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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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我部门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及其他劳动报酬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办法。
(二)研究拟订全区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事管理政策,并对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三)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下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
(四)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和区政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非领导职务设置和审核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政府奖励办法,审核上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区性奖励表彰活动。
(五)管理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事代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人力市场,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分配宏观政策,工资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拟定中初级专业业技术职务任职资金申报,负责初级评委会组建审批和初级评委备案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的管理。
(九)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保定市徐水区就业服务局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副科级
财政拨款
保定市徐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事业
股级
保定市徐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保定市徐水区劳动监察大队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保定市徐水区劳动技工学校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保定市徐水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8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499.08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9.08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1499.08万元。
基本支出913.6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795.6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18.04万元
项目支出585.43万元
其中:
本级支出585.43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1499.08万元,较上年增加586.59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32.58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104.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入人员比去年增加28.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4.01万元,其中: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120万元;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代办员补助资18万元;离休药费统筹县级配套资金296.10万元;工作经费项目总体增加19.91万元无变化。
第三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02万元,其中办公费42.63万元,邮电费13.2万元,取暖费9.33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支出1.66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2017年度预算
2018年度预算
增减金额
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0
0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15
15
0
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
3
3
0
无增减变化
合计
18
18
0
无增减变化
第五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按照区委区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狠抓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继续深化“团结、创优、服务”型领导班子和“纪律明、业务精、形象好”的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围绕“就业保民生、社保安民心”目标要求,以创业促就业,不断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再展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再做新贡献。
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16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促进就业政策、管理及实施
120.00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及管理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派遣工作等。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派遣工作等。
公益性岗位补贴到位率
100%
≥90%
≥80%
<80%
社会保险补贴到位率
100%
≥90%
≥80%
<80%
社会保险补贴到位率
100%
≥90%
≥80%
<80%
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120.00
建立健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完善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工作、就业服务指导。
实施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开展就业服务指导培训次数
>2
<12
新增就业人员数量
≥500
≥480
≥460
<460
就业服务到位率
100%
≥90%
≥80%
<80%
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率
100%
≥90%
≥80%
<80%
职业培训能力建设
落实职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按国家和区政府要求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开展职业培训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提高劳动者素质,打造我区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实现稳定就业
职业培训人数
≥1000
≥950
≥900
<900
职业培训就业率
≥95%
≥85%
≥80%
<80%
社会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425.27
制定我区养老、新农保、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
同时,对全区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进行监管。
全面开展参保登记,扩大各项保险的覆盖面,及时足额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111.17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养老金征缴任务完成率
100%
≥90%
≥80%
<80%
养老金发放到位率
100%
≥90%
≥80%
<80%
养老金扩面任务完成率
100%
≥90%
≥80%
<80%
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实施及管理
314.10
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医疗服务实时监控系统,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医疗服务实时监控水平,逐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夯实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基础管理,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0%
≥80%
<80%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到位率
100%
≥90%
≥80%
<80%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率
1
≥90%
≥80%
<80%
医疗保险报销及时率
1
≥90%
≥80%
<80%
工伤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负责区级工伤保险征缴及赔付工作。
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已参保的工伤保险待遇到位率
≥95%
≥90%
≥80%
<80%
工伤保险国家计划完成率
100%
≥90%
≥80%
<80%
工伤保险报销及时率
1
≥90%
≥80%
<80%
失业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制定全区失业保险统一标准、待遇。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使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全区失业人员待遇落实。
失业保险费征收任务完成率
≥95%
≥90%
≥80%
<80%
失业保险待遇落实率
1
≥90%
≥80%
<80%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完成率
1
≥90%
≥80%
<80%
生育保险政策实施及管理
生育保险政策实施
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生育保险待遇到位率
≥95%
≥90%
≥80%
<80%
生育保险报销及时性
1
≥90%
≥80%
<80%
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试、评审、鉴定、继续教育等。
统筹推进全区政府系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我区人才发展规划。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考试、选拔次数
300%
2
1
0%
高技能人才的管理
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称管理。
提高我区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培养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率
≥95%
≥90%
≥80%
<80%
人事管理
24.32
承办全区各类人员的选调和安置。
管理人事工资政策,组织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机关单位及公务员管理
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公务员考核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府绩效评估、培训、监督以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区政府机关职位管理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任职机关公务员考核、评比、监督工作完成率
≥95%
≥90%
≥80%
<80%
机关公务员考核、培训完成率
≥90%
≥80%
≥70%
<70%
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
20.00
继续实行公开招聘公共、教育、卫生等分类考试。
全面推行新版聘用合同,做到“应签尽签”。
做好事业单位考核、奖惩、申诉控告、岗位统计等工作。
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全面推行聘用制度,提高公开招聘科学性,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95%
≥90%
≥85%
<85%
事业单位公开聘用考试完成率
≥95%
≥90%
≥85%
<85%
新版聘用合同推行签订率
≥95%
≥90%
≥85%
<85%
军转干部管理
4.32
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及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组织全区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并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落实解困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解困资金,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和稳控工作。
军转干部安置计划落实率
≥95%
≥90%
≥80%
<80%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落实率
100%
≥90%
≥80%
<80%
军转干部解困到位率
≥95%
≥90%
≥80%
<80%
工资基金及流动人员管理管理
落实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审核工资基金。
完成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优化干部到位结构。
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增长。
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促进人力资源有效流动和合理配置。
人员调配档案审核率
≥95%
≥90%
≥80%
<80%
工资基金审核完成率
100%
≥90%
≥80%
<80%
工资政策落实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企业工资政策和管理
完善全区企业工资调控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工资指导线。
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力度,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水平。
企业工资审核率
≥85%
≥80%
≥75%
<75%
调查工作完成率
≥95%
≥90%
≥85%
<85%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管理
落实公务员工资政策,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为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加强工资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与预算编制对接,实现高效快捷审核。
退休手续办理及时率
100%
≥90%
≥80%
<80%
工资政策落实率
≥95%
≥90%
≥80%
<80%
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满意度
≥95%
≥90%
≥85%
<85%
劳动关系管理
9.00
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劳动关系政策落实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90%
≥80%
<80%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事务管理
9.00
组织和实施劳动关系的调解、仲裁、信访。
提高调解仲裁办案质量。
劳动仲裁到期结案率
≥90%
≥85%
≥80%
<80%
劳动关系的调解、仲裁、信访完成率
≥90%
≥85%
≥80%
<80%
劳动监察事务管理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90%
≥85%
≥80%
<80%
人社政务管理
6.84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推进部门依法行政。
保障政府服务、信息化、劳动保障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保障政府服务、信息化、劳动保障政策研究等综合性工作。
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综合业务管理
6.84
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务服务、12333电话咨询系统及信息系统建设,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社保基金综合管理。
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完成率
≥95%
≥90%
≥85%
<85%
政务服务、电话咨询系统及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情况
≥95%
≥90%
≥85%
<85%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办理机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统计、科研和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信息化保障支撑度
≥95%
≥90%
≥85%
<85%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采购预算10.4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16保定市徐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10.40
10.40
10.40
人社局(行政)小计
10.40
10.40
10.40
养老保险、新农保、医保工作经费
99.80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万元
12.00
0.50
6.00
6.00
6.00
养老保险、新农保、医保工作经费
99.80
打印设备
A02010601
万元
10.00
0.40
4.00
4.00
4.00
日常公用经费
83.88
保险服务
C1504
万元
1.00
0.40
0.40
0.40
0.40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信息情况说明
上年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825.03万元(详见下表)。
2018年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
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价值(单位:
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
825.03
1、房屋(平方米)
—
523.0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
0
2、车辆(台、辆)
4
51.19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00
4、其他固定资产
—
250.84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九部分: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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