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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目次
2术语
2.0.1施工现场constructionsite
从事施工任何工序或作业的场地。
安全标志safetysigns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临边作业limboperation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时高处作业。
施工临时用电temporaryconstructionpower
由施工现场提供,工程施工完毕即行拆除的电力,并专用于工程施工的电力线路与电气设备。
防护措施protectivemeasure
降低风险的方法。
2.0.6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临建设施temporaryconstructionfacility
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并随施工进度建造或拆除的办公、生活、生产用非永久性建(构)筑物与其他设施。
2.0.8路基subgrade
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作为路面基础的带状构造物。
边坡sideslope
为保证路基稳定,在路基两侧做成的具有一定坡度的坡面。
2.0.10路面pavement
用各种筑路材料铺筑在道路路基上直接承受车辆荷载的层状构造物。
1挡土墙retainingwall
为防止路基填土或山坡岩土坍塌而修筑的、承受土体侧压力的墙式构造物。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施工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超越资质许可业务范围的施工。
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光污染。
施工中,应对加固部位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运行。
施工企业应设专人负责对施工隔离围挡进行维护和保洁,便道应保持平整畅通无积水。
道路施工所造成的坑洼,影响行车和居民出行的应与时修补。
施工企业应采取优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3.3应急预案
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权限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项目部应明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和有关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24小时有效的报警和通讯方式。
3.4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沟槽、基坑等地面工程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m,横杆不得少于两道。
各类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处离临边应不少于1m。
3.6交叉作业
同一工地几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同专业交叉施工时,应共同拟定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
各施工企业所占用的施工场地,应按各自的施工范围通过协商确定。
对危险区域必须悬挂警告标志或设置围栏,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严禁破坏或拆除非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机具设备、材料,严禁损毁、破坏其他施工单位的器材和施工成果。
4施工临时用电
4.1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与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与以上者,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施工现场与高、低压线路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应有防护措施;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自备发电机的使用、维护和供电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与供用电保护系统的要求。
严禁发电机组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并列运行。
严禁系统中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合连接。
配电线路的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路架设,电缆线路架设或埋设均应符合现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有关要求。
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4.2配电线路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
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与其他设施上。
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
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四周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同时应电缆上方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场所时,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配电线路应采用熔断器和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
4.3配电箱和开关箱
施工现场应按三级配电要求设置配电箱,其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柜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布置在干燥、通风与常温的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与其他有害物质,与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与热源烘烤的场所。
2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牢固。
开关箱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箱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1.3-1.5m范围内。
3配电箱、开关箱的工作接地线应通过接线端子连接,并与保护接地线接线端子板分别设置。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采用金属箱体的配电箱、开关箱、金属电气安装板以与箱内电器的不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地。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开关箱中用电设备必须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
9配电箱、开关箱总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底部,并应加护套。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警示牌。
严禁带电作业。
施工班组下班后,必须由电工对施工现场设备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4.4施工照明
作业场所的照明应符合如下要求:
1在涵洞内作业、夜间施工、加工场、料具堆放场、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2对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具。
3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材、器具。
照明供电应符合如下要求:
1现场基坑、管道、隧道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与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336V与以下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地。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漏电措施。
照明设施应符合如下要求:
1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4m。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3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
4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螺口灯头的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5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地。
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7室外照明路线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控制开关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5施工准备
5.1一般规定
在开工前,施工企业项目部必须进行项目安全策划,并应制订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宜开展危险源辨识。
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前,施工企业项目部应组织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必须经过特种岗位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复审。
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分隔设施的,其高度应不低于2.0m;设置活动式路栏的,应成线型连续设置。
道路交通需封闭或半封闭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并应设置相应的通行便道。
施工企业项目部对工程范围内的现场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排水措施。
施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建(构)筑物、现状管线、排水设施实施迁移或加固,并应作明显标志。
5.3综合管理
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严格按区域分开;施工现场便道,办公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进行绿化、美化。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和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统一布置,分类整齐堆放。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明确落实治安管理责任人,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
应建立务工人员档案,与时办理暂住登记。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制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的应急预案。
6主要施工机械
6.1一般规定
施工机械作业车驾驶操作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例行保养项目,熟练使用各操纵机构,执证后方可驾驶操作。
施工机械作业车驾驶操作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严禁违章驾驶,严禁将机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驾驶台上严禁超额载人。
施工机械作业车驾驶操作员行驶和作业中应做到思想集中,注意作业车周围安全状况。
严禁疲劳驾驶和作业;严禁酒后驾驶和作业。
施工机械每班应进行保养,并作记录;使用前必须对关键的机械部件进行检查,确认机件的紧固、完好、无泄漏、润滑良好。
施工机械保养、加油时,必须使发动机停止运转。
严禁用汽油清洗机械,排气管道与电路接头不得靠近油类、易燃物品。
施工机械应停放在安全地带,并制动住。
不得停在路中妨碍交通,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与斜坡上。
夜间停放路边应在机旁挂设警示灯。
施工机械停用后,应切断电源。
冬季应放掉发动机和水箱内的冷却水。
在施工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发动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大型施工机械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用汽车或拖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托拉牵运。
施工机械起步前,应确认机械周围无障碍物与行人,并应先鸣号,再用低档起步。
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应逐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2挖掘机
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停留。
挖掘机作业中发现地下电缆、管道或其他地下建筑物时,应立刻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挖掘机在工作时,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在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斗不宜过猛。
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
正铲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在悬空铲斗下面停留或工作。
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斗不得悬空吊着。
铲斗满载时,不得变换动臂的倾斜度。
在挖掘工作过程中,严禁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严禁进行急剧的转动;严禁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刮平土堆;严禁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
挖掘机动臂转动范围,应控制在45°-60°,倾斜角控制在300-45°之间。
挖掘机走行上坡时,履带主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履带主动轮在前面,动臂在后面。
大臂与履带平行。
回转机构应该处于制动状态,铲斗离地面不得超过1m。
上下坡不得超过20°,下坡应低速,严禁变速滑行。
严禁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不得在停机下面作业,严禁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
挖掘机需在斜坡上停车时,铲斗必须降落到地面,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停机制动,且应在履带或轮胎后部垫置楔块。
6.3推土机
起步前观察四周是否有人靠立,履带上是否有物品,确认安全后应低速、平稳起步。
推土机推土前,应了解现场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等情况,前方有障碍物或坑穴时,应妥善处理。
应选择适宜的铲推路线,清理作业现场,应能保证车辆无下陷、倾覆等危险。
在向高坡(或坑,沟)推土接近边缘时,大铲不得轻易提升,应在挂上倒车档后提铲倒车。
推土机上坡不得超过25°,下坡不得超过35°;在横向坡路上作业,坡度不得大于10°;不得在陡坡上进行转弯,严禁驶向坡的边缘;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用推土机清除高于机体的建筑物,树木、电柱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在选择有利的进退路线后方可作业。
夜间作业时,现场应有良好的照明。
推土机在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推土机摘档熄火,刀片应放落地面。
收车后应将车辆停放于平坦处,使大铲着地。
大铲悬空时,严禁探身在大铲下进行检修。
大铲必须悬空检修时,应使用支撑物支撑牢靠。
6.4液压破碎锤
作业前应详细了解施工现场作业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作业时,其他人员必须远离作业区,避免被飞溅的碎块击伤。
严禁用动臂和小臂破碎物体。
严禁用破碎锤去移动与吊装物体。
严禁在液压缸活塞杆完全缩回或完全伸出的状况下操作破碎锤。
破碎锤液压软管出现不正常跳动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严禁在水中操作破碎锤。
6.5蛙式打夯机
打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
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
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必须加接线端子与之紧固。
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
电缆线在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
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每台打夯机应设两名操作人员。
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
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操作打夯机应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打夯机直线行走。
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撒把不扶。
随机整理电线者应随时将电缆整理通顺,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破裂与漏电现象,应与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打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
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纵列距不得小于10m。
打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与偏硬的回填土。
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打夯机平稳。
托盘内落入石块、杂物、积土较多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搬运打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
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送,严禁推、扔打夯机。
停止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6.6平地机
凹凸相差较大地面时,应先用推土机推平,然后用平地机平整。
作业区的水准点与导线控制桩的位置、数据必须清楚,放线验线工作应在之前基本完成。
起步前,应先将刮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
起步后方可让刮刀和齿耙切土。
平地机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与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但刮刀左右端底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作业中,随地铲土阻力大小,应随时少量调整刮刀的升降,不得一次调整过多,造成工作面的波浪型。
各类铲刮作业都应在低速行驶时进行,角铲土和使用齿耙时必须一档。
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档、三档,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
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与高级路面。
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
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提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刀斜放,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
在高速档位行驶中严禁前后轮同时转向。
6.7压路机
作业前应检查滚轮的刮泥板是否平整良好,连接处螺栓有无松动,机械周围有无障碍和其他人员,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变换压路机前后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作用。
在新开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距离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不得脱档滑行。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行驶或碾压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不得纵向前后行驶。
需要增加重量时,可用黄砂或水;气温降至0℃,不得用水增重。
轮胎压路机作业前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避免在大块石路面基础层上作业。
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
振动式压路机操作时:
1起动振动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进行,停下振动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
2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的情况下碾1-2遍,然后再用振动碾压。
3在坚硬的路面上行走时,严禁振动。
4严禁在尚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5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6.8铲运机
开车操作前应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上,确认无误后方可合上主开关;
接通电源后,启动铲运机前,周围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带。
启动后检查仪表读数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不正常的声响,制动是否可靠,液压系统是否漏油等。
铲装过程中,应合理使用铲斗操纵杆和加速机构,使所有轮胎都处在运行中,防止打滑或空转。
铲运机后退时,应避免机身轴线与排出的拖曳电缆夹角小于900;前进时,应保证滚筒上的剩余电缆有3圈以上。
上坡或下坡时铲斗端总是指向坡底,在情况危险时应放下铲斗协助停止铲运机。
遇故障或包扎电缆接口时,先断开主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铲运机操作结束时,应将各操纵杆复位,动臂放到底,铲斗下翻并接触地面,停车闭锁放到锁定位置。
6.10摊铺机
摊铺机在行驶中,禁止人员上下或攀登。
摊铺机需较长距离的移动,必须由平板车托运,并绑轧固定。
棒式输送带必须在倒料前提前开动,并应注意料门开启大小程度,冬天作业时应预先加热熨平板。
摊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允许速度进行,不得擅自提高速度。
向熨平装置送料时应密切注意后面螺旋输送器中的料量,不得超量输送。
进行摊铺作业时,必须在发动机运转正常后方可挂上取力箱带动油泵转动。
摊铺机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或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摊铺机行驶应平稳,不得急剧转向。
弯道作业时,烫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0.1m。
6.12混凝土泵车
作业前,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位于“关”的位置;混凝土排量手柄与搅拌装置换向手柄位于中位。
混凝土泵车支腿应水平放置,支撑地面应平坦、坚实。
支腿应稳定可靠地支撑整机,并应能可靠地锁住。
臂架有折叠状态伸展或收回时,必须按照规定顺序进行。
臂架的回转操作必须在臂架完全离开臂架拖架后进行。
处于暴风雨状态或风力达到8级或8级以上时(风速16-17m/s),不得使用臂架。
臂架严禁用于起重作业。
当开始或停止泵送时,应与在末端软管处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末端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m,而且不准弯折;在拆开堵塞管道之前,应反泵2-3次,待确认管道内没有剩余压力后再进行拆卸。
作业后,臂架应完全收回在臂架支架上;支腿也应完全收回,并插入锁销。
操作台后的电源开关应处于“关”的位置。
蓄能器内必须冲入氮气,严禁冲入氧气、氢气等易燃与爆炸危险的气体。
应保持混凝土泵车紧急关闭按钮处于正确状态。
6.13混凝土切缝机
刀片与刀架联结必须牢固可靠,安全防护罩应齐全。
蓄能器内必须进行切缝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刀片侧面操作。
无冷却水时进行切缝作业。
发动机和刀片在停止转动前,严禁检查和搬动切缝机。
作业后或操作人员离开切缝机时应将发动机关闭。
7路基施工
7.1一般规定
翻挖原有废弃路面应做好围护。
使用撬棒撬时,撬棒另一头应套橡皮管。
严禁用脚踩方法撬挖。
撬棒不用时应放平摆稳。
榔头木柄安装必须牢固,凿子应经常检查,凿子顶面出现毛边应与时更换。
敲打钢钎时,敲榔头与挟钳者不得面对面作业,应成垂直角度。
钢钎一次入土深度不得超过0.3m,防止碰坏地下管线。
搬运旧沥青块时应预防沥青断裂,大块沥青应敲小后再搬。
空压机、榔头机应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不得带病使用。
空压机枪头螺丝应拧紧,防止皮管脱落伤人。
榔头机摆放平稳,不得将其他工具搁放在榔头机上。
高压泵与千斤顶联动工作时,压力表读数应在千斤顶允许限值之内。
钢板桩、铁撑柱、撑板等设备保持完好,每次操作前应检查是否松动。
7.1.9施工现场清运土方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车箱应封闭,车辆出入现场应设专人指挥;清运土方的作业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必要时,派专人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7.2地下管线施工
土方堆土距沟槽或基坑边不得小于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沟槽开挖和支护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规格、性能与其他参数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沟槽深度为6m以内的钢板桩的入土深度与沟槽深度之比不得小于1:
3,沟深度为6-7.25m的钢板桩的入土深度与沟槽深度之比不得小于1:
2.5m,沟槽深度大于7.25m,应采用槽钢或拉森型钢板桩,长度和型号应按施工设计要求执行。
上下沟槽应有扶梯,跨越沟槽的横向人行跳板宽度不得小于0.6m。
沟槽上下传递工具与材料时,不得扔、抛、甩。
施工车辆与机械在沟槽边卸料,槽边应有栏板。
机械开挖沟槽时,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挖土机械作业半径内。
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
软土沟槽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lm。
沟槽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挖土,立即查清原因。
应在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挖土。
沟槽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挖土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
发生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应与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观察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沟槽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档土桩墙结合紧密。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支护设施的完好。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安全操作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7.3土石方工程施工
土石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先挖坡脚。
开挖过程中出现边坡不稳定情况时,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或加固措施。
在同一坡面作业时,不得上下同时开挖,也不得上挖下运。
挖土石方时,遇文物、爆炸物、不明物和原设计图纸与管理单位未标注的地下管线、构筑物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在天然湿度土质的地区开挖土方,砂土和砂砾石开挖深度不超过1.0m、亚砂土和亚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2m、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5m时,当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基面50cm以下,可挖直槽。
机械挖掘时,必须避开建(构)筑物和管线,严禁碰撞;在距现状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通知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通知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使用土石方施工机械时,必须按施工机械相关安全规定和本规程第6章有关规定操作。
土石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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