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市级计划项目验收计划表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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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市级计划项目验收计划表的函
关于上报市级计划项目验收计划表的函
关于上报市级打算项目验收打算表的函
市级有关部门、越城区科技局:
为加强市级科技打算项目实施治理,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我局将对2005年度及往常年度立项的应完成未完成〔指打算已到期但未进行验收〕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出打算安排。
请你们依照«绍兴市科技打算与打算项目治理暂行方法»有关规定,对归口治理的市级科技打算项目进行一次认确实梳理,并填报
已到期市级科技打算项目验收打算表.doc〔见附件〕,于6月9日前报我局综合打算处。
同时,期望你们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验收预备工作。
我局将把这次项目验收安排及执行情形记入项目实施信用档案,作为今后立项的重点参考依据。
联系:
51336635127272
E-MAIL:
sxyujie@yahoo.cn
绍兴市科技局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二:
已到期市级科技打算项目验收打算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同确定完成年月
拟验收
日期
备注
1
2002166
汽车智能制动系统研制
绍兴文理学院
华小洋
2004.12
2
2002183
新型系列荧光增白剂的研制
绍兴文理学院
赵小钒
2003.09
3
2003101
制动系统检测实验室建设
绍兴文理学院
华小洋
2005.12
4
2003132
绍兴市数字图书馆建设构想
绍兴文理学院
费君清
(舒炎祥)
2005.12
5
2003141
多晶氧化锌薄膜掺杂特性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龚恒翔
2004.12
6
2003142
新型稀土染色助剂的研制开发
绍兴文理学院
鲁越青
2004.12
7
2003313
多功能数字式张力仪的推广
绍兴文理学院
宣培才
〔任沙浦〕
2004.06
8
2004111
分散红BDF的生产工艺开发
绍兴文理学院
姚献东
2005.08
9
2004112
聚乳酸〔玉米〕纤维纺织品的开发与染整加工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钱红飞
2005.12
10
2004145
新型智能操纵立体车库的研制
绍兴文理学院
白忠喜
2005.12
11
2004146
滑坡〔边坡〕滑带岩土抗剪强度反演的智能方法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赵洪波
2005.10
12
2004147
纳米金属氧化物的制备与特性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龚恒翔
2006.07
13
2004182
超声对活鼠胚胎心肌细胞凋亡的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夏国园
2005.12
14
2004185
绍兴市高教财政预算资金拨款体制的改革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王莺
2005.06
15
2005150
绍兴市〝十一五〞科技进展规划研究
绍兴文理学院
李生校
2005.06
16
2005183
支出绩效评判体系的构建
绍兴文理学院
胡保卫
2005.12
附件三:
绍兴市科技打算与打算项目治理暂行方法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六年三月一日〕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科学进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绍兴市科技打算与打算项目的治理,完善治理体制,规范治理程序,明确治理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鼓舞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打算实施课题制治理的规定»、科技部«国家科技打算治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打算项目治理暂行方法»,和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打算与项目治理暂行方法»、«浙江省科技打算项目验收治理〔暂行〕方法»等规定精神,结合绍兴市实际,制定本暂行方法。
第二条绍兴市各类科技打算与打算项目的治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绍兴市科技打算〔以下简称打算〕是指依照全市科技和经济社会进展需要,以市政府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市科技局制订并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的科学技术活动。
绍兴市科技打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列入市科技打算〔包括各类专项〕,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并在一定时期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四条打算与项目的治理,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开放、公平、科学和鼓舞自主创新的原那么。
第五条打算与项目的治理实行政务公布制度。
在严格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保密法规的基础上,公布打算及打算与项目的相关治理方法;每年公布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受理项目申报,公布进行项目评审,向社会公布确定的项目,向社会开放可公布的项目信息。
第六条打算与项目的治理实行追踪问效制和绩效考评制。
绍兴市科技局对打算与项目的执行情形进行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发觉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七条打算与项目的治理逐步推行课题制和招标投标制。
按照课题制要求,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和依靠单位条件保证制。
项目责任人对完成项目任务承担法律责任,依靠单位应当提供项目合同书中确立的保证条件。
课题制具体实施方法另行制订。
招标投标项目按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治理暂行方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第八条打算与项目的治理实行回避制度。
在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中,与项目责任人有直截了当利害关系的治理人员应当回避;
与咨询对象有直截了当利害关系的、或咨询对象因正当理由而事先正式申请回避的咨询专家应当回避;
托付科技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投标、评估等任务时,与投标人、被评估人有直截了当利害关系的科技中介机构应当回避。
第九条绍兴市科技局应建立打算与项目的数据库、专家库和档案系统,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法。
第二章打算治理
第十条依照绍兴市经济社会进展需要及时制订五年科技打算,确定打算期内全市科技进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紧措施。
五年科技打算由综合打算处会同相关处室起草,并充分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科技行政治理部门、有关专家的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形成打算草案,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绍兴市科技打算由科技攻关打算、科技产业化与专项打算、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打算三个一级打算和假设干二级打算组成。
在打算期内,一级打算和二级打算应相对稳固。
打算的撤销、变更或对其宗旨、目标任务的重大调整,以及新打算的设立,由综合打算处组织相关处室起草建议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局务会议审定,必要时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各类打算应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综合集成。
科技攻关打算要紧解决我市经济社会进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问题,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进展有重要阻碍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问题;科技产业化与专项打算要紧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实现规模效益;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打算着眼于保证区域科技创新和构建科研支撑体系建设。
第十三条依照打算治理的需要,绍兴市科技局可托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托付方和受托付方必须签订合同、协议,明确相应的责任、权益和义务。
受托付的科技中介机构只能在受托付的范畴内开展工作并同意科技行政治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
第十四条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项目的立项一样按申请受理、初审、专家评审〔估〕、处室联审、社会公示、审核立项、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重大项目逐步推行主动设计的方法。
绍兴市科技局依照全市经济社会进展需要确定科技项目及研究内容、目标等,并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及经费资助额度。
第十六条绍兴市科技局应依照全市五年科技打算和科技进展需要,分年度、分专项定期公布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指南应明确支持领域、申报的具体方式和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凡符合国家、浙江省和绍兴市经济社会进展战略及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符合市科技进展打算要求和年度打算项目申报指南的,均可申请立项。
第十八条项目申请者〔责任人和依靠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差不多条件:
项目责任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
依靠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治理、财务治理、资产治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项目责任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治理和和谐能力;
项目责任人和依靠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第十九条 在同一立项期内,课题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的在研市级以上科技打算,原那么上不得超过两个。
同一责任人或依靠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不得按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类型、专项的同级打算。
第二十条项目申请实行常年网上申报。
绍兴市科技局可依照年度打算以及项目完成质量记录,确定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申报项目的举荐数量。
第二十一条申报的各类项目〔包括专项〕由绍兴市科技局综合打算处统一受理,分批审定。
经局务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由综合打算处托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
县〔市、区〕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查举荐,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查举荐,无主管部门的直截了当向绍兴市科技局申报。
第二十二条项目初审要紧是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课题组的承担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等进行初步审查。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在集中申报前,应按绍兴市科技局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综合打算处应在规定申报期限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规定的申报项目按行业、打算类别进行分类,交相关业务处室初审。
相关业务处室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专家评审要紧是对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判。
在项目初审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综合打算处将初审情形汇总,并牵头拟定专家评审方案,经局领导同意后,组织专家评审。
专家应对提交评审对每个项目提出评判意见,给出评判分数,提出立项建议。
综合打算处应在评审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专家评审意见分类汇总并送相关业务处室。
参加评审的专家一样从省、市专家库中随机确定,为保证市级科技打算项目的评审质量,原那么上以省级专家为主进行项目评审,并逐步试行网上评审。
第二十四条处室联审要紧是对专家评审意见和处室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和评判,并排除重复的项目。
处室联审由综合打算处牵头,在专家评审意见汇总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
处室联审后,应提出立项建议方案。
由综合打算处依照专家评审分数将申报项目依次排序,并会同各业务处室意见,形成包括项目和经费安排的立项建议方案。
第二十五条局务会议听取关于项目的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和处室联审意见后,对立项建议方案进行审定。
第二十六条对经局务会议审定的立项方案,应在绍兴科技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异议。
对有异议的项目,由相关业务处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重新评审;复审应形成处理意见,报局务会议审定,并向异议人反馈。
复审材料及处理结果应存入项目数据库备案。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或虽有异议、但经复审和局务会议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综合打算处统一编制,绍兴市科技局下达立项文件。
立项文件应在绍兴科技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实行项目备选制度。
在提交局务会议的立项方案中,除建议立项的项目外,还要排出一批备选项目,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支持。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八条凡立项项目均应签订由绍兴市科技局统一印制的科技打算项目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权益和义务。
绍兴市科技局为甲方,项目责任人为乙方,项目举荐的市级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作为归口治理单位。
在项目正式立项后1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办理项目合同签订工作。
甲方的责任是:
按合同规定下拨科技经费;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形;和谐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验收。
乙方的责任是:
按打算组织实施项目;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甲方要求报告工作进展情形,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负责提供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归口治理单位的责任是:
按时足额到位项目约定的配套经费;督促项目责任人按规定报告项目执行情形;协助甲方对项目执行情形进行抽查或评估;督促项目责任人依法做好知识产权的申请、治理和爱护工作;协助甲方和谐有关问题和对项目的验收。
第二十九条项目依靠单位应按项目合同的规定,确保项目实施的保证条件。
项目责任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与项目依靠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责任人在合同范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项目依靠单位应当对责任人或负责人〔课题组长〕在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在研项目责任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项目执行情形表,并在每年年底前同时上报项目实施年度总结。
不按规定上报的予以公布通报,停拨年度科研经费,项目课题组长二年内不再安排市级科技项目,不再举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
第三十一条在项目数据库建立项目归口治理单位信用评判体系。
每年由绍兴市科技局对项目归口治理单位的项目举荐质量情形、项目治理情形进行考核评判,并作为拟定下一年度项目打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项目合同书确定的内容,原那么上不能变更。
确需变更的,需经签订各方协商一致。
第三十三条重大项目实施期限一样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和一样项目的实施一样不超过2年。
对重大项目以及实施期限超过2年的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应通报有关部门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三十四条凡经绍兴市科技局批准立项、并获得市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各类项目,在完成预定任务后,均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十五条项目验收以«绍兴市科技打算合同书»为依据,要紧对项目完成情形、经费使用情形等进行考核和评判。
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那么,表达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三十六条绍兴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其中重大及重点项目由市科技局主持验收,一样项目可由市科技局托付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县〔市、区〕科技局主持验收。
第三十七条项目验收的要紧内容为:
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形;
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绍兴市科技局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形,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形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形;
项目实施的组织治理情形;
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三十八条验收专家组成员一样许多于5人。
验收专家组由相关专业专家、科技治理人员和财务专家组成,其中专业专家许多于三分之一。
专业专家在省、市科技局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专业专家要紧负责对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完成情形进行评判;经济、财务专家要紧负责对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经济指标、经费治理使用情形、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评判;科技治理人员要紧对项目的知识产权和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形进行评判。
项目验收专家对被验收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对被审查的技术资料,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公布。
项目承担单位对研究内容有保密要求的,可向主持验收部门提出申请。
主持验收部门经审核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与验收专家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保密期限和内容。
第三十九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和通信评议验收二种方式。
会议验收:
指由验收专家组采纳会议形式,通过听取项目执行情形介绍、质询等程序,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通信评议验收:
指通过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应采纳会议验收的方式。
拟安排鉴定〔评审〕的验收项目,在保证验收和鉴定〔评审〕质量的前提下,经局分管领导同意,能够合并进行。
第四十条 项目验收实行回避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的人员不能担任验收组成员。
第四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书规定的项目完成日后60天内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申请经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绍兴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
业务主管处室在收到验收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依据项目合同书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综合打算处复核,综合打算处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编号并批复验收申请。
项目需延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归口治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绍兴市科技局批准。
第四十二条 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交以下资料:
项目验收申请书;
绍兴市科技打算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项目实施工作与技术总结报告;
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与项目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资料,包括重要数据、技术资料、证明文件、专著、论文名目和照片资料等;
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经绍兴市科技局批准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需提供批准调整批复文件。
第四十三条 凡绍兴市科技局拨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绍兴市科技局应托付具备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客观反映该项目总经费以及绍兴市科技局拨款经费、地点及部门配套经费、自筹经费等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形,并按项目合同书预算科目的要求反映市科技局拨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形。
对由绍兴市科技局拨款5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的内审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无内审机构〔或主管部门〕的项目承担单位,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第四十四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二种。
第四十五条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到位且使用合理的项目,应通过验收。
第四十六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验收:
合同规定的要紧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挪用的或配套经费不落实的。
第四十七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结题: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现在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难题,致使项目不能连续或不能完成项目内容和目标的;
项目研究的技术已由他人公布,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第四十八条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或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符合结题条件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经项目归口治理部门同意后,报绍兴市科技局。
绍兴市科技局经审核后,可批准结题,同时,项目结余的财政经费按原拨付渠道退回。
第四十九条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绍兴市科技局出具项目验收证书。
结题的项目由绍兴市科技局出具结题意见。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6个月内重新申请项目验收。
假设再次不能通过验收,二年内不再安排或举荐项目参加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打算项目。
第五十条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将绍兴市科技局托付主持验收项目的验收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绍兴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可组织对项目进行抽查。
绍兴市科技局应于每月初将上月的项目验收相关情形录入数据库,并按有关规定在绍兴市科技网上公布。
第五十一条建立项目验收情形通报制度。
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除予以公布通报外,从项目规定应完成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安排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和参加的市级科技项目,并不再举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
第五十二条由绍兴市科技局提供配套经费的国家、省级项目,按国家、省规定的方法验收,验收材料一式二份交市科技局备案。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五十三条本方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前制定的绍兴市各类科技打算治理方法如与本方法不符的,按本方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从事打算与项目治理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本方法,如有违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各县〔市、区〕可按照本方法精神,对本县〔市、区〕的打算与项目治理,制定实施细那么。
第五十六条本方法由绍兴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说明。
附件四:
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申请书
打算编号:
项目名称:
打算类别:
起止年月: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验收形式:
申请验收时刻:
申请验收地点:
联系人及: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六年制
一、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开发的要紧内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比较等〕:
二、项目合同规定的要紧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形:
三、关键技术及创新点、获自主知识产权情形、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情形:
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形:
五、提供验收的技术资料名目〔按«绍兴市科技打算与打算项目治理暂行方法»第五章规定提供验收资料,已通过鉴定〔评审〕的,需提供鉴定〔评审〕证书〕:
六、归口治理部门审核情形〔在对应栏中打√〕:
申请内容
县(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
业务处室
市科技局
综合打算处
一.验收资料预备情形
符合验收要求
不符合验收要求(注明补充材料)
二.研发内容和指标完成情形
完成(80%以上)
差不多完成(60-80%)
未完成(60%以下)
三.经费收支情形
市财政拨款经费
到位
差不多到位
未到位
县〔市、区〕、
部门
配套经费
到位
差不多到位
未到位
自筹经费
到位
差不多到位
未到位
经费使用对比合同预算要求
差不多符合
不符合
有违规现象
注:
按合同规定应到位的经费,〝到位〞是指90%以上经费到位,〝差不多到位〞是指50-90%的经费到位,〝未到位〞是指50%以上的经费未到位。
经费使用对比合同预算要求,〝差不多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在20%以内,〝不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超过20%,〝有违规现象〞是指经费支出不符合科技经费使用范畴。
七.归口治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九、市科技局综合打算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
1、本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或理论〕成果事实存在。
3、提供验收的实物〔样品〕与所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一致,并事实存在。
4、本项目的知识产权或商业隐秘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隐秘。
假设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抗的事实,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完成单位〔盖章〕
〔或个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议验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现从事专业
职务/职称
电 话
附件五:
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证书
验收证书编号:
绍科验字〔〕号
打算编号:
项目名称:
打算类别:
完成单位: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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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上报 计划 项目 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