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跟无人机相关比较小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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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跟无人机相关比较小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
安龙县国营龙山煤矿
环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
吴日方
审核:
黄洪林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安龙县国营龙山煤矿环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环境地质灾害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国营龙山煤矿位于黔西南大地构造位置处于华南褶皱系和扬子准地台两个Ⅰ级构造单元的结合部位,大部分地区属于华南褶皱系次级单元右江褶皱带,其北西、北东分别以弥勒—师宗断裂带、水城—紫云和南丹—昆仑关断裂带为界。
矿山位于扬子陆块与右江造山带过度带交界处。
工作区位于兴仁向斜(龙头山向斜)南翼。
区内构造简单,为一北西、南东向平缓单斜构造。
地层总体走向近东西,倾向北东,倾角10—15度。
局部见小的挠曲现象,断裂构造不发育。
在矿区内次级褶皱及断裂构造不发育,构造单一,仅在龙潭组中见一些小裂隙及挠曲,对区内煤层破坏作用不大,构造复杂程度类型应属简单。
矿区(田)含煤岩系为上三叠统火把冲组,厚度1000m左右,主要由石英砂岩、细砂岩、粉砂岩、粘土岩及煤层(线)等多次韵律组成。
煤矿工业广场和井口职工宿舍区恰好位于龙头大山山脚下,龙头大山山体走向与煤层走向基本一致,呈南北转东向延伸,地形较陡。
地面多被第四系坡积物覆盖,小冲沟较多,并呈树枝状展布;横亘矿区中部有一道陡崖(走向110°,长220m,平均比高20m),成为南北两面地貌截然不同的分界线,北面高,开阔舒缓,似一平台;自陡崖脚向南,标高逐渐降低,成为单一的斜坡(坡度28°)。
矿区总体地势北部高,南部低,区内最高点在北部山顶,海拔+1850.4m,最低点在矿区南部岔河河底,海拔+1085m,相对高差765.4m。
根据地形及岩土工程性质分析,目前矿区范围内虽然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工业广场及其周边也未发现潜在的地质灾害,矿区及工业广场遭受现有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不大,地质环境条件中等。
但当煤层浅埋区或断层破碎带附近的采煤冒落裂隙扩展到地表时,会出现地面沉降、开裂、塌陷,还可能引起滑坡、崩塌的发生,从而造成房屋开裂、道路下陷、耕地破坏等环境地质问题,给农业生产、村民生活、采矿活动造成影响。
当位于煤层浅埋区或断层破碎带附近采煤时,由于煤层顶板冒落裂隙带可能扩展到地面,或者地应力场、地下水流场的改变使断层破碎带导水性增强,使地表水、地下水与矿坑沟通,未来矿井开采可能引起沟溪渗漏甚至疏干沟溪水,也可能引起局部地下水位下降,造成井、泉流量减小甚至疏干。
矿井大规模疏排水,会将矿井开采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带入地表水、地下水中,对地表水、地下水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
煤矿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大,煤矿必须加强生产废水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由于煤矿抽排的煤层气(瓦斯)对大气起温室效应,矿井煤尘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伤害煤炭,汽车外运时煤灰、煤尘会影响公路沿线环境,煤矿锅炉燃煤会排放SO2、CO、CO2,故煤矿直接排放废气粉尘会影响大气环境。
以上为煤矿已存在或将来采矿中可能出现的常见环境地质灾害,今后煤矿生产中应加强环境地质调查,建立、建全环保机构及环保设施,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探采结合,综合治理,尽量避免因采矿活动诱发或加剧上述灾害的发生。
二、采矿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因煤层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地下水疏干等可能导致植被减少、农业减产、水土流失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社会、经济活动可能导致植被减少、地下水资源影响、土地、村庄、人口变迁等导致当地农业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等。
①、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本矿井主要采用井下开采,地表最终变形一般分布在采区边界附近,充分采动区地表最终变形很小,但在采动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动态变形,矿区内大部分区域主要受此动态变形的影响。
煤层开采后,地表除产生连续性移动与变形外,局部还会出现各种非连续性地表破坏现象,如裂缝、崩滑等。
②、对地面建构筑物的影响
煤层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对其上的工业场地及重要建构筑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③、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
本矿井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井下煤层开采对上部含水层的水位和水量在浅部影响程度较大,在中、深部影响程度较小。
④、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在煤层埋藏浅部,地表产生的裂缝及塌陷坑,将造成农田分割、破碎、田坎垮塌、稻田水漏失等;煤层开采过程中发生的危岩崩塌等,会使农田毁坏、局部水土流失加重。
2)、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矿井井下排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污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BOD5、COD等。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煤矸石及井下水处理站的煤泥、锅炉炉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因素分析
矿井锅炉烟气、复合式干法分选机分选过程及原煤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矿井抽放的瓦斯排放、井下作业也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这些大气污染源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5)、声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矿井高噪声源主要有:
矿井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绞车房、机修车间、锅炉房、坑木加工房、筛分机以及井下采掘机械等,它们所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一般都大于85dB(A)。
矿井生产设备产生的高噪声污染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本矿平时对地质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期噪声防治措施
应尽量安排好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和输送机走廊等的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2)、生产期间环境空气治理措施
生产期间生产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生产人员炊事燃煤尽量燃用低硫煤。
3)、生产期间矿井井下水治理措施
矿井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0m3/h。
根据类比资料矿井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设计拟采用混凝沉淀的处理工艺,对矿井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矿井水可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部分矿井水经消毒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除尘及井下的防尘洒水,剩余部分外排。
矿井水处理站的规模为30m3/h。
矿井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9-4-1。
4)、生产期间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治理措施
矿井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按用水量的85%计,预计其排放量约为110m3/d。
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主要由灯房浴室废水、机修车间废水、食堂废水、办公楼和单身楼生活污水等构成,其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有机物。
污废水中食堂和机修车间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办公楼及单身楼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以上污废水预处理后与浴室废水一起进入SWJ-5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后的污废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m3/h。
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9-4-2。
5)、生产期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1)、锅炉燃煤烟气治理措施
工业场地锅炉房选用DZL1-1.25WⅡ型锅炉2台。
采暖期2台运行,每天运行16小时,耗煤量为0.32t/h;非采暖期1台运行,每天运行12小时,耗煤量为0.16t/h。
锅炉燃用M18煤层原煤时,配备DCⅡ-2型烟气除尘脱硫净化器后SO2排放可达标。
(2)、工业场地及排矸场防尘治理措施
矿井原煤在储装运时,将产生煤粉尘。
原煤从主井口至原煤地面储煤场及原煤外运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
因此我矿对厂区内露天储煤场采用喷淋洒水的抑尘措施,对运煤汽车要求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以控制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排矸场采用高压水枪喷雾措施,以防止扬尘产生;对道路扬尘,采取定期洒水的措施来抑制路面扬尘。
6)生产期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煤矸石污染防治措施
本矿井生产期矸石产生量为0.75万t/a。
设计主要考虑运至排矸场堆弃。
为防止矸石堆放对环境造成污染,本矿目前主要采取外运,把煤矸石运往附近的砖厂,排矸场设置了排水沟和防洪挡墙,矸石场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同时采用高压水枪喷雾,加强干燥少雨季节的防尘措施。
(2)、其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炉渣产生量为130t/a,目前采用小矿车运往排矸场,与矸石一同处理。
矸石在填埋时,炉渣可以做为隔绝矸石与空气接触的覆盖层。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0t/a,目前在主要建筑物及作业场所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垃圾,并与当地环卫部门签署协议,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7)、噪声控制措施
本矿在设备选型时,首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对于通风机、压风机、锅炉房引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都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声器的措施进行降噪;对于在其它不易采取消声、隔声措施的高噪声源附近工作的人员,则采取佩带防声耳塞、防声耳罩等个体防护措施。
8)、水土保持措施
1)、塌陷区治理措施
(1)、做好前期勘察工作
在采区开采前,对本区的上覆地层特征、地质构造及影响地表变形的主要因素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地点要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井下采煤计划制定采取措施时机,制定预报措施,避免滑坡、崩塌造成人员伤亡。
(2)、地表活动期采取的措施
在采动过程中,定期巡视,对受采动影响产生的裂缝,根据裂缝宽度大小进行治理:
小裂缝及时充填平整即可,大裂缝待地表活动影响基本结束后再治理;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处采取疏水、排水、削坡减载等多种方法增加稳定性,防止崩塌或滑坡的产生。
(3)、地表活动停止后的措施
采动影响结束后,对塌方、滑坡体进行护坡工程,对于农田因塌陷和裂缝造成弃耕的,在地表变形稳定后,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进行土地复垦。
2)、防止排矸场水土流失措施
为防止矸石堆放对环境造成污染,本矿目前主要采取外运,把煤矸石运往附近的砖厂,尽量减少排矸场矸石的堆放。
四、发生环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地点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安龙县经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及时撤人。
4、及时抢险原则: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7)、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5、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1)安龙县国营龙山煤矿成立环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环境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并及时向安龙县经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
矿长。
职责:
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
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
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副长。
职责:
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
调度室、安监科、通风科、技术科、供应科、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职责:
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
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1现场指挥组
组长:
安全矿长副组长: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
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1).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矿长副组长:
生产矿长
成员:
机电科长、技术科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采掘、辅助以及地面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
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分2个应急抢险队,1个应急抢险预备队。
(1).④.1地面抢险队
队长:
行政副矿长 副队长:
办公室主任
队员:
调度室、办公室、后勤科、治安保卫等150人组成。
职责:
①负责地面灾害性天气河流洪水的疏堵水工作。
②对地面危房、车间进行抢修。
③加强对井口监测、检查和防洪应急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采取措施。
(1).④.2机电抢险队
队长:
机电矿长
队员:
机电科、办公室、调度室、后勤科、治安保卫、通风科等有关人员100人组成。
职责:
①负责井底水泵房设备正常运转。
②负责地面降压站、矿井供电线路、井上下各个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③确保风机和各绞车房设备运转正常。
④负责发生地质灾害情况下通讯工作,确保灾时通讯正常。
⑤负责供电及设备抢险工作。
(1).④.3抢险预备队。
队长:
后勤矿长。
队员由临时抽调的120人组成。
职责:
负责灾害性抢险时各项紧急预备工作。
(1).3技术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科、技术科、通风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根据地质灾害造成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1).4物资供应组
组长:
供应科科长
成员:
由仓管室、物资供应科、财务科、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100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警戒保卫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
治安保卫科长
成员:
治安保卫科、后勤科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130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组织护卫队员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医疗救护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
矿卫生室主任
成员:
党政办公室、卫生室等单位有关人员共计30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1).7信息发布组
组长:
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
党政办公室、劳动人事科等单位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煤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③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1).8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会主席
成员:
矿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1).9善后处理组
组长:
工会主席 副组长:
劳动人事科长
成员:
劳动人事科、工会、财务科等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职责
2).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2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安监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4矿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5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科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7财务科: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2).8劳动人事科: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事故调查等。
2).9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2).10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3.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3.1.1.1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
3.1.1.2及时掌握新泰气象局发出的地质灾害预警警报和地质灾害预报。
3.1.2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3.1.2.1人员撤离程序
巡查人员发现因地质灾害或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时;立即组织撤出受安全威胁的人员,并立即汇报地质灾害应级指挥部总指挥。
3.1.2.2党政办公室工农办、地质部要切实做好采动塌陷区巡查和排查工作。
3.1.2.3各有关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对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3.1.2.4要加强雨季采动区域地表活动变化活跃范围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2预警行动
3.2.1预警:
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均为接到预警。
3.2.2预警的方式、方法:
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用电话汇报或相关部门电话通知。
3.2.3地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科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
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安龙县经科局调度室。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3.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达到预警条件,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安龙县经科局调度室。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上报安龙县经科局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信息报告程序
4).1地质灾害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4).1.1灾害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
地质灾害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安龙县经科局调度室→安龙县经科局领导→救护队
4).1.2值班矿长根据险情发生地点,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4).1.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龙县经科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上下各地点、巡查人员均安设配备电话和移动通讯工具,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地质灾害征兆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801、803。
4).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时待命,当电话需要移机时,电话维修组及时下井处理。
4).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接到上级部门发出的地质灾害变化通知,均视为接到报警。
4).5向外求援的方式
总指挥部通过电话向安龙县经科局、救护队求援。
5)、应急处置
5).1报告与通知程序
5).1.1报告程序:
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或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事故地点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监科,由值班人员向矿长、分管副矿长汇报,事故发生后矿长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安龙县经科局调度室汇报。
事故汇报内容:
地质灾害级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5).1.2通知程序
5).1.2.1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通知或事故单位、地点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
5).1.2.2按照本程序(附件一)中所列指挥部成员名单先后顺序通知所有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5).1.2.3指挥部主要成员应迅速到位。
5).2响应分级
5)2.1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险、救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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