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住建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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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住建局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住建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建筑业活动的综合管理。
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准入、招投标、工程造价、建设监理、质量及建筑安全;根据国家规范的建设企业资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材料施工现场管理。
(3)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工作。
综合管理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地下管网、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负责城市路灯、园林绿化设施新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及管理。
(4)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负责房地产买卖、出租、交换、抵押、继承、赠与、典当及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维护、维修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商品房维修基金归集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建立房地产档案,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手续,
(五)指导全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负责核发乡(镇)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六)承办管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名称
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办公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质监站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安监站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综合执法队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工程交易中心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市政公用处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房产交易管理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建筑市场管理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住房保障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档案室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物业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村镇科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燃气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招标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人防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造价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节能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供热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清欠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稽查办
行政
股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27014.0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1.59万元,基金预算收入23462.49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70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6722.09万元,包括城乡建设管理22489.57万元;房地产市场监管69.4万元;综合业务管理16万元;人防建设与发展4147.12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7014.08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1573.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80.69万元,主要为本部门未做精神文明奖和目标奖预算,统一纳入年初预留管理;项目支出增加21679.64万元,主要为2019年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日常维修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具体安排情况为: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共计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提高住房保障效率,着力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房地产市场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区综合承载力。
加快我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生态环境。
(三)增强建筑企业竞争力,保障建筑业以及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引导建筑企业良性竞争,激发企业创新热情。
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提升建筑能效。
实现新建建筑达到100%的节能要求;
(五)完善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违法建设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良性健康发展。
(六)促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支撑。
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励他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实践,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推动全区经济建设工作的蓬勃发展。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33区住建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城乡建设管理
4962.85
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加强管理,提高城区承载能力和宜居度。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
1241.40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
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
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目标完成率
100%
≥95%
≥90%
<90%
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
15.13
负责城区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各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推进洁净城市创建进程,
市容环境治理完成率
100%
≥95%
≥90%
<90%
推进城镇化建设
3706.32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危房改造完成率
100%
≥95%
≥90%
<90%
建筑业、房地产市场监管
32
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管理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行业水平。
加强市场监测,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全省建筑业管理
落实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增长率
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程度
4
3
2
1
房地产市场监管
32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
加强市场监测,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95%
≥90%
<90%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5.6
落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行业水平。
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提高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工程质量投诉结案率
≥95%
≥90%
≥85%
<8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
≥97%
≥90%
≥80%
<8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率
100%
≥95%
≥90%
<90%
人防建设与发展
10.00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收缴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用,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
根据国家和省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监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监督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人防建设
10.00
根据国家和省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
加强人防建设,实现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监督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
≥95%
≥90%
≥85%
<86%
住建政务管理
负责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激励工作热情,提高行业水平。
提升机关及行业信息化水平,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规范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综合业务管理
32
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开展建设行业对外合作交流。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工作热情,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行政应诉率
100%
≥95%
≥80%
<80%
5、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0
0
0
2019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局2018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4.94万元,本年度无购置计划,详见下表。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237.97
1、房屋及构建物(平方米)
0
129.66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
2、车辆(台、辆)
3
46.5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0
4、其他固定资产
——
61.81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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