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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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
2018年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
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0〕20号)、《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0〕19号)要求,现提出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程序,供各地参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遵循,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准备部署。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的前期准备和安排部署工作。
一是调查摸清底数。
全面了解现任党委领导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等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非法和非组织活动干扰选举等问题和隐患,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状况。
二是作出具体安排。
县委要综合考虑乡镇党委换届、纪委换届以及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事宜;乡镇党委要成立筹备工作机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需要调整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应提前到位;调整乡镇党委书记,要报市(州、地)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统筹做好工作。
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乡镇党委换届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以及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三、推选代表。
要按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一是明确代表条件,突出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划分选举单位,一般以乡镇党委下一级党委或独立总支、支部划分,规模比较大、数量比较多的流动党员党支部也要按组织隶属关系划分为代表选举单位。
三是要加强宣传动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有关政策要求,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党员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四是做好代表选举的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按规定确定应到会党员的总数,确保代表选举合法有效。
五是推选产生代表,提倡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
首先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少数民族地方可结合实际确定推荐方式。
其次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
最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报乡镇党委审批。
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差额比例。
四、确定人选。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人选的产生,主要经过以下5项程序。
一是对现任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通过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二是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
一般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会议推荐,即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参加会议人员范围由各地确定;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的现班子成员不再提名。
全额定向推荐会议与民主测评会议可合并召开。
第二种是公开推荐,即先组织党员、群众推荐,然后由考察组综合后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再进行会议测评。
参加测评会议人员范围由各地确定。
三是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测评情况,报县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要扩大谈话范围,注意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注意征求纪委、检察院、审计、计划生育、维稳综治等部门意见,注意了解和实地查看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要坚持考察预告公示制度,对新提名人选要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是县委研究。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汇报,县委进行研究。
县委在研究确定人选时可采取常委会票决或全委会票决的方式。
五是乡镇党委上报请示。
县委研究后,向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上报乡镇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推荐、确定班子人选过程中要与乡镇党委沟通。
乡镇党委班子职数由各地结合实际及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确定。
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五、组织会议。
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召开预备会、正式会议和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组织好大会选举工作。
一是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充实介绍内容,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可通过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二是提倡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讲清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和组织考察的有关情况,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
三是改进代表划票、投票方式,适当扩大代表座位间隔,保证代表表达真实意愿;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增强代表议事能力,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权利。
六、加强领导。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时间紧、节奏快、任务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比较多,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
省、市组织部门既要加强宏观指导,也要采取措施一抓到底、全程指导,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指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委书记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好党委工作报告起草、会议筹备、组织、选举等工作。
要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乡镇以及民族地区乡镇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要进一步细化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
要坚持正面引导、适度宣传、防止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教育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乡镇党委换届结束后,要重点围绕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以及换届风气、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对各县(市、区)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省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将测评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报中央组织部。
附:
1、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流程图
2、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流程图
3、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选产生工作流程图
4、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组织工作流程图
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0〕20号)、《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0〕19号)要求,现提出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程序,供各地参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遵循,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准备部署。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的前期准备和安排部署工作。
一是调查摸清底数。
全面了解现任党委领导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等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非法和非组织活动干扰选举等问题和隐患,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状况。
二是作出具体安排。
县委要综合考虑乡镇党委换届、纪委换届以及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事宜;乡镇党委要成立筹备工作机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需要调整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应提前到位;调整乡镇党委书记,要报市(州、地)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统筹做好工作。
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乡镇党委换届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以及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三、推选代表。
要按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一是明确代表条件,突出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划分选举单位,一般以乡镇党委下一级党委或独立总支、支部划分,规模比较大、数量比较多的流动党员党支部也要按组织隶属关系划分为代表选举单位。
三是要加强宣传动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有关政策要求,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党员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四是做好代表选举的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按规定确定应到会党员的总数,确保代表选举合法有效。
五是推选产生代表,提倡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
首先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少数民族地方可结合实际确定推荐方式。
其次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
最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报乡镇党委审批。
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差额比例。
四、确定人选。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人选的产生,主要经过以下5项程序。
一是对现任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通过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二是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
一般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会议推荐,即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参加会议人员范围由各地确定;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的现班子成员不再提名。
全额定向推荐会议与民主测评会议可合并召开。
第二种是公开推荐,即先组织党员、群众推荐,然后由考察组综合后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再进行会议测评。
参加测评会议人员范围由各地确定。
三是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测评情况,报县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要扩大谈话范围,注意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注意征求纪委、检察院、审计、计划生育、维稳综治等部门意见,注意了解和实地查看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要坚持考察预告公示制度,对新提名人选要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是县委研究。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汇报,县委进行研究。
县委在研究确定人选时可采取常委会票决或全委会票决的方式。
五是乡镇党委上报请示。
县委研究后,向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上报乡镇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推荐、确定班子人选过程中要与乡镇党委沟通。
乡镇党委班子职数由各地结合实际及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确定。
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五、组织会议。
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召开预备会、正式会议和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组织好大会选举工作。
一是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充实介绍内容,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可通过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二是提倡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讲清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和组织考察的有关情况,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
三是改进代表划票、投票方式,适当扩大代表座位间隔,保证代表表达真实意愿;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增强代表议事能力,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权利。
六、加强领导。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时间紧、节奏快、任务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比较多,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
省、市组织部门既要加强宏观指导,也要采取措施一抓到底、全程指导,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指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委书记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好党委工作报告起草、会议筹备、组织、选举等工作。
要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乡镇以及民族地区乡镇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要进一步细化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
要坚持正面引导、适度宣传、防止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教育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乡镇党委换届结束后,要重点围绕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以及换届风气、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对各县(市、区)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省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将测评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报中央组织部。
附:
1、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流程图
2、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流程图
3、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选产生工作流程图
4、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组织工作流程图
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0〕20号)、《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0〕19号)要求,现提出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程序,供各地参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遵循,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准备部署。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的前期准备和安排部署工作。
一是调查摸清底数。
全面了解现任党委领导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等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非法和非组织活动干扰选举等问题和隐患,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状况。
二是作出具体安排。
县委要综合考虑乡镇党委换届、纪委换届以及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事宜;乡镇党委要成立筹备工作机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需要调整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应提前到位;调整乡镇党委书记,要报市(州、地)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统筹做好工作。
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乡镇党委换届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以及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等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三、推选代表。
要按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一是明确代表条件,突出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划分选举单位,一般以乡镇党委下一级党委或独立总支、支部划分,规模比较大、数量比较多的流动党员党支部也要按组织隶属关系划分为代表选举单位。
三是要加强宣传动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有关政策要求,调动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党员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四是做好代表选举的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按规定确定应到会党员的总数,确保代表选举合法有效。
五是推选产生代表,提倡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
首先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少数民族地方可结合实际确定推荐方式。
其次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
最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报乡镇党委审批。
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差额比例。
四、确定人选。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人选的产生,主要经过以下5项程序。
一是对现任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通过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二是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
一般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会议推荐,即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参加会议人员范围由各地确定;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的现班子成员不再提名。
全额定向推荐会议与民主测评会议可合并召开。
第二种是公开推荐,即先组织党员、群众推荐,然后由考察组综合后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再进行会议测评。
参加测评会议人员范围由各地确定。
三是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测评情况,报县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要扩大谈话范围,注意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注意征求纪委、检察院、审计、计划生育、维稳综治等部门意见,注意了解和实地查看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要坚持考察预告公示制度,对新提名人选要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是县委研究。
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汇报,县委进行研究。
县委在研究确定人选时可采取常委会票决或全委会票决的方式。
五是乡镇党委上报请示。
县委研究后,向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上报乡镇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推荐、确定班子人选过程中要与乡镇党委沟通。
乡镇党委班子职数由各地结合实际及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确定。
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五、组织会议。
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召开预备会、正式会议和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组织好大会选举工作。
一是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充实介绍内容,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可通过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二是提倡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讲清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和组织考察的有关情况,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
三是改进代表划票、投票方式,适当扩大代表座位间隔,保证代表表达真实意愿;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增强代表议事能力,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权利。
六、加强领导。
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时间紧、节奏快、任务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比较多,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
省、市组织部门既要加强宏观指导,也要采取措施一抓到底、全程指导,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指导。
各县(市、区)要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委书记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好党委工作报告起草、会议筹备、组织、选举等工作。
要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乡镇以及民族地区乡镇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要进一步细化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
要坚持正面引导、适度宣传、防止炒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教育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乡镇党委换届结束后,要重点围绕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以及换届风气、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对各县(市、区)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省委组织部要加强指导,将测评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报中央组织部。
附:
1、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流程图
2、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流程图
3、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选产生工作流程图
4、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组织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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