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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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兰考瑞华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12MW秸秆热电工程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兰考秸秆热电项目经理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一、现场概况1
二、配电线路3
三、配电线路4
四、现场照明5
五、安全用电技术措施7
六、触电与救护12
七、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12
一、现场概况
兰考瑞华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12MW秸秆热电项目位于河南省兰考县韩村,位于310国道北侧。
该项目建设规模2×12MW,占地105亩。
锅炉主要参数为压力4.0Ma,温度450℃,蒸发量75t/h。
汽轮机为C12-3.43/0.98抽凝机组,抽气量30t/h。
发电机为QF-15空冷。
总平面布置格局为:
根据场地条件,厂区采用“三列式”布置,即厂区由东向西依次布置:
升压站区-主厂房区-贮卸燃料设施区。
全厂共分为:
主厂房区、升压站区、冷却塔区、化学水区、贮卸燃料设施区、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区等。
主厂房区:
处于全厂中心区域。
主厂房固定端朝南,汽机房向东、锅炉房向西,出线向东。
主厂房采用6m等柱距布置(输燃料栈桥柱距8m),总长68m,A列至烟囱中心线距离为83.44m。
冷却塔区:
厂区东北角,布置于升压站北侧。
此区域还布置循环水泵房、循环水处理系统设施。
升压站区:
北邻冷却塔区,西接主厂房区,布置于汽机房A列外侧。
电气线路向东与主变相接,向东出线,线廊宽阔顺畅。
贮卸燃料设施区:
本工程贮燃料采用露天与燃料棚相结合,燃料棚位于主厂房区西侧。
此区域还布置消防水泵房、排水池。
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区:
北邻主厂房固定端,正对全厂主要进厂大门。
该区主要布置有:
综合办公楼、综合服务楼。
该区居于全厂南商中心地带,便于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便利全厂生产的维护和安全。
化学水区:
位于升压站区的南侧,西侧为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区,东侧、南侧为厂区围墙。
场内主要同时作业用电设备为塔吊三台、拌合站一座(两台50拌和机)、电焊机10台、对焊机2台,其他用电为生活用电和施工照明用电。
现场用电采用TN-S系统(如下图),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按“三相五线制”供电,布线方式采用暗敷方式。
配电系统设置配电箱(配电室内设)、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分配电箱尽量靠近各用电车间和楼层附近,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制。
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的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二、配电线路
主线路:
外接电源业主已引入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直接从变压器引出,共5条主线路路(冷却塔、主厂房、办公楼、烟囱及生活营地)。
(1)第一路干线出线选用电缆YJV五芯电缆4×95+1×50,配有熔断器总开关一套,电表及5个漏电保护器。
(冷却塔)
(2)第二路干线出线选用电缆YJV五芯电缆4×70+1×35,配有熔断器总开关一套,电表及5个漏电保护器。
(办公楼)
(3)第三路干线出线选用电缆YJV五芯电缆4×95+1×50,配有熔断器总开关一套,电表及5个漏电保护器。
(主厂房)
(4)第四路干线出线选用电缆YJV五芯电缆3×50+2×25,配有熔断器总开关一套,电表及5个漏电保护器。
(生活营地)
(5)第五路干线出线选用电缆YJV五芯电缆3×50+2×25,配有熔断器总开关一套,电表及5个漏电保护器。
(烟囱)
支路:
第一路干线分出支路三条,一条为塔吊和工地照明专用箱,第二条为冷却塔提供施工用电,第三条为拌和站提供动力,箱内配置相应漏电断路器,使其达到TN-S系统中二级保护设置。
第二路干线分出支路三条,一条为塔吊和工地照明专用箱,第二条为主厂房提供施工用电,第三条为设备安装提供电力支持,箱内配置相应漏电断路器,使其达到TN-S系统中二级保护设置。
第三路干线分出支路两条,一条为塔吊、施工电梯和工地照明专用箱,第二条为办公楼提供施工用电,箱内配置相应漏电断路器,使其达到TN-S系统中二级保护设置。
第四路干线分出支路两条,一条为项目部生活营地供电线路,第二条为作业队生活营地供电线路,箱内配置相应漏电断路器,使其达到TN-S系统中二级保护设置。
第五路干线分出支路两条,一条为降水设备和工地照明专用箱,第二条为烟囱提供施工用电,箱内配置相应漏电断路器,使其达到TN-S系统中二级保护设置。
三、配电线路
1、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楼层线路沿外墙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的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
3、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操作、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埋地电缆在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到楼层架空电缆应沿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因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并每层不得少于1点。
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后垂距地不得小于2m。
四、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④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⑤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⑥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①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行大于24V。
②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行大于12V。
3、行灯使用要求
①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②开关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③开关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④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⑤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
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5、工作截面的选择
①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6、室外照明装置
①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②室内灯具距地面不行低于3M,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③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防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④油库、油漆仓库,除通风良好者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
7、室内照明
①室内灯具的设置应不低于2.4M。
②室内螺口灯头的接线,其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边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接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破损和漏电。
③在室内水泥砂浆墙、食堂、浴室等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应使用瓷质防水型,并应配置瓷质防水拉线开关。
④在用易燃材料作顶棚的临时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阴燃烧底座,或加阴燃垫,并使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安装在存放易燃材料的场所和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器材,应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电器器材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⑤任何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或电器。
⑥工地上使用的单相220V生活电器,如食堂内的鼓风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⑦对民工临时宿舍内的照明装置及插座,应严格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
埋深0.8m。
五、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总配电箱设置在配电房内,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2、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
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3、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22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00~50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m。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件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1.5m;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3m,水平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4m,水平距离为3.5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5m,水平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7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最小水平与垂直距离为8.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7)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1.7m;外电线路电压为35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2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2.5m;外电线路电压为22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为33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5m;外电线路电压为500kV以下时,安全距离为6m。
8)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9)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10)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4、电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紧设备带“缺陷”运转;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5、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业负责。
3)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0)配电箱、开关箱得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六、触电与救护
1、人体触电伤害事故的易发
①在保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②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时,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紧急措施
①最首要的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方法有两种:
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②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法、心脏按摩法。
七、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不仅要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应做好以下资料记录:
①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②技术交底资料。
③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
⑤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⑥定期检(复)查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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