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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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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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职能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货物运输安全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为货物运输安全组织管理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l、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公司安全小组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式,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行动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每年不少于四次。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l、副总经理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检查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进行限期整改。
5、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6、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7、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办公室主任的安全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实际落实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部门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惩,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七条、财务科科长的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承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事务。
2、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务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准确、熟练地掌握财会工作各个环节的知识和枝能,不断提高公司服务质量。
3、负责公司对外经营、对内服务中的使用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的审核、报销,监督公司各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4、负责公司经费的运转,内部调拔及经费的收、付工作。
5、定期对公司各部门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资金运转情况。
6、参与公司各部门经营管理预测和决策,参与各种生产经营会议,参与审核、审查等重要经济活动。
7、根据公司财力和发展编制财务预、结算表。
8、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行政、经济事故的发生。
9、负责安全经费在各部门的调拨和使用,包括安全设备购买,安全奖惩资金等。
第八条、车管科的安全职责
l、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力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4、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
5、负责车辆事故登记等安全业务,做好驾驶员和车辆证件的经办工作。
6、负责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全面掌握车辆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7、负责行车调度日志的记录和保存工作。
8、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l、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二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从业人员按章办事的意识,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货物装运操作规程:
1、在装货时,要确保车辆性能状误况良好。
2、不得装运未经公安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关证件的货物。
3、性质相抵触的货物不得混装。
4、不符合规定的包装要求的货物不得装运。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规程:
l、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确保货物包装物安全合格,捆扎牢固,在行车过程中不发生撒漏、丢失事件。
3、检查车辆安全部件、设施、设备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维护、整改,确保行车时全年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严格按指定路线行驶,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变更线路的,必须提前请示,同意后方可。
5、在行车中不得中途停车,因特殊原因必须停车的,必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
6、货物送到收货方时,做好货物交付手续。
非公司安排不得私自配货。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管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车辆出车前和收车后都必须对车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勤洗刷,保持车况良好,整洁。
第四条、完成运输任务后,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车私自停放在外过夜。
第五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车辆出车时,必须持有有效证件。
第七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
第八条、每年要在“二季"“四节”(夏季、冬季、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进行车辆安全检查。
从领导、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事故隐患等内容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认真采取整改措施。
第九条、副总经理要不定期对分管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从领导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事故、隐患、安全教育等内容,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公司根据不同时期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运输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台帐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公司在每次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并对较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公司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四章安全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
对上季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并且计划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
第二条、公司安全部门应在年度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车辆、公司设备管、用、养修情况,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组织驾驶员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文件,部署下月的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要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各部门负责人在安排总结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本部门的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点,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解决处理。
第五章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领导安全小组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公司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
督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督促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5、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副总经理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
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副总经理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公司车管科负责人对公司车辆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3、负责公司车辆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4、定期对公司车辆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5、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6、准确记录并上报驾驶员安全台帐。
7、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8、按时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驾驶员安全生产活动。
9、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时,车管部负责人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车管负责人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公司安全科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3、落实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各类安全学习会议的组织,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部负责人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安全部负责人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公司财务科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务制度,负责公司对外经营、对内服务中的使用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的审核、报销,监督公司各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
2、负责安全经费在各部门的调拨和使用,包括安全设备购买,安全奖惩资金等。
3、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行政、经济事故的发生。
4、发生公司财务经济事故,财务部负责人必须立即处理好相关工作。
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财务部负责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人事科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监督,定期会同安全部组织安全检查。
2、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学习培训教育体系及员工考评制度,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3、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本公司员工)进行考评,达到行政处分标准的,记录登记在案,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公司驾驶员,对运营生产中的自身安全负责。
1、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5、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6、公司驾驶员发生生产运营安全事故,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立即处理好相关事宜。
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驾驶员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十一、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4、开除留用;5、除名
第六章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我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在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中的分工,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组织指挥机构
公司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现场处置机构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六、预防及预警信息
制订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现场处置
在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
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公司其他单位车辆。
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重大事故发生后,要负责现场保护,维护秩序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积极保护附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公司应急小组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九、后期处置
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或赔偿。
协助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各部门要积极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驾驶员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部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副总经理具体负责。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主要学习国家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车经验教训,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岗位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所运货物的特性及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的管理或使用方法,对应的岗位职责,对应岗位的经验教训或特别注意事项。
第四条、安全教育组织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
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时。
第五条、安全教育的形式:
过安全日,开安全例会,出书面资料以及图片展览,智力竞赛,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开展安全对话,举办安全常识讲座等。
第六条、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对参加者安全教育活动缺席较多的人员,要组织补课。
第八章安全奖惩责任制度
第一条:
公司对一定考核周期内,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取得安全生产实绩,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或物资奖励。
第二条:
驾驶员凡在一年内无违章肇事,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参学率达100%。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行不力、失职、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或严重违章事件等后果,公司视其情节或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等。
第四条:
因交通违章、肇事、除交通主管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外,单位还需对驾驶员按本规定追加处罚。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申请注销查验卡,从业资格证、解除其聘用合同,实行永久性禁入令,不准在公司内担任驾驶工作。
1、因交通肇事、构成交通肇事罪;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含主要)以上责任的;
4、被查处有重大违纪、情节严重的;
5、发生恶性事故、影响较大的。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要及时注销查验卡、从业资格证、解除其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驾驶我司车辆。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情节恶劣的。
3、因交通违章累计扣满12分的。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驾驶员所在单位必须及时申请注销查验卡、从业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并在一年内不准驾驶我司车辆:
1、发生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事故,负有责任,情节恶劣的。
3、违反安全生产规章,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八条:
驾驶员因违章、肇事导致企业被相关部门处罚,其罚款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第九条:
凡发生死亡事故:
重伤三人(含三人)以上事故;轻伤5人(含5人)以上事故;经济损失5万(含5万)以上的事故,由安全科提出意见,报公司处理。
第十条:
驾驶员发生事故或违章,公司视情况可扣减其安全履约保证金,安全科处理权限为扣减100元至1000元,公司处理权限为扣减500至3000元。
被扣减的安全履约保证金必须及时补足,否则取消在我司的驾驶资格。
第十一条:
驾驶员除经济处罚可并处警告、停岗、实施禁入令。
第九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建立健全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帐日相符,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擅自处理或变卖。
第二条、制定年度设备使用、保养、管理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
第三条、掌握公司车辆、设备的动态,每半年汇总一次新增的设备明细表,以便存档备查。
第四条、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小修,或强制二保、春检及年检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第五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由安全部门主管人员会同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合理解决。
如隐瞒不报或私下解决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质量,确保所有员工具备遵章守纪的高度自觉性,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聘用驾驶员,必须经过驾驶技术考核合格后可予以聘用。
第三条、聘驾驶员,均须到公司填表登记建立驾驶档案。
第四条、离职的驾驶员,应在调离后一个星期内办妥驾驶关系过户手续。
其违肇事与公司无关。
第五条、被聘用的驾驶员,在报到上班后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劳动合同并交纳保证金,并由公司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否则不予安排上车。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
十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工年;(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九不准:
(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3)不准超速;(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驶;(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记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饮酒后开车;(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自带徒学车;(8)不准将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员执照的人员驾驶;(9)不准装运走私物品和其他不准装载的物品。
第七条、公司车管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注意劳逸结合,适度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
第十一章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第一条、凡以我公司名义从事生产经营的车辆,凡在我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按本规定投保。
第二条、车辆损失险,货物险,驾乘险,第三责任险为强制性投保险种。
第三条、公司车辆第三责任险从第二年起全部为50万。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保险台帐,由车管专人管理,准备掌握车辆投保情况,及时续保,杜绝脱保。
第五条、车辆保险业务由公司统一办理。
第六条、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本公司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十二章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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