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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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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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
质量检验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61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
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1998]59号)的要
求,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编的《玻璃幕墙工程质
量检验标准》,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
该标准编号为
JGJ/T139—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
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2月26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第59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
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开展玻璃幕墙工程检测技
术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的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规定了玻璃幕墙工程主要进场材
料的检验指标;规定了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检验、防雷检验、节点
与连接检验、工程安装质量检验的检验指标以及上述各项检验的
检验方法和检验设备;提供了幕墙玻璃表面应力、幕墙玻璃色差
和幕墙工程淋水项目的现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
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参加单位: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中心
站、上海东江集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山盛兴幕
墙有限公司、汕头金刚玻璃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姜红、王俊、何星华、杨仕超、孙玉
明刘宏奎陈建东葛恒岳姜清海夏卫文
目次
1总则
为统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保证玻璃幕墙工
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玻璃幕墙工程材料的现场检验和安装质量
的检验。
检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应同时检查有关项目的质量保
证资料。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人员,应经专门培训,使用的
仪器、设备应符合检验指标。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材料现场检验
一般规定
材料现场的检验,应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
批号的材料作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随机抽取3%且不得少于5
件。
检验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记录表进行。
玻璃幕墙工程中所用的材料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铝合金型材
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应进行壁厚、膜厚、
硬度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用于横梁、立柱等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铝合
金型材壁厚实测值不得小于3mm。
壁厚的检验,应采用分辨率为的游标卡尺或分
辨率为的金属测厚仪在杆件同一截面的不同部位测量,
测点不应少于5个,并取最小值。
铝合金型材膜厚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l阳极氧化膜最小平均膜厚不应小于15μm,最小局部膜
厚不应小于12μm。
2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厚度的平均值不应小于60μm,其局
部厚度不应大于120μm且不应小于40μm。
3电泳涂漆复合膜局部膜厚不应小于21μm。
4氟碳喷涂涂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30μm,最小局部厚度
不应小于25μm。
检验膜厚,应采用分辨率为的膜厚检测仪检测。
每个杆件在装饰面不同部位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同一测点应测
量5次,取平均值,修约至整数。
玻璃幕墙工程使用6063T5型材的韦氏硬度值,不得小
于8,6063AT5型材的韦氏硬度值,不得小于10。
硬度的检验,应采用韦氏硬度计测量型材表面硬度。
型
材表面的涂层应清除干净,测点不应少于3个,并应以至少3点
的测量值,取平均值,修约至个单位值。
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材表面应清洁,色泽应均匀。
2型材表面不应有皱纹、裂纹、起皮、腐蚀斑点、气泡、
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涂)层脱落等缺陷存在。
表面质量的检验,应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不使用放大
镜,观察检查。
2.3钢材
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钢材,应进行膜厚和表面质量的检
验。
钢材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当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其
膜厚应大于45μm;当采用静电喷涂时,其膜厚应大于40μm。
膜厚的检验,应采用分辨率为μm的膜厚检测仪检
测。
每个杆件在不同部位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
同一测点应测量
5次,取平均值,修约至整数。
钢材的表面不得有裂纹、气泡、结疤、泛锈、夹杂和折
叠。
钢材表面质量的检验,应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不使用
放大镜,观察检查。
2.4玻璃
玻璃幕墙工程使用的玻璃,应进行厚度、边长、外观质
量、应力和边缘处理情况的检验。
玻璃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2的规定。
B的方法测量和计算判定玻璃表面应力值。
幕墙玻璃边缘的处理,应进行机械磨边、倒棱、倒角,
处理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幕墙玻璃边缘处理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和手试的方
法。
中空玻璃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厚度及空气隔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2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
3胶层应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胶层宽度不应小于5mm。
半隐框和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外层应采用硅酮结构胶密封,胶
层宽度应符合结构计算要求。
内层密封采用丁基密封腻子,打胶
应均匀、饱满、无空隙。
4中空玻璃的内表面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及胶粘剂飞溅
现象。
中空玻璃质量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在玻璃安装或组装前,以分度值为1mm的直尺或分辨
率为的游标卡尺在被检玻璃的周边各取两点,测量玻璃
及空气隔层的厚度和胶层厚度。
2以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中空玻璃两对角线长度
差。
3观察玻璃的外观及打胶质量情况。
2.5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
硅酮结构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硅酮结构胶必须是内聚性破坏。
2硅酮结构胶切开的截面应颜色均匀,注胶应饱满、密
实。
3硅酮结构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宽度
不得小于7mm,厚度不得小于6mm。
硅酮结构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l垂直于胶条做一个切割面,由该切割面沿基材面切出两
个长度约50mm的垂直切割面,并以大于90°方向手拉硅酮结构
胶块,观察剥离面破坏情况(图2.5.2)。
图2.5.2硅酮结构胶现场手拉试验示意
2观察检查打胶质量,用分度值为lmm的钢直尺测量胶
的厚度和宽度。
密封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缝现象,接口处厚度和颜
色应一致。
2注胶应饱满、平整、密实、无缝隙。
3密封胶粘结形式、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不应小于
。
密封胶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切割检查的方法,并
应采用分辨率为的游标卡尺测量密封胶的宽度和厚度。
其他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有弹性、耐老化的密封材料;橡胶密封条不应有
硬化龟裂现象。
2衬垫材料与硅酮结构胶、密封胶应相容。
3双面胶带的粘结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他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的方
法;密封材料的延伸性应以手工拉伸的方法进行。
2.6五金件及其他配件
五金件外观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幕墙中与铝合金型材接触的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材
或铝制品,否则应加设绝缘垫片。
2除不锈钢外,其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或其他防腐
处理。
五金件外观的检验,应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
转接件、连接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接件、连接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
坑、变形等缺陷。
2当采用碳素钢时,表面应作热浸镀锌处理。
3转接件、连接件的开孔长度不应小于开孔宽度加40mm,
孔边距离不应小于开孔宽度的倍(图2.6.3)。
转接件、连
接件的壁厚不得有负偏差。
图转接件、连接件的开孔示意
转接件、连接件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观察检查转接件、连接件的外观质量。
2用分度值为lmm的钢直尺测量构造尺寸,用分辨率为
的游标卡尺测量壁厚。
紧固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固件宜采用不锈钢六角螺栓,不锈钢六角螺栓应带有
弹簧垫圈。
当未采用弹簧垫圈时,应有防松脱措施。
主要受力杆
件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铆钉可采用不锈钢铆钉或抽芯铝铆钉,作为结构受力的
铆钉应进行受力验算,构件之间的受力连接不得采用抽芯铝铆
钉。
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检验紧固件的使用。
滑撑、限位器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撑、限位器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表面光洁,不应有
斑点、砂眼及明显划痕。
金属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气泡、露
底、泛黄、龟裂等缺陷,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滑撑、限位器的紧固铆接处不得松动,转动和滑动的连
接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检验滑撑、限位器,应采用下列方法:
1用磁铁检查滑撑、限位器的材质。
2采用观察检查和手动试验的方法,检验滑撑、限位器的
外观质量和活动性能。
门窗其他配件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锁及其他配件应开关灵活,组装牢固,多点连
动锁的配件其连动性应一致。
2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镀层不得有气泡、露底、脱
落等明显缺陷。
门窗其他配件的外观质量和活动性能的检验,应采用观
察检查和手动试验的方法。
2.7质量保证资料
铝合金型材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型材的产品合格证。
2型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型材应有国家商检部门
的商检证。
钢材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l钢材的产品合格证。
2钢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进口钢材应有国家商检部门
的商检证。
玻璃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玻璃的产品合格证。
2中空玻璃的检验报告。
3热反射玻璃的光学性能检验报告。
4进口玻璃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l结构硅酮胶剥离试验记录。
2每批硅酮结构胶的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3硅酮结构胶、密封胶与实际工程用基材的相容性检验报
告。
4进口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证。
5密封材料及衬垫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钢材产品合格证。
2连接件产品合格证。
3镀锌工艺处理质量证书。
4螺栓、螺母、滑撑、限位器等产品合格证。
5门窗配件的产品合格证。
6铆钉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3防火检验
3.1一般规定
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构造应按防火分区总数抽查5%,并
不得少于3处。
玻璃幕墙工程的防火构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的规定。
3.2检验项目
幕墙防火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与楼板、墙、柱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向、竖向
连续的防火隔断。
2对高层建筑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
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
实体裙墙。
3同一块玻璃不宜跨两个分火区域。
检验幕墙防火构造,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
隔断处,采用观察的方法进行检查。
幕墙防火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火材料的品种、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规定。
3防火材料应安装牢固,无遗漏,并应严密无缝隙。
4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
应进行密封处理。
5防火层与幕墙和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胶严
密封闭。
检验幕墙防火节点,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
隔断处,采用观察、触摸的方法进行检查。
防火材料铺设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材料的品种、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必须符
合设计的规定。
2搁置防火材料的镀锌钢板厚度不宜小于。
3防火材料铺设应饱满、均匀、无遗漏,厚度不宜小于
70mm。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
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检验防火材料的铺设,应在幕墙与楼板和主体结构之间
用观察和触摸方法进行,并采用分度值为lmm的钢直尺和分辨
率为的游标卡尺测量。
3.3质量保证资料
检验防火构造,应提供下列资料:
l设计文件、图纸资料。
2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耐火检验报告。
3防火构造节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防雷检验
4.1一般规定
玻璃幕墙工程防雷措施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均压环的楼层数少于3层时,应全数检查;多于3层
时,抽查不得少于3层,对有女儿墙盖顶的必须检查,每层至少
应查3处。
2无均压环的楼层抽查不得少于2层,每层至少应查3
处。
幕墙防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
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
范》JGJ/T16的规定。
4.2检验项目
玻璃幕墙金属框架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所有金属框架应互相连接,形成导电通路。
2连接材料的材质、截面尺寸、连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
3连接接触面应紧密可靠,不松动。
检验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连接,应采用下列方法:
1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检查。
2观察、手动试验,并用分度值为lmm的钢卷尺、分辨
率为的游标卡尺测量。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连接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金属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应采用焊
接或机械连接,形成导电通路。
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
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
3女儿墙压顶罩板宜与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连接,女儿墙
部位幕墙构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节点宜明露,其连接应符合设计
的规定。
检验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的连接,应在幕墙框
架与防雷装置连接部位,采用接地电阻仪或兆欧表测量和观察检
查。
4.3质量保证资料
防雷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资料。
2防雷装置连接测试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节点与连接检验
5.1一般规定
节点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幅幕墙应按各类节点总数的5%抽样检验,且每类节
点不应少于3个;锚栓应按5‰抽样检验,且每种锚性不得少于
5根。
2对已完成的幕墙金属框架,应提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
录。
当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不完整时,应对该幕墙工程的节点拆开
进行检验。
5.2检验项目
预埋件与幕墙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件、绝缘片、紧固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2连接件应安装牢固。
螺栓应有防松脱措施。
3连接件的可调节构造应用螺栓牢固连接,并有防滑动措
施。
角码调节范围应符合使用要求。
4连接件与预埋件之间的位置偏差使用钢板或型钢焊接调
整时,构造形式与焊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5预埋件、连接件表面防腐层应完整、不破损。
检验预埋件与幕墙连接,应在预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处
观察,手动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lmm的钢直尺和焊缝量规
测量。
锚栓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锚栓进行锚固连接时,锚栓的类型、规格、数量
布置位置和锚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锚栓的埋设应牢固、可靠,不得露套管。
锚栓连接的检验,应采用下列方法:
1用精度不大于全量程的2%的锚栓拉拔仪、分辨率为
的位移计和记录仪检验锚栓的锚固性能。
2观察检查锚栓埋设的外观质量,用分辨率为的
深度尺测量锚固深度。
幕墙顶部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女儿墙压顶坡度正确,罩板安装牢固,不松动、不渗
漏、无空隙。
女儿墙内侧罩板深度不应小于150mm,罩板与女
儿墙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2密封胶注胶应严密平顺,粘结牢固,不渗漏,不污染相
邻表面。
检验幕墙顶部的连接时,应在幕墙顶部和女儿墙压顶部
位手动和观察检查,必要时也可进行淋水试验。
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镀锌钢材的连接件不得同铝合金立柱直接接触。
2立柱、底部横梁及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之间应有伸缩空
隙。
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5mm,并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不得用
水泥砂浆或其他硬质材料嵌填。
3密封胶应平顺严密、粘结牢固。
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应在幕墙底部采用分度值为lmm
的钢直尺测量和观察检查。
.9立柱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芯管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芯管插入上下立柱的长度均不得小于200mm。
3上下两立柱间的空隙不应小于10mm。
4立柱的上端应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下端应为可上下活
动的连接。
立柱连接的检验,应在立柱连接处观察检查,并应采用
分辨率为的游标卡尺和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l连接件、螺栓的规格、品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螺
栓应有防松脱的措施。
同一连接处的连接螺栓不应少于两个,且
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梁、柱连接应牢固不松动,两端连接处应设弹性橡胶垫
片,或以密封胶密封。
3与铝合金接触的螺钉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制
品。
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应在梁、柱节点处观察和手动
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lmm的钢直尺和分辨率为的
塞尺测量。
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构造、施工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罩面平整、宽窄一致,无凹瘪和变形。
3变形缝罩面与两侧幕墙结合处不得渗漏。
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应在变形缝处观察检查,并应
采用淋水试验检查其渗漏情况。
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孔、槽应畅通不堵塞,接缝严密,设置应符合设计
要求。
2排水管及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
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封圈。
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应在设置内排水的部位观察检
查。
全玻幕墙玻璃与吊夹具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
定:
l吊夹具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和标
准要求。
2吊夹具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3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4夹具衬垫材料与玻璃应平整结合、紧密牢固。
全玻幕墙玻璃与吊夹具连接的检验,应在玻璃的吊夹具
处观察检查,并应对夹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拉杆(索)结构接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杆(索)受力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2焊接节点焊缝应饱满、平整光滑。
3节点应牢固,不得松动。
紧固件应有防松脱措施。
拉杆(索)结构的检验,应在幕墙索杆部位观察检查,
也可采用应力测定仪对索杆的应力进行测试。
点支承装置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支承装置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和外观应符合设计
和标准要求。
2点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衬垫材料的面积不应
小于点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
3点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严密。
点支承装置的检验,应在点支承装置处观察检查。
5.3质量保证资料
节点连接的检验,应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资料。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淋水试验记录。
4锚栓拉拔检验报告。
5玻璃幕墙支承装置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6安装质量检验
6.1一般规定
幕墙所用的构件,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安装。
玻璃幕墙安装,必须提交工程所采用的玻璃幕墙产品的
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和风压变形性能的检验报告,还应
根据设计的要求,提交包括平面内变形性能、保温隔热性能等的
检验报告。
安装质量检验的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幅幕墙均应按不同分格各抽查5%,且总数不得少于
10个。
2竖向构件或拼缝、横向构件或拼缝各抽查5%,且不应
少于3条;开启部位应按种类各抽查5%,且每一种类不应少于
3樘。
6.2检验项目
预埋件和连接件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预埋件和连接件的数量、埋设方法及防腐处理应符
合设计要求。
2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与设
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检验预埋件和连接件的安装质量,应采用下列方法:
1与设计图纸核对,也可打开连接部位进行检验。
2在抽检部位用水平仪测量标高及水平位置。
3用分度值为l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预埋件的尺寸。
竖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检验,应符合表6.2.3的规
定。
幕墙分格框对角线偏差的检验,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玻璃嵌入量不得小于15mm。
2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两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的宽
度与槽口宽度应相同,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
5mm。
3橡胶条镶嵌应平整、密实,橡胶条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
长%~%,其断口应留在四角;拼角处应粘结牢固。
4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压条。
压条
的固定方式、固定点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明框玻璃幕墙的安装质量,应采用观察检查、查施
工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的方法,也可打开采用分度值为lmm的
钢直尺或分辨率为的游标卡尺测量垫块长度和玻璃嵌入
量。
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玻璃板块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距离应符合设计要
求且不宜大于300mm,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
2结构胶的剥离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2.5.1条的要求。
3隐框玻璃板块在安装后,幕墙平面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相邻两玻璃之间的接缝高低差不应大于lmm。
4隐框玻璃板块下部应设置支承玻璃的托板,厚度不应小
于2mm。
检验隐框玻璃幕墙组件的安装质量,应在隐框玻璃与框
架连接处采用2m靠尺测量平面度,采用分度值为的深
度尺测量接缝高低差,采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托板的
厚度。
明框玻璃幕墙拼缝质量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装饰压板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色彩应一
致,不得有变形、波纹和凹凸不平,接缝应均匀严密。
2明框拼缝外露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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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玻璃 幕墙 工程质量 检验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