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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二级建筑师
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琼人社函〔2010〕27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说明
(一)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9日、10日、11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3)。
(二)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4个科目,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9日进行(具体安排时间见附件3)。
(三)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说明情况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5年调整为8年。
2004至2007年各年度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4年。
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首次报名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㈠报名时间:
自2010年3月16日~3月30日止,逾期不予补报。
㈡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⒈本人申请并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各1份。
⒉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做出审核推荐意见。
同时出具申报人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具体年限、有关业绩、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无明确的具体意见,只写“同意申报”字样的将不予办理)。
推荐意见和证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持《考试申报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
海口市文联路6号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
66219099,联系人:
陈菲)。
在办理资格审查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条件中如有要求的)、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备查);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4张(1张贴在申报表上,3张贴在报名表上)。
⒋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地点:
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联系电话:
65375001)。
(三)非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方法:
按要求填写填涂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并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直接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
该类考生须在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规定位置填写填涂本人考试档案号。
四、考场设置与准考证领取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0年4月27日至5月7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
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每科90元;专业作图题每科150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附件:
1、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201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4、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
及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8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7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3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1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0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
本科
及
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8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3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2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0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9年
其它工科
本科
及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3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1年
附件2:
201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8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7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7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6年
中专
(不含职业
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5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3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02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0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2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0年
注:
“相近专业”:
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附件3: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一级
5月
8日
8:
00-11:
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
30-15:
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
00-18:
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9日
8:
00-11:
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
30-17:
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
10日
8:
00-10:
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
30-18:
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1日
8:
00-10:
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
30-18:
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
8日
8:
00-11:
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
30-16:
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9日
8:
00-11:
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
30-18:
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
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4: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知识题考试:
一、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
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结构”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考生须知”,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三、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
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参加作图题考试:
一、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生必须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
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
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2B铅笔。
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
三、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
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填写或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四、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
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
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考试须知”中的规定。
五、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试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中的每一页按照试卷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中都有作图选择题列于试卷上,参加该两门作图题考试时,考生必须:
1.作图;2.根据自己的作图对试卷上该道大题的每一道选择题作答,即在试卷上将自己对选择题所选择的答案进行填涂;3.填涂答题卡。
若漏做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每一个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对作图选择题所选的答案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必须一致。
在填涂答题卡时,须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试卷上的选择题使用铅笔作答。
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使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
3、将考场配发的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
4、在试卷上做与考题作答无关的标记;
5、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
6、试卷缺页;
7、“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中完全未作图,或未对试卷上的选择题作答,或未填涂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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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二级 建筑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