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工程量工作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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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工程量工作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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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工程量工作范文
合同内工程量
篇一:
合同外工程量确认单
合同外工程量确认单
篇二:
合同内工程施工前工程量确认签证单
合同内(外)工程施工前
工程量确认签证单
必须附件:
合同内工程施工前立项报审单。
说明:
本表签报应满足计价要求。
篇三:
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的区别
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的区别
摘要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商的合同总收入包括两部分1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工程变更、追加工程量、索赔、调价、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部分金额只有在符合规定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针对不同的合同外收入项承包商需要掌握相关的理论和知识并采取不同的措施。
关键词变更额外工作索赔调价现分项探讨承包商在FIDIC第四版土木施工合同条件下如何做好国际工程合同外收入结算工作。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
变更是在原合同范围内进行的合同保持有效变更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替代被变更部位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或者其它工程量减少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所以变更并不一定形成合同外收入只有新增加的进退场费或者管理费能够形成合同外收入另外当原有合同金额已经全部结算完毕或者其它工作项造价无法减少时变更估价才构成合同外收入。
当变更是削减工作量时合同金额则减少。
监理工程师根据FIDIC第条下达变更令承包商必须执行然后根据第、和条进行估价1。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项目的设计由业主负责在扩初设计后就开始招标然后边设计边施工按照实际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因此从计价方式上来看FIDIC土木合同属于单价合同。
工程变更的内容不仅包括设计变更而且还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变动具体见第条。
根据第条进行变更估价时如果合同中含有相同或者类似工作项的单价监理工程师认为合适时则使用该单价或者以该单价为基础进行估价如果合同中没有同类工作项的单价需要承包商提出新单价工程师审核业主确认。
如果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部位增加新的工作项也构成变更除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价外承包商还可以要求补偿额外的进退场费或者由于工效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是对原合同金额的追加。
变更是承包商降低成本的一种有效途径。
在不降低工程项目整体功能的条件下承包商可以要求监理工程师或者设计方同意将某些功能过剩的部位降低标准或者将报价低、施工困难的工作项变更为价格高、容易施工的工作项或者变更为新的工作项而要求重新报价。
要注意的是变更要尊重业主的权利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
例如一个道路项目原标准排水构筑物设计为现浇箱涵承包商考虑到进度问题经工程师同意后将现浇箱涵更改为预制管涵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要求挖出已铺设预制涵管重新改为现浇箱涵。
2.追加工程量追加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的主要。
追加工程量属于额外工作增加了项目的功能或者扩大了项目范围此时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并可以重新报价构成合同外收入。
但追加工程量和合同变更有时很难区分开能够指出两者的差异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合同第条规定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变更令”但是对于“额外工作令”因为改变了原合同的内容承包商可以拒绝执行也可以重新报价。
承包商在收到工程师的“变更令”后要力图证明这是“额外工作令”从而与监理工程师重新商定合适的费率在得到业主的认可后取得合同外收入2。
例如某国简易道路项目在承包商按照业主代表和高级驻地监理指定的道路起点开始施工后业主提出将该项目的起点从原起点再向上延伸3公里为保持总工作量不变同时削减末尾的3公里但前3公里施工条件也比较差工作量大。
承包商认为该3公里工作量是对原项目范围的改变属于额外工作而不是工程变更最后承包商达到了要求业主额外支付该3公里工程量价款同时支付承包商额外进退场费。
追加工程量包括两种情况1新增工程或者追加合同。
由于竞争性低价竞标业主的概算往往会有节余此时业主一般采取追加合同方式使用节余资金承包商可以重新报价另外签合同。
追加合同可以极大提高原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2由于实际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程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
因为是单价合同工程决算价高于合同价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可以不另外签合同但如果是政府项目则需要签署追加合同首先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签字然后财政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签字。
在实务中对于一些不好解决的索赔事项业主往往以实际工程量增加的名义变相补偿给承包商。
FIDIC合同条件中没有具体条款来明确工程变更和额外工作的不同但在实务中经常由此引起争议建议FIDIC组织对此增加明确的条款。
3.索赔索赔也构成合同外支付关于索赔的文献也较多在此只论述以下几点1FIDIC合同条款是错综复杂的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要系统化和全面化。
例如西非某国一个道路项目在旱季遭遇一场大雨承包商的部分设备和部分工程受损承包商以FIDIC第条款业主的风险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及业主没有按时提供涵管为由要求索赔。
监理根据第款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为依据该条款明确规定不利的外界障碍不包括现场气候条件不能据此要求经济索赔但可以根据第条款索赔工期。
如果合同要求承包商投保工程险并且业主支付保险费用时意外事故和自然力的风险便由业主转移给保险公司如果承包商没有投保或者脱保则承包商自己承担该风险。
2索赔要抓大放小对责任明确的事件要力争及时处理避免一揽子解决。
业主和监理倾向于一揽子解决索赔案例一是消耗承包商对索赔的执着力如果承包商不再坚持则索赔自然不用再解决二是业主要视项目最终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如果资金有节余则索赔可以宽松一些三是伺机寻找承包商的过错从而抵消索赔因此这往往对承包商不利。
承包商要尽量避免以业主和监理的个人疏忽或过错而引起的索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决。
3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业主和监理拒绝索赔的借口。
另外要注意索赔的形式和时效例如索赔致函监理工程师外还要复件致给业主有时业主会抓住这些很小的把柄拒绝索赔。
4道义索赔。
承包商如果招致意外损失但从合同条款上无法索赔承包商可以积极地让业主和监理了解自己的困难并征得他们的同情和支持从而通过一些方式得到补偿。
例如一个道路项目的箱涵报价非常低监理工程师同意大量削减该种箱涵。
4.调价调价也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一个途径一般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可以调价要注意以下方面1在投标或者合同谈判阶段就要认真选择好调价指数和调价系数3。
标书中一般规定了调价公式并给出了调价系数的浮动范围。
承包商要尽量选择上涨幅度较大的指数并且增大上涨幅度较大指数的系数。
如果调价指数选择不好不仅不能增加收入而且还有可能调为负数。
例如尼泊尔一个河道防护项目美元调价公式中每一指数的调价因子是xn/x0Ex0/Exn其中x为外籍劳务、进口设备、进口材料等指数Ex为汇率数值为1美元兑出口国货币的量。
该项目计划从印度进口材料所以选择了印度价格指数和印度卢布的汇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印度价格指数增加但由于印度卢布贬值导致美元调价为负值。
坦桑尼亚一个道路项目1999年签约合同谈判时选择的调价指数为中国的指数但随后几年中国通货紧缩价格指数下降这样调价也为负值。
2调价要充分依靠业主、监理和出资方的支持。
根据FIDIC合同条款第70条款如果由于材料、设备或者其他条件的变动使原合同中的调价指数和调价系数不再合理可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调价公式。
例如赞比亚一个道路项目1998年签约合同金额500万美元承包商的材料调价指数选择的是英国杂志发布的总体材料material指数根据此调价公式项目能够调价40多万美元但项目组了解到同一业主其他标段合同选择的材料指数都是沥青价格指数沥青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总体材料指数如果按照沥青指数调价则项目组可以调价100万美元。
项目组以主要材料为沥青为由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使用沥青价格指数进行调价。
业主和监理一开始置之不理后经承包商坚持不懈的努力业主和监理有所松动并在出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最终同意用沥青指数进行调价。
前文所提及的坦桑尼亚道路项目在实施期间项目组以主要进口设备和材料没从中国进口为理由要求改变调价指数最终监理同意使用美国的物价指数。
鉴于上述情况合同调价并不一定越早进行越好可以在工程后期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调价方案。
5.其它合同外收入1延期支付利息FIDIC第条规定业主对于中期结算单的支付期限是28天有的项目规定为两个月或者3个月超过该期限承包商便可以要求业主支付延期利息。
当地币的延期支付利率一般规定为所在国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3点外币一般用LOBOR上浮13点也可以用固定利率承包商要尽量争取固定利率。
2奖励对承包商奖励的情况并不多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商要明确或者简化奖励条件从而争取得到奖金例如几内亚一个道路项目将限期竣工奖励条件改为限期主体工程完工从而顺利获得了业主5的奖励。
6.关于结算总价超过15的情况及单价变更问题FIDIC第条对最终结算金额增减范围超过15做出了规定。
对该条的理解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管增减15承包商都可以要求业主补偿因为在结算金额大幅度低于合同价时承包商的管理费用没有全部回收业主应该赔偿未收回管理费在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时承包商需要临时筹措更多的设备和其它资源增加了管理费所以业主还需要支付承包商新增加管理费2。
第二种意见是当结算金额减少15则业主需要补偿承包商管理费而如果结算金额增加15则承包商回收的管理费多于实际的花销此时承包商需要将多回收的管理费退还给业主1。
其中以第一种意见为主导意见。
由于该条款存在歧义和操作困难在实际中基本没有被执行所以FIDIC1999版删掉了该条款4。
关于单价变动虽然可以根据FIDIC第条进行但实际操作很麻烦一般采取支付一笔额外费用的方式来解决。
篇四:
20XX清单中就规定,在结算时实际工程量和合同工程量有差异是是这样规定的
20XX清单中就规定,在结算时实际工程量和合同工程量有差异是是这样规定的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
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调整。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条规定的工程变更
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
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此时,按
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1.当Q1>时,S=×P0+()×P1
2.当Q1<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
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
规定调整:
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式中: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L——第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幅度,和计算办法,就要按合同执行,一般是有约定的服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服从法定
篇五:
工程量清单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处11[1].25)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一致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与中标通知书一致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一致)
工程地点:
应填写详细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
层数:
_____建筑面积: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_由发包人填写
资金:
应填写财政拨款或银行贷款或单位自筹以及外商投资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必须填写齐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范围。
如: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电气、通风、煤气、通讯、消防以及室外道路,土石方、围墙、绿化等工程(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工期:
日历天
开工日期:
××年××月××日(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工程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工程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其中:
工程暂列金额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计日工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投标报价书中的具体金额填写元,总承包服务费如承担总承包责任,必须计取该项费用元。
)
2、综合单价:
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4: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本专用合同条款;
(5)本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4:
)
(9)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关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必须在中标日期后,开工日期前)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___________承包人:
(公章)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必须分公司经理签字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
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发包人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协议书:
指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投标函: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
函。
投标函附录:
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含商务
标和技术标等内容。
通用合同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所
需要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
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
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
人施工需要并包含在合同中的所有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和有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
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
件,包括发包人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合同当事人: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
指协议书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
签字并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具有
执业资格,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全权负责人。
分包人:
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
合同的分包人。
监理人:
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实施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本合同履
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负责本工
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和设备
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永久工程
和(或)临时工程。
篇六: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xx镇xx村xx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甲方)
施工单位:
xx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乙方)
xx镇xx村xx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由xx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
元2.工期要求:
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3.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4.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5.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中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6.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7.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
(公章)施工单位: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订立日期:
20XX年12月6日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
xx镇xx村xx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由xx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
元二)工期要求:
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三)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四)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六)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中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
(公章)施工单位: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订立日期:
20XX年12月6日
篇七:
截止12月1日~12月31日合同内外工程量
本月合同内、外完成工程量
指挥部驻现场负责人:
标段经理:
日期:
日期: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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