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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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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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9号10号路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都匀市经济开发区9号10号道路南段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损失,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所在地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室、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项目全体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职责、件件有目标、事事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健全、严明纪律、措施有力、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和评比。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施工队长、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项目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项目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具体岗位责任见第六条“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条项目应制定各级、各部门、各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检查和考核,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
第三条项目在签订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第四条主要工种应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
砌筑、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
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第五条项目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人员数量和素质保持稳定。
第六条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体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6、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7、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8、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9、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0、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交底和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
(三)、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4、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架、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的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8、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四)、项目商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2、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
3、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
4、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
(五)、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六)、项目责任工程师(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其施工管理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
3、检查施工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负责对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5、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
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管。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七)、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
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
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
5、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6、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8、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的资料。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八)、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5、正确识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并积极参加抢险。
(九)、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3、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单位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安全性测评。
5、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监督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工。
6、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档案。
(十)、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十一)、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特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
3、在检查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制定项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十二)、项目消防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法规、规程,制定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4、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统计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三)、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检普查。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4、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包括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
第二条安全教育对象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⑴项目经理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⑵项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⑴公司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其内容包括:
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b、公司及上级部门(总公司、局)印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等。
⑵施工队级安全教育:
项目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其内容包括:
a、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b、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
c、本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工程类别、施工阶段、作业特点等),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⑶班组级安全教育: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a、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b、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c、本人及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d、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功能;e、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设备及管理事故等,应采取的措施(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
3、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对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习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
⑴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⑵本班组施工生产的概况介绍;⑶施工区域内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性能、作用、安全防护要求等。
第三条时间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教育:
包括:
⑴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规定;⑵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新规定;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⑷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介绍,最近的典型事故教训;⑸施工中“四新”成果的使用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⑹最近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情况,如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出台,安全生产通报、批示等;⑺近期安全工作回顾、讲评等。
2、季节性安全教育:
⑴夏季施工安全教育包括:
①加强用电中触电安全教育;②讲解雷击事故发生的原因,避雷装置的避雷原理,预防雷击的方法;③大型施工机械、设施常见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④基础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常识;⑤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⑥林区防虫咬常识。
⑵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包括:
①避免冬季冰雪结冻引发的事故教育;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③安全用电中防电气火灾教育;④冬季施工防毒等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3、节假日加班的安全教育包括:
⑴节假日安全意识松懈的思想教育;
⑵班组长要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⑶重点做好当天作业将遇到的各类设施、设备、危险作业点的安全防护教育。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形式包括:
会议形式、报刊形式、音像制品、张挂图片形式、固定场所展示形式、现场观摩演示形式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检查规定:
1、定期检查。
公司每季、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
定期检查由单位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重点检查和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的有关问题,普查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及时表彰先进,批评落后,针对实际提出今后安全工作指示性意见。
2、经常性检查。
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经常对施工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
检查施工机械车辆、工具、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情况,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及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3、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此项检查系对铺轨架桥、既有线施工、高处作业、机械车辆、压力容器等某项重点或单项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4、季节性检查。
根据各地区的季节性特点,主要对冬季施工的防寒、防冻、防滑,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防雨、防洪以及防火、防毒、防爆等项工作的安全检查。
第二条主要内容:
1、各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上级指示精神的情况。
2、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工作情况。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防护措施的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用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报表和各项安全业务的建设情况。
第三条安全检查方法:
1、听汇报。
2、查记录。
3、召开座谈会。
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查施工现场。
5、检查时要有领导带队,有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
第四条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必须制定详尽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被检单位、检查目的、检查依据、内容和步骤,并经检查人员和受检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2、检查后,召开总结会议,会议参加人员签到及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落实。
3、实行安全管理三级预警制。
一级预警:
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小于5处,显示绿色。
措施:
限期整改;二级预警:
现场安全事故隐患6-10处,显示橙色。
措施:
限期整改,专门对队长、安全员教育;三级预警:
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多于10处,显示红色。
措施:
限期整改,停工整顿,专门对队长、安全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半天教育。
4、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全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1、安全生产奖罚依据:
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奖罚资金的来源及使用:
每月按照验工计价扣除0.5%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金,由项目部财务单列科目(安全生产奖罚专用经费),并负责实施。
各类罚款要按规定的时间、金额及时上交到项目财务部。
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资金、奖金和向上缴纳的事故罚款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专用经费中支付。
3、项目部对发生事故(隐患)的施工队实施罚款时,被罚单位在接到“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罚款通知单”之后,必须及时整改。
不按时整改的,按罚款双倍的数额加罚。
如有撕毁整改通知单或罚款单的,视为野蛮施工,将取消其在本月的安全质量进度评比资格。
4、对员工本人及单位领导的罚款,由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除或用现金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款报销。
5、对事故处罚时,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要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在实施安全奖罚时,行政奖惩与经济奖罚可同时并用。
7、奖励施行一事一议。
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特种作业包括: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机械作业人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进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考核、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登记造册。
第七章安全例会制度
为保证对施工生产有较大影响,解决具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各级安全部门要坚持会议制度。
1、安全工作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
2、工程例会(工程分析会):
项目部每周五召开。
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有关业务部门参加,主要内容是分析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形势,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会上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原因明确整改计划、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复查人及复查时间等。
4、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时,各部室、施工队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参加,须经请假批准。
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第八章爆破器材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库区位置结构和设置
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2、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3、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库区布置在无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动危险的地方。
在库区周围应设密实的围墙,围墙到最近库房墙脚的距离不得不小于5米,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米。
4、库区值班室、生活设施等服务性建筑物应布置在安全的地方。
第二条临时性房屋规定
1、库房宜为平房。
2、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3、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4、库区围墙的高度不低于2米。
5、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三条电气照明通讯及报警装置
1、贮存爆破器材库房的供电危险等级按Ⅰ类供电场所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
2、库房内禁止安装电灯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库房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采光。
3、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的外部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危险库房的上空。
4、电源开关和保险器应设在库房外面,并装在配电箱中。
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只准使用安全手电筒,禁止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
5、设防雷装置。
库区一般设与本单位的保卫和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
库区内应装设报警装置。
6、监控装置。
库区内设置监控装置,监控范围要覆盖到库区整个区域,并且不留死角。
第四条爆破器材储存
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它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米。
2、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迭放。
3、爆破器材箱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cm,架宽不高于两箱的宽度。
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5、堆放导火索、导爆管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米。
6、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7、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
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8、库区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9、库区内必须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10、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1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
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禁止将爆破器材散堆在地上,雷管应放在外包铁皮的木箱里,箱应加锁。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条爆破器材收发
1、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物相符。
2、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3、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或壁槽里发放。
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6、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硝化甘油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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