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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态报告
河北金藁新能源有限公司
“藁城市化肥厂搬迁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自动化组态安装报告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1编制说明和依据
1.1适用范围
本施工组织设计适用于藁城市化肥厂搬迁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
项目。
1.2编制依据
1.2.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的规定。
1.2.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3521-1999的规定。
1.2.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50131-2007
1.2.4《仪表系统解读设计规定》(HG/T21581-95)
1.2.5《自控安装图册》(HG/T21581-95)
1.2.6历年来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1.3编制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优质高效的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我们决定在“藁城市化肥厂搬迁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程中推行项目法管理,在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贯彻如下编制原则:
1.3.1认真执行我公司管理方针,坚持为用户服务,对用户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真诚地为用户服务”的经营管理思想。
1.3.2在组织机构、进度控制、机具配置、劳动组织、技术方案、质量控制和工程统计上,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优化工作法,以满足项目法管理要求。
1.3.3在编制中应用现代科学方法和先进管理手段,在施工组织中体现现代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3.4在施工方法上充分采用国内外有关施工科技新成果、先进的施工方案和现代化的施工机械。
1.3.5加强质量控制,充分发挥设计人员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1.3.6在进度计划及劳动力组织上,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自然环境;合理组织各工序在施工中的交叉作业,并注意做好单位内部的协调工作。
2工程概述
项目为藁城市化肥厂搬迁暨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本项目共分为以下四个单元:
序号
项目单元
涉及内容
涉及专业
1
甲烷化车间
溶剂计量罐液位、称重、可燃气体报警器、吸附装置
工艺、仪控
2
压缩车间
溶剂计量罐液位、称重、可燃气体报警器、吸附装置
工艺、仪控
3
原料仓库1
可燃气体报警器
仪控
4
成品仓库
可燃气体报警器
仪控
5
罐区
储罐液位计、可燃气体报警器
工艺、仪控
3施工部署及组织结构
3.1施工部署
3.1.1技术准备
施工作业前,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工程内容、技术要点、施工方法、操作要领、质量标准以及影响质量和安全的因素及其对策措施。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法规法纪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级别的资质证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
3.1.2现场准备
3.1.2.1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布置临时设施。
3.1.2.2敷设施工临时用水、电系统。
3.1.3物资准备
3.1.3.1编制主要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检测工具需用计划。
3.1.3.2提前落实材料外购件、外协的加工或定货工作。
3.1.3.3器材准备、原材料复验、甲供料落实,报需用计划及运输计划,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料的准备工作。
3.2施工组织机构
为满足本项目的施工,我公司组建该工程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组成决策层。
管理层设立三部一室,负责各项业务管理。
作业层由各专业施工队组成,接受项目部统一指挥。
3.2.2职责范围
3.2.2.1项目经理职责
a项目经理统一领导项目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b组建、保持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其有效运行负责。
c合理组织施工,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d全面负责安全施工生产。
e合理调配人、财、物等资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f组织进行工程试运及交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定和合同要求,满足顾客要求。
3.2.2.2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a负责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
b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其实施效果负责。
c组织编制并审核交工技术资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d组织技术攻关,处理重大技术问题。
e具有质量否决权。
3.2.2.3项目副经理职责
a负责施工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b协助项目经理调配人、财、物等资源,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c组织进行工程试运转及交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定和合同要求。
d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体系文件,负责项目经营工作,组织项目经营策划各资源配备。
e对产品采购、供应和设备材料进行控制,组织进行分承包方评价,保证采购产品质量。
f负责采购和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组织进货检验和试验、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和控制。
g组织合同评审,保证履行合同。
h组织编制项目培训计划,保证人员素质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i组织工程交付。
j参与质量审核,改进质量工作。
3.2.2.4项目部各部室职责
工程部:
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调度、工程保护、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保、理化和技术检测、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安全监察和检查等工作。
经营部:
负责合同、预结算、计划、统计等管理,财务、工程成本和劳资管理等。
设材部:
负责设备材料的运输、接收、保管、检验、发放,自采材料的采购、运输、接受检验、保管和发放,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管理等。
办公室:
负责行政、后勤、保卫和公共关系等。
3.3仪表校验器具计划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1
压力发生装置
HH-YLY3
1
台
2
数字万用表
UT56
4
台
3
标准压力表
HHY-200E
4
台
4
手持压力泵
HH-YFQ-2.5S
1
台
5
标准电阻箱
ZX25p
1
台
6
手持式多功能校验仪
HH-30000
1
台
7
便携式干式温度校验炉
HH-W600
1
台
8
智能终端手操器
Hart协议
1
台
4仪表施工技术措施
4.1施工准备
4.1.1仪表工程施工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组织。
4.1.2仪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施工单位应参加会审。
4.1.3仪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1.4仪表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后,应进行检验或验证。
4.1.5仪表设备及材料验收后,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区保管。
主要的仪表材料应按照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4.1.6标准表准备应齐全,并具备有效的鉴定合格证书。
4.2施工程序
设备材料出库检查→仪表一次调校→仪表盘、柜安装→控制设备安装→各种仪表管线安装→电缆桥、支架安装→电缆、线敷设及校、接线→系统调试→配合试车→竣工验收
4.3施工技术要求
4.3.1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对设计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
4.3.2取源部件的安装
4.3.2.1取源部件的安装,应在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及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设备或管道的防腐、衬里和试压前进行。
4.3.2.2取源阀门与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4.3.2.3取源部件安装完毕后,应随同设备和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4.3.2.4温度取源部件在管道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4.1与管道相互垂直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4.3.2.4.2在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相重合。
4.3.2.4.3与管道呈倾斜角度安装时,宜逆着物料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管道轴线相交。
4.3.2.5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被测物料流速稳定的地方。
4.3.2.6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4.3.2.7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4.3.2.8当测量温度高于60℃的液体、蒸汽和可凝性气体的压力时,就地安装的压力表的取源部件应带有环形或U型冷凝弯。
4.3.2.9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压力取源部件时,取压点的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9.1测量气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
4.3.2.9.2测量液体压力时,在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4.3.2.9.3测量蒸汽压力时,在管道的上半部,以及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的范围内。
4.3.2.10在砌筑体上安装取压部件时,取压管周围应用耐火纤维填塞严密,然后用耐火泥浆封堵。
4.3.2.11流量取源部件上、下游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要求。
4.3.2.12在规定的直管段最小长度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取源部件或检测元件,直管段管子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和凸出物。
4.3.2.13孔板采用法兰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3.1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当β>0.6和D<150mm时,为25.4±0.5mm;当β≤0.6或当β>0.6,但150mm≤D≤1000mm时,为25.4±1mm。
4.3.2.132取压孔的直径宜在6~12mm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4.3.2.13.3取压孔的轴线,应与管道的轴线垂直相交。
4.3.2.14物位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物位变化灵敏,且不使检测元件受到物料冲击的地方。
4.3.2.15浮球液位计采用导向管或其他导向装置时,导向管或导向装置必须垂直安装,并应保证导向管内液流畅通。
4.3.2.16安装浮球式液位仪表的法兰短管必须保证浮球能在全量程范围内自由活动。
4.3.2.17分析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压力稳定、能灵敏反映真实成分变化和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的地方。
取样点的周围不应有层流、涡流、空气渗入、死角、物料堵塞或非生产过程的化学反应。
4.3.2.18在水平和倾斜的管道上安装分析取源部件时,其安装方位应和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方位相同。
4.3.3仪表盘、柜、箱的安装
4.3.3.1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位置和平面布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就地仪表箱、保温箱和保护箱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选在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和操作维修方便的地方。
4.3.3.2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型钢底座的制作尺寸,应与盘、柜、操作台相符,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5m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型钢底座安装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其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当型钢底座长度5m时,全长允许偏差为5mm。
4.3.3.3单独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3.1固定牢固;
4.3.3.3.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mm/m;
4.3.3.3.3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mm/m。
4.3.3.4成排的仪表盘、柜、操作台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4.1同一系列规格相邻两盘、柜、台的顶部高度允许偏差为2mm;
4.3.3.4.2当同一系列规格当盘、柜、台间的连接处超过2处时,其顶部高度最大允许偏差为5mm;
4.3.3.4.3相邻两盘、柜、台接缝处盘正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m;
4.3.3.4.3.4当盘、柜、台间的连接超过5处时,盘正面的平面度最大允许偏差为5mm;
4.3.3.4.3.5相邻两盘、柜、台间接缝的间隙不大于2mm。
4.3.3.5仪表箱、保温箱、保护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3.3.5.1固定牢固;
4.3.3.5.2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当箱的高度大于1.2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mm;
4.3.3.5.3水平度允许偏差为3mm;
4.3.3.5.4成排安装时应整齐美观。
4.3.3.6仪表盘、柜、台、箱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表面油漆损伤。
安装及加工中严禁使用气焊方法。
4.3.4仪表设备的安装
4.3.4.1就地仪表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施工,当设计文件未具体明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4.1.1光线充足、操作和维修方便;
4.3.4.1.2仪表的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1.5m。
4.3.4.1.3显示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示值的位置。
4.3.4.1.4检测元件应安装在能真实反映输入变量的位置。
4.3.4.2仪表安装前应按设计数据核对其位号、型号、规格、材质和附件。
随包装附带的技术文件、非安装附件和备件应妥善保存。
4.3.4.3安装过程中不应敲击、振动仪表,仪表安装后应牢固、平正。
仪表与设备、管道或构件的连接及固定部位应受力均匀,不应承受非正常的外力。
4.3.4.3.4直接安装在工艺管道上的仪表,宜在管道吹扫后压力试验前安装,当必须与管道同时安装时,应在管道吹扫时应将仪表拆下。
4.3.4.3.5直接安装在工艺设备或管道上的仪表安装完毕,应随同设备或管道系统进行压力试验。
4.3.4.3.6温度检测仪表的安装
4.3.4.3.6.1接触式温度检测仪表(双金属温度计、热电阻、热电偶等)的测温元件应安装在能准确反映被测对象温度的地方。
4.3.4.3.6.2测温元件安装易受被测物料冲击位置,以及当水平安装时其插入深度大于1m或被测温度大于700℃时,应采取防弯曲措施。
4.3.4.3.7压力检测仪表的安装
4.3.4.3.7.1测量低压的压力表或变送器的安装高度,宜与取压点的高度一致。
4.3.4.3.7.2测量高压的压力表安装在操作岗位附近时,宜距地面1.8m以上,或在仪表正面加保护罩。
4.3.4.3.9物位检测仪表的安装
4.3.4.3.9.1浮力液位计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3.4.3.9.2浮筒液位计的安装应使浮筒呈垂直状态,处于浮筒中心正常操作液位或分界液位的高度。
4.3.4.3.9.3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测量液位时,仪表安装高度不应高于下部取压口。
4.3.4.11执行器的安装
4.3.4.11.1控制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和维护。
4.3.4.11.2执行机构应固定牢固,操作手轮应处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3.4.11.3执行机构的长度应调节,并应保证调节机构全开到全关的范围内动作灵活、平稳。
4.3.4.11.4气动及液动执行机构的信号管应有足够的伸缩长度,不应妨碍执行机构的动作。
4.3.4.11.5液动执行机构的安装位置应低于控制器。
当必须高于控制器时,两者间最大的高度不应超过10m,且管道的集气处应有排气阀,靠近控制器处应有逆止阀或自动切断阀。
4.3.4.12控制仪表和综合控制系统
4.3.4.12.1在控制室内安装的各类控制、显示、记录仪表和辅助单元,以及综合控制系统设备均应在室内开箱,开箱和搬运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和避免灰尘、潮气进入设备。
4.3.4.12.2综合控制系统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基础底座安装完毕;
b地板、顶棚、内墙、门窗施工完毕;
c空调系统已投入运行;
d供电系统及室内照明施工完毕并以投入运行;
e接地系统施工完毕,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规定。
4.3.4.12.3在插件的检查、安装、试验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静电的措施。
4.3.4.13仪表电源设备
4.3.4.13.1就地仪表供电箱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不宜将设备安装在高温、潮湿、多尘、有爆炸及火灾危险、有腐蚀作用、有振动及可能干扰其附近仪表等位置。
当不可避免时,应采用适合环境的特定型号供电箱,或采取防护措施。
4.3.4.13.2电源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设备位号、端子标号、用途标志、操作标志等应完整无损。
4.3.4.13.3强、弱电的端子应分开布置。
4.3.4.13.4金属供电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线连接应牢固可靠。
4.3.5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
4.3.5.1电缆电线敷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100V以下的线路采用直流25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阻值不应小于5MΩ;当设计文件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4.3.5.2线路应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敷设线路时,应使线路不受损伤。
4.3.5.3线路与绝热的设备和管道绝热层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设备和管道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4.3.5.4测量电缆电线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仪表设备及组件断开。
4.3.5.5制作支架时应将材料矫正、平直。
切口处不应有卷边和毛刺。
制作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
4.3.5.6支架应固定牢固,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在同一直线段上的支架距离应均匀。
4.3.5.7电缆槽及保护管安装时,金属支架之间的距离宜为2m,在拐弯处、终端处及其他需要的位置应设置支架。
4.3.5.8电缆槽的安装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
电缆槽的上部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
垂直排列的电缆槽拐弯时,其弯曲弧度应一致。
4.3.5.9电缆槽的开孔,应采用机械加工方法。
4.3.5.10保护管不应有变形及裂缝,其内部应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无锐边。
4.3.5.11加工制作保护管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1.1保护管的弯曲角度不宜小于90°;
4.3.5.11.2保护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4.3.5.11.3保护管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扁;
4.3.5.11.4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
4.3.5.12当保护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或弯曲角度的总和超过270°时,应在其中间加装拉线盒。
4.3.5.13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避免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之间的摩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4.3.5.14塑料绝缘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下其外径的10倍。
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的有关规定。
4.3.5.15仪表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3.5.16综合控制系统和数字通信线路的电缆敷设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3.5.17补偿导线应穿保护管或在电缆槽内敷设,不应直接埋地敷设。
4.3.5.18当补偿导线与测量仪表之间不采用切换开关或冷端温度补偿器时,宜将补偿导线和仪表直接连接。
4.3.5.19从外部进入仪表盘、柜、箱内的电缆电线应在其导通检查及绝缘电阻检查合格后再进行配线。
4.3.5.20接线端子板的安装应牢固。
当端子板在仪表盘、柜、箱底部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50mm。
当端子板在顶部或侧面时,与盘、柜、箱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
多组接线端子板并排安装时,其间隔净距离不宜小于200mm。
4.3.6仪表管道的安装
4.3.6.1一般要求
4.3.6.1.1仪表工程中的金属管道的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仪表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中的有关规定。
4.3.6.1.2高压钢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5倍,其他金属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3.5倍,塑料管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子外径的4.3.5倍。
4.3.6.1.3直径小于13mm的铜管,宜采用卡套式接头连接,也可采用承插法或套管法焊接。
承插法焊接时,其插入方向应顺着流体流向。
4.3.6.2测量管道
4.3.6.2.1测量管道在满足测量要求的前提下,应按最短路径敷设。
4.3.6.2.2测量管道与高温设备、管道连接时,应采用热膨胀补偿措施。
4.3.6.2.3测量差压的正压管和负压管,应安装在环境温度相同的地方。
4.3.6.3气动信号管道
4.3.6.3.1气动信号管道安装时应避免中间接头。
当无法避免时,应采用卡套式中间接头连接。
管道终端应配装可拆卸的活动连接件。
4.3.6.3.2气动信号管道宜汇集成排附设。
4.3.6.4气源管道
4.3.6.4.1气源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应用螺纹连接,拐弯处应采用弯头,连接处必须密封;缠绕密封带或涂抹密封胶时,不应使其进入管内。
采用无缝钢管时,应焊接连接,焊接时焊渣不应落入管内。
4.3.6.4.2控制室内的气源总管应有不小于1:
500的坡度,并在其集液处安装排污阀,排污管口应远离仪表、电气设备和线路。
装在过滤器下面的排污阀与地面间,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
4.3.6.4.3气源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吹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吹扫前,应将控制室气源入口、各分气源总入口和接至各仪表气源入口处的过滤减压阀断开并敞口,先吹总管,然后依次吹干管、支管及接至各仪表的管道;
b吹扫气应使用合格的仪表空气;
c排出的吹扫气应用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1min内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杂物时,即为吹扫合格。
4.3.6.5液压管道(压力不大于1.6Mpa)
4.3.6.5.1贮液箱的安装位置应低于回液集管,回液集管与贮液箱上回液接头间的最小高差,宜为0.3~0.5m。
4.3.6.5.2回液管道的各分支管与总管连接时,支管应顺介质流动方向与总管成锐角连接。
4.3.6.5.3接至液压控制器的液压管道,不应有环形弯和曲折弯。
4.3.6.5.4供液系统的压力试验,应符合规范规定。
4.3.6.6盘、柜、箱内的仪表管道
4.3.6.6.1仪表管道应敷设在不妨碍操作和维修的位置。
4.3.6.6.2仪表管道与仪表线路应分开。
4.3.6.6.3仪表管道与仪表连接时,不应使仪表承受机械应力。
4.3.6.6.4当仪表管道引入安装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有毒及有腐蚀性物质环境的仪表盘、柜、箱时,其引入孔处应密封。
4.3.6.7管道试验
4.3.6.7.1安装完毕的仪表管道,在试验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漏焊、堵塞和错接的现象。
4.3.6.7.2仪表管道的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
仪表气源管道和气动信号管道以及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0.6Mpa的仪表管道,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
4.3.6.7.3液压试验压力应为1.5倍的设计压力,当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降至设计压力,停压1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4.3.6.7.4气压试验压力应为1.15倍的设计压力,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降至设计压力,停压5min,以发泡剂检验不泄露为合格。
4.3.6.7.5当工艺系统规定进行真空度或泄露性试验时,其内的仪表管道系统应随同工艺系统一起进行试验。
4.3.6.7.6压力试验过程中,若发现泄露现象,应泄压后再修理。
修复后,应重新试验。
4.3.7电气防爆和接地
4.3.7.1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仪表、仪表线路、电气设备及材料,其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防爆设备应有铭牌和防爆标志,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授权的部门所发给的防爆合格证编号。
4.3.7.2防爆仪表和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时,应采用防爆密封圈挤紧或用密封填料进行封固;外壳上多余的孔应做防爆密封,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
4.3.7.3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在同一电缆槽或同一电缆沟道内敷设时,应有接地的金属隔板或具有足够耐压强度的绝缘板隔离,或分开排列敷设,其间距应大于50mm,并分别固定牢固。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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