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经典案例文库宣讲家.docx
- 文档编号:29266414
- 上传时间:2023-07-21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9.91KB
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经典案例文库宣讲家.docx
《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经典案例文库宣讲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经典案例文库宣讲家.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经典案例文库宣讲家
【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经典案例文库宣讲家
【反腐倡廉】
【事件介绍】
《经济参考报》记者再次实名举报华润董事长
2014年4月15日,微博认证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的王文志以公民的身份,再次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在华润收购山西金业资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这次王文志还举报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
这是8个多月以来王文志对宋林的第二次公开举报。
王文志在举报微博中写到:
尊敬的中纪委领导,我在去年7月17日曾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在华润收购山西金业资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出于对中央和中纪委的信任,今天我依然再次以公民的身份实名举报宋林包养情妇,并涉嫌贪腐。
微博署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王文志。
2013年7月17日王文志曾举报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
华润电力并购金业项目被指数十亿国资流失
央企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花费80亿元收购民营企业山西金业集团所属煤矿以及焦化厂等资产,被指资产价值严重高估,存在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所收购项目问题重重,亏损严重,其中一煤矿竟然闲置多年未开发,已成为当地农民的放羊场地。
估价比同煤高50亿
华润电力成立于2001年8月,是华润集团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
山西金业集团是山西省古交市一家集原煤开采、洗选、炼焦、铁路运输于一体的民营企业。
2010年2月9日,华润电力、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山西华润联盛)与金业集团、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共同签署《企业重组合作主协议》,华润方以不高于79亿元的价格收购金业集团所属资产包的80%股权。
统计以上各笔账务,金业集团资产包权益整体作价约103亿元。
在华润电力介入收购之前不足三个月时间的2009年9月,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曾着手收购金业集团该部分资产包。
同煤集团财务部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当时双方对该部分资产估价约52亿元,但其后不久,已经启动的资产收购行为最终因故被叫停。
仅仅三个月之后,华润收购金业集团资产包的对价,却比同煤集团出价高出50多亿元。
华润电力和金业集团签订的《企业重组合作主协议》显示,收购金业资产包80%权益的对价为79亿元(折算100%权益则为98.75亿元);太原华润还得为被收购的金业二焦厂取得全部土地使用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4500万元。
而同煤集团退出收购时与华润电力达成协议:
此前同煤集团重组金业集团时向10个资产包已投入的4.4亿元,亦由太原华润予以返还给同煤集团。
收购资产问题重重
记者了解到,《企业重组合作主协议》约定,华润电力收购金业集团项目的所有资产评估均应由华润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但是,原相煤矿实物资产的评估,对原相煤矿采矿权、红崖头及中社井田探矿权的评估,均由被收购方金业集团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
此外,记者获得的华润集团审计部2012年自查资料显示:
原相煤矿资产评估值为2.3亿元的5个井下工程项目,工程造价仅为1.21亿元,评估值高估1.09亿元,虚高47.39%;红崖头井田探矿权评估中采用的可采资源储量为1036万吨,评估值为4.88亿元,实际该矿可采储量为270万吨,其矿业权价值为1.27亿元,高估3.61亿元,虚高73.98%。
资料还显示,华润电力收购金业集团项目的收购资产存在无权属证明等重大瑕疵,评估值21亿元未进行折减。
违反收购协议提前支付
记者从多方获得证实,尽管华润电力收购的金业集团三个煤矿权属存在不确定性,所收购的焦化厂等存在资产高估、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但华润电力却迅速向金业集团直接支付或间接支付81亿元收购款,其中违反收购协议提前支付50多亿元。
审计署企业司一要求匿名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审计署2012年审计结果显示,华润电力已经直接支付或间接支付81亿元收购款,其中违反收购协议提前支付50多亿元。
这81亿元收购款具体支付形式为,一是通过太原华润和山西华润联盛直接向金业集团支付49亿元,其中违反协议提前支付19亿元;二是通过华润深圳国际信托投资以股权质押贷款方式向金业集团发放信托贷款20亿元,变相支付资金20亿元;三是华润承担金业集团向同煤集团支付11.92亿元。
金业集团财务部一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证实,金业集团已经基本全部收到转让款项了。
所购煤矿未达评估预期
在华润电力收购金业集团资产后,上述主要资产陷入严重亏损状态,红崖头煤矿竟然沦为当地农民的放羊场地。
2013年5月28日和6月8日,记者两次探访原相煤矿,看到该煤矿处于半停产状态。
原相煤矿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
“华润电力收购原相煤矿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显示,在2012年该煤矿会实现销售收入75.39亿元,税前利润为12.18亿元,实际在该年度该煤矿销售收入和预期差别很大,亏损在5亿元以上。
”
中社煤矿和红崖头煤矿的状况更是糟糕。
中社煤矿一位值班人员对记者说,煤矿停产很久了,煤矿探矿权已过期,被华润电力买下后,一天也没建设和生产过。
更不可思议的是红崖头煤矿,当地不少百姓表示,没听说有这个煤矿存在。
记者驱车沿着山间小路缓慢前行一个半小时,沿路多方打探,才找到一处几近废弃的煤矿。
该煤矿入口处用红砖垒起围墙,墙皮斑驳,爬满藤蔓,显得破败不堪。
记者正要进入红崖头煤矿内部,看见一位放羊老汉赶着近百只山羊,从铁门处鱼贯而出。
穿过锈迹斑斑的铁门,记者看到偌大的空地上长满杂草。
一个看门的老大爷说,因为草木茂盛,这个院子成了天然牧场。
一位当地农民对记者说,在这个煤矿放羊好几年了。
首席记者再次PK华润董事长如何收场
《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应该是第二次了。
2013年7月,王文志曾实名举报过一次。
随后华润集团发布声明称,所谓举报中存在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华润称对诋毁、诽谤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但宋林本人没发声。
这次王文志实名举报,宋林终于开口了,意思与上次华润集团发布的声明大致相同。
首席记者再次PK华润董事长,不禁让人想到《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
2012年12月6日,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而后,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随即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
然而事实如何,《财经》杂志副主编PK刘铁男的结果,目前大家都知道了。
王文志与宋林已经PK过一次,由于没有结果,于是王文志第二次PK宋林,大有不获胜利不鸣金收兵之意。
而宋林也不甘示弱,不仅极为愤慨,既希望“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调查”,又表示“本人亦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一切造谣诽谤人士及机构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
至于宋林本人是否采用法律途径维权,那是他个人的事情;而王文志与宋林都希望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调查,那么,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确实应该进行调查了。
俗话说,事不过三,不要等到王文志第三次PK宋林时,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才来行动。
首席记者再次PK华润董事长,不仅涉及两个人的个人声誉和形象,更涉及新闻记者和企业家这两个群体的形象。
到底谁对谁错,还是都没有错,抑或都有错,不能让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打口水仗。
有关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如果再不作出回应,公信力恐怕会大大降低甚至消失殆尽。
首席记者再次PK华润董事长如何收场,公众将拭目以待。
华润老总被举报意义超越案件本身
按照王文志举报的内容,可谓触目惊心。
宋林不仅包养情妇,触犯道德和纪律,而且还在华润收购山西金业资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且其“情妇”杨某的资产和存款也是巨大的。
王文志称已经把新的线索和证据通过网络递交给了中纪委,可谓言之凿凿,令人不得不信。
面对王文志的举报,令人意外的是,宋林声明否认贪腐,称举报内容纯属捏造中伤;连华润集团也回应高层被举报为“恶意诽谤之辞”。
表示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两方可谓“针尖对麦芒”,大戏即将上演,使人不仅要为王志文的举报捏把汗。
相信随着纪委、组织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介入,华润老总涉嫌贪腐案一定会水落石出。
在铁证面前,“捏造”也好,“毁谤”也罢,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有公论。
窃以为本案意义不仅仅在案件本身,有着诸多的积极意义。
在当前中央严令反腐铁拳打“老虎”“苍蝇”的语境下,本案显得异常突出,值得“镜鉴”。
一是王志文作为公民的实名举报,无论是尽一个公民义务还是反腐举报者值得鼓励,勇气可嘉。
二是作为被举报人有自证清白的权力,但宋林声明要经得住调查。
三是作为华润集团也可回应,但不宜自己定性高层被举报属“恶意诽谤之辞”。
四是宋林的情妇与其贪腐是否也遵循了以往“情妇腐败”的规律,是否真的有“杨某是宋林收受贿赂和洗钱的重要渠道”之说?
按照举报的内容来看,性质就非常严重,国家资产的流失数额巨大。
如果举报属实,毫无疑问王志文就是一名反腐英雄。
有几点值得推敲,目前华润集团的回应与宋林的声明是站在同一条占线的,这里边是基于集团形象受损名誉掉价问题还是有着一定的集体利益同盟的因素所在?
情妇杨某果真有这么多的资产和房产,就值得存疑,毕竟其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的话就肯定有问题,这应是一个突破口。
当然,如果宋林、华润集团以及情妇杨某如果有充分足够的证据证明王的举报是“捏造”,那就更是证明了清白,给了公众一个明白。
至于说王文志是“恶意诽谤”就有点过。
只能定性为华润老总及集团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民如何实名举报,被举报对象如何面对公众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如何介入调查和处分,华润老总被举报案完美落幕了,就对反腐倡廉惩处贪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也为如何保护国家资产不流失提供了借鉴,其意义是深远的。
我们期待着此案的良性进展。
【启示与思考】
不得不说,实名举报勇气可嘉。
尤其是,华润乃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其董事长属于“副部级官员”,举报压力不容小觑。
这也决定了,敢于站出来举报者,绝不能光凭“大胆假设”,手里还须有过硬证据。
也因如此,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份举报,尽早介入调查。
如果事实证明系造谣中伤,举报者也该为其在网上公开发帖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这也是网络实名举报应承担的基本风险。
眼下可以看到,相关举报已对华润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据报道,4月16日华润系股价集体走低。
这也说明,任由双方隔空掐架,对相关举报久拖不决,对各方都不是什么好事。
事实上,第一次举报的不了了之,也让事发双方处在互耗状态,也对反腐和打击网络谣言不利。
及早介入的调查,既是厘清事态的需要,也是避免误伤的必然要求。
在网上,公众对此众说纷纭。
有人对王文志举报勇气表示赞赏,也有人质疑其真实动机与举报背景。
出现这些不同的声音,亦属正常:
围绕反腐的博弈,本来就可能充满利益纠葛或权力斗争。
理想主义地“扒粪”也好,别有用心地掐也罢,都不影响对事件该有的盖棺论定。
对待网络反腐,关键看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被举报人员是否违法乱纪,举报者的身份及其动机只是花絮而已。
置于中央铁腕反腐决心彰显的语境下,反腐渠道本来就在延展,包括网络举报的积极性也在增加。
华润事件,在反腐扎紧篱笆的背景下,标本意义自不待言。
就眼下看,王文志除在微博发帖外,已通过中纪委网站进行举报。
这也让人乐观期待,这起举报很快将从网络对掐进入实际调查阶段。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案例华润事件的标本意义 经典案例 文库 宣讲家 案例 华润 事件 标本 意义 经典 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