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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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以来以“五小”整治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贯彻落实8月20日省政府在河源市召开全省“五小”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8月29日市政府在四会召开的全市“五小”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工作,08年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深化年,我县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小商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屠宰场(简称“五小”)等五类单位的整治,进一步推进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
刚才,县经贸、卫生、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领导,结合本部门职能,分别对贯彻落实全市“五小”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
县质监局局长陈强同志代表县整治办对前阶段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作了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县以“五小”整治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紧紧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年的目标,突出“五小”(小商店、小餐饮、小农资店、小作坊和小屠宰场)专项整治,坚持“查、治、管、扶、建”等五项措施联动,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五小”单位,全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1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7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9份,劝退生产经营单位7家,查处案件120宗,查处物品货值23.91万元,罚没14.22万元,取缔无证照经营单位20家,建立台帐1461家。
目前,全县共有证照齐全“五小”经营单位1450家,其中小屠宰场15家,小作坊共102家,小农资店308家,小餐馆45家,小商店980家。
“五小”单位内部管理和质量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
小药店的营业场所环境整洁,三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开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营业执照》,建立并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药品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小食杂店证照齐全并公开悬挂,建立统一的食品进货台账,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小农资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公开悬挂,统一建立农资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无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小作坊证照齐全,并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生产加工环境基本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统一建立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所用原辅材料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全部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小餐饮店公开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餐饮业消费安全承诺书》,员工持有健康证上岗,三防设施比较完善,餐具洗消落实,保洁良好,主要原料索证规范,肉类采购选择定点屠宰单位;小屠串场证照齐全并公开悬挂《定点屠宰标志牌趴《动物防疫合格证趴《排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屠宰生猪,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检疫、肉甜出厂检验制度。
全县“五小”经营单位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合法化的健康的发展道路,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取缔不合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有效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问题,通过狠抓质量安全溯源、质量协管、经营许可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效解决了监管盲点、空白点和责任缺位的问题,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同时,通过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推进质量宣传教育,有效地为社会各界搭建了了解熟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平台,各类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得到加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
经过对专项整治的巩固深化,对专项整治认识越来越明确,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工作力度越来越大,整治方法越来越有针对性、整治效果越来越明显,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些距离,主要体现在几方面。
一是“五小”单位量大面广,整治后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小农资店普遍进货登记不规范,小商店超范围经营药品现象仍存在,小餐饮店卫生条件不达标,无经营现象仍然突出。
二是宣传力度还不够深入,相当部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力度还不够,生产条件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没能彻底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仍然存在。
四是监管的覆盖面不够,对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乡村食杂店、小餐饮的监管仍然要加强。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及时发现和解决就会影响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开展专项整治的信心,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必须引起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场“持久战”,不能幻想“毕其功于一役”,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下一步必须针对这些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关政府形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
当前,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市政府8月29日在四会召开的全市“五小”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的有关精神,分析我县目前在开展“五小”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深化开展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下一阶段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好“五小”整治。
下半年,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仍然是“五小”的整治。
一是要进一步开展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
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农村等为重点地区,进一步摸清“五小”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监管。
二是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五小”单位普遍存在生产卫生环境较差,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证照不齐,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等问题,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指导帮扶“五小”单位改善生产条件,逐步规范“五小”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以达到省、市对“五小”单位的要求。
在小农资店整治方面,农业部门要加强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农资店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健全农资进销台账制度,继续强化对农药、肥料、种子等种植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在小作坊整治方面,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已经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小作坊监管,通过巡查等方式确保其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继续组织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小作坊的整治。
在小商店整治方面,工商部门要继续加强以小食杂店、小摊点、小药店为重点的“清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在小餐饮店整治方面,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持临时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后续管理,落实专人跟踪,加强指导,对整改合格的及时换发4年期的卫生许可证,实行常态管理,对仍在整改的单位,加强巡查,强化监督。
在小屠宰场整治方面,经贸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小屠宰场的专项整治,会同公安、工商、农业、卫生等部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以及其它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执法打击与帮扶指导相结合。
既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又要加大对“五小”的帮扶指导力度,引导规范生产。
(二)着力抓好整治成果巩固和深化。
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二个链条是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原料进厂、到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一直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第二个链条是建立起从种养殖到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两个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核心是可追溯。
一个网络就是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餐饮消费、药品质量、猪肉质量、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进出口产品质量等八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巩固深化。
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以工业原料或添加剂作为饲料产品使用的违法行为,加快德庆贡柑绿色食品原材料基地建设。
质监部门要通过引导办证、劝退以及查封取缔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确保监管关口前移。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小餐馆、小食杂店等分级量化管理工作,使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轨道,尤其无证经营及市场经营熟食。
工商部门要对集贸市场、超市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和后续处理力度,对监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食品,严格采取下架、退市、召回、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后续跟踪处理。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通过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经贸部门要全面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回头看”,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督促屠宰加工企业严格生猪入厂检疫关和肉品出厂检验关,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屠宰,并进一步完善肉品品质检疫检验制度。
外经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三)着力抓好长效监管机制健全。
一是强化协调联动监管机制。
各监管部门、各镇(街道办)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加强沟通,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下移监管重心,构建覆盖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以及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二是健全动态监管机制。
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是健全协管网络。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健全协管网络,加快完善村一级信息员、巡查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同时,要畅通举报投拆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违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给予适当奖励。
四是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
实施整治与帮扶相结合,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在坚持抓好整治的同时积极对企业开展引导帮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强化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创优做强。
五是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监管的范围,加强应急监测、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着力抓好执法力度强化。
强有力的执法行动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保障。
一是要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照生产窝点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如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定点屠宰监管难、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协调统一,开展综合执法,集中整治,解决监管盲区难点问题。
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
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对一些证照业务办理和监管环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在县整治办的协调下,抽出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下门店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项措施一项措施抓落实,一个门店一个门店过关,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专项查处行动,取缔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五)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
悦城、官圩两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从5月份开始启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下,经过悦城、官圩两镇努力,目前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市对食品安全示范镇考核验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如对辖区“五小”经营单位整治还要加强,对圩镇农贸市场要加快设立农产品检测点等等。
总之,无论遇到多大困难,县政府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目标始终不变,并且要求务必在10月底前两个创建镇必须要顺利通过上级的检查验收,因此,悦城、官圩两镇要认真对照上级考核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派出力量指导协调,县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务必要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六)着力抓好宣传培训。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通过电视、电台、宣传车、手机短信、小册子、横额、标语等多种形式,增设视频信息点播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内容,继续在县有线电视开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注”专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深度宣传播道,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同时要加强培训,对培训对象做到“三个强化”即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各级干部、监管工作者的培训,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着力营造出“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把改造责任落实到基层,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强督查,对整治不力、走过场、摆样子,应付检查及在省验收中不合格的,坚决追究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同志们,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既是一项当前紧迫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
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成果深化巩固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建设富裕和谐新德庆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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