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能力构建黑龙江大学外语教学研究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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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能力构建黑龙江大学外语教学研究部
第一章翻译能力
本章学习目标
1.了解翻译的定义、性质和原则方法
2.了解翻译的规范
3.了解翻译能力的组成要素
本章概述
翻译行为由来已久,而人们对翻译本体的探讨却从未止步。
本章从翻译的定义、分类、性质、原则和方法谈起,并简要介绍翻译的标准和规范。
翻译能力是翻译教学的核心培养目标。
目前翻译界对翻译能力的研究多采用多要素说,即把翻译能力分解成具体的要素,从而得以在翻译教学中分项培养。
本章总结了各家各派对翻译能力的界定,力求给同学们呈现翻译能力研究的新进展,从而明确自己在翻译学习过程中应该注重加强哪些方面的训练。
翻译能力调查问卷
同学们,为了了解你们的学习动机,请你参与本次调查。
你的回答只反映你对相关问题的基本看法和认识,没有好坏对错之分。
谢谢合作!
本问卷共6个题目,测验时请在与自己情况相符的句子前填"Y",不相符的句子前填"N"。
请记住在填写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去判断是否应该这样。
1.翻译是英语系学生的研修科目,和非英语专业学生无关。
()
2.翻译课程的目标是培养翻译能力。
()
3.翻译课程中应该以讲授句子为主。
()
4.翻译课程中应该以讲授语篇为主。
()
5.翻译课程中理论知识的讲解没有必要。
()
6.翻译是高级技能性课程,需要听说读写水平较高才能学习。
()
一、翻译
1.翻译的定义
方梦之主编的《译学词典》(2004)中“翻译”一词有五个义项:
(1)翻译过程;
(2)翻译行为;(3)翻译者;(4)译文或译语;(5)翻译工作(专业)。
庄智象(2007:
58)综合以上观点认为,“翻译”既可以作为过程,也可以作为结果和职业,同时它还兼指口译和笔译。
然而,通常翻译领域的学者给翻译下定义时,指的是整个抽象的概念,即包括过程和结果,而不包括职业。
约翰·卡特福德认为,翻译是用一种等值的语言(译语)的文本材料去替换另一种语言的文本材料(Thereplacementoftextualmaterialinonelanguagebyequivalenttextualmaterialinanotherlanguage)(Catford1965:
20)。
英国十八世纪著名学者约翰逊博士(Dr.SamuelJohnson)对翻译做过如下定义:
“翻译就是将一种语言换成另一种语言,保持原文意思不变”(Totranslateistochangeintoanotherlanguage,retainingthesense.)。
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A.Nida)在本世纪60年代说:
“翻译是指在译语中用从语义到语体最贴切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信息”(Translationconsistsinreproducinginthereceptorlanguagetheclosestnaturalequivalentofthesourcelanguage,firstintermsofmeaningandsecondlyintermsofstyle)。
该定义体现了奈达的对等观。
奈达的归化理论主张关注目标语读者的阅读和审美习惯。
然而由于民族文化差异,语义和语体的对等很难实现。
罗杰·贝尔(RogerBell)介绍了另一位学者杜波斯(Dubois)对翻译的定义,“翻译是把第一种语言(源语)语篇所表达的东西用第二种语言(目的语)重新表达出来,尽量保持语义与语体方面的等值”(Translationistheexpressioninanotherlanguage(ortargetlanguage)ofwhathasbeenexpressedinanother,sourcelanguage,preservingsemanticandstylisticequivalences)(Bell1991:
5)。
这一定义与奈达的定义大同小异,未有突破。
罗曼·雅各布森(RomanJakobson)提出,“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解释原文的语言符号”(Translationisaninterpretationofverbalsignsbymeansofsomeotherlanguage)。
该定义从符号学的角度界定翻译,然而对翻译的目标、标准等未做深入阐释(Jakobson1966:
233)。
图瑞(Toury)认为,翻译是“在目标语文化的框架内把原文用目标语呈现出来”(ATranslationistakentobeanytarget-languageutterancewhichispresentedorregardedassuchwithinthetargetcultureonwhatevergrounds)。
该定义提出了目标语文化,使翻译研究的范畴从语言层面向文化层面拓展(Toury1985:
20)。
哈提姆和梅森(BasilHatim&IanMason)从交际理论的角度给翻译下定义时,关注了翻译发生的“社会文化语境”(socio-culturalcontext)对翻译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因此,他们将翻译定义为,“翻译是一种在某社会语境中发生的交际过程”(Hatim&Mason2001:
3)。
他们在专著中强调,文本是有动机的选择结果,文本的作者为实现一定的交际目而选择文本的呈现方式。
翻译中涉及两种动机,源语文本作者的动机和译者的动机。
因此,翻译是一种交际过程,翻译研究的主要关注点应是过程(process),而非产品(product)。
弗米尔认为翻译是一种信息模仿过程,“翻译是用Z语言模仿A文化的A语言说提供的信息来提供信息,以实现所希望实现的功能。
翻译不是通过换码的方式把词语或句子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而是某人在新的功能、文化和语言等条件下,在新的环境中,通过尽可能模仿原文的形式特点来提供某文本信息的复杂活动”(朱建平2007:
178)。
弗米尔在定义中强调了功能与文化,把翻译视为一种模仿过程。
安德烈·勒菲弗尔则扩大了翻译的范畴,引入了“改写”(rewriting)这一概念。
改写泛指对文学原作进行的翻译、改写、编选和编辑等各种加工和调整过程。
西奥·赫曼斯认为,“从目标语文学的角度看,所有的翻译都暗示着处于某种目的而对源文本实施的一定程度的操控”(Hermans1985:
9)。
这种观点把翻译研究的关注点从过程转向结果,即翻译文本,着力于描写和分析翻译作品。
解构学派的德里达认为,语言总是不断地修改原文,总是推迟(defer)和转移(displace)我们把握原文意欲命名的实物的可能性;翻译不断地隐藏到场(presence),并挫败一切愿望。
翻译是延异的操作器(operatorofdifference),在展示文本结构的同时又歪曲原文意义,它既促成语际交际又阻止语际交际(转引自朱建平2007:
184)。
韦努提认为,翻译使译者依靠解释所提供的目的语中的能指链替代构成源语文本的能指链的过程(Venuti1992:
17)。
他一反传统的“对等”角度定义,否定了结构主义信奉的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对应关系,认为能指和所指是可以分裂的,符号与意义之间是不一致的,因此文本意义具有不确定性。
在韦努提看来,翻译只是用一种表层结构代替另一种表层结构。
伽达默尔(Gadamer1975:
347)认为,翻译即解释,解释是一个视域融合的过程。
所谓视域融合,就翻译而言,就是源语文本视域与译者视域各自不断跨越自身的界限而与对方融为一体,形成新视域的过程。
而且,由于视域不断地发生融合,因此,无论是现在的视域还是过去的视域都不会静止不变。
所谓视域(horizon),就是“视域所及的区域,它囊括了从某个特定的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
”哲学阐释学认为,译者和源语文本都有各自的视域,因此,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让自己的视域与文本视域相遇,二者便互相发生融合。
翻译过程中,译者视域与源语文本视域的融合,不是发生在某个文化范围内,而是发生在跨文化语境中,且具有动态性和历史性。
伽达默尔强调情景概念,认为情景意味着我们完全身不由己地处于今天这一情景之中,并在该情景之中与历史文本发生关联。
因此,翻译所处的跨文化语境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不断向前运动、变化的。
根据哲学阐释学理论,朱建平(2007:
201)对翻译行为进行了如下界定,“翻译即解释,翻译的过程就是,在跨文化的历史语境中,具有历史性的译者使自己的视域与源语文本的视域融合而形成新视域,并用浸润着目的语文化的语言符号将新视域重新固定下来形成新文本的过程。
”其内涵是:
在翻译的过程中,由于源语文本含有对译者或译文读者而言晦涩不明和不可理解的内容而需要解释,解释的对象显然只限于源语文本中的那些难以理解的成分。
但是翻译只是多种解释形式中的一种,是解释的一种特殊形式。
翻译的主体是译者,他来自于传统,生活在传统之中,受到传统的规范和限制,但同时也具有能动性的一面,译者的能动性使翻译过程的动力之源,在视域融合的过程中,译者处于主动地位。
范仲英在其《实用翻译教程》中对翻译做过较为全面的界定:
“翻译是人类交流思想过程中沟通不同语言的桥梁,使通晓不同语言的人能够通过原文的重新表达而进行思想交流。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即源语)的信息用另一种语言(即译语)表达出来,使译文读者能得到原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得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
”
谭载喜认为,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过程,它主要是一门技术,同时也具有许多艺术的特征,如它的创造性特征,但绝不是科学”(庄智象2007:
61)。
在此,他强调了翻译的技术性和艺术性。
曹明伦认为,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符号或信息编码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符号或信息编码表达出来的富有创造性的文化活动,它包括语内翻译、语际翻译和符际翻译”(庄智象2007:
61)。
显然,曹明伦在借鉴雅各布逊的符号学阐释方法的同时,又融入了文化翻译学派的观点。
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翻译加以界定,提出了“转换”、“再现”、“文化”、“技术”、“艺术”、“科学”等重要的关键字。
在此基础上,借鉴文化学派翻译理论和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我们可以将“翻译”界定为,在一定的目的指导下,在目标语文化框架内将源语的语言文字和文化信息用目标语再现出来,实现特定交际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
2.翻译的分类
卡特福德认为,根据翻译的范围,可分为全文翻译(fulltranslation)和部分翻译(partialtranslation)。
根据翻译的层次,即语法、词汇、语音、词形等可分为完全翻译(totaltranslation)和有限翻译(restrictedtranslation)。
根据语言的等级,即词素、词、短语或意群、分句或句子,可分为逐词翻译(word-for-wordtranslation)、直译(literaltranslation)和意译(freetranslation)(廖七一2001:
128)。
根据翻译的方式,可以分为口译(OralTranslation或Interpretation)、笔译(WrittenTranslation或Translation)和机器翻译(Machinetranslation)。
这也是目前国内翻译教材所遵循的分类方式。
雅各布逊从符号学角度将翻译分为,语内翻译(Intralingualtranslation)、语际翻译(Interlingualtranslation)、符际翻译(Intersemiotictranslation)。
语内翻译是在同一门语言的范畴内将一定的语言符号用其他语言符号解释出来。
语际翻译则是把用语言符号另一种语言解释出来。
符际翻译是用非语言符号系统将语言符号解释出来(Bassnett1980:
22)。
西奥多·萨瓦里(TheodoreHoraceSavory)将翻译分为四类:
完美翻译(perfecttranslation)、等值翻译(adequatetranslation)、综合翻译(compositetranslation)和应用翻译(translationoflearned,scientific,technicalandpracticalmatter)(谭载喜1991:
248-250)。
完美翻译指纯粹传递信息的翻译,如广告、布告等。
如国际机场中的布告,虽用不同语言书写,但是各个版本的信息和功能却完全一致,这归因于布告的纯信息本质。
等值翻译指不拘形式,只管内容的翻译。
译文在内容上和原文保持一致,文字上的出入无关紧要。
这类翻译一般面向普通读者,他们感兴趣的是故事情节、信息本身,而非原作语言。
综合翻译指文学翻译,形式同内容同样重要,因此难度最大。
应用翻译包括学术、科技等方面的翻译,其翻译目的不在于语言文字上的价值,而是文字内容对于译语国家实践的借鉴价值(廖七一2001:
50-55)。
3.翻译的性质
萨瓦里认为,翻译是一门选择的艺术。
无论是翻译习语、谚语、典故,还是翻译文化负载词,都存在着选择的艺术。
译者在进行词汇层面的转换过程中,就会面临多种词义差异大或小的对等词汇。
译者的选择是一个美学选择(aestheticchoice)的过程。
译者对于风格的传译也是一大难点。
翻译在各个层面上面临纷繁复杂的选择,这便是翻译这门艺术的精髓所在。
翻译的主体即译者充当了艺术家的角色。
优秀的译者应该有深厚的语言功底,要有广博的源语知识,要对源语持一种批判的眼光,在翻译中才会有的放矢(廖七一2001:
44-50)。
纽马克认为,“翻译既是科学,又是技巧和艺术”(Translationisaskillandartaswellasascience.)(Newmark1991:
27)。
他在对语言的二元划分的基础上阐释了翻译的性质。
他认为,语言分为标准语言(standardlanguage)和非标准语言(non-standardlanguage)。
标准语言只有一种正确的翻译方法,且有规律可循,这体现了翻译的科学性。
非标准语言具有多种不同的变体,因此译无定法,可以从多种选择中挑选正确的译法,这就要靠译者的审美能力和判断力,体现了翻译的艺术性和技巧性。
奈达也持有相似的观点,他认为翻译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一门科学,是可以而且必须用客观原则来加以规范和描述的,翻译活动决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Nida2004)。
4.翻译的原则
谭载喜(1999)在《奈达论翻译》中总结了奈达的翻译原则奈达提出,具体翻译过程中,应该遵循四个原则:
一、上下文一致优先于词语一致。
单词的含义涉及不同的“语义域”而不是“语义点”。
一个词通常有多层意义。
在不同的语言中,相应词的语义域从不完全相同,因此要在译语中选用正确的词语来译原文,主要必须考虑上下文的一致,而不应拘泥于词语上的一致,即不应总是要求译文和原文字字对等。
二、动态即功能对等优先于形式对应。
奈达从读者的角度研究翻译,因此注重译文是否能为读者所理解。
衡量的标准不在于译文中所用的词语能否被理解,句子是否合乎语法规范,而在于整个译文使读者产生什么样的反应。
所谓“动态对等”,是指译文读者对译文的反应等值于原文读者对原文的反应。
当然,这种反应只可能是基本一致,而不求完全一致,因为译语和源语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三、语言的口头形式优先于书面形式。
语言的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并不完全一致。
有的语言以书面形式呈现比较优美,但流于口头时可能难于理解。
因此,译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尽量不使用含义模糊或引起误解的翻译;
(2)尽量不使用容易引起误解的发音和语序;(3)尽量不使用粗俗的词语;(4)尽量避免译文超载,力求简洁明了。
四、读者的需要优先于传统的语言形式。
照顾主流读者群,反映现代大众语言。
5.翻译的方法
(1)直译和意译
一谈到翻译方法,人们自然会想到直译(literaltranslation)和意译(freetranslation)。
两千多年来,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整个翻译史就是一部直译和意译此起彼伏、交相辉映的历史。
人们对直译和意译的定义和二者的界限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
朱光潜认为直译近似于“逐字翻译”。
茅盾认为,直译并非“字对字”,一个不多,一个不少,而是“不要歪曲了原作的面目,要能表达原作的精神”。
鲁迅提倡直译,而反对硬译。
举例来说,toshedcrocodiletears,直译可以译为“流鳄鱼眼泪”,意译可以译为“假慈悲”。
(2)归化和异化
综观中国和世界翻译史,归化(domesticatingmethod)和异化(foreignizingmethod)早有人以不同的名目涉及过,但作为两个互相关联的对应概念,是在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之后,由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提(LawrenceVenuti)于1995年在其著作《译者的隐身》(TheTranslator’sInvisibility)提出的。
从历史角度看,归化和异化可以视为直译和意译的概念延伸,但又并不等同于直译和意译。
直译和意义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语言层面处理形式和意义,而归化和异化则突破了语言因素的局限,将视野扩展到文化和美学等领域(孙致礼2003:
33)。
韦努提认为,归化法是“采取民族中心主义的态度,使外语文本符合译入语的文化价值观,把原作者带入译入语文化”,而异化法则是“对这些文化价值观的一种民族偏离主义的压力,接受外语文本的语言及文化差异,将读者带入外国情景”(Venuti1992:
20)。
用通俗的语言来概括,归化法要求译者向译语读者靠拢,采取译语读者习惯接受和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而异化法要求译者向作者靠拢,采取相应于原作者使用的源语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和异国情调。
例如,翻译“tokilltwobirdswithonestone”时,“一石二鸟”是异化译法,“一箭双雕”和“一举两得”则是归化译法。
(3)作者中心译法和读者中心译法
阐释学派的施莱尔马赫认为,理解原作的语言精神和独特的思想方式绝非易事。
由于语言受到原作者的教育、知识、想象力等限制,译者要充分表达原文的思想神韵更是难上加难。
译者的任务,主要是缩短原文作者和译文读者的距离。
因此,他指出,要帮助译作的读者在不脱离本族语的情况下正确而完全地看懂原作,可以采取两种途径:
一是译者可以“不打扰原作者而将读者移近作者”;另一种是“尽量不打扰读者而将作者移近读者”。
第一种是以作者为中心(author-centered)的译法。
译者通常弥补读者对原文认识的不足,把自己对原作者的认识而取得的意念和印象传达给读者,将读者移近译者的视点,从而使读者根据译者提供的语言形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理解原作的真正含义。
第二种做法是以读者为中心(reader-centered)的方法,译者假设原作者可以用其谙熟的译语来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翻译的目的是使外国作家像本国作者那样写作和交流。
二、翻译规范
什么是规范(norm)?
如何看待规范?
《辞海》对“规范”的解释是:
(1)标准;法式。
如:
道德规范;技术规范;语言规范。
(2)模范;典范。
我们所谓“规范”约略等于英文的“norm”。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把“norm”译作“规范”,它把norm解释为“一个社会群体诸成员共有的行为规则和标准。
”
目前翻译理论领域中的“规范”尚没有普遍接受的定义,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
1.巴切(Bartsch1987)认为“规范是正确性观念的社会现实”;
2.图瑞(Toury1980)把“规范”定义为“对翻译进行描述性分析的一个范畴,即某一译语社会里所共享的价值和观念,如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是适当的,什么是不适当的,转化成在特定情况下正确的适当的翻译行为原则”;
3.赫曼斯(Hermans1996)认为“规范是心理和社会实体,是人们互动交际中重要的构成因素,属于社会化进程中的一部分。
从广义上讲,规范涵盖常规与法令之间的全部领域”。
从以上定义,我们不难看出,翻译规范是译者的翻译行为所遵循的原则,翻译法令、翻译标准、翻译规则和翻译常规等等都是翻译行为原则,它们虽然对翻译行为的约束力有强弱差异,但都应被纳入到“翻译规范”的范畴之内。
1.从传统语言学角度探讨翻译规范
20世纪后半叶,伴随着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的发展,系统的翻译研究逐渐兴起。
翻译中源语和目标语之间的差异均归因于两种语言系统的差异。
翻译的任务就是找出与源语在内容、风格、效果上完全一致的目标语文本。
于是人们对具体的语言现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这些研究都是建立在两种语言中被视为正确的语言单位和句法结构的对比分析的基础之上,往往是从源语中的一些具体的语言结构或现象出发,找出相对应的翻译方法,用以指导译者,如纽马克总结了七种翻译隐喻的方法。
这些语言学派的学者一方面关注两种语言的语言规范,即如何按照特定的规则和规范产生正确的文本,另一方面,在两种语言对比的基础上总结了两种语言系统的关系和规律,并致力于总结一套译者需要遵守的规则。
2.从语篇语言学角度研究规范
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语篇语言学的兴起,对翻译的研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语篇语言学将文本界定为交际的基本单位和研究的主要目标。
对翻译而言,这意味着文本被视为翻译的基本单位。
翻译不再是语言符号之间的转换,而是重构源语文本,翻译的重心由重现意义转向产生文本。
语篇语言学派的学者研究翻译的基本假设是源语和目标语的差异不仅仅体现在由语言系统导致的句子结构之上,而且反映在超越句子的一些规律之上。
他们把文本依据不同的规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然后通过对源语和目标语系统的比较和描述建立文本类型的样板(prototypes/genreprofiles),这些样板就是根据目标语规范重建源语文本的模式。
近年来,许多学者不断地从翻译的角度在微观和宏观的层面上对文本类型样板进行研究。
文本类型样板研究对翻译实践和翻译培训是有用的,但其作用也是有限的。
一方面,并非所有的文本类型都是高度规约化的;另一方面,许多的文本也包含变化和不稳定的因素。
哈提姆和梅森已经很明确地把翻译规范的偏离纳入其文本类型模式的研究中。
他们认为翻译规范的偏离往往是有动机的,如文体上的考虑等。
译者应该能够辨认这些偏离并加以处理。
以上从应用语言学和语篇语言学的角度对翻译中所涉及的一些规范的研究,从根本上讲,是规定性的。
即规定译者需遵从一定的语言学的或文本类型样板的规范。
他们的共同的核心是源语和目标语之间的等值。
3.从翻译研究角度探讨规范
20世纪70年代后期,“翻译研究学派”在以色列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兴起。
该学派学者主要研究译本产生的文化背景,以及译本对目标语文化中的文学规范和文化规范所产生的影响。
其中探讨翻译规范理论的代表人物有以色列的图瑞(Toury)、英国的赫曼斯(Hermans)和芬兰的切斯特曼(Chesterman)等。
(1)图瑞翻译规范论
在众多国外翻译理论著作中,图瑞的翻译规范论独树一帜。
图瑞指出,翻译是具有社会文化意义的活动。
他研究了大量翻译作品,试图找出译者们遵循的规范。
他认为这些规范可用来确定翻译行为的合适程度,调整所有限制翻译的因素,掌握它们是在文化环境中成为一名称职翻译的前提。
规范是用以解释活动的社会意义的重要概念,它的存在和广泛使用(及其暗示的一致性)可以起到建立和保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规范是归类与管理的先决条件,没有规范就谈不上标准,人们的活动就成了随意行为。
当然,规范也适用于一切文化活动或构成文化的任何系统,因为文化系统归根结底也是一种社会建构。
图瑞(Toury1980,1995)认为,翻译是受到社会文化规范限制的活动,其社会、文化特点使之不同程度地受到多种因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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