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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
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
化学品事故是指一种或数种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的事故。
如1979年,温州电化厂氯气泄漏造成人59死亡,下风向成片草木枯黄,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
由此可见,化学品事故与其它事故相比,其后果更严重,因此如何预防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以及怎样将化学品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小(即应急处理),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
下面就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进行简略的介绍。
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报警、紧急疏散、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火灾控制几方面。
1、事故报警
1.1 报警
及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是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的关键环节,这个环节处理得当会使可能形成灾难性事故变成灾害性事故,而一些小事故处理不当,延误时间,也能形成灭顶之灾。
当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并向有关人员和“119”报警;如果是发生在企业内部,应向当班车间主任或值班长,同时向企业领导报告;如果是在运输途中应向当地应急救援部门或“119”报警。
报警内容应包括:
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和泄漏量、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2救援队伍
各主管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一个应急救援专业队,各救援队伍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除工作;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
等待急救队或外界的援助会使微小事故变成大灾难,因此每个工人都应按应急计划接受基本培训,使其在发生化学品事故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2、紧急疏散
2.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2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3、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
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
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C—42°C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
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
·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泄漏控制
易燃化学品的泄漏处理不当,随时都有可能转化为火灾爆炸事故,而火灾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事故蔓延而扩大。
因此。
要成功地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必须事先进行计划,并且对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4.1泄漏处理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4.2泄漏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来消除化学品的进一步扩散。
这可通过以下方法:
在厂领导的指令下进行,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
·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
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
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4.3对泄漏物的处理
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泄漏物处置主要有四种方法:
·围堤堵截:
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
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
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
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
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
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人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5、火灾控制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
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
因此,扑救化学危险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又非常危险的工作。
从事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人员和消防救护人员平时应熟悉和掌握化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加强紧急事态时的应变能力。
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应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人员的疏散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灭火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5.1灭火注意事项
发生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5.2灭火对策
5.2.1扑救初期火灾
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
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5.2.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另外,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5.2.3火灾扑救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
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
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
当火灭了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在报警的同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等等。
化学品事故生成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
一旦发生化学品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会引起二次灾害。
因此,各企业应制订和完善化学品事故应急计划。
让每一个职工都知道应急方案,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具备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做到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正确判断,正确处理,增强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伤亡。
化学事故及防护常识
由于人为或自然的原因,引起化学危险和泄漏、污染、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叫化学事故。
(一)化学危险品可能引起的伤害
1、刺激眼睛--流泪致盲
2、灼伤皮肤--溃疡糜烂
3、损伤呼吸道--胸闷窒息
4、麻痹神经--头晕昏迷
5、燃烧爆炸--物毁人亡
(二)防止化学事故
1、了解化学危险品特性,不盲目操作,不违章使用。
2、妥善保管好化学危险品。
3、严防室内积聚高浓度易爆易燃气体。
(三)防护器材
1、制式器材:
隔绝式和过滤过防毒面具,防毒衣。
2、简易器材:
湿毛巾、湿口罩、雨衣、雨靴等。
(四)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1、向侧风或侧上风方向迅速撤离。
2、离开毒区后脱去污染衣物及时洗消。
3、必要时到医疗部门检查或诊治。
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毒物在体内的过程
3.1分布
毒物被吸收后,随血液循环(部分随淋巴液)分布到全身。
当在作用点达到一定浓度时,就可发生中毒。
毒物在体内各部位分布是不均匀的,同一种毒物在不同的组织和器官分布量有多有少。
有些毒物相对集中于某组织或器官中,例如铅、氟主要集中在骨质,苯多分布于骨髓及类脂质。
3.2生物转化
毒物吸收后受到体内生化过程的作用,其化学结构发生一定改变,称之为毒物的生物转化。
其结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或增加(增毒作用)。
毒物的生物转化可归结为氧化、还原、水解及结合。
经转化形成的毒物代谢产物排出体外。
3.3排出
毒物在体内可经转化后或不经转化而排出。
毒物可经肾、呼吸道及消化道途径排出,其中经肾随尿排出是最主要的途径。
尿液中毒物浓度与血液中的浓度密切相关,常测定尿中毒物及其代谢物,以监测和诊断毒物吸收和中毒。
3.4蓄积
毒物进入体内的总量超过转化和排出总量时,体内的毒物就会逐渐增加,这种现象就称之为毒物的蓄积。
此时毒物大多相对集中于某些部位,毒物对这些蓄积部位可产生毒作用。
毒物在体内的蓄积是发生慢性中毒的基础。
4、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引起中毒。
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
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
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出现的病状亦不一样;现按人体的系统或器官将毒物中毒后的主要病状分述如下。
4.1呼吸系统
在工业生产中,呼吸道最易接触毒物,特别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轻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发生化学性肺炎或防水肿。
常见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毒物有氯气、氨、二氧化硫、光气、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类、酯类、磷化物等。
4.1.1急性中毒
4.1.1.1急性呼吸道炎
刺激性毒物可引起鼻炎、咽喉炎、声门水肿、气管支气管炎等,症状有流涕、喷嚏、咽痛、咳嗽、咯痰、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等。
4.1.1.2化学性肺炎
肺脏发生炎症,比急性呼吸道炎更严重。
患者有剧烈咳嗽、咳痰(有时痰中带血丝)、胸闷、胸痛、气急、呼吸困难、发热等。
4.1.1.3化学性肺水肿
患者肺泡内和肺泡间充满液体,多为大量吸入刺激性气体引起,是最严重的呼吸道病变,抢救不及时可造成死亡。
患者有明显的呼吸困难,皮肤、黏膜青紫(紫绀),剧咳,带有大量粉红色泡沫痰,烦躁不安等。
4.1.2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铬及砷化合物,可引起鼻黏膜糜烂、溃疡甚至发生鼻中隔穿孔。
长期低浓度吸人刺激性气体或粉尘,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重者可发生肺气肿。
某些对呼吸道有致敏性的毒物,如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乙二胺等,可引起哮喘。
4.2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由中枢神经(包括脑和脊髓)和周围神经(由脑和脊髓发出,分布于全身皮肤、肌肉、内脏等处)组成。
有毒物质可损害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
主要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称为“亲神经性毒物”。
4.2.1神经衰弱综合症
这是许多毒物慢性中毒的早期表现。
患者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情绪不稳、记忆力减退、睡眠不好、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4.2.2周围神经病
常见引起周围神经病的毒物有铅、铊、砷、正已烷、丙烯酰胺、氯丙烯等。
毒物可侵犯运动神经、感觉神经或混合神经。
表现有运动障碍,四肢远端的手套、袜套样分布的感觉减退或消失,反射减弱,肌肉萎缩等,严重者可出现瘫痪。
4.2.3中毒性脑病
中毒性脑病多是由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毒物和直接对神经系统有选择性毒性的毒物引起。
前者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氮气、甲烷等;后者如铅、四乙基铅、汞、锰、二硫化碳等。
急性中毒性脑病是急性中毒中最严重的病变之一,常见症状有头痛、头晕、嗜唾、视力模糊、步态蹒跚,甚至烦躁、抽搐、惊厥、昏迷等。
可出现精神症状、瘫痪等,严重者可发生脑疝而死亡。
慢性中毒性脑病可有痴呆型、精神分裂症型、震颤麻痹型、共济失调型等。
4.3血液系统
在工业生产中,有许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统损害。
如:
苯、砷、铅等,能引起贫血;苯、琉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细胞减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现为皮肤、黏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坏红细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制造血机能,引起血液中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认,其发病率为0.14‰。
4.4消化系统
有毒物质对消化系统的损害很大。
如:
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导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经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肠炎;铅中毒,可有腹绞痛;黄磷、砷化合物、四氮化碳、苯胺等物质可致中毒性肝病。
4.5循环系统
常见的有:
有机溶剂中的苯、有机磷农药以及某些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对心肌的损害,其表现为心慌、胸闷、心前区不适、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现的休克;长期接触;氧化碳可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等等。
4.6泌尿系统
经肾随尿排出是有毒物质排出体外的最重要的途径,加之肾血流量丰富,易受损害。
泌尿系统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质损害,如慢性铍中毒常伴有尿路结石,杀虫脒中毒可出现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见的还是肾损害。
不少生产性毒物对肾有毒性,尤以重金属和卤代烃最为突出。
如汞、铅、铊、镉、四氯化碳、氯仿、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4.7骨骆损害
长期接触氟可引起氟骨症。
磷中毒下颌改变首先表现为牙槽嵴的吸收,随着吸收的加重发生感染,严重者发生下颌骨坏死。
长期接触氯乙烯可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发生骨缺损。
镉中毒可发生骨软化。
4.8眼损害
生产性毒物引起的眼损害分为接触性和中毒性两类。
前者是毒物直接作用于眼部所致;后者则是全身中毒在眼部的改变。
接触性眼损害主要为酸、碱及其他腐蚀性毒物引起的眼灼伤。
限部的化学灼伤重者可造成终生失明,必须及时救治。
引起中毒性眼病最典型的毒物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
甲醇急性中毒的眼部表现有视觉模糊、眼球压痛、畏光、视力减退、视野缩小等,严重中毒时有复视、双目失明。
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之一为中毒性白内障,即眼晶状体发生混浊,混浊一旦出现,停止接触不会消退,晶状体全部泥浊时可导致失明。
4.9皮肤损害
职业性皮肤病是职业性疾病中最常见、发病率最高的职业性伤害,其中化学性因素引起者占多数。
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引起皮肤损害的化学性物质分为:
原发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
常见原发性刺激物为酸类、碱类、金屑盐、溶剂等;常见皮肤致敏物有金属盐类(如铬盐、镍盐)、合成树脂类、染料、橡胶添加剂等;光敏感物有沥青、焦油、吡啶、蒽、菲等。
常见的疾病有接触性皮炎、油疹及氯唑疮、皮肤黑变病、皮肤溃疡、角化过度及疲裂等。
4.10化学灼伤
化学灼伤是化工生产中的常见急症。
是化学物质对皮肤、黏膜刺激、腐蚀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损害。
按临床分类有体表(皮肤)化学灼伤、呼吸道化学灼伤、消化道化学灼伤、眼化学灼伤。
常见的致伤物有酸、碱、酚类、黄磷等。
某些化学物质在致伤的同时可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黄磷灼伤、酚灼伤、氯乙酸灼伤,甚至引起死亡。
4.11职业性肿瘤
接触职业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1994年公布了对人肯定有致癌性的63种物质或环境。
致癌物质有苯、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环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a—荼胺、4—氨基联苯、联苯胺、煤焦油沥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环境有煤的气化、焦炭生产等。
我国1987年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和铬酸盐制造工人肺癌为法定的职业性肿瘤。
毒物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统的损害。
如常见毒物铅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血系统及肾脏损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现白内障、中毒性肝病、贫血、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等。
同一种毒物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其损害的器官及表现亦可有很大差别。
例如,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为造血系统的损害。
这在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作用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
此外,有毒化学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尚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和条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学结构、理化特性),毒物的剂量、浓度和作用时间,毒物的联合作用,个体的感受性等。
总之,机体与有毒化学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毒后的表现千变万化,了解和掌握这些过程和表现,无疑将有助于我们对有毒化学物质中毒的了解和防治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
(一)基本安全知识
1、汽油
(1)家庭不宜存放。
(2)切勿私自用桶购买,用桶向机动车加油。
2、油漆及稀释剂
(1)家庭切勿贮放,随用随购。
(2)涂刷时加强通风,勿动用明火及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
(3)房间经通风置换,确保无危害,方可入住。
(4)油漆工需戴防毒面罩。
3、消毒剂
(1)家庭切勿存放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等消毒剂,随用随购。
(2)消毒剂贮存、使用时严防撞击、高温,以防发生爆炸。
(3)消毒时,人应离开消毒场所。
4、瓶装杀虫剂
(1)瓶装杀虫剂,置放于阴凉处。
(2)严禁抛扔和高温烘烤瓶体。
(3)使用时,人应离开喷杀场所。
5、灭鼠药
(1)严禁购买、使用剧毒灭鼠药(如毒鼠强等)。
(2)使用时应固定放置,严禁喷撒。
(3)使用后及时清除干净。
(二)常见化学毒物危害及防护要点
1、氯气危害及防护要点
氯气作为一种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化工生产和自来水生产企业,应用十分广泛。
A.危害:
氯属II级高度危害毒物,高浓度吸入可发生“电击样”死亡,吸入可引起呼吸道粘膜症、肺水肿、眼和皮肤灼伤。
B.逃生:
(1)沿侧风向逃离泄漏源。
--氯气比空气重,氯气泄漏后沿地面扩散和逃生时可登高逃离氯气危害。
(2)逃离时最好戴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
C.急救:
(1)氯气遇水呈酸性,眼睛、皮肤受到刺激后,应使用0.2%~0.1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不少于30分钟,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自来水冲洗。
(2)呼吸道吸入引起急性中毒后,应及时使用“消泡净”防止肺水肿,必要时施行心肺复苏术、吸氧。
(3)吸入氯气量较大者应卧床休息,给以“舒喘灵”气雾剂,或5%碳酸氢钠加地塞米松雾化吸入。
2、氨气危害及防护要点
氨气(液氨)可作为制冷剂使用。
A.危害:
氨属IV级毒物,对皮肤、粘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窒息死亡,吸入、接触并可引起灼伤、冷灼伤。
B.逃生:
(1)氨气发生泄漏应及时戴好防毒面具。
(2)氨气较空气轻,逃生时先看准风向,沿侧风向逃生。
(3)将毛巾用醋浸湿捂住口鼻逃生。
C.急救:
(1)接触氨气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处理。
(2)中毒时应使用“清沧1号”对咽部进行喷雾,严重者应实施心肺复苏术并送医院抢救。
3、一氧化碳危害及防护要点
家庭使用的人工煤气中含有一氧化碳。
A.危害:
一氧化碳属II级中度危害毒物,它能与人体血红蛋白结合导致缺氧窒息,急性中毒会引起头晕、无力、药迷甚至死亡。
B.防护:
(1)厨房间及浴室加强通风。
(2)使用煤气时,人不离开灶台。
(3)停止使用,要及时关闭开关。
(4)发生泄漏,不能点火,动用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电器、手机、电话等,要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开门窗通风。
C.急救:
(1)立即离开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2)必要时应进行高压氧仓治疗。
4、苯系列物危害及防护要点
家庭装修中使用的油漆和稀释剂中含有苯系列物质。
A.危害:
苯及苯系物中毒最初出现头晕、头痛、无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意识模糊、失眠等。
重症者可有昏迷、抽搐、呼吸及循环衰竭。
较长时间接触较高浓度后,可出现白细胞减低,严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
B.防护:
装修施工时要注意通风,对浓度高、通风条件差的现场要使用防护服和防护面具。
新装修的居室要经过足够的通风,散去气味后再入住。
入住后每天仍要有一定时间的通风。
C.急救:
(1)中毒者应迅速脱离毒源,移至空气新鲜处。
(2)眼及皮肤接触者用水充分冲洗。
(3)口服者充分漱口,不可催吐。
(4)就医。
5、亚钠(亚硝酸钠)的危害及防治要点
亚钠(亚硝酸钠)主要使用在工业生产中。
A.危害:
亚钠属II级高度危害毒物,亚钠形似食盐,民间常发生误食现象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其毒作用为麻痹血管运动和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
B.防护:
(1)严禁将工业用亚钠带回家,防止误用误食。
(2)购买包装标识清楚的食盐。
C.急救:
(1)饮足量清水,催吐。
(2)立即就医。
6、甲醛危害及防护要点
家庭装修中使用的装璜材料中含有低浓度的甲醛。
A.危害:
甲醛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据有关资料人类可疑致癌。
B.防护:
(1)尽量选用不含甲醛的装璜材料。
(2)使用含甲醛复合板装修,入住前加强通风,必要时测定空气中甲醛浓度,达到卫生标准后再入住。
(3)购买含甲醛印染助剂加工的服装特别是内衣,要清洗后再穿用。
C.急救:
家庭发生甲醛中毒情况,应立即就医。
7、硫化氢危害及防护要点
A、危害:
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无色气体,有臭鸡蛋味。
急性中毒时局部刺激症状为流泪、眼部烧灼疼痛、怕光、结膜充血。
剧烈的咳嗽,胸部胀闷,恶心呕吐,头晕、头痛,随着中毒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心慌,颜面青紫,高度兴奋,狂躁不安,甚至引起抽风,意识模糊,昏迷,死亡。
B.急救处理:
立即将患者撤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解开衣扣,保持其呼吸道的通畅。
有条件的还应给予氧气吸入;有眼部损伤者,应尽快用清水反复冲洗,并给以抗生素或眼药水点眼,或用醋酸可的松眼药水滴眼,每日数次,直至炎症好转;对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行人工呼吸。
对休克者应让其取平卧位,头稍低;对昏迷者应及时清除口腔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C.防护:
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迅速逃离泄漏现场。
8、易燃易爆物质危害及防护要点
A、危害:
苯、甲苯、甲醇、酒精、汽油、一氧化碳等易燃易爆物质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后,遇明火会产生爆炸燃烧事故。
B、急救处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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