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G101综合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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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G101综合问题解答
03G101综合问题解答
●综合问题
(1):
在混凝土结构施工中,出现Ⅳ级钢筋时,它得锚固长度应该如何计算?
因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及混凝土验收规范上都没有出现Ⅳ钢筋,是否国家已经取消了该级别的钢筋用于建筑工程中。
谢谢!
■答综合问题
(1):
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受混凝土的极限应变值的限制,强度过高的钢筋发挥不出其全部作用(这正是混凝土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不设Ⅳ级钢筋的理论依据)。
所以,即便是Ⅳ级钢筋,其强度设计值也只能取到360N/mm2(与Ⅲ级钢筋相同),且当用于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时只能按300N/mm2取用。
因此,高于Ⅲ级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取值按Ⅲ级钢筋即可。
还有,Ⅳ级钢筋的塑性性能和可焊性比新Ⅲ级钢筋差,用在普通混凝土结构中并不合适,也不经济。
●综合问题
(2):
03G101与03G329有矛盾时依谁为准?
■答综合问题
(2):
03G101在编制时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与03G329协调一致。
当设计者选用03G101时,应以03G101为准。
当设计者既选用了03G101,又选用了03G329时,由于03G101中的构造是与平法施工图配套使用的正式设计文件(详见03G101总说明第4、5两条),如果设计者采用了平法制图规则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其构造应以03G101为准;如果未使用平法表达,则不应以03G101为准。
●综合问题(3):
03G101图集中为什么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这些数据不便记忆,施工中也容易出错,为什么不采用整数呢?
■答综合问题(3):
不是03G101把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改了,而是《混规》GB50010-2002把原来以5d进位的锚固长度改了。
《混规》也是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的依据之一。
为了方便施工,03G101把规范第9.3条的公式根据不同的钢筋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直径计算成表格,尽量做到目前的样子。
●综合问题(4):
在“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26页10.1.5条规定板下不受力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我个人认为是否还应该满足伸至支座的中心线位置,这也是一贯的施工做法。
■答综合问题(4):
请注意规范用语“不应小于”的意义。
大学教科书中是“=”概念,而工程规范和规程是“≥”的概念,因此,可以伸至支座中心位置。
当为非抗震设计时,正常情况下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受压;当为抗震设计时,通常板不作为耗能构件,因而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分配,仍然按非抗震设计,板的下部钢筋在支座部位亦受压;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其伸入支座长度为5d,通常也是安全的。
执行规范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当连续板内温度、收缩应力较大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综合问题(5):
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①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钢筋(箍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
是这样的吗?
②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
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厚了。
(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下层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然后是基础梁的纵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当我们进行基础梁的强度计算时,应该采用这个“缩减后的有效高度”进行计算。
您说对吗?
然而,有的设计院并不是这样,甚至连基础梁的箍筋高度还是采用梁高减两倍的保护层来计算的,这显然会造成箍筋“高度太大”。
③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
是否应为:
ⅰ“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ⅱ“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ⅲ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过来。
这样的看法对吗?
■答综合问题(5):
1、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
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综合问题(6):
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连接区域,钢筋是否就可以连接呢?
■答综合问题(6):
事实上,除高抗震设防烈度的重要构件外,没有明令“完全”禁止的非连接部位。
只要保证连接质量和控制连接百分率,在任何位置都可以连接。
需要注意的是“尽可能避开”这个要求的含义,如尽可能避开节点区、箍筋加密区、应力(弯矩)较大区等等。
●综合问题(7):
框架顶层端节点处,可将柱外侧纵向钢筋的相应部分弯入梁内作梁上部纵向钢筋使用,也可将梁上部纵向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顶层及附近部位搭接。
请问陈教授这原理是不是柱与梁是刚节点?
那么是不是顶层主梁与柱钢筋连接要这样做,顶层联系梁钢筋与柱钢筋连接是不是可以不这样做的,只要保证锚固长度就可以了?
■答综合问题(7):
抗震结构柱与梁的连接节点为刚性连接。
问题的后半部不好答复,因所提“主梁”与“联系梁”是否为框架梁还缺少若干判别条件。
顶层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必须采用该节点构造,但顶层非框架梁通常不与框架柱连接,所以与该构造无关;遇特殊情况顶层非框架梁的一端与柱相连(另一端以梁为支座)时,由于未形成框架(因而不是框架梁),所以满足锚固条件即可。
●综合问题(8):
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都对关于筏片基础的基础梁是否要锚固如果锚固那又怎样计算,还有板是否要弯勾?
如果弯勾,那采取什么标准?
■答综合问题(8):
1、筏形基础的基础梁主要功能之一是作为框架柱的支座,因此,基础主梁(直接支承框架柱的基础梁)的钢筋(纵筋与箍筋)应在节点区连续布置;基础次梁(以基础梁为支座的基础梁)的钢筋应锚固在基础主梁中(可参考框架梁的锚固方式,但上下钢筋受力性质相反)。
2、筏形基础板尽端钢筋弯钩直段≥12d,当板的上部与下部均配置钢筋时,要采用拉筋将板封边。
一、问剪力墙竖向钢筋与暗柱边多少距离排放第一根剪力墙竖向钢筋。
答:
1/2竖向分布钢筋间距。
二、非抗震的框架梁中以及非框架梁中,是否有不伸入支座的下部钢筋?
答:
有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下部钢筋不少于1/2伸入支座(另外1/2可以不伸入支座);
2、伸入支座的下部钢筋至少为两根(角筋)。
三、1.在03G101-1第38页及44页的中柱封顶构造C节点图中,当直锚长度≥laE(la)时,此时柱纵筋是否不需要伸至柱顶后截断,只需一个锚固长度就足够了?
2、在03G101-1第39页及45页的“梁上柱纵筋构造”中,插筋是否只需伸入梁内满足0.5laE(la)+弯折12d就足够了,而不必伸至梁底部?
答:
1、必须直达柱顶,否则柱未到头;
2、必须伸至梁底,对柱“生根”决不可抠门。
四、在03G101-1第38页和第44页的"柱变截面下柱钢筋封顶,上柱钢筋从新插筋"的构造大样图中,关于下柱钢筋封顶锚固的问题:
1、如果梁高hb-保护层≥laE(la)时,下柱钢筋是否伸至柱顶,不需要弯锚部分“c+200”?
2、当梁高hb-保护层<laE(la)时,下柱钢筋才需要弯锚,下柱钢筋伸至柱顶,且还需≥0.5laE(la)时,才加弯锚部分“c+200”?
3、是否弯锚部分是固定的“c+200”,不需要再加长了?
答:
各种情况均须伸至柱顶,然后弯钩“C+200”,这是个封顶问题,不是锚固问题。
五、在03G101-1第57页非抗震楼层框架梁的端支座锚固构造节点中,当直锚时,是否也需要满足≥la且同时满足≥0.5hc+5d的条件?
答:
可以直锚,请看图注,非抗震没有过中线加5d的要求。
六、1、剪力墙暗梁配筋构造见图集第51页。
但该页图主要说的是连梁的构造,暗梁只有一个截面图。
因此带来了下面的一系列问题。
2、暗梁主筋锚固起点从什么地方算起?
当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对吗?
暗梁还有没有不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的情况呢?
3、暗梁的长度有多长?
是整个剪力墙墙肢的长度,还是局部?
4、暗梁主筋锚入暗柱或端柱的长度:
(1)当暗柱或端柱的长度大于钢筋的锚固长度LaE时,暗梁主筋直锚入一个锚固长度;
(2)当暗柱或端柱的长度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时,暗梁主筋伸至暗柱或端柱外侧纵筋的内侧后弯钩15d,此时须保证直锚段大于0.4LaE。
(这是参考连梁构造图的)对不对?
5、暗梁箍筋个数的计算:
"洞口暗梁"仅在洞口范围布置箍筋,从洞口侧壁50mm处开始布第一个箍筋。
然而有的施工单位除了洞口范围的箍筋之外,还在两头各增加一个箍筋,所增加的两个箍筋有没有必要?
还有,“非洞口暗梁”的箍筋是否全长设置?
6、从以往的施工图纸来看,暗梁都出现在墙身洞口的上方。
现在的问题是:
有没有“非洞口”的暗梁?
如果有的话,会在哪些部位出现?
起什么作用?
从03G101图集第19页的剪力墙图纸上看,A-B轴、C-D轴、①-②轴上的暗梁,其下方都没有洞口,这些暗梁在什么高度上设置?
(图上看不出来)起什么作用?
这几个暗梁是否按墙肢全长设置?
箍筋也全长设置?
答:
1、暗梁是剪力墙的一部分。
所以,暗梁不存在"锚固"问题,只有"收边"问题。
暗梁的长度是整个墙肢。
暗梁主筋伸到端部弯钩15d,箍筋全长设置。
暗梁的作用不是抗剪,而是对剪力墙有阻止开裂的作用。
暗梁一般设置在剪力墙靠近楼板底部的位置,就像砖混结构的圈梁那样。
第51页连梁节点构造详图对暗梁不适用。
剪力墙洞口补强暗梁是另外一个概念。
2、暗梁锚固起点从墙端部起,暗梁纵筋也是“水平筋”,按照第47页构造;
3、暗梁与墙肢等长;
4、按第47页“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
5、“洞口暗梁”应为“洞口补强暗梁”,箍筋布在洞宽范围,其构造见第53页,无必要箍入墙内;
6、大量的暗梁在实墙中,洞口上方可以是补强暗梁,补强暗梁的设置条件与暗梁不同。
七、我遇到了两份剪力墙结构的图纸,均有暗梁和连梁同时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上要求,暗梁和连梁互相锚固。
我有两点疑问:
1、纵筋是不是相互伸入对方一个锚固的长度?
2、箍筋应如何处理?
答:
1、连梁与暗梁相冲突的纵向钢筋(一般为上部纵筋),连梁纵筋贯通,暗梁纵筋与连梁纵筋搭接;不相冲突的纵向钢筋照布(一般为暗梁的下部纵筋要贯穿连梁)。
2、箍筋连梁范围按连梁,非连梁范围按暗梁。
暗梁纵筋保持连通对结构有利,如果坚持锚固到连梁内(配箍筋的部位),两头钢筋的各自一个锚长加起来可能比洞宽还要长,还不如连续穿过连梁经济且受力合理。
暗梁不是“梁”,而是在剪力墙身中的构造加劲条带,计算连梁时可不考虑暗梁的存在。
连梁箍筋分布于洞口范围。
八、在03G-101中有关KL(抗震或非抗震设计)页中,有多处通长筋、贯通筋的标注(按勘误公告又有多处改动),如:
在抗震一、二级KL页面中已经把跨中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而在原有的横线下有说明:
跨中同时存在贯通筋和架立筋时,其架立筋搭150mm。
1、在些页中当所谓的通长筋、贯通筋、架立筋同时存在时,才可引用搭150mm这样的规定吗?
2、请问在跨中通长筋是指常规下设置的两根角筋吗?
(不称为贯通筋),是不是把角筋之外所有一直连通的同直径钢筋又称作是贯通筋呢?
答:
“通长筋”就是以前所称的“贯通筋”,规范把名称改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要跟着改。
1、当抗震框架梁采用双肢箍时,跨中肯定只有通长筋而无架立筋。
只有采用多于两肢箍时,才会有架立筋。
2、跨中的两根通长筋肯定是角筋。
抗震框架梁构造要求设置的通长筋一般只需要两根,所以角筋足亦;但现在有设计者采用多根通长筋,例如设有4根,因此除两根角筋之外还要设置两根。
九、关于“基础顶面”插筋的构造。
图中“钢筋直径>28时采用机械连接”,“钢筋直径≤28时采用绑扎搭接”。
现在问:
钢筋直径≤28时也可以采用机械连接,并且采用“≥500,35d”的构造?
答:
直径>28时不允许搭接连接;直径<=28时即可以搭接连接,也可以机械连接或焊接。
《03G101-1图集》答问
●柱问题
(1):
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
《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
①柱纵筋伸入基础(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础的基础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
是一个laE还是更多?
(甚至有人提出1.5倍的laE)
②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锚”而不必进行弯锚?
有的人说可以“直锚”;但又有人说必须拐一个直角弯。
③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
有人说是10d,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12d,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④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0.5laE,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⑤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
是这样的吗?
⑥当基础梁的梁高小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必须伸到梁的底部,然后拐一个直角弯。
其弯折部分长度,“剩多少拐过去多少”,显然不合适。
这时候,应该用上前面第③条,即规定一个弯折部分长度;同时,也应该检验一下“直锚部分长度”,看看它是否不小于前面第④条规定的“最小直锚长度”。
是这样的吗?
■答柱问题
(1):
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
现在简单答复如下:
①⑤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
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④⑥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柱问题
(2):
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大变小的问题。
试问:
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
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
■答柱问题
(2):
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
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柱问题(3):
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
箍筋如何设置?
不需加密?
此箍筋起什么作用?
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
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
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
■答柱问题(3):
要设不少于两道箍筋,但不需要加密。
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柱问题(4):
柱上端“非连接区”?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
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
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
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
(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
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
如何执行?
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
■答柱问题(4):
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
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
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
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
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
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墙问题(16):
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答墙问题(16):
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
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
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
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
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
关于条件2:
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墙问题(17):
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答墙问题(17):
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
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
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墙问题(18):
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答墙问题(18):
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
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墙问题(19):
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
(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答墙问题(19):
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
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墙问题(20):
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答墙问题(20):
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墙问题(21):
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答墙问题(21):
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墙问题(22):
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
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
“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
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答墙问题(22):
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
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梁问题(7):
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
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梁问题(7):
以03G101-1为准。
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
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
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
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
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
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
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
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
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
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
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梁问题(8):
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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