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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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试行)
目次
前言...................................................................................................................................................2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等级划分及评定项目构成.........................................................................................................4
5等级评定机构、程序及方法.....................................................................................................6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的说明及评定表..9
附录B(规范性附录)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20
前言
为规范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的服务管理,提高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服务质量,促进乡村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动海南省乡村旅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海南省旅游协会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陆志远周安伟陈耀潘泳吴亚乾王健生勾四清黄丽陈才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定义、总则、等级标志与评分要求、等级的划分条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海南省辖区内从事各种乡村旅游活动的经营主体,即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10001.1-2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通用符号
GB/T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
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
GB/T14308-2010旅游饭店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乡村旅游
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为载体,包括:
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独特的农业生产形态、乡村生活方式、乡土民俗风情、传统的乡村文化、优美的田园风光和乡村聚落景观等为主要旅游吸引物;以农民为主体,包括农民自主经营,农村旅游企业和旅游合作社经营,农民以多种形式同其他投资者合作;主要以城市居民与岛外旅游客为客体,开展观光、度假、休闲和其他多种形式体验的旅游活动,以及围绕以上活动所延伸的旅游加工业、服务业和相关新业态。
3.2乡村旅游点(区)
乡村旅游点(区)是指以具有一定数量规模且地理空间较为集中的乡村房屋建筑设施和农民(渔民)家庭为接收单位,以自然生态、乡村环境、田园景观、农村文化及农业生产、生活和乡村聚落景观等乡村旅游资源为主要旅游吸引物,具有休闲度假、乡村生活体验、观光游览、餐饮、娱乐、学习、购物等功能的乡村旅游活动点(区)。
4 等级划分及评定项目构成
4.1等级设置
从乡村游憩、餐饮、住宿、交通、公用设施、管理、效益等方面分析,按接待资源环境条件、接待能力、管理能力和质量等方面将海南省乡村度假旅游点(区)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椰级、二椰级、三椰级、四椰级和五椰级。
椰级主背景为一绿色椰树,上缀金色椰子图形为符号,一棵椰子树表示一椰级,两棵椰子树表示二椰级,三棵椰子树表示三椰级,四棵椰子树表示四椰级,五棵椰子树表示五椰级。
4.2等级评定项目构成
等级评定项目分为三部分,必备项目、评分项目和特色项目。
必备项目是申评等级的乡村旅游点(区)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只有具备所有的必备项目条件,才有申评资格。
在通过必备项目评审后,进入评分项目和特色项的评审。
表1各部分标准分值
项目
总分
必备项目
200
评分项目
600
特色项目
50
4.3 必备项目
4.3.1乡村旅游资源及环境
4.3.1.1有旅游核心吸引物:
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景观,或山体景观,或水体景观,或森林景观,或田园景观,或热带海岛特色产业景观,或海南本土特色的人文景观(历史遗存、乡村聚落、黎苗民俗文化等)。
4.3.1.2有以下涉农产业之一:
海南热带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渔业、园艺花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或特殊工艺的涉农和民俗产品加工业等。
4.3.1.3有能够体现海南热带农业和乡村本土文化特色、并能够提供体验的涉农、涉俗特色旅游活动项目之一,包含但不仅限于耕种、采摘、花艺,加工农作物及农副产品,饲喂鱼、或鸡鸭鹅、或兔等,草(藤、竹等)编、捕鱼、织网,海南民俗节庆活动等。
4.3.1.4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2008一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的二类标准规定,污水排放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级标准的规定。
4.3.1.5各类场所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餐饮场所能达到GB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文化娱乐场所达到GB9664-1996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9667-1996规定的要求。
4.3.2服务及基础设施
4.3.2.1服务设施:
有与乡村旅游活动项目、旅游产品配套的餐饮、住宿、游乐、接待咨询、购物、厕所等房屋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物品。
4.3.2.2交通设施:
至少有县道或乡道公路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有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
有与旅游点(区)资源适配的道路交通标志。
4.3.2.3基础设施:
接待处、水电、警务或保安、消防、通信、医疗救护(含常用药品储备)、应急照明、防盗等。
4.3.3经营管理
4.3.3.1管理规范
4.3.3.1.1乡村旅游点(区)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3.3.1.2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安全证等,依法持证经营,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4.3.3.1.3管理体制健全、制度完善。
4.3.3.1.4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所有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4.3.3.1.5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培训上岗。
所有员工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持证上岗。
4.3.3.2安全管理
4.3.3.2.1人身安全:
设置安全保卫、救护等岗位并配备人员,有安全运行记录。
4.3.3.2.2设施安全: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防火设施齐全,符合消防要求;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4.3.3.2.3食品安全:
烹饪设施、餐饮场所及设施安全可靠、食品安全卫生,餐饮场所能达到GB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
4.3.3.2.4住宿安全: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4.3.3.2.5卫生安全:
对艾滋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等传染病有防控应急措施。
4.3.3.3管理机构
4.3.3.1设立有专门的乡村旅游管理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对旅游经营实施有效管理。
4.3.3.2有独立核算的乡村旅游经营实体。
4.3.3.3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点(区)经营管理及民主决策。
4.3.4效益
4.3.4.1开业运营至少一年。
4.3.4.2聘有所在地村组的村民,或所在地村组农民入股。
4.4评分项目
4.4.1评分项目
设游憩、餐饮、住宿、基础环境设施、管理、效益六部分。
(具体内容见附录A)
4.4.2评分项目各项最高评分
表2评分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项目
标准分
备注
1
游憩
200
2
餐饮
120
3
住宿
80
4
基础环境设施
50
5
管理
110
6
效益
40
7
合计
600
4.5特色项目
4.5.1特色项目
设乡村采摘特色、乡村酒店度假特色、山地养生特色、田园休闲特色、水乡鱼村休闲特色、山水休闲养生特色、黎苗民俗特色、历史人文特色、地质地貌遗迹特色等项,申报的旅游点(区)只能选取一种特色进行评分。
。
4.5.2特色项总分50分。
4.6各等级应达到的最低分标准
表3各等级应达到的最低得分标准
项目
等级最低应得分
一椰级
二椰级
三椰级
四椰级
五椰级
必备项总体分
200
评分项目和特色项目得分
应得≥
320
380
440
500
560
定等分数(总分)
应得≥
520
580
640
700
760
4.7控制项定等要求
4.7.1在评分项中选取17个控制项,每个控制项条目设五档分数:
第五档分数最高,符号A,对应五椰级;第四档符号B,对应四椰级;第三档符号C,对应三椰级;第二档符号D,对应二椰级;第一档符号E,对应一椰级。
4.7.2.申评n椰级的,必须达到所有控制项的第n档标准,并且总分达到n椰级的规定最低定等分数,方可初定其n椰级。
表4控制项条目编号及内容
编号
内容
1-1-1
乡村自然景观:
有热带海岛特色的乡村田园自然景观,如山体地貌,或水域景观,或生态林草花植物景观,或气象类景观,或其他类自然景观
1-1-2
乡村文化景观:
有海南本土特色的热带乡村聚落民居,或历史遗存,或名人活动遗址遗迹,或乡村黎苗文化景观,或海南本土特色的乡村民俗活动,或其他独具海南特色的其他文化景观
1-1-3
有以下涉农产业基础之一:
海南热带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渔业、园艺花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或特殊工艺的涉农和民俗产品加工业等
1-1-5
绿化面积(含水域)覆盖率
1-2-1
有能够体现海南热带农业和乡村本土文化特色、并能够提供体验的涉农涉俗特色旅游活动项目之一,包含但不仅限于耕种、采摘、花艺,加工农作物及农副产品,饲喂鱼、或鸡鸭鹅、或兔等,草(藤、竹等)编、捕鱼、织网,海南民俗节庆活动等
1-2-2
乡村休闲娱乐活动:
垂钓、戏曲、篝火晚会、烧烤、棋牌、游戏机、桌球、保龄球、网上冲浪、儿童娱乐等
1-2-3
乡村保健健身活动:
门球、太极拳剑、广场舞、气功练习、瑜伽、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网球、高尔夫练习、游泳、荡舟、爬山、健步、骑游等
1-2-4
乡村特色文化活动:
乡村民俗节庆体验活动,乡村文化节,乡村特色文艺节目表演,乡村旅游节,乡村摄影,绘画,乡村写作修学等活动
1-3-1
有体现海南本土特色物产和文化的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纪念品,具有本土特色的日常用品等
1-4-1
乡村涉农产业活动接待能力
1-4-2
休闲娱乐健身活动接待能力
1-4-3
特色文化活动接待能力
2-3-1
当地乡土原料的民俗特色餐饮
2-3-2
乡俗时令养生餐饮
2-4-1
餐饮接待能力
3-3-1
住宿接待能力
5-6-4
现场调查满意度
5 等级评定机构、程序及方法
5.1 评定机构
5.1.1组建: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机构(以下简称“评定机构”)由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组建。
5.1.2评定机构职责
5.1.2.1制定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评定机构的组建办法、工作职责、评定工作程序等内容。
5.1.2.2制定等级评定检查员管理办法,规定评定检查员的培训、资格认证、职责和管理要求;负责检查员的资格认证。
5.1.2.3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评定。
5.1.3 评定检查组
评定的现场检查工作由评定机构授权的检查组负责,检查组由取得资格的等级评定检查员3人~7人组成。
5.2 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程序
5.2.1申请
申请等级的乡村旅游点(区)应向评定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含申评单位的申请报告、当地评定机构的推荐意见和初评检查评分表)。
5.2.2受理
评定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5.2.3检查
接到受理申请材料后,评定机构在一个月内派检查组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报告评定机构。
5.2.4审查评定
接到检查组的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等级评定机构应对报告和所有材料进行审查评定,做出评定结论。
5.2.5批复授牌发证
通过等级评定的,由评定机构批复授牌、发放证书。
5.3 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方法
5.3.1 等级评定采取分项检查评分后计算总分的方法进行,分为必备项、评分项和特色项,各项目最高评分标准见表1。
5.3.2 等级评定的分项评分标准见附录A。
5.3.3 等级评定中,对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要求见附录B。
5.4 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管理
5.4.1 通过评定获得椰级的,每年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并在到期的前2个月内将自查结果报评定机构;评定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5.4.2 复核时除确认被评对象保持椰级的条件外,还应注重其持续改进和发展的状况。
5.4.3 对复核确认达不到本标准相应椰级要求,或发生重大事故和游客普遍投诉的,评定机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降低或取消椰级的处理,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
5.5 标牌和证书
5.5.1 椰级的标牌和证书由省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由评定机构授牌发证。
5.5.2 椰级的标牌应置于乡村旅游点(区)主建筑的最明显位置。
5.6本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的说明及评定表
2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A.1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的评分说明
A.1.1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首先进行必备项的符合度评审,必备项全部符合后进行评分项的评审。
A.1.2 等级评分依据本附录检查项目和要求进行,评分项和特色项得分汇总后,与必备项总体分合并,依据表3最低分数要求初定等级。
A.1.3 分档次计分的小项只选择其中一档计分,不得将各档累加。
不分档次的小项,如只达到部分要求可计该小项的部分分;小项中再分项的标在同一栏目中,各分项分数之和为小项分。
各小项计分相加得到大项得分。
A.2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分表
A.2.1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必备项评定表。
见表A2.1
A.2.2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评分项评定表。
见表A2.3
A.2.3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特色项评定表。
见表A2.3
A.2.1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评定
必备项评定表
一级必备项
二级必备项
符合判定
乡村旅游资源及环境
有旅游核心吸引物:
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景观,或山体景观,或水体景观,或森林景观,或田园景观,或热带海岛特色产业景观,或海南本土特色的人文景观(历史遗存、乡村聚落、黎苗民俗文化等)。
有以下涉农产业之一:
海南热带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渔业、园艺花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或特殊工艺的涉农和民俗产品加工业等。
有能够体现海南热带农业和乡村本土文化特色、并能够提供体验的涉农、涉俗特色旅游活动项目之一,包含但不仅限于耕种、采摘、花艺,加工农作物及农副产品,饲喂鱼、或鸡鸭鹅、或兔等,草(藤、竹等)编、捕鱼、织网,海南民俗节庆活动等。
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2008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2002的二类标准规定,污水排放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级标准的规定。
各类场所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餐饮场所能达到GB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文化娱乐场所达到GB9664-1996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9667-1996规定的要求。
服务与基础设施
服务设施:
有与乡村旅游活动项目、旅游产品配套的餐饮、住宿、游乐、接待咨询、购物、厕所等房屋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物品。
交通设施:
至少有县道或乡道公路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有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
有与旅游点(区)资源适配的道路交通标志。
基础设施:
接待处、水电、警务或保安、消防、通信、医疗救护(含常用药品储备)、应急照明、防盗等。
经营管理
管理规范
乡村旅游点(区)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市县旅游部门备案。
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消防安全证等,依法持证经营,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年检。
(必须办理的有注册登记——已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卫生许可、消防安全等)。
管理体制健全、制度完善。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所有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培训上岗。
所有员工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
人身安全:
设置安全保卫、救护等岗位并配备人员,有安全运行记录。
设施安全:
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防火设施齐全,符合消防要求;无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措施齐备有效。
食品安全:
烹饪设施、餐饮场所及设施安全可靠、食品安全卫生,餐饮场所能达到GB16153规定的卫生标准。
住宿安全:
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卫生安全:
对艾滋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地方病等传染病有防控应急措施。
管理机构
设立有专门的乡村旅游管理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对旅游经营实施有效管理。
有独立核算的乡村旅游经营实体。
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点(区)经营管理及民主决策。
4.3.4效益
开业运营至少一年。
聘有所在地村组的村民,或所在地村组农民入股
A.2.2
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评分项评定表
说明:
加“★”为控制项。
一级指标
一级分数
二级指标
二级分数
三级指标
三级分数
分档
档次分数
1游憩
200
1.1乡村旅游吸引物
70
★1.1.1乡村自然景观:
有热带海岛特色的乡村田园自然景观,如山体地貌,或水域景观,或生态林草花植物景观,或气象类景观,或其他类自然景观
20
A:
有5个大类及以上
15
B:
有4个大类
14
C:
有3个大类
13
D:
有2个大类
12
E:
有1个大类
9
★1.1.2乡村文化景观:
有海南本土特色的热带乡村聚落民居,或历史遗存,或名人活动遗址遗迹,或乡村黎苗文化景观,或海南本土特色的乡村民俗活动,或其他独具海南特色的其他文化景观
15
A:
有5个大类及以上
15
B:
有4个大类
14
C:
有3个大类
13
D:
有2个大类
12
E:
有1个大类
9
★1.1.3有以下涉农产业基础之一:
海南热带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渔业、园艺花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或特殊工艺的涉农和民俗产品加工业等
20
A:
有5项及以上
20
B:
有4项
18
C:
有3项
16
D:
有2项
14
E:
有1项
12
1.1.4有非遗项目
5
国家级
5
省级
4
★1.1.5绿化面积(含水域)覆盖率
10
A:
绿化面积≥总面积的80%
10
B:
绿化面积≥总面积的70%
9
C:
绿化面积≥总面积的60%
8
D:
绿化面积≥总面积的50%
7
E:
绿化面积≥总面积的40%
6
1.2乡村休闲度假活动
80
★1.2.1有能够体现海南热带农业和乡村本土文化特色、并能够提供体验的涉农涉俗特色旅游活动项目之一,包含但不仅限于耕种、采摘、花艺,加工农作物及农副产品,饲喂鱼、或鸡鸭鹅、或兔等,草(藤、竹等)编、捕鱼、织网,海南民俗节庆活动等
20
A:
5项活动及以上
20
B:
4项活动
18
C:
3项活动
16
D:
2项活动
14
E:
1项活动
12
★1.2.2乡村休闲娱乐活动:
垂钓、戏曲、篝火晚会、烧烤、棋牌、游戏机、桌球、保龄球、网上冲浪、儿童娱乐等
15
A:
5项活动及以上
15
B:
4项活动
14
C:
3项活动
13
D:
2项活动
11
E:
1项活动
9
★1.2.3乡村保健健身活动:
门球、太极拳剑、广场舞、气功练习、瑜伽、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网球、高尔夫练习、游泳、荡舟、爬山、健步、骑游等
20
A:
5类及以上
20
B:
4项活动
18
C:
3项活动
16
D:
2项活动
14
E:
1项活动
12
★1.2.4乡村特色文化活动:
乡村民俗节庆体验活动,乡村文化节,乡村特色文艺节目表演,乡村旅游节,乡村摄影,绘画,乡村写作修学等活动
15
A:
5项活动及以上
15
B:
4项活动
14
C:
3项活动
13
D:
2项活动
11
E:
1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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