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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土地课题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东营)未利用地
开发与保护研究报告
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和山东半岛城市群的重要城市,辖两区三县,总面积7859.3平方公里,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东营市总人口为203.53万。
土地资源非常丰富,有26.85万公顷土地后备资源尚待开发,是我国东部沿海土地后备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科学规范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未利用地资源开发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制度、增加土地有效供给、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保障作用。
近年来,东营市在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实施中采用了暗管排碱、土地激光整平等国内先进技术,对项目区内进行支、斗、农、排等高级灌排水利工程设施配套,增加耕地比例有了较大提高,土壤质量明显改善。
大面积的未利用地开发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异地交易,为全省占补平衡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着未利用地的大面积开发,东营未利用地后备资源也迅速减少,尤其是大面积成片未利用地地块越来越少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报告通过对近年来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的调查研究,提出今后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建议。
一、东营市未利用地概述
(一)东营市未利用地的内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
国家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项目划定的概念内涵,与《土地管理法》相一致。
是指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和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以外的土地。
包括未利用土地、其他未利用地两个二级地类。
未利用土地又分为:
1.荒草地。
这类土地主要指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2.盐碱地。
该类土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3.沙地。
主要表现为表层被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4.裸土地。
指的是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5.裸岩石砾地。
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0%的土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又分为:
1.其它土地。
指的是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2.河流水面。
主要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3.湖泊水面。
主要是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4.苇地。
指的是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5.冰川与永久积雪。
由于东营市所在区域气候特殊、地形地貌、水文和水文地质以及成土母质条件,加上市场调节的影响,全市盐碱地与某些特定区域的不稳定耕地、林地、坑塘水面等土地利用类型经常处于动态转换之中。
所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时有把本应属于盐碱地的地类调查统计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等地类,从而影响地类调查的精度和准确性,也不符合科学原理和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土地利用决策的科学性。
根据调查,海拔在2m以下的平坦区域,土地盐碱化会随海潮影响的时间变化成周期性变化,在两次海潮影响期间,土地呈积盐→脱盐→再积盐周期变动。
在这一区域,即使现状是耕地,这种耕地也是很不稳定的,而且生产力很低,随时可能退化成盐碱地。
因此,本调研报告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标准,将含盐量在0.2%以上,或土壤碱化度在20%以上,又与大片盐碱地紧邻集中连片分布的地类,无论其现状的覆盖特征如何,都划为盐碱地,也称为准盐碱地。
将未利用地分类面积加上准盐碱地面积,构成东营市广域未利用地面积。
按此标准调查统计,全市有广域未利用地面积334352.91公顷(501.53万亩),其中河口区和垦利县面积较大,其次是利津县和东营区,最少的是广饶县。
(二)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保护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从理论意义来看,东营市未利用地的开发与保护符合生态经济学理论。
生态经济学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的前提下逐渐演化而来,是研究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信息交流和价值增值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
东营市未利用地的开发属于生态产业的发展范畴,可以成为实践生态经济学的典型例案,为全国未利用地开发探索新途径,提供新经验。
从现实意义来看,加快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是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是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和重要突破口,也是加快区域产业集聚升级的必要保障。
只有全力以赴搞好未利用地开发,把未利用地资源潜力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才能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集聚要素资源,承接产业转移,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效保护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通过未利用地开发,增加用地面积,可以为本地区拓展发展空间,有利于缓解全省土地供需矛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利于吸引发达地区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向黄河三角洲聚集,也为自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其他地区提供新的机遇和空间,从而形成加强区域交流合作的新的载体和平台。
(三)东营市未利用土地现状分析
1.东营市未利用土地的现状
黄河三角洲是中国三大河口三角洲之一,“黄河年均造陆21.26km2,现河口处造陆速率高达32.36km2/a,是世界土地资源新生速度最快的地区”①,是中国东部沿海土地后备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根据2013年全市未利用土地调查,东营全市土地总面积为7859.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面积为405317.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1.57%;建设用地面积为112150.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27%;未利用地面积为268464.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16%。
从未利用地地域分布来看,未利用地主要集中在河口区与垦利县。
其中面积最大的是河口区,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39.27%;未利用地面积最小的是广饶县,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4.01%。
未利用地面积最大的河口区为未利用地面积最小的广饶县的9.79倍。
未利用地中大部分是盐碱地、沼泽地、滩涂和草地。
2、东营市未利用土地的主要形成原因
从东营市未利用地的主要形成原因来看。
我市土地资源主要是千百年来由河口沉积和河流泛滥作用而成的沉积物上发育而成的新成土,出于自然与人为影响下的复杂的盐渍环境中。
全市微地貌主要有5种类型:
古河滩高地,占全市总面积的4.15%,主要分布于黄河决口扇面上游;河滩高地,占全市总面积的3.58%,主要分布于黄河河道至大堤之间;微斜平地,占全市总面积的54.54%,是岗、洼过渡地带;浅平洼地,占全市总面积的10.68%,小清河以南主要分布于古河滩高地之间,小清河以北主要分布于微斜平地之中、缓岗之间和黄河故道低洼处;海滩地,占全市总面积的27.05%,与海岸线平行呈带状分布。
这些土地虽然地形平坦,起伏不大,但由于泥沙沉积物不同,土壤土体构型复杂繁多,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矿化度高。
土壤类型主要是潮土和盐土两大类,其中潮土土类面积39.12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9.99%;盐土土类面积35.4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5.31%。
这两类土地有机质含量低,缺乏团粒结构,普遍存在旱涝碱瘦的问题。
蒸降比为3.5:
1,土壤次生盐渍化威胁大,大部分地区只生长黄须菜、芦苇、马绊等耐盐碱作物。
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主要表现在土地的盐碱化程度较高,树木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恢复整理难度大,土地沙化面积加大,旱涝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地质构造背景复杂,面临着潜在的生态安全问题。
特别是近海的沼泽与滩涂地,土壤含盐量大于2g/l,地下埋深小于1m,矿化度大于30g/l,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有机质、氮、磷等含量低。
上述种种条件决定了该地开发利用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必须依据土地的自然区域特征和社会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利用模式。
3.东营市未利用地基本结构
按未利用地分类,2012年,东营市未利用地267033.8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面积为15718.1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5.89%;沿海滩涂面积为93670.2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5.08%;内陆滩涂面积为22601.7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8.46%;盐碱地面积为126307.13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47.3%;荒草地面积为8736.55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27%(附下图)。
东营市未利用地现状结构图
4.东营市各类未利用地的空间分布
河流水面总面积为15718.13公顷。
河流水面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垦利县,为4818.52公顷,占河流水面总面积的30.85%;面积最小的是东营区,为1367.91公顷占河流水面总面积的8.70%。
(如下图)
东营河流水面分布图
沿海滩涂总面积为93670.29公顷。
沿海滩涂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河口区,共计49730.58公顷,占沿海滩涂总面积的53.09%;面积最小的是广饶县,共计2420.17公顷,占沿海滩涂总面积的2.58%。
(如下图)
东营市沿海滩涂分布图
内陆滩涂总面积为22601.79公顷。
内陆滩涂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垦利县,共计16841.79公顷,占内陆滩涂总面积的74.52%;而东营区没有分布。
(如下图)
东营市内陆滩涂分布图
盐碱地总面积为126307.13公顷。
盐碱地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河口区,共计44633.02公顷,占盐碱地总面积的35.34%;面积最小的是广饶县,共计4291.07公顷,占盐碱地总面积的3.40%。
(如下图)
东营市盐碱地分布图
荒草地总面积为8736.55公顷。
荒草地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河口区,共计4466.81公顷,占荒草地总面积的51.13%;面积最小的是东营区,共计41.28公顷,占荒草地总面积的0.47%。
(如下图)
东营市荒草地分布图
(四)东营市未利用土地特点及开发利用思路
1、东营市未利用土地特点
(1)未利用地资源丰富,便于大规模开发利用
2013年,东营市未利用地268464.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16%。
通过农用地适宜性评价分析,适宜开发整理为农业用地的未利用地130万亩,适宜生态保护的181万亩,适应开发为建设用地的100万亩,是我国东部沿海土地后备资源最多、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
而且未利用地资源大部分为国有未利用地,地势平坦、成片分布。
由于土壤盐碱化程度过高,大部分不太适宜农业利用,但适合进行成片建设用地开发。
(2)受地基承载力影响,土地利用强度比较低。
辖区第四系广泛分布,厚达数百米,整体为第四系凹陷盆地构造。
基岩断裂构造特别发育,并且活动强度大,周期性明显。
按断裂的展布方向可概括为近东西向、北东向及近南北向四组。
其中,近东西向断裂45条,北东向断裂30条,北西向断裂19条,南北向断裂12条,共计106条断裂。
由于受特殊的地质条件影响,工程地质条件差,地基承载力低,高层建筑前期需要投入巨大资金进行地基处理,本地的社会经济条件难以承受,因此,本市建筑容积率较小、规模不大,土地利用强度较低。
(3)未利用地盐碱化严重,农业利用难度大。
黄河三角洲土地由千百年来河口沉积和河流泛滥作用而成的沉积物上发育而成,处于自然与人为影响下的复杂的盐渍环境中,大面积成片分布的未利用地主要集中在地势小于2.5m的沿海地区。
从地类来看,东营市大部分未利用地是盐碱地和滩涂,其中盐碱地126307.13公顷,滩涂93670.29公顷,分别占全市未利用地总面积的35.08%和47.3%。
土壤类型主要是潮土和盐土两大类,土壤次生盐渍化威胁大,该区土壤含盐量一般在0.1-2%以上,蒸降比为3.5:
1,地下水水位和矿化度高,特别是在近海的沼泽地和滩涂,土壤含盐量大于2g/l,地下埋深小于1m,矿化度甚至大于30g/l,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有机质、氮、磷等含量低。
很多为寸草不生的光板地,大部分则只生长黄须菜、芦苇、马绊等耐碱植物,这些土地不经重大改造难以作为种植利用。
上述种种条件决定了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地开发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必须依据土地的自然区域特征和社会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利用模式。
2、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思路
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要遵循“保护优先,适度开发,集约高效,以保护促开发”的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土地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为主线,以建设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未利用地开发试验区为重点,以满足生态、高效、新兴产业经济区需要为目标,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②”从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思路来看,一是要对全市未利用地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未利用地自然和社会属性进行适宜性评价,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其开发利用方向,通过开发利用与保护发挥未利用地生态和经济效益。
二是编制规划合理安排未利用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布局、规模和时序。
具体说,对于需要生态保护的,优先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除生态旅游项目外禁止开发;对于宜农开发用地则实行土地综合整治,逐步将传统农业区内的零星未利用地开发整理为耕地,为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做贡献;适宜开发为建设用地的,划定为建设用地备用区,立足我市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规模,严格限定准入项目,促进未利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东营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既要遵循土地固有的自然属性规律,又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水平所能提供的实践模式。
根据东营市土地适宜性分区结果,结合区域内土地资源条件和生态类型的组合特点、生产条件与综合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发展方向和开发的重点,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未利用地开发模式可供参考选择:
生态农业开发利用、农林牧综合开发利用、林牧草综合发开利用、林牧生态用地保护、黄河入海口生态保护和滨海水产养殖开发利用。
1.生态农业开发利用模式。
本区主要位于东营市南部和西部区域,地势较高,灌排条件较好,盐碱化程度较低,适合进行耕地开发利用,发展种植业——农区饲养型生态循环农业。
2.农林牧综合开发利用模式。
该区位于东营北部和东北部,未利用地盐碱化比较严重,土地利用率较低,是土地开发整理最具潜力的地区,必须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农业技术等措施,加大盐碱地开发治理力度,改良土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台田——池塘型生态农业模式、枣林间作型生态农业模式等综合循环型农业。
3.林牧草综合开发利用模式。
该区位于东营东北部,是黄河三角洲生态演进最剧烈、生态环境最弱的区域,地貌以河道、河间洼地、滨海潮间带为主;土壤类型主要为滨海盐土、盐化潮土,极易发生次生盐渍化。
必须采取“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可适当发展枣林间作型生态农业模式、草业—牧业为主的生态农业模式。
4.牧草生态用地保护模式、入海口生态保护模式。
这两种模式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科学合理规划,加快滨海人工生态林建设,封育和改良天然草场与建设人工草场,推进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严格土地用途的审批,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功能。
在保护好现有保护区内湿地的基础上,扩大湿地保护的范围,建立灵活多样的保护小区,将黄河新造的湿地也纳入保护范围,恢复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
使之成为黄河三角洲土地开发利用的生态保护屏障。
5.滨海水产养殖开发利用模式。
本区主要位于东营东部和北部沿海区域。
地面高程在0—3m之间,地貌为滨海潮间带,土壤含盐量介于0.85%—9.19%,绝大部分>1.50%,不利于植被生长。
本区主要以水产养殖用地为主,目前在广饶盐厂、广利港、小岛河、现代渔业示范区,刁口码头、新户北等地滩涂有部分海水养殖池和盐田,大部分尚未开发,因此具有非常广阔的开发前景。
参考文献:
①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的资源开发模式.仕川,吴次芳,杨杨,中国土地科学.ISSN1001-8158,CN11-2640/F,2013年1月,56-58。
②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11〕36号。
本课题数据主要来源
研究资料来源于东营市历年土地统计资料,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东营市2008——2012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东营市2012土地利用现状表,1984年出版的24幅黄河三角洲1∶50000地形图,黄河三角洲近年来地下水文观测资料,东营市第二次土壤普查数据及历年观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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