻头疼起来。
因此我今天下决心不把这些名堂搬出来;要是无意之中漏出一两个来,还请原谅,反正可以“望文生义”,大致不离。
至于另外有些读者对这些术语特别感兴趣,那么,讲语法的书有的是。
语法这东西,有人说是汉语没有。
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听来这种高论,就在作文里发挥一通,居然博得老师许多浓圈密点,现在想起来十分可笑。
一种语言怎么能够没有语法呢?
要是没有语法,就剩下几千个字,可以随便凑合,那就象几千人住在一个地方,生活、工作都没有“一定之规”,岂不是天下大乱,还成为一个什么社会呢?
如果说汉语没有语法,意思是汉语没有变格、变位那些花样儿那倒还讲得通。
可是语法当然不能限于变格、变位。
任何语言里的任何一句话,它的意义决不等于一个一个字的意义的总和,而是还多点儿什么。
按数学上的道理,二加二只能等于四,不能等于五。
语言里可不是这样。
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拿相同的多少个字放在一块儿,能产生两种(有时候还不止两种)不同的意义,这种意义上的差别肯定不是字义本身带来的,而是语法差别产生的。
可以举出一系列这样的例子:
(1)次序不同,意义不同。
(a)“创作小说”是一种作品,“小说创作”是一种活动。
“资本主义国家”是一种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制度。
(b)“一会儿再谈”是现在不谈,“再谈一会儿”是现在谈得还不够。
“三天总得下一场雨”,雨也许是多了点儿,“一场雨总得下三天”,那可真是不得了啦。
(c)“她是不止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有好几个孩子,“她不止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还是成百个孩子的老师什么的。
“你今天晚上能来吗?
”主要是问能不能来,“你能今天晚上来吗?
”主要是问来的时间。
(d)“五十”倒过来是“十五”,“电费”倒过来是“费电”,“包不脱底”倒过来是“底不脱包”。
1960年发行过一种邮票,底下有四个字,从左往右念是“猪肥仓满”,从右往左念是“满仓肥猪”,好在上面的画儿很清楚,是一头肥猪,一大口袋粮食,证明第一种念法对。
日本侵略军占领上海时期,有些商店大拍卖时,张挂横幅招贴,“本日大卖出”,要是从右往左念,就成了“出卖大日本”。
这就自然叫人想到从前的回文诗。
历代诗人做过回文诗的不少,这里不举例了。
集回文之大成的《璇玑图》被《镜花缘》的作者采入书中第41回,好奇的读者不妨翻出来一看。
(2)分段不同,意义不同。
(a)有一个老掉了牙的老笑话。
下雨了,客人想赖着不走,在一张纸上写下五个字:
“下雨天留客。
”主人接下去也写五个字:
“天留人不留。
”客人又在旁边加上四个圈,把十个字断成四句:
“下雨天。
留客天。
留人不?
留。
”(b)有人把唐人的一首七绝改成一首词: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
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
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样的词牌是没有的,可是的确是词的句法。
这两个例子都只是就文字而论是两可,一念出来就只有一可,非此即彼。
底下的例子,除非有意加以分别,否则说出来是一个样儿。
(c)“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两个人(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一个人(他和你的|老师)。
(d)“找他的人没找着”,也许是他找人(找|他的人),也许是人找他(找他的|人)。
(e)《人民日报》(1963.12.8)上有个标题是“报告文学的丰收”,分段是在“的”字后头;可是光看这七个字,也未尝不可以在“告”字后头分段。
以上三个例子都是“的”字管到哪里(从哪个字管起)的问题。
“的”字管得远点儿还是近点儿,意思不一样。
(f)《北京日报》(1961.12.13)上有吴小如先生一篇短文,说白香山的诗句“红泥小火炉”一般人理解为“小|火炉”是不对的,应该是“小火|炉”。
讲得很有道理。
(g)有一个笑话说从前有一个人在一处作客,吃到南京板鸭,连声说“我懂了,我懂了”。
人家问他懂了什么,他说,“我一直不知道咸鸭蛋是哪来的,现在知道了,是咸鸭下的。
”这就是说,他把“咸|鸭蛋”当作“咸鸭|蛋”了。
(h)《光明日报》(1962.7.2)上有个标题是“北京商学院药品器械系和附属工厂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可以有三种理解(两道竖线是第二次分段):
(1)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
(2)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3)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
如果在“教学”或者“实习”后边加个逗号,
(1)和
(2)(3)可以有区别;如果在“检修”和“安装”中间加个“和”字,(3)也可以跟
(2)分清。
(3)关系不同,意义不同。
(a)“煮饺子(吃)”和“(吃)煮饺子”,“煮饺子”三个字次序一样,分段也一样(都是“煮|饺子”),然而意思不同。
这是因为两句话里的“煮”和“饺子”的关系不同。
(b)“他这个人谁都认得”,也许是他认得的人多,也许是认得他的人多。
这当然不是一回事。
(c)《人民日报》(1956.10.8)上有一篇很有意思的短篇,标题是“爸爸要开刀”。
看了正文才知道“爸爸”是医生,不是病人。
(d)“小马没有骑过人”曾经在语法研究者中间引起过讨论。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只有人骑马,没有马骑人,可是在童话世界里人骑马和马骑人的两种可能是都存在的。
(e)北京一条街上有个“女子理发室”,男同志光看这五个字的招牌就不敢进去,幸而两边还各有四个字,是“男女理发”和“式样新颖”,这就可以放心进去了。
这样看来,一句话里边,除了一个一个字的意义之外,还有语法意义,这是千真万确的了。
当然还有变格、变位等等玩意儿,即所谓“形态”,以及与此有关的主语和谓语一致、定语和被定语一致、动词或介词规定宾语的形式等等“句法”规律(实际上,这些规律才是变格、变位的“存在的理由”)。
在某些语言里,形态即使不是语法的一切,至少也是语法的根本。
有了它,次序大可通融,分段也受到限制,哪个字跟哪个字有关系,是什么关系,也差不多扣死了。
比如“我找你”这三个字,如果在它们头上都扎个小辫儿,比如在“我”字头上加个a,表示这个“我”只许找人,不许人找,在“你”字头上加个b,表示这个“你”只许人找,不许找人,而且为保险起见,再在“找”字头上加个1,表示只是我“找”,不是别人“找”,那末这三个字不管怎样排列:
我a找1你b你b找1我a找1我a你b
我a你b找1你b我a找1找1你b我a
全都是一个意思。
如果“你找我”这句话也如法炮制,那末“我b找2你a”的意思就跟“我a找1你b”不大相同,反而跟“你b找2我a”完全一样。
这样的语法当然也有它的巧妙之处,可是我们的老祖宗没有走这条路,却走上了另外一条路,一直传到我们现在,基本上是一个方向。
而且说老实话,我们说汉语的人还真不羡慕那种牵丝攀藤的语法,我们觉得到处扎上些小辫儿怪麻烦的,我们觉得光头最舒服。
可是啊,习惯于那种语法的人又会觉得汉语的语法忒不可捉摸,忒不容易掌握。
那末,究竟哪种语法好些呢?
这就很难说了。
一方面,任何语言都必得有足够的语法才能应付实际需要,无非是有的采取这种方式多点儿,那种方式少点儿,有的恰好相反罢了。
因此,从原则上说,语法难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着“左撇子”不顺眼。
可是另一方面,在细节上还是可以比较比较。
比如,同样是有动词变位的语法,英、法、德、俄语里边都有好些不规则的动词,这就不如世界语,所有动词都按一个格式变化。
又比如,某些语言里名词变格是适应句法上的需要,可是附加在名词上面的形容词也跟着变格,不免是重复,是不经济。
(象拉丁语那样可以把名词和形容词分在两处,那末,形容词的变格又就有必要了。
)拿汉语的语法来说,经济,这不成问题,是一个优点。
简易,那就不敢贸然肯定。
从小就学会说汉语的人自然觉得简易,可是常常能遇见外国朋友说汉语,有时候觉得他的语句别扭,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可是说不出为什么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
可见我们在许多问题上还只是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有许多语法规则还没有归纳出来,并且可能还不太容易归纳出来。
这就似乎又不如那种以形态为主的语法,把所有的麻烦都摆在面子上,尽管门禁森严,可是进门之后行动倒比较自由了。
5。
意内言外
字义约定俗成
“意内言外”这个题目是借用《说文解字》里的一句话:
“词,意内而言外也。
”这句话究竟该怎么讲,其说不一,不必详细讨论。
我们只是借用这四个字做题目,谈谈语言和意义的关系。
前一章说过,一个句子的意思不等于这个句子里一个个字的意思的总和。
可是句子的意义离不开字的意义,这是用不着说的,现在就从字义谈起。
一个字为什么是这个意思,不是那个意思?
换一种提法,为什么这个意思用这个字而不用那个字,例如为什么管某种动物叫“马”,不管它叫“牛”?
回答只能是“不知道”,或者“大家都管它叫马么,你还能管它叫牛?
”象声性质的字,例如“澎湃、淅沥、朦胧、欷?
[”,它的意义跟它的声音有联系,不容怀疑。
有些字,例如“大”和“小”,“高”和“低”,是不是当初也有点儿用声音象征意义的味道(a对i,也就是“洪”对“细”),那就很难说了。
就算是吧,这种字也不多。
有些字不止一个意义,可以辗转解释。
例如“书”有三个意义:
(1)书写,
(2)书籍,(3)书信,后两个意义显然是从第一个意义引申出来的,可是当初为什么管写字叫“书”呢,回答仍然只能是“不知道”,或者“大家都这么说么”。
这就是所谓“约定俗成”。
二千多年以前的荀子就已经懂得这个道理,他说: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当然,“约之以命”不能死看,决不是召集大家来开一个会,决定管一种动物叫“马”,管另一种动物叫“牛”,而是在群众的语言实践中自然形成的一致。
根据约定俗成的道理,字义形成之后就带有强制性,可是字音和字义的最初结合却是任意的,武断的。
单字意义的形成是任意的,字组意义的形成就不是完全任意的了。
比如“白纸”、“新书”、“看报”、“写字”,它们的意义是可以由“白”、“纸”等等单字的意义推导出来的。
可是这里也不是完全没有约定俗成的成分。
随便说几个例子:
(1)“保”和“护”的意思差不多,可是只说“保墒、保健”和“护林、护航”,不能倒换过来说“护墒、护健、保林、保航”。
(2)“预报”和“预告”的意思是一样的,可是广播节目里只有“天气预报”,不说“天气预告”,出版社的通告里只有“新书预告”,不说“新书预报”。
(3)“远距离”和“长距离”的意思是一样的,可是操纵是“远距离操纵”,赛跑是“长距离赛跑”。
(4)“赤”和“白”是两种颜色,但是“赤手空拳”的“赤手”和“白手起家”的“白手”是同样的意思,都等于“空手”。
可是尽管意思一样,不能倒换着说。
(5)“火车”一度叫做“火轮车”,“轮船”一度叫做“火轮船”,后来都由三个字缩成两个字,可是一个去“轮”留“火”,一个去“火”留“轮”。
(6)两相对待的字眼合起来说,“大小、长短、远近、厚薄”都是积极的字眼在前,消极的字眼在后,可是“轻重”是例外。
“高低”属于“大小”一类,但是“低昂”又属于“轻重”一类。
(7)意思相近的字联用,常常有固定的次序,例如“精、细、致、密”四个字组成“精细、精致、精密、细致、细密、致密”六个词,每个词的内部次序是固定的,不能改动(更奇怪的是都按照“精、细、致、密”的顺序,没一个例外)。
地名联用也常常是固定的,例如“冀鲁、鲁豫、苏皖、江浙、闽广、湘鄂、滇黔、川黔、川陕、陕甘”。
(8)意思相近的字联用,常常因为排列的次序不同,意思也有分别,例如“生产”(工农业生产,生孩子)和“产生”(一般事物),“和平”(没有战争或斗争)和“平和”(不剧烈),“查考”(弄清楚事实)和“考查”(按一定要求来检查),“展开”和“开展”(使展开),“担负”(动词)和“负担”(名词),“罗网”(自投罗网)和“网罗”(网罗人才)。
这些例子都说明字的组合也常常带有约定俗成的性质,就是所谓“熟语性”。
字义和词义辗转相生
语言是发展的,字义和词义辗转相生,我们日常用到的字或词十之八九都是多义的。
说笑话的人常常利用一字多义来逗笑。
举几个相声里边的例子。
(1)《歪讲三字经》里有两句是“沉不沉,大火轮”,就是利用“沉”字的不同意义(沉重,沉没)。
(2)《字谜》里边一位演员出了一个字谜是“一竖,一边儿一点”,让另一位演员猜。
你说是“小”,他就说是“卜”,你说是“卜”,他就说是“小”。
这是利用“一边儿”的不同意义(每一边,只一边)。
(3)《全家福》里边甲演员问:
“你和你哥哥谁大?
”乙演员:
“废话!
当然我哥哥比我大呀。
”甲演员:
“我哥哥就比我小,才齐我这儿。
”这是利用“大、小”的不同意义(论年纪,论个儿)。
就说“大、小”这两个字吧,意思也够复杂的。
比如说,有“小哥哥”,年纪比我大,所以是哥哥,可是在几个哥哥里他最小,所以又是小哥哥。
又有“大兄弟”,那不是自己的兄弟,只是因为年纪比我小,只好叫他兄弟,可是他排行第一,或者不知道他行几,只是要表示客气,叫他大兄弟(“大叔、大婶”也是一样)。
再比如说,“大李比小李大,可是两个人都不大,都不到二十”,大李就成了又大又不大,前者是相对地说,后者是绝对地说。
再还有,“一个大组分三个小组”,这个“大、小”是就层次说;“第三组是个大组,第四组是个小组”,这个“大、小”又是就人数多寡说了。
再举几个例子。
(4)“有色人种”的“有色”,跟它对待的是白色;“有色金属”的“有色”,跟它对待的是黑色(“黑色金属”=铁)。
(5)“你给我就要,问题是你给不给?
”“你给我就要,问题是你不给。
”按第一句说,只有“给不给”才成为问题,可是到了第二句光是“不给”也成为问题了。
(6)“他不说话”。
如果“他”是个小小孩儿,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不会用一般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
如果“他”是个大人(不是哑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他不善于说话,以至于得罪了人什么的。
(7)《三千里江山》里说:
“姚志兰的好日子本来择的明天。
大家的好日子看看过不成时,谁有心思只图个人眼前的欢乐?
”这两个“好日子”,一个是一般的意义,一个专指结婚的日子。
(8)《六十年的变迁》里季交恕问方维夏:
“你知道这个消息吗?
”方维夏:
“什么消息?
”季交恕:
“蒋介石开刀啦!
”方维夏:
“什么病开刀?
”季交恕:
“你还睡觉!
杀人!
……”我们前回曾经用“爸爸要开刀”做主动被动两可的例子,这里的“开刀”除主动被动的分别外,还有动手术和杀人的分别。
有些字眼,正反两种说法的意思是一样的。
(1)“好热闹”和“好不热闹”都是很热闹的意思,“好容易”和“好不容易”都是很不容易的意思。
(2)“差点儿忘了”和“差点儿没忘了”是一个意思,都是几乎忘了,可还是想起了。
(3)“小心撒了”和“小心别撒了”也是一个意思,都是叫你别撒了。
(4)“除非你告诉他,他不会知道”和“除非你告诉他,他才会知道”是一个意思。
第一句的“除非你告诉他”可以改成“如果你不告诉他”,第二句不能这样改。
(5)“难免要引起纠纷”,“不免要引起纠纷”,“难免不引起纠纷”,全都说的是有引起纠纷的可能。
(6)“我怀疑他会不会已经知道”是说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但是希望他不知道)。
“我怀疑他会不知道”等于说我不相信他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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