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必修I综合复习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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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必修I综合复习二
【同步教育信息】
一.本周教学内容:
必修I综合复习二
二.本周学习重点和难点:
1.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2年宪法、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依法治国;一国两制、香港澳门回归、海峡两岸关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中美关系正常化、新时期外交政策的调整、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伯利克里改革、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及局限性;《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民法大全》。
2.难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什么成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原因、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丰富和发展;理解希腊城邦的地理特点与城邦特征、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罗马法与现代欧洲国家法系的关系。
必修I综合复习二
(一)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1.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在这个标题中,我们主要学习的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在政治制度方面到底有哪些表现。
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
现在我们就来分别学习。
(1)人民政协的召开和新中国的诞生(建国之前的政治建设——为新中国的政治建设奠定基础)
①人民政协召开的背景:
1949年随着渡江战役的结束,统治中国达22年之久的国民政府被推翻了,之后在中国的政坛上出现了权力的真空——因为此时中国没有全国性的政府存在。
因此,接下来的当务之急是成立新中国,建立全国性的人民政府。
②召开:
1949年9月。
参会代表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解放军、各人民团体、各地区各民族以及海外华侨等等。
③内容:
主要有三点。
第一,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纲领中规定了国家性质、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和国家的基本政策的内容。
具体如下:
确立国家性质——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注意事项:
非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还规定了国家各个方面的基本政策。
第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确定领导机构和人选。
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等为副主席。
第三,确定了国家的标志,即:
国旗国都国歌,并采用公元纪年。
④作用:
人民政协通过宪法,这是我们现在中国所不允许的,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人民政协是一个过渡机构,它起着过渡作用。
而国家的性质也只有在宪法中才能够规定,因此,人民政协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它具有双重职能:
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职能。
《共同纲领》是代行宪法,在正式宪法产生之前,它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⑤新中国的诞生:
1949年10月1日。
成立的意义——民主革命任务基本完成,即:
推翻了三座大山;政权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即:
两半社会结束了;世界意义,即:
冲破了帝国主义的阵线,增加了社会主义的力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我们知道在建国初期,成立的是人民政协,它代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功能的《共同纲领》,而随着一五计划的全面开展,民主建设成为新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于是1954年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在这里,宪法规定了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到1954年,新中国正式成立了立法机构,同时也是最高权力机构。
两个原则是重点——人民民主原则(人民代表的广泛性,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故而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规定了生产资料公有制)。
正因为这两个原则,才决定了这部宪法的性质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这部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其民主的广泛性是空前的,能够更大限度体现民意,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标志,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在建国前夕,中共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逐渐制度化;在1954年宪法出台之前,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一直代行临时宪法,可见,当时的政协会议也同时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立法,而其参会代表的广泛性也体现了广泛的民主,这里包含了各民主党派,因此,它同时还起到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那么,195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其立法职能自然要被其取代,留下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在这里,必须明确一点:
中共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这时候中共更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因此,进一步加强了与民主党派的联系,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之后组成了更为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是我国处理与少数民族关系的基本政治制度。
它针对我国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严重不平衡的状况,提出三个原则: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早在《共同纲领》中就提出在少数民族区域聚居的地方,按照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建立不同级别的民族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
1954年宪法则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民族区域直至制度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
(1)“文革”(1966——1976)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①文革发生的原因:
首先,中共内部指导思想“左”倾错误愈演愈烈。
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的经济建设的思想出现分歧,毛坚持认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虽然有问题但是成绩是最主要的,因此还要继续进行下去,而刘、邓则认为应该加以修正,毛认为资产阶级在全国有复辟的可能,主张先从文化领域开展革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毛泽东的错误思想正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如江青、林彪所利用。
因此长达十年的浩劫开始了。
②文革的发生是对中国民主的践踏。
因为从1967年开始跨越了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代会连续十年没有召开),违背了宪法程序,进行全国各个领域的全面夺权。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法制建设和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1978年——)
针对文革十年对民主法制的空前践踏,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在此指导下,平反大批冤假错案,这是进行法制建设的第一步——对遭践踏的民主法制进行一定程度的恢复。
之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过了1982年宪法,是制定其他所有法律法令的根本大法。
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通过了《义务教育法》《民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体现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除了立法权外,他还有对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权力。
村民民主自治制度是民主制度完善的集中体现,其目的在于扩大基层民主(城市中是居委会,农村中是村委会),其基本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将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制度进一步发展,在1982年十二大上,将原来的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在1999年九届人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将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3.祖国的统一大业
(1)“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最早是在解决台湾问题时,于1979年元旦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
但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成功运用则是在解决香港问题上面。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其内涵,前提是一个中国,只有承认这一点,才允许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是针对中国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是符合国情的,有利于中国的和平统一和共同繁荣。
(2)在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同学们只要明确: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完全地在这两地行使主权,但是保留了资本主义制度,为以后和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3)台湾问题:
虽然“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在台湾问题中提出,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却是进展最慢的,不过近些年海峡两岸关系也有了很大发展。
首先从敌对状态到1979年结束敌对状态,再到三通:
通邮、通航、通商。
1987年开始,允许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并在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交流。
两岸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
1990年开始,两岸分别成立海基会和海协会两个民间团体,进行经济性、事务性商谈和政治对话。
1993年的“汪辜会谈”后签订几项协议,加强了经济、科教文化方面的交流,建立了正常化的联系渠道。
1995年,江泽民提出八项主张,这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二)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
1.新中国初期的外交建树
(1)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
在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能够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提出凡是愿意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中国都愿意与之建交。
这就是我国独立自主外交方针的提出。
从这一方针中也可以看出:
新中国对所有坚持这些原则的外国政府都是友好的,开放的,包括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
但是事与愿违,新中国成立后所面临的冷战国际环境决定了建国初期的具体外交政策。
(2)具体的外交政策:
因为坚持平等的原则,所以在外交政策中提出“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因为二战后形成了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中国只能够坚持“一边倒”的政策。
(3)外交成就:
1950年时,中国已同17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1953年在处理与印度关系时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而且这成为以后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中国第一次以五大国的身份参加了这次国际会议,并在印度支那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大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声誉;1955年的万隆(亚非)会议,这次会议是第一次没有西方殖民主义国家参加的会议,中国克服种种障碍,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使得这次会议能够顺利召开,而“求同存异”也成为万隆精神,在国际社会中产生深远影响。
2.开外交新局面
在这个标题下,我们应该首先明确无论是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也好,还是中美关系、中日关系的正常化也好,都和一个国家关系密切,那就是美国,因此,在这里美国的立场和态度是核心。
(1)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确为何能够恢复合法席位,有外因——1970年以来,第三世界国家纷纷独立,成为国际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力量,而这些国家是支持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内因——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其基础应该是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双重代表权”被否决,终于于1971年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上恢复了合法席位,这样就使得美国多年来孤立封锁中国的政策破产了。
(2)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
①正常化的原因:
美国方面,美国的孤立封锁政策已经破产,而美国在与苏联争霸中此时正好处于守势,作为美国在亚洲的劲敌中苏关系恶化,美国可以将中国作为遏制苏联的砝码,而中国是大国,这也决定了美国必须考虑和中国关系正常化;中国方面,一是美国对中国的态度已经缓和,二是中苏关系恶化,中国可以把美国当作遏制苏联的砝码,三是解决中国台湾问题,美国是关键因素。
出于以上种种考虑,中美关系开始了正常化的进程。
②民间关系的发展:
乒乓外交。
③政府间关系的发展:
1971年基辛格访华;1972年尼克松访华,并发表《中美联合公报》;1978年发表《中美建交公报》,提出中美建交三原则,即:
断交、废约、撤军;1979年中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年邓小平访问美国。
(3)中日关系的改善:
因为1972年尼克松访华,这让日本方面加紧了同中国关系正常化的进程,1972年田中角荣访华,中日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
3.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
在这里,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1978年以来中国的外交政策发生了怎样的调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调整,中国在国际社会中有着怎样的影响。
(1)新时期的外交政策调整:
①新政策是什么?
有不结盟政策;有睦邻友好;有发展同各式国家的关系。
②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调整?
前提是对国际形势的正确分析。
认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
(2)开展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外交:
中国不仅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而且成为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在科技、环保、教育、卫生等多个方面都在积极发挥着作用。
(3)活跃在地区性的国际组织中:
如:
亚太经合组织、东盟、欧盟、上海合作组织(在这里包含了中国周边的几个主要国家: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
(三)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1.古代希腊民主政治
(1)希腊的地理环境与城邦特征:
①希腊多山多岛海洋阻隔的独特地理环境使希腊城邦形成了一个主要特征——小国寡民,故而在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6世纪,希腊出现了两百多个奴隶制小国。
这就是“城邦”或“城市国家”。
②城邦国家多在一些独立的山间平原,彼此往来不便,从而使同一血缘人群的共同团体、共同地域和政治经济绝对独立。
这实际上就形成了各城邦长期独立自治的特点,同时也就保留了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的残余。
而这种绝对独立,又使得各城邦间常常为了各自利益而彼此摩擦、战争不断,因此雅典城邦为了各自的凝聚力,而有了增加公民参政的动机,从而为雅典的民主政治找到地理上最合适的理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在初期,身份的高低是享有政治权利主要依据。
(2)梭伦改革:
公元前594年,梭伦在雅典古城实行改革。
改变原来按照身份高低决定享有政治权利多少的依据,而按财产的多少将全体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公民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
评价:
梭伦改革虽未实现公民之间的真正平等,但它意味着财产少的贵族,也享受不到过去那么多政治权利了,而新兴的工商农奴主可凭借自己的私有财产,跻身于城邦政权。
这打破了贵族依据世袭特权垄断官职的局面,为非贵族出身的奴隶主开辟了取得政治权利的途径。
是对氏族制度残余的打击(氏族贵族享有各种特权,更重视身份而非财产),为雅典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
(3)克利斯提尼改革:
针对梭伦改革犹未深入触动的雅典选举体制和血缘团体作了较彻底的改革。
①以10个新的地区部落代替4个传统的血缘部落:
这便使那些想依靠旧的氏族血缘关系影响选举成为不可能,从而沉重打击了氏族贵族,最终使雅典的国家组织摆脱氏族关系的残余而完全形成了。
②五百人会议:
由地区部落各选50人(条件:
年满三十岁、纳税完毕、尊敬父母的公民)组成新的五百人会议。
五百人会议的成员是所有公民不分等级皆可担任。
③陶片放逐法:
是在公民大会上,按公民投票来决定是否对某一公民实行政治放逐(放逐条件:
公民大会的出席者达到6000人,票数为多数),但不动其财产。
这个放逐法对那些不受群众欢迎的头面人物(往往是贵族)是很大的威胁,不失为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工具。
“陶片放逐法”的确立,就把富人中的反民主势力置于所有公民的监督之下,至此,雅典的民主制度最终得以确立。
(4)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伯利克里改革(公元前5世纪)
伯利克里改革使雅典民主达到顶峰,主要体现在雅典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十将军委员会几个方面。
①公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
<1>公民大会:
年满二十岁,男性公民就可以成为公民大会成员,公民大会是城邦最高的权力机关,但却不是常设,每月召开2—3次。
在大会上每个公民都有机会发言,提出法案。
<2>五百人会议:
由公民大会用抽签方法选出,参选资格是:
年满三十岁、纳税完毕、尊敬父母的公民,在公民大会闭会期间,五百人会议是最高的常设政府机构。
将这500人按部落分为10组,在一年内轮流任“主席团”值班。
权力除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所有议题均先由它讨论并由它主持公民大会外,它又在公民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国家日常政务。
②陪审法庭和十将军委员会:
<1>陪审法庭:
是最高法院兼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由10个部落从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中选举产生。
这些法官负责审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还监督公职人员民众法庭的职责,参与立法。
<2>十将军委员会:
是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十将军由选举而非抽签产生,可连选连任,也可随时罢免。
同以上几个机构不同的是:
十将军的选举有财产和资格的限制。
十将军不仅可以统帅军队,还可以参与政治;首席将军执掌军政大权;10名将军组成将军委员会,由军事执政官任主席。
<3>鼓励公民积极参政:
为鼓励和保证所有公民,特别是低等级公民积极参政,积极参与城邦的政治活动。
城邦发放工资和津贴给担任公职和参政的公民。
这说明了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广泛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真正能参与雅典民主的仍然是少数男性公民。
下层公民整日为生活奔波劳累,常常无暇顾及城邦的政治生活。
(5)辉煌中的阴影:
虽然雅典城邦重视和强调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责任感,从而保证了公民较高程度的自由和希腊人乐于探究的性格,但是这只是为了将本城邦的公民最大限度的凝聚起来,在城邦竞争中保持独立、对外夺取异邦的财富和奴隶,从而占据占取优势。
说到底是小国寡民体制;而且雅典民主只限于男性成年公民,妇女、儿童、奴隶、外侨都没有政治权利,即使在伯里克利时期,充其量也只有全城人口的1/6会有政治权利;奴隶制度是其没落衰亡的根源。
2.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公元前509年,取消君主制,实行贵族共和制,罗马由此进入到法制时代。
(1)习惯法到成文法
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形成至公元7世纪拜占廷(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罗马奴隶制法。
包括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它随着罗马国家由共和国到帝国、从帝国分裂到东罗马发展而演变,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①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早期罗马没有成文法,只有习惯法,其本身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本身就很模糊,贵族法官又操纵着法律的解释权,贵族祭司控制着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们得以利用职权袒护贵族,欺压百姓。
贵族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2>《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451年,由于平民们不懈斗争,罗马制定颁布了一部成文法,它被镌刻在12块铜牌,悬挂在罗马广场的中央,史称《十二铜表法》。
这部法令虽然基本上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但贵族却再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刑事诉讼中的定罪量刑和民事诉讼中的裁决有了确定和公开的法律条文作为准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断。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标志,是罗马法发展的基础;而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欧美国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被视为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②公民法到万民法:
<1>公民法:
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称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
<2>万民法:
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罗马法律适应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称为“万民法”。
公民法和万民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罗马公民,后者是罗马的一切自由民。
<3>转变的原因:
扩张后的罗马帝国版图内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缺乏归属感易产生离心运动;随着版图的不断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出现的许多新问题使原有的法律无法解决。
<4>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别消失:
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到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了罗马帝国,虽保持着“共和”的称号,却自封为元首,故元首制实为披着共和制外衣的君主专制。
之后近200年是罗马法的重要发展阶段,也是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开始消失,这样原先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失去实际意义。
③《民法大全》——罗马法的成熟和完备:
从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起,官方开始编纂法典。
到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期间,它设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帝国的习惯法,编纂出版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它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的完备,而罗马法也成为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制订法律的蓝本。
法律中强调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罗马法的作用
①罗马法的现实意义:
<1>政治上:
维护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维护奴隶制度,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巩固帝国的统治基础;
<2>经济上:
保护私有财产;对各种契约均有较详细的规定,稳固了帝国的经济基础。
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不仅严格界定法律主体的权益义务,而且阐明了相关的法理,为人们提供了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
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②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罗马法作为奴隶制社会的产物,由于它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作了详尽的规定,故而包含了资本主义时期的许多法律关系,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发生很大影响,特别是在属于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其影响更加显著。
1804年《法国民法典》,有关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物权和债权部分,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
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从概念、术语到与物权、债权有关的法律关系,不少地方仍沿袭了罗马法的传统。
欧洲大陆上其他许多国家的民法,乃至欧洲以外一些国家的民法,如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民法,中国从清末开始的民律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五编,也都深受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律的基本精神,不仅体现在罗马法曾经为市民阶级或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近代欧洲发展的英国法律和英美法系,也都根据罗马法的自然法思想来制定,在私法方面参照了罗马法的某些规定。
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都是以罗马法为基础。
从中发展出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天赋人权”“权利平等”的口号。
【模拟试题】(答题时间:
60分钟)
一.选择题:
1.(2004年高考文综,上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形成可以追溯到( )
A.1949年 B.1954年 C.1956年 D.1978年
2.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结束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事件是( )
A.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结束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D.中国大陆领土全部解放
3.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内容的有( )
①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②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③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④决定改北平为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4.1840一1949年中国百年历史发展所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是( )
A.建立民主政治和实现工业化 B.争取民族独立和实现近代化
C.争取民族独立和实现人民民主 D.完成民族民主革命和实现祖国统一
5.(1999年高考)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①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 ②总结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的经验
③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④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6.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统一战线方针反映了( )
A.官僚资产阶级的消灭 B.地主阶级的消灭
C.对民族资产阶级改造完成 D.对个体劳动者改造完成
7.之所以以“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施政方针,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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