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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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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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市XX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3
1.1现状............................................3
1.2指导思想........................................3
1.3编制目的........................................3
1.4编制依据........................................4
1.5适用范围........................................4
1.6工作原则........................................4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5
2.1指挥机构........................................6
2.2办事机构........................................7
2.3成员单位........................................7
2.4专家咨询组.....................................10
2.5专业技术处置机构...............................10
2.6应急联动机制...................................10
3监测与预警.........................................11
3.1监测...........................................11
3.2风险评估.......................................12
3.3预警...........................................12
4信息报告与发布.....................................14
4.1信息报告.......................................14
4.2信息发布.......................................16
5应急响应...........................................17
5.1事件分级.......................................17
5.2应急响应原则...................................20
5.3基本响应.......................................21
5.4分级响应.......................................25
5.5响应级别的调整或终止...........................28
6善后恢复...........................................28
6.1后期评估.......................................28
6.2社会救助.......................................29
6.3责任与奖惩.....................................29
6.4抚恤和补助.....................................29
6.5征用物资与劳务补偿.............................29
7保障措施...........................................29
7.1技术保障.......................................29
7.2队伍保障.......................................30
7.3物资保障.......................................31
7.4经费保障.......................................31
7.5通信和交通保障.................................31
7.6宣传教育.......................................31
8附则...............................................33
8.1名词术语.......................................33
8.2预案管理.......................................33
8.3预案实施时间...................................33
9附件...............................................33
1总则
1.1现状
XX区位于XX市东南部,辖区面积906.2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余万,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区有效应对了甲型H1N1流感、7.21特大自然灾害、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圆满完成XX奥运会、60年大庆等重大活动和XX国际风筝节、草莓音乐节、运河绿道骑游节等重要活动保障任务,防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但我们清醒认识到,传统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所致重大疫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存在且时有发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不同程度影响和危害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全区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巩固XX防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和奥运、新中国60周年庆典等成功经验,着力打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着力建设健康XX,确保全区公共卫生安全。
1.3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按《XX区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工作预案》执行。
1.6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监测,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
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在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本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指挥本区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区指挥部所属专业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承办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1.2总指挥与副总指挥
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负责指挥部的领导工作,统一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副总指挥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
区卫生局局长主要负责区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工作,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卫生局。
其主要职能是:
(1)落实区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相关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重点单位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3)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向区应急办提出发布和解除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风险评估。
(7)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的组建与管理。
(9)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值守应急工作。
2.3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包括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职责分工如下:
(1)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制订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经授权对外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承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卫生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
(2)区委宣传部:
组织、指导区属新闻媒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区属新闻单位开展相关防病知识宣传。
(3)区发展改革委:
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4)区教委:
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区科委:
重视卫生应急交流与科研工作,组织、支持、参与卫生应急合作、交流和科研活动;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卫生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6)XX公安分局:
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7)区民政局:
配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群众紧急转移的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城乡社区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
(8)区财政局:
负责安排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9)区人力社保局:
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协助解决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病人员医疗保险报销问题。
(10)区住建委:
组织实施建筑工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工人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实施工地封闭式管理并落实具体响应措施。
(11)区市政市容委:
组织实施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保障市容清洁。
(12)区交通局: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客运车辆等交通工具的乘客进行检疫、查验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13)区商务委:
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14)XX工商分局:
组织实施集贸市场、商户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实施封闭式管理并落实具体响应措施。
(15)区环保局:
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16)区农业局:
负责动物疫病(包括陆生和水生生物)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17)区园林绿化局:
组织开展野生动物及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信息调查,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并协助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疾控中心和区重大疫源疫病指挥部做好样品采集及保存工作。
(18)XX食药分局: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查处非法倒卖或推销假冒伪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
(19)区旅游委:
配合区卫生局组织涉及旅游行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我区旅游企业和游客转发涉及旅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
(20)区政府外事办:
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涉及港澳及外国在本区人员的应急处置工作。
(21)区经信委:
负责为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电子政务专网、无线政务网保障工作。
(22)区红十字会:
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互救。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协助开展现场救援;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呼吁,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2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完善组织体系,制定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辖区内容易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进行管理;采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或防范性、保护性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安排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区卫生局聘请专家,组建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主要职责:
(1)研究国内及本市卫生应急相关领域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2)参与研究制订我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发展有关应急预案及各类实施方案。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和处置各环节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并给予技术指导。
(4)承担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5专业技术处置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
各机构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服从区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1医疗机构:
开展病人现场救治、转运、隔离、诊断、治疗、疫(病)情信息报送、医院感染控制、隔离区域现场控制等;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等。
2.5.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风险评估、信息报告、健康宣教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采取医学观察及隔离措施、指导标本采集以及现场卫生学处理等)、病原学检测、病因及危险因素分析等工作。
2.5.3卫生监督机构:
协助对事发地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生活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采取现场行政控制措施。
2.5.4心理干预机构:
事件发生后,组织开展公众心理反应及其影响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制订心理危机干预策略,对不同目标人群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6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区卫生局与其他部门、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与驻通部队、驻通上级专业机构、周边地区的信息沟通及联动机制,在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实行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突发生事件监测的监督和管理,并切实保障监测网络体系的正常运转。
3.1.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并通过国家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症状监测系统、中小学疾病监测系统等,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包括对自然灾害发生地开展重点传染病和卫生事件监测以及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
3.2风险评估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机构开展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
按照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紧急程度、其对公共身心健康的危害以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影响开展风险评估和公共安全形势研判,并向区应急办报告。
3.3预警
3.3.1预警级别。
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种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和相关建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1)红色等级:
预计将要发生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2)橙色等级:
预计将要发生严重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3)黄色等级:
预计将要发生较重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4)蓝色等级: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预警发布与解除
(1)蓝色、黄色预警:
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或解除预警信息,并报区应急办和市卫计委应急办备案。
(2)橙色、红色预警:
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3.3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3.4预警响应
(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即将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区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相关应急预案立即做出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责任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级别;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解释和相关情况的通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公布咨询电话;区卫生应急队做好应对准备,随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
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应急小分队以及相关指挥人员、值班人员、技术骨干及专家等进入待命状态,配合区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物资、药品、设备、车辆、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各项准备和调用准备,随时投入正常使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3.3.5预警信息发布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依据事态变化和专家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提出调整建议,报区应急办和市卫计委应急办备案。
3.3.6当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
3.3.7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特定短信等方式进行。
4信息报告与发布
4.1信息报告
获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本区卫生行政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报告,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有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信息。
4.1.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4.1.2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其他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区卫生局报告。
区卫生局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在2小时内尽快向区应急办报告,同时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立即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1.3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1)首次报告。
内容包括事件名称、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主要临床症状、发病及死亡人数、事件类别和性质的初步判定、控制情况及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内容包括事件的发展变化、确认的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势态评估、防控措施等。
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一周内,由区级专业机构组织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一周内,由市级专业机构组织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2信息发布
4.2.1信息发布原则
(1)及时主动。
第一时间发布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猜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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