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监理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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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监理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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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监理交底
幕墙工程监理交底
幕墙工程监理交底
一、幕墙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监理方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经总监/总监代表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在报审前经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合格并签署书面意见。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监理方提出开工申请,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总监代表审批后方能开始施工。
开工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经总监批准;
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已经总监/总监代表批准;
③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已到位;
三、开工前七天,施工单位须将工程年、月或旬、周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总监代表审批,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经总监/总监代表批准后执行。
四、分包单位需向监理提供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填报《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总监代表予以批准。
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
5、分包合同;
6、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人员组成、岗位职责;
的施工。
2.每个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填报《隐蔽验收记录》等,现场监理收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首先对承包单位送来的隐蔽资料对照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合格后,组织项目专业技术员和专业质检员检查验收,合格予以签认,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下列工序属于隐蔽工程必须履行隐蔽工程报验手续,方可进行下部施工: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结构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装置。
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3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3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须对分项工程中所含检验批进行汇总,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由专业技术员向监理报验,监理收到报验申请后,审查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后,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十、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经监理复验合格后签认,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当检验批、工序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逐一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填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经现场监理复验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十二、进场材料的验收、检验批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凡施工单位项目专职质检员、专业技术负责人未对所报验工程按施工企业标准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向监理申请报验时无报验单或无质量验收记录表、无隐蔽验收记录表、无质量证明文件等;项目专职质检员、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未在报验单和验收记录表上签署检查验收结论意见者,出现上述情况,现场监理人员一律拒绝验收,拒绝签字.
十三、出现以下七种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监理验收合格,总监批准《监理工程师回复单》及《工程复工报审表》后,方可复工。
⑴承包单位上道工序、上个检验批、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下个检验批的施工。
⑵承包单位使用了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材料。
⑶施工单位没有设计变更通知、没有《工程变更报审表》,就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或施工图纸中矛盾、错误的地方,仍然继续施工将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⑷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监理资料问题,已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继续施工者。
⑸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电工、起重工、焊工)、分包单位就进入现场施工。
⑹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⑺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暂停施工,或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十四、实行样板引路制度:
要求施工方将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理方审核。
做样板流水段,进行复验,经监理验收合格,符合规范和质量等级标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十五、希望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监理方,完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和技术管理体系,精心组织施工,精心管理,高标准建设,与监理方共同完成施工图纸中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十六、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下列条文属强制性标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1)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3)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4)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5)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6)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
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7)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8)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9)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3、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
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
(4)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幕墙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幕墙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关键点包括:
幕墙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工程材料审查、隐蔽项目验收防火隔断以及防雷接地测试等。
1、 现场质保体系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幕墙公司自行设计,则其必须具备幕墙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3)从事玻璃工程安装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按证书核定的工程承包范围承接玻璃幕墙工程,不得另行分包或转包。
(4)加工现场环境应符合有关规定,隐框幕墙的结构装配组件应在封闭、洁净,符合温度和湿度规定要求的专业生产车间制作,严禁边安装边打胶的现场制作。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组织设计,其内容应符合:
a)应单独编制幕墙分项工程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提交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认可。
b)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
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材料、构件配套件的供应、运输、吊装、搬运、堆放、保管、产品保护以及清洁工作计划与措施;测量、弹线、安装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劳动力以及安装工具、吊运机具的操作方法;安装施工中的质量自检、互检安排;安装施工中的安全、消防以及劳动保护措施。
(6)施工单位要有材料验收和检验制度。
2、 质保资料检查要点:
(1)各种材料的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单元板块的出厂合格证及打胶记录,进口材料的商检报告。
(2)结构胶、密封胶的物理耐用年限和保险年限质保书,相容性和性能测试报告。
(3)幕墙抗风压强度、雨水渗漏、空气渗透和平面内变形性能的检测报告。
(4)淋水试验记录、避雷接地测试记录、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3 工厂加工制作质量控制要点:
(1)铝型材下料、铣孔和装配的精度。
(2)注胶车间温度、湿度和洁净度以及注胶饱满度。
4.1.4 实物质量控制(包括材料,中间及隐蔽验收等)要点:
(1)现场工程用材的材质规格、颜色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铝合金型材表面阳极氧化膜厚度不应低于AA15级。
(3)铝合金型材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GB5237中规定的高精级。
铝合金型材受力的立柱、横梁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3mm,与幕墙配合的门框壁厚不少于2mm,窗框壁厚不少于1.2mm装饰条不小于1.0mm。
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0mm。
(4)隐框、半隐框每个分格块玻璃下所设金属托条应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长度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2mm,高度不应露出外表面。
(5)与铝合金接触的螺栓、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轻金属制作,自攻螺丝应有防松脱措施,禁止使用镀锌螺丝。
不同金属材料的接触面应采取绝缘垫片作隔离处理。
(6)幕墙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且应进行强度测试。
所有幕墙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
(7)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定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规定,结构胶、密封胶在使用前应与接触材料做相容性试验及性能试验,结构硅密封胶和耐侯硅酮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相互代用,进口硅酮结构胶应由商检证。
隐框、半隐框幕墙禁止在现场打注结构胶。
(8)幕墙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入,位置应正确。
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但必须通过节点强度试验决定其承载力,试验项目及承载力应由设计决定。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幕墙连接件应有三维调节余量(各为40mm),并有防松脱措施,受力铆钉和螺栓,每处不得少于2个。
(10)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它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螺栓直径应经过计算,并不应小于10mm。
(11)立柱与横梁两端连接应加设弹性橡胶垫片,且应用密封胶充填严密。
(12)根据DBJ—56—96第8.1.2 6条规定,在幕墙构架覆盖面板前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幕墙工程中间验收单,报请监理和建设单位核验,并填写检验意见。
(13)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保持一定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2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厚度与槽宽同,长度不小于100mm玻璃与构件之间隙应使用弹性材料填充,不得用硬性材料填充。
玻璃四周橡胶条镶嵌牢固,不松脱,四周应斜向断开,断开处和中间部位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
(14)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打注应平整顺直,粘结牢固无气泡,密封胶不得三面粘结。
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厚度和宽度根据设计计算确定,但厚度不应小于6mm,且不大于12mm,粘结度宽度不得小于7mm,密封胶粘结厚度应大于3.5mm,宽度不应小于厚度的2倍。
(15)全玻璃幕墙中,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缝隙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嵌填严密,缝隙宽度不宜小于6mm。
(16)幕墙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并有防潮措施,隔热、保温及防火材料不得直接与玻璃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幕墙的防火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防火等级要求,并在楼板外形成防火带,对窗间墙、窗槛墙和每层楼板隔墙处与幕墙的缝隙应有防火隔断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其搭接缝隙应用防火密封胶密封。
(17)幕墙应符合避雷等级要求,幕墙应自成防雷体系,其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位于均压环处的横梁必须与同均压环连通的立柱连通,在未设均压环楼层的立柱水平距离每10m必须同与均压环连通的柱连通,连通材料的截面应符合避雷要求,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18)幕墙顶部与两侧与墙面交接处缝隙应用防火的保温材料填嵌密实,且应包盖严密、平整,不积水,不渗漏。
阴阳角收口部位和幕墙上收口部位节点构造应重点进行检查。
(19)铝合金构件安装搭接平整,接缝严密,型材不应有脱模现象,表面洁净,无污染,无明显划痕和凹瘪现象。
3、 现场淋水试验控制
对玻璃幕墙应抽取一定面积的幕墙进行现场冲淋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喷水水嘴离幕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30mm,并应在被检幕墙表面形成连续水带。
每一检验区域喷淋面积应为1800×1800mm,喷水量不应小于4L/m2.min,喷淋时间应持续5min,在室内观察无渗漏现象。
在1800×1800mm范围内,单个喷嘴喷淋直径应为106mm,四个喷嘴喷淋面积应为3.53m2,淋水总量不应小于14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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