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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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员工手册
河南省----实业有限公司
员
工
手
册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员工手册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第二条目的
为树立组织和管理的良好秩序,增强企业员工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特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手册。
第三条发放与回收
本手册印制成册,全体员工人手一册,于员工入职时发放。
如因人为因素丢失的,由当事人补领,补领款为30元/册。
每位员工均应爱护手册,在完成或终止聘用时交还行政部门。
第四条制定程序
本员工手册由本公司行政部门牵头,并在广泛征求公司员工意见并与职工代表及工会讨论的前提下颁布出台。
员工对本手册有不同意见或改进方案的,可以向公司行政部提出。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行为准则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2、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4、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员工守则
1.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2.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朴素大方。
若有规定工作服,必须着工作服上班。
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
3.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4.恪尽职守,高效率工作,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及影响工作的行为。
5.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碍组织运作。
6.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操作章程及规定。
7.严禁滥用职权。
8.保密制度
(1)严守公司机密,公司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生产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商业机密资料。
(2)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行政档案、工资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3)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
(4)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及特有的专利)为他人或自己服务。
第三章聘用细则
第一条聘用
1.公司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为公司招聘原则,由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填写用人申请表,交行政部门进行招聘。
主管级人员或增加编制,需报总经理审批。
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各用人部门的编制情况对申请表进行审核。
2.入职流程:
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对管理岗位和重要技能岗位员工或特殊岗位员工的最终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意(管理岗位、重要技能岗位员工或特殊岗位员工的范围由行政部门确定)。
公司决定聘用员工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
3.岗前教育及住宿安排:
员工上岗前先由行政部办理入厂手续、办理厂牌、安排住宿并进行相关的制度培训。
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4.员工入职时填写资料及提供证件需正确、真实,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可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
员工需提交以下资料:
A.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本人)
B.健康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本人)
C.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本人)
D.有关技能的资格证书、评定职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本人)
E.个人简历(原件)
F.外来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计生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本人)
G.特殊岗位须有担保证明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第二条试用期
1.新聘员工须经历一定的试用期(特殊岗位人员除外)。
优秀的员工试用期可以缩短,优秀员工的确定由用人部门主管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填写申请表,由行政主管签名确认。
2.如果员工试用不合格,公司酌情将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内公司和员工须终止聘用关系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3.试用合格转正的员工,由行政部发上岗证,被正式聘为公司全职员工。
第三条档案
1.公司行政部门将为员工设立工作档案,个人履历、培训、考核、奖惩及相关情况都将详细记录在案。
2.员工如住址、紧急情况通知人、通讯方式或其它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门进行变更。
员工存档于公司行政部门的地址、通讯方式为员工的有效送达方式。
3.员工如有培训结业或接受教育毕业者须将情况通知行政部,以便以后提升时予以考虑。
第四条工作调动
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表现对员工进行工作调动,并按照劳动合同变更办理相关手续。
2.职位调动:
由部门主管填写申请并注明调升、调降理由,任何人员的调动变更均需视情况由有关的部门经理审核后加意见,由行政部进行严格的面试、考核后作出批复并报公司备案。
对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位,需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五条兼职
在公司工作期间,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机构或商业活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即使是无偿的。
第六条离职
员工离职包括四种情况,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等。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公司,请先报经核准,并将经办事项、宗卷、帐目、款项、公物等相关事宜移交并经确认,方能离开公司。
1.辞退
(1)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并书面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辞退的理由,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特殊岗位须接受离任审计,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
2.辞职
(1)员工无论各种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均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但主管级、经理级以上等人员需另行保证一个月至两个月的保密期。
(2)员工因故需辞职的,应首先向行政部索取《辞职申请表》,填写后交上级主管,上级主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发意见上交行政部。
(3)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行政部门发出同意离职通知单,并组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步骤如下:
A.严格遵守、服从工作移交有关规定。
B.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做工作交接。
C.向管理部门交还借用之物品、财务借款。
D.向行政部门交还员工证、已领用的文件资料等。
3.自动离职
公司有权暂时冻结自动离职员工的工资,直至其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从薪资中扣还。
4.开除
开除适用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形,给予相应的处罚后开除,对于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责任。
5.行政部门及时做好离职人员备案记录。
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均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正常工作时间
冬季:
上午工作时间:
8:
00~11:
30
下午工作时间:
13:
00~17:
30
夏季:
上午工作时间:
8:
00~11:
30
下午工作时间:
14:
00~18:
00
保安员、司机及等特殊岗位员工因工作性质不同,不严格按照上述工作时间执行。
第二条加班
1.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超过36小时的,要向工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2.一般情况下,员工不能无理拒绝公司安排合法的加班,除非有特殊理由又取得公司同意的。
3.如生产和工作需要时,员工可能需要在法定假期内加班。
在法定假期内加班的员工,优先安排补休;若不能得到补休,则发放加班工资。
4.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或其他特殊事件时,加班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考勤方法
公司员工均应以打卡方式考勤。
总经理特准的其他特职人员可免予打卡,但免打卡人员只是因工作的弹性而给予的工作便利,其上下班时间及请假等出勤管理办法均同打卡人员,如果免打卡人员出勤不佳,行政部门有权核定为打卡人员。
第四条细则
1.参加打卡考勤的人员须依次排队打卡不得损坏机器,违者照价赔偿。
2.参加打卡考勤的人员应按作息时间打卡上下班,不准代人打卡或托他人打卡,违者两人各赔偿损失50元;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计旷工半天处理;
4.不得有迟到、早退、连打卡等与实际工作时间不相符的现象,打上班卡后必须到岗工作,违者按迟到处理。
5.因出差、请假等原因未能打卡者,需及时向行政部门提交出差单、请假条。
因遗忘漏打卡者,经部门主管核实的,并经经理审批后,方可补出勤(人/月仅限2次);无此手续漏打卡者,全部按旷工处理。
6.因工作需要,公司指定员工合理的加班,员工不得拒绝,违者每次赔偿损失50元,因特殊原因报上级主管批准者除外。
第五章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法定假日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条年休假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可享有4天带薪假期;每增加一年加一天,以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8天。
第三条事假
员工遇特别事情,必须请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予事假。
1.请假
(1)生产部门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可由领班签名,主管审批;请假二天(含)以上的,由车间主管签名,交部门经理审批。
(2)请假两天以内的,须提前一天申请;两天以上,须提前两天申请。
特急请假特殊处理。
(3)休假前,凭当天请假条离厂,请假条交门卫(若无请假条,保安有权要求补办手续后,才给予通行),门卫将所存的请假条统一交行政部。
2、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者或总计旷工五天者公司将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的,须及时请假。
2.因病情加重需要续假或因突然生病本人无法请假的,可由他人代请假或用其它方式请假。
第五条工伤假
员工因工受伤的,部门主管于事发后24小时内向行政部呈交工伤意外报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休假及补助。
第六条分娩假
已婚女工可享受90天分娩假,按分娩前后日期连续计算。
其中,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计划生育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分娩假的工资按本人底薪工资支付。
第七条婚丧假
1.婚假:
适龄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员工增加10天。
婚假工资按照底薪工资支付。
2.丧假;若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
若本人或配偶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休丧假1天。
丧假期间工资按底薪工资支付。
第八条探亲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每年享有无薪探亲假一次(7天以内)。
2.探亲假须在人力充足的情形下执行,请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休年休假,但若探亲假的天数未超过年休假的天数享受带薪休假,超过部分才不带薪。
第九条说明
1.请假人须将经办事务交托相关人员代理,并在请假单上注明。
2.员工假期已满,需要续假单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非因病或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外(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办理续假手续,事后提供有效书面注明),均以旷工论处。
3.所有假期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半天以上不足一天的以一天计。
4.试用期员工每月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含);正式员工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含),特批的假期除外。
5.请假未满,本人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部办理销假复工手续。
6.请假所须提供的证明,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假期者,将按照旷工处理。
第六章薪资福利
第一条说明
薪金公司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确定薪酬标准并按月计发工资。
员工应对个人薪金状况予以保密。
第二条工资支付
公司财务部于每月30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节假日提前或顺延,支付方式:
现金或者银行转帐。
第三条福利
公司所有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公司组织的各项福利活动。
第七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安排进行生产,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的应主动加班完成。
第二条对自己使用的生产设备等要每天清洁、保养,出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
第三条下班后不准在厂内停留(除继续加班的人员),下班时清理好车间、搞好值日工作,保养好机器且将自己使用的一切电器设备关电,最后离开者关掉总电源和车间门窗。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严把质量关,按质量标准和质检人员的要求工作。
第五条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应抓紧工作,不能偷懒或工作时间私自外出,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不得消极怠工、造谣生事、扰乱秩序、煽动罢工。
第六条按公司和生产部的要求最大限度地节约原材料。
第八章培训发展
第一条入职培训
所有员工进入公司时,需接受入职培训以及了解公司的全面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雇。
第二条上岗培训
根据需要,公司可在员工上岗(含新上岗、调职、升职、管理位员工)前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三条专项培训
根据需要,公司将组织在岗员工参加公司业务培训或外部技能培训。
员工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后,应同公司签订服务协议,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需向公司偿还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四条培训考核
1.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员工培训事务,包括具体方针、目标、计划、实施、考核监督与总结。
2.行政部门对员工培训费用予以记入个人档案。
第五条晋升
对于需晋升的人员,公司将按以下条件进行严格考核:
公司的忠诚度、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才德情况、年资、适应性。
第九章激励和处罚
第一条对工作绩效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对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予以处罚,以激励员工爱司敬业,在工作中创造更好的业绩。
第二条奖励的条件: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嘉奖(50---500元):
1.服从领导、忠于职守任劳任怨、遵守公司制度,起模范作用的.
2.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全年达到全勤(无迟到、早退及病、事假),且工作勤奋、效率较高者;
4.业务技术精湛,对本职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5.保护企业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于经办的业务有重大改进或突破,或领导有方,使工作效率和业绩明显提高,使公司收益较大者;
7.检举揭发各类违章现象,敢干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8.公司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实施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箸成效者;
9.直接降低物耗、降低成本、费用、节约物料能源等。
第三条员工存有下列第1-10项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予以(赔偿损失50--500元)处理,并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1.上班时间未挂厂牌,或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3.有浪费或侵占公物行为,情节轻微者;
4.上班时间纪律松散,无节制拨打私人电话,干私活、聊天、睡觉等消极怠工或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者;
5.不服从公司安全生产规定以及操作指南者;
6.扰乱办公、生产、生活秩序,妨碍他人工作或生活,情节轻微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达三次(含),旷工一天者;
9.对员工、管理者、客户出言不逊、无理取闹或有刁难、威胁、恐吓行为者;
10.违反公司管理规则制度之初犯者以及认错态度较好者;
若以上1-10项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员工有以下第11-28项行为之一的,除给予记过处分、赔偿损失外,公司可视情况解除与其之劳动关系,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其他责任:
11.因个人原因给工作质量或产品质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12.违反安全规程和保安、消防等制度酿成危险或遗留事故隐患、造成损失者;
1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14.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
15.在厂区打架闹事;
16.一年累计警告达三次者;
17.对于公司钱物或帐务未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
18.不服从管理或拒不执行上级指令,无正当理由而不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进度,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9.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情节轻微者、破坏公司与客户关系者;
20.滥用职权致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
21.散布有损公司、领导及其他员工利益或形象的谣言并产生一定影响者;
22.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3.未遵守薪资、行政保密等管理制度者;
24.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5.威胁主管或撕毁、涂改公司文件者;
2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经查属实者;
27.年累计小过达三次(含)者;
28.违反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或犯有其它过失,情节较重者。
第四条损失承担方法
1.赔偿额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可分月执行。
2.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赔偿额的,经鉴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可要求员工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员工奖惩情况通报全公司,作为员工考核、激励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1.实施程序
A.部门提名:
说明员工(集体)获奖或惩罚原因及主要事迹,填写《员工奖惩申报表》。
B.权限审批:
交行政部汇总,由行政部依事件程度予以奖罚(特大功过报总经理审批)。
C.给予奖励:
一次性现金奖励由行政部落实,并计入员工档案。
视情节予以表彰宣传。
2.奖励类别
A.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次大功、晋升;
B.惩罚分为警告、小过、大过、三次大过、开除。
C.奖励:
三次嘉奖等于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等于一次大功,以此类推;
D.惩罚:
三次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以此类推。
3.奖惩相对应之金额
A.嘉奖一次奖励30元;小功一次奖励50元;大功一次奖励100元及以上。
B.警告一次赔偿损失30元;小过一次赔偿损失50元;大过一次赔偿损失100元及以上。
4.相同级别的奖、惩可以相互抵消,但需登记在档案。
5.奖惩之正确流程
A.奖惩应由建议人依据事实提出建议,填写《奖惩单》,建议人应是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等所直接管辖区的人员,不可越级或下属开单罚上司)。
再由建议人的上级审批,交行政部调查、如实签署意见并复印一份贴公布栏和存档案;
B.劳动纪律和其他方面,由行政部办事员、保安开出《奖惩单》,由行政部门签批有效;行政、劳动纪律和品质的奖惩申请单要复印张贴到公司奖惩宣传栏中(赔偿单据不用公布贴于宣传栏),并原件送行政归档和送薪资部门扣款;
C.公司每季评选的优秀员工不超过公司内全体员工比例的5%;
D.对部门经理和经理以上人员的奖惩由总经理室决定;总经理有权根据特殊情况,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E.行政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一十章生活管理办法
第一条申住条件
凡在本企业内服务的员工于本镇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公司负责提供房间及床位,员工本人负责床上用品。
由行政部总务统一登记安排和服从必要的调动,不得随意私自变动房间及床位。
第二条总则
1.集体宿舍每个房间暂设八个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分配每宿舍,员工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准已安排的员工入住或拒住。
2.住宿员工按性别、工种及班次区分安排房间,以免相互影响员工的休息时间。
3.室内的物品在移交入住者时属于公司的要逐一清点,设立专用的每一间房的物品帐册,并双方签字确认,物品交由入住者保管。
4.入住者在离开本公司工作时,房间物品帐册内容的物品须移交公司,如有发现损坏或遗失的,按价赔偿。
5.宿舍要保持清洁、空气流通,液化石油气每次用完后要关好气制。
合理使用冷气机,人离断电。
6.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是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若员工离职后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三条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照明灯、风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和宿舍给水排污系统,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给员工使用,但因疏于管理或人为损坏,如能举证损坏当事人的,则由损坏当事人负责赔偿,如无确凿证据指证损坏当事人的,则由本住房所有住宿人员平均分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如属恶意破坏的,一经查证,除负责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四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每违反一项赔偿损失20-200元)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保证室内卫生、整洁,节约水电等资源。
5.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6.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7.宿舍不得带外人进入,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8.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有特殊情况需延迟返回的,应事前向舍监或协理员报告。
9.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打麻将、赌博或其他有影响宿舍正常秩序安宁的不良行为。
10.员工一律不准进入异性宿舍内。
第五条每个住房,由舍监或协理员指定一名室长,由室长监督并编排本住房的住宿人员轮值表,轮值人负责本住房内的卫生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六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外,并呈报公司行政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协理员的监督、指挥屡诫不改情节恶劣者。
2.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带外人进宿舍或留宿外人经纠正拒不服从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经纠正拒不服从者。
6.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或持续一周外宿者。
7.有偷窃行为者。
第七条住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将房门钥匙交回总务,并办理好个人物品出厂手续,所携出厂的个人物品,应先经舍监和协理员检查并签发放行条,门卫保安需凭放行条验放行李物品。
第八条宿舍的费用管理
1.房租费
在宿舍大楼集体宿舍居住的,按每人¥25元/月计作为宿舍管理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取。
2.水费:
A.员工用自来水,暂不收费用,但要节约用水;
B.套房宿舍的员工用热水,自负液化石油气或电费费用,由房间内的住宿人员平均分摊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取。
3.电费:
集体宿舍每个房间每月给予10度的免费用电,超过10度电以上按每度电¥1元计,由房间内住宿的人员平均分摊电费,在当月工资中扣取。
第九条就餐管理
1、新进人员在试工满一天后,可到人事部报餐,并凭人事部发放的专用饭卡在规定地点排队打饭菜。
2、入职员工一旦报餐,原则上是固定的。
已报餐人员中途停餐(停餐时间在1天或以上)的,需在停餐前一天18:
00之前将名单报给行政部人事文员处,否则餐费照扣。
3、未报餐人员中途需就餐的,需在就餐前一天的18:
00之前将名单报给行政部人事文员。
4、每月2日前,各就餐人员需将上月饭卡交到行政部人事处,未上交饭卡的人员则按全月餐数扣费。
行政部人事处根据员工的报餐、停餐情况计算员工每月的餐费。
5、饭卡需妥善保管,仅限本人使用。
饭卡遗失需到人事处补办,补办饭卡将在当月工资中扣费5元。
第一十一章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出入人员管理
1.保安人员应对来宾进行登记、传达与引导等程序,依规定核准后,并填写《来访客人登记表》方得准其入内。
2.上班时间内,员工进出大门依有关规定执行,上、下班凭厂牌进出大门。
3.员工携带物品外出,必须凭有效凭据,经保安检查后,方可携物外出;保安检查之后还要在值班登记本上作值班记录,包括携出物品的记录,以备查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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