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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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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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为南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城市内河管理工作;承担市海绵城市与水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和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黑臭水体整治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督促、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将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决策。
根据上述职责,我处内设机构为8个职能科室:
综合科、宣传教育科、规划前期科、政策技术科、综合建设科、邕江整治科、河道管理科、督查科。
各科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
负责市海绵与水城建设办的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河道流域整治)、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黑臭水体整治、河道管理等宣传策划实施工作;负责市海绵与水城建设网站维护管理工作。
(三)规划前期科:
负责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河道流域整治)、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黑臭水体整治、河道管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含PPP项目);配合做好项目前期督查督办工作。
(四)政策技术科:
负责牵头组织起草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河道流域整治)、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黑臭水体整治、河道管理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研究制定项目技术路线、重大技术问题的优化、技术指标落实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督查督办。
(五)综合建设科: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河道流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和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推进督查督查工作。
(六)邕江整治科: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邕宁水利枢纽等项目建设、管理和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及相关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及督查督办工作。
(七)河道管理科:
负责城市内河日常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城市内河防汛工作;承担城市内河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内河设施管理、运行与维护工作;统筹做好清淤清障项目的推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督查督办。
(八)督查科:
负责牵头开展对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河道流域整治)、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黑臭水体整治和城市内河管理等项目推进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和海绵水城工作例会、专题会确定事项及领导确定的重要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反馈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处为一级预算部门,无所属的二层机构。
第2部分: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00.2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0.6
30101
基本工资
163.25
30201
办公费
13.74
30102
津贴补贴
183.36
30202
印刷费
1.12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3.20
30205
水费
0.24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4.76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47
30207
邮电费
1.85
30211
差旅费
2.94
30213
维修(护)费
1.15
30216
培训费
4.13
30217
公务接待费
0.35
30228
工会经费
6.35
30229
福利费
4.9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9.0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8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7.8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1
离休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302
退休费
182.18
……
……
30304
抚恤金
13.32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11
住房公积金
42.3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人员经费合计
638.08
公用经费合计
90.6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7.3
0
15.3
0
15.3
2
3.60
0
3.08
0
3.08
0.52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
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
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类
款
项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备注:
我处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548.5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537.77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
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010.74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如:
南宁市债务办核拨的城建计划资金,主要有黄泥沟应急处理项目、南湖-竹排冲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子项目补水工程、心圩江(明月湖)水体应急处理项目、竹排江上游植物园(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防汛信息指挥中心等项目拨款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63.96万元(不含2016年已收回上年权责发生制指标17.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974.3元。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主要是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2.19万元:
主要用于南宁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4万元:
主要用于南宁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2217.63万元:
主要用于我处工程项目的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比如:
竹排江上游植物园(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黄泥沟应急处理项目、心圩江(明月湖)水体应急处理项目、内河清淤工程、明月湖(欧洲风情小镇小镇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2014年度南宁市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先进单位奖励金等支出。
5.农林水利支出1769.38万元:
主要用于我处工程项目的农林水利事务支出,比如:
黑臭水体治理与直排口整治工作经费、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经费、中国水城门户网络建设经费、内河泵站运行费、内河防汛信息指挥中心维护经费、黄泥沟应急处理项目、竹排冲一期维护经费、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经费、内河清淤清障和水质应急处理、内河泵站闸坝维修保养经费、内河应急处置费、内河设施改造项目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46.36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686.9万元:
主要用于我处工程项目的节能环保事务支出,比如:
财经学院相思湖学区污水直排口治理项目、内河防汛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等支出。
8.其他支出(类)24万元:
沙江河流域综合整治PPP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838.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其中141.6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主要是未完工结算的工程余款;696.49万元为其他结转资金,由南宁市债务办拨付,主要是未完工结算的工程余款。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2.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28.68万元,项目支出1823.45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2.19万元: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4万元:
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利支出1562.23万元:
主要用于我处工程项目的农林水利事务支出,比如:
黑臭水体治理与直排口整治工作经费、内河泵站运行费、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经费、内河清淤清障和水质应急处理、中国水城门户网络建设经费、内河应急处置费、内河泵站闸坝维修保养经费、内河设施改造项目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6.36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能环保支出(类)686.9万元:
主要用于我处工程项目的节能环保事务支出,比如:
财经学院相思湖学区污水直排口治理项目、内河防汛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6.61万元:
主要用于我处工程项目的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比如:
2014年度南宁市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先进单位奖励金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0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90.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处(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8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8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6年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08万元,平均每辆3.0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2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其中:
接待保定市政府一行7人考察那考河综合治理项目;接待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一行9人考察学习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接待贵阳市河道管理处一行3人学习考察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及邕江健身步道管理情况;接待国家住建部一行5人了解海绵城市试点进展及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8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8万元。
上年支出27.74万元,年初预算15.3万元,同比减少24.66万元,减少主要由于:
2016年南宁市实施车改政策,我处车辆由原来的9辆调整为1辆,大幅度减少了公务车辆维修费、汽车燃油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
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下乡,汽车燃油、路桥费用增加;统筹安排、指导督促、绩效考评、协调解决和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城建设、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黑臭水体整治等有关工作等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
上年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0.52万元,相比年初预算减少1.48万元。
相比上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接待上级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检查、评审;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2016年度绩效评价名列全国第三,全国各地来考察、交流学习的单位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6万元,比2015年增加17.72万元,增长24.32%。
主要原因是:
2016年我处机构调整增加编制10人,与原海绵办合署办公,承担市海绵城市与水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职能导致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处共组织对内河清淤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6.29%。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内河清淤工程主要对朝阳溪北湖小区段750米河道(手拖厂暗涵出口至快环暗涵出口),包括北湖小区段明渠河道及朝阳溪快环过路暗涵;心圩江支流黄泥沟安吉大道至秀厢大道段1.1公里河道、位子渌泵站前池,包括安吉大道及安阳路两个桥涵;凤凰江沙井大道段河道(定秋路至智和路)及其下游淤堵节点;心圩江、西明江及亭子冲邕江排涝泵站前池河道实施清淤清障以增加河道过水断面,提升内河行洪排涝能力,确保内河正常行洪。
项目于2016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经检验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实施后,上述淤堵的河段行洪断面得到扩大,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提高,改善清淤河道水环境,确保了内河汛期正常行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
收入决算表
表三:
支出决算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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