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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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
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4.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3.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
如发现裂缝或坍陷,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
4.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5.对拉锚杆件、紧固件及锚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
6.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7.其他可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2.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取得有效钢筋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密切注意基坑土方及围护情况,关注基坑排水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刻上报。
4.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不宜在绑机现场进行断料、弯料或配料。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3m能上能下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管道堆放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各种设备、材料和废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各种管材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的管子,其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m;
2)公称直径300~500mm的管子,堆放高度不得高于3层;
3)公称直径大于500mm的管子,应单层堆放;
4)取管时应从上至下分层取管。
严禁从侧面及下部取管。
2.不得在起吊物体下作业、通过或停留,应与运转机械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所有管道堆放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滚动。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5.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6.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7.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切料时,应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投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
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8.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9.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10.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11.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周围,不得停留非操作人员。
12.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13.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4.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
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1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及其它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东园东路(高新五路—东园南路)道排工程
各分部(分项)
工程及工种名称
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33—2001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
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
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
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4.1.17条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
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1边坡坡度比例
土壤性质
在坑沟底挖土
在坑沟上边挖土
砂土回填土
1000
750
1000
1000
粉土砾石土
1000
500
1000
750
粉质粘土
1000
330
1000
750
粘土
1000
250
1000
750
干黄土
1000
100
1000
330
13.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发生特殊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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