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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长二标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杭州市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建设
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各部门:
现将《杭州市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杭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杭州市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建设
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应
急
预
案
杭州市杭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编制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杭长高速杭州至安城段第二合同项目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杭长高速杭州至安城段第二合同项目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杭长二标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6)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1.2.2相关的应急预案
(1)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2)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杭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长高速公路杭州至安城段第二合同项目部建设工程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①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②重伤100人以上的事故;
③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50人以上及100人以下的事故;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②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款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
2危险性分析
2.1本工程概况
主线高架桥位于杭州市三墩镇,大桥起于K1+776.7,终止于K3+270,中心桩号为K2+523.35;上部结构采用43×30+5×40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桥全长1493.3m。
下部结构采用Y型桥墩、肋板桥台,整体式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Y型桥墩48个,其中44#、45#两个桥墩承台顶到盖梁底的高程差均超过了10m,43#、48#墩是30m和40m小箱梁联间交界墩,5#、10#、15#、19#、23#、27#、31#、35#、39#桥墩为30m小箱梁联间墩,Y型桥墩除了竖直部分的高度不一样外,弯曲部分的半径宽度均相同,混凝土均为C40。
路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主线起于K0+700,终止于K1+776.7;G匝道起于GK0+575.062,终于GK0+820;A匝道起于AK1+400,终于AK1+650.157,本合同段软土较厚,为保证路基稳定性,采用预应力管桩+桩帽+钢丝格栅的方式处理。
本合同段路基填筑为外运的土石混合料,施工中挖方为2468m3,填方为386920m3。
2.2危险性分析与控制(详见附件三)
3应急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3.1.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工作中首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指挥,各司其责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法组织、参与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积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新的安全事故。
项目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杭长高速杭州至安城段第二合同项目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针对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平时加强培训和演练,采用科学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测、预防水平。
(4)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为保证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项目部要与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动协调应急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项目部和社会公众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2工作机制
项目部要根据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发生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3应急管理职责
在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为加强对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石占良
副组长:
柏金虎、余永乐、徐立明、宋岩
成员:
董雪琪、黄国云、余雪荣、韦礼山、陈明喜、王伟平、曹小东
具体工作由安保处牵头负责。
3.3.1组长、副组长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杭长公司的应急预案,制定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督促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协调、落实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杭长指挥部、杭长公司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同时制定潜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3.3.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人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政府、上级部门和指挥部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配合项目经理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本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附件一);结合工程特点建立本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编制应急处理措施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编制本合同段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对本合同段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过程中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研究;组织开展具体的事故应急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及时向项目经理、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报告;及时编写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油品的采购。
运输、储存、保管、发放、回收等,负责对应急储备物资、设施的登记、保管、发放等。
并负责对潜在的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4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急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
项目部针对指挥部、监理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发的预测信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反应准备,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4.1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台汛、风暴潮、冰雹、暴雨、雪等恶劣气象以及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推测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发布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由当地人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和发布,指挥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转发给各施工单位,并督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项目部在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发布给各施工作业点,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4.2事故预防
项目部根据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各施工人员发布预警信息。
各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
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调整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安全员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监督。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应急领导小组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1.1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工区安全负责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向指挥部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于30分钟内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杭长公司快报(见附件二);当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杭长公司应同时向省厅质监局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的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于30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6小时内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必须12小时内进行续报;情况紧急或有新情况发生,应随时将事故详情进行补报或续报。
5.1.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5.2应急处置
5.2.1处置原则
各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2.2现场处理
(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项目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政府应急指挥命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2)项目部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项目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和事故调查。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5.3信息发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负责组织处置事故的人民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发布。
6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终止,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6.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结束;
(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6.2应急终止报告
(1)应急状态终止后,项目部根据建设工程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项目部应及时向负有该项目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应主管部门和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或险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7应急保障
7.1组织保障
(1)项目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督促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工程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项目部应当定期检查本项目各部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负责人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演练、设施设备、物资管理并进行有效监理。
(3)项目部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7.2宣教保障
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增加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项目部有计划的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配合其安全审查。
7.3人力保障
(1)建立安全应急小组,责任落实到各人,确定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2)成立抢险队伍,主要由项目部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抢险队长:
董雪琪
队员:
舒晓红、黄国云、余雪荣、曹小东、王伟平
(3)成立应急管理队伍,由应急小组和施工管理人员组成。
接受并执行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命令和指示,组织下属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7.4财力保障
(1)项目部每年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2)项目部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资金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并接受监理单位对项目部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项目部应为本单位员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险。
7.5演练保障
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工作演练方案,每年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坍塌等演练活动,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8预案管理
8.1责任追究
实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预案更新
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应急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不断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8.3预案的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杭长高速杭州至安城段第二合同项目经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建设、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3、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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