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与司法局法治村创建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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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与司法局法治村创建报告汇编
司法局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与司法局法治村创建报告汇编
司法局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我县“十二五”规划,及时批转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对全县“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体系。
制定了机关单位、学校、企业、镇(街)、村居5个不同类型的“六五”普法考评标准,为全县“六五”普法验收提供依据,形成了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等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考评制度,促进“六五”普法工作规范化发展。
3、健全普法队伍。
成立了“六五”普法讲师团,聘请一批法律专家型领导、律师等为讲师,定期开展法律“六进”巡回讲座;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以基层干部和农民工为主体,设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11个。
4、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
县本级经费从“六五”普法开始按人均0.1元的标准核拨,为普法工作提供扎实物质保证。
(二)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工作实效
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与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我局紧扣“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丰富载体,探索新形势下的普法方式。
一是加强网络媒体宣传,扩大法制教育影响力。
在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栏目、节目、专版。
制作了司法行政工作专题电视宣传片,重点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帮扶助困新亮点;开通了手机短信宣传平台,通过手机群发短信开展法制宣传,编辑制作法制宣传小册子,通过以案说法、律师释法、法律答疑等贴近实际的宣传报道,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
二是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丰富普法教育内容。
县法宣办在每年上半年和“12.4”法制宣传日与县直有关单位联办两场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活动,成为我县普法工作一大品牌。
县国税局结合每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推出了“税邮直通车”等特色税收宣传项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充分利用“三送”工作平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涉法疑问,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同时专门印制了4万只环保宣传袋、2万册司法行政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2、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普法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依托党校授课和干部在线学习城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建“五老”干部宣讲报告团、开展“小手牵大手、父母子女同学法”等形式,法律进校园工作已成为常态化。
今年上半年,我们以市人大来我县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大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长深入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课。
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抓好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积极性。
县工商局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评选诚信个体户”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鼓励争创先进氛围。
县环保局开展了“进企业大走访”活动,定期带法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用法。
同时,还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团,与县15家重点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帮助。
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大程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每月至少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学习,邀请专家为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人员举行劳动就业、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工作。
近几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体目标,针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依法治地、治水、治路、治污、治违等专项治理的法制宣传工作,主动介入拆迁拆违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党委政府办成大事、办好实事、办妥难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XX年8月,县法宣办与县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关田“XX.11.2”部分群众堵塞公路事件警示教育片《悔恨的泪水》,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一个星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
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三)推进基层普法,夯实基层基础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是关键。
我们通过加强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的法治化水平。
1、扎实推进法律进村(居)活动。
一是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镇街、村(居)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二是壮大了农村普法骨干力量。
会同县、乡两级组织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等知识培训1000多人次;三是完善村(居)普法宣传资料,县法宣办向基层赠送《农民基本法律知识读本》、《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务工人员法援指南》、《司法行政职能宣传手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农村“六五”普法读物数10余种、5万余册。
依托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129个终端站点,提供以案释法案例,丰富了乡村学法资料;四是积极推进社区“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建设,全县律师所、司法所与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2、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全县各村(居)委会基本实行了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普遍落实,村(居)民普遍开展自治活动,涌现了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问题
1、有的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文化建设是软性任务,很多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见效慢,不如抓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那么容易出政绩。
2、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在管理和实际开展工作上缺少有效的规范。
3、各部门沟通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具体工作往往由县司法局或县法宣办孤军作战,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很多困难,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和效应。
三、有关建议
(一)强化法治文化的创新性。
创新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
法治文化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一,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
要通过举办“法制大讲堂”、“法律沙龙”等形式,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
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动漫展览等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第二,要构筑法治文化人才高地。
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育出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大批专家、学者、能工巧匠。
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骨干的专业辅导,积极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建立和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将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纳入“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
第三,要创新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们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要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多采用接近大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表现形式。
应更多地依托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公益广告、手机短信、普法网站,运用图片、文艺节目、法制短信、法制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二)强化法治文化的实践性。
法治文化建设同法治实践相结合才有生命力。
既不能离开经济发展空谈法治文化建设,更不能用法治文化建设干扰和阻碍经济发展。
要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建设朝着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等方向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法治化,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和文化导向。
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一定要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百姓民生。
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区人民致力于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化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巨大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经常化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合作、交流与沟通,通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扩大交流,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应着力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健全领导责任、市场运作、表彰激励等机制,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司法局法治村创建报告
一、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程,做到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一是专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分工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同时,要求定点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形成网络化、联动化,为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做好创建活动经费保障。
为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健全完善村(社区)硬件设施建设,镇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款用于创建活动工作。
并要求定点村(居)也要采取齐出一点的办法落实创建活动的经费保障,使村(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把创建活动工作列入绩效考评。
镇党委、镇政府专门把创建活动工作进行分解,列入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并在年终时与其它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2、深入动员,抓好部署。
XX年3月,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召开镇党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全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动员。
明确“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标准、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
定点村(社区)也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分工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打牢思想基础和组织准备。
并对全镇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的有关事项和具体标准进行细化讲解,便于村居进一步明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内容、程序和要达到的目标,为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抓点示范,全面推进。
我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一开始,我们就确定了水北村、社区为试点单位。
在抓点示范工作中,镇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司法所、镇民政所的责任人,先后深入试点单位具体指导,并着重在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建设上做文章,在增强法治意识上见成效。
通过实施有效指导,两个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规范。
4、督导检查,目标管理。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的发展与稳定。
为此,镇党委、镇政府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之中,实行目标管理。
并同平安村、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验收,逐级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申报,逐级把关,最后由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民政所根据申报情况检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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