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五章所得税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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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所得税复习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1分,2008年的分值为13分。
2007年、2008年的计算分析题均来自本章。
2009年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以上,考生应重点关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单选题 3题3分 2题2分 4题4分
多选题 2题4分 2题4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计算题 1题5分 1题5分
合计 5题7分 6题12分 7题13分
200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9年教材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微调:
(1)自2008年3月1日起,将工资、薪金的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
(2)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P168)
1、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
(判断题)
3、《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组织为纳税人,如果企业设有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实行由法人汇总纳税。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2007年)
A、股份有限公司
B、合伙企业
C、联营企业
D、出版社
【答案】B
二、扣缴义务人(P168)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从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税率
1、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类型 税率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 25% 登记注册地
非居民企业
(境内所得)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 25% 机构、场所所在地
所得与机构场所无联系 20%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20%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属于( )。
(2003年)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A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优惠税率为( )。
(2008年)
A、10% B、15% C、20% D、25%
【答案】B
四、收入的界定(重点)
1、收入总额(P170)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包括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但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多选题)
(6)租金收入:
包括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包括纳税人接受的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
(9)其他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多选题)
2、不征税收入(P171)(重点)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P171)(重点)
(1)国债利息收入;(注意计算题)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例题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2001年)
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B、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BD
【例题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2008年)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D属于不征税收入;
(2)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3)选项C属于应税收入。
【例题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
A、转让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
B、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C、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D、财政拨款
【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不征税收入。
【例题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D、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答案】C
【解析】选项AB属于免税收入,选项C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D应计入收入总额。
五、准予扣除项目(P171)(计算题)
1、成本
(1)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其中,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多选题)
【解释】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并在税前扣除。
例如,某企业2008年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0139.50元(含运费139.50元),该企业的损失已经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
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139.50-139.50)×17%+139.50÷(1-7%)×7%=1710.50元,应当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补缴增值税)。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10139.50+1710.50=11850元。
【例题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包括( )。
A、消费税
B、关税
C、资源税
D、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ABCD
2、费用
(1)销售费用(P171)
【解释】“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是指在进口环节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
购货佣金不能计入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购货佣金作为销售费用在税前可以扣除。
(2)管理费用(P172)(辅助性讲解)
【解释】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3、税金(P172)(重点)
(1)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特别记住)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4、损失
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例题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税金是( )。
(2004年)
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印花税
【答案】C
【例题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
(2006年)
A、关税
B、土地增值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ABCD
六、准予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P172)
1、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标准是( )。
(2008年)
A、全额扣除
B、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扣除
C、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扣除
D、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扣除
【答案】C
2、固定资产折旧(了解)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3、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4、长期待摊费用(掌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①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②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③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④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5、加计扣除(了解)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七、不得扣除项目(P173)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掌握)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解释】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2001年)
A、工商机关所处罚款
B、银行加收的罚息
C、司法机关所处罚金
D、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
【答案】B
【例题1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2006年)
A、缴纳罚金10万元
B、直接赞助某学校8万元
C、缴纳税收滞纳金4万元
D、缴纳银行罚息6万元
【答案】ABC
【例题1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支出项目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2008年)
A、税收滞纳金
B、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C、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答案】ACD
【例题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B、税收滞纳金
C、纳税人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D、企业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ABCD
【解析】选项C:
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2、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P173)(重点)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例题1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固定资产中,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答案】ABC
【解析】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但租赁费可以扣除。
3、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P173)(重点)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4、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例题1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C、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D、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答案】ABC
【解析】选项D: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八、特别纳税调整(P174)
【解释】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
1、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资本弱化行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借贷款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一般可以税前扣除,而为股份资本支付的股息一般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有些企业为了加大税前扣除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筹资时多采用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例题18】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 )
【答案】√
九、亏损弥补(P175)
1、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解释1】亏损数额,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将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解释2】亏损弥补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如连续发生年度亏损,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
【P176例题5-1】(看懂)
2、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3、企业境外业务之间(企业境外业务在同一国家)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但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境内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境外收入的处理方法
十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P178)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相关链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1】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2008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5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2)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
(4)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8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
已知:
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案例1答案】
(1)收入总额=5000+55=5055(万元)
(2)准予扣除项目=3000+110+14+6+250+12+808+(70-15)=4255(万元)
(3)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055-4255)×25%=200(万元)
【解析】
(1)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2)增值税9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3)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2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4)工商部门罚款1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案例2】
某国有机电设备制造企业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950.4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5万元。
在对该企业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时,税务机关发现如下问题,要求该企业纠正后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1)公益性捐赠支出150万元全部在税前扣除;
(2)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金62万元已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又重复扣除;
(3)将违法经营罚款所得20万元、税收滞纳金0.2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4)从境外取得税后利润20万元(境外缴纳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为20%),未补缴企业所得税。
已知:
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境外所得税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境内、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总额。
【案例2答案】
(1)境内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950.4+(150-1000×12%)+62+20+0.2]×25%=265.65(万元)
(2)境外所得税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20÷(1-20%)×(25%-20%)=1.25(万元)
(3)境内、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总额=265.65+1.25-255=11.90(万元)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工资、薪金
1、范围界定(P182)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托儿补助费;
③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④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例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2008年)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答案】A
2、计征方法:
按月计征
3、计税依据
(1)自2008年3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扣除费用4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4、税率:
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2】张某2008年10月取得工资3000元,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
插入手写图
6、特殊情况(P187)
(1)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解释1】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例题3】张某2008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
【解析】
(1)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处理,但不能扣除2000元的费用;
(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500元)确定适用税率(15%)和速算扣除数(125元);(3)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例题4】张某2008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400元,12月的工资为1200元:
【解析】
(1)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额2000元的,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3600元[4400-(2000-1200)],除以12个月等于300元,按照300元适用的税率为5%;
(2)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5%=180(元)。
【解释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P187)
【例题5】张某2008年12月份的工资收入为3000元,同时取得季度奖5000元,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75 B、325 C、400 D、825
【答案】D
【解析】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5000-2000)×20%-375=825(元)。
(2)年底双薪:
不摊不扣
①加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税,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②如果取得加薪的当月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2000元的,可将加薪与当月工资合并后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6】张某2008年12月的工资为3000元,同时取得年度加薪3000元,12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2000)×10%-25]+(3000×15%-125)=400(元)。
【例题7】张某2008年12月的工资为1200元,同时取得年度加薪1200元,12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1200-2000)×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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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第五 所得税 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