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着和当地社区组织制定的准则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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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着和当地社区组织制定的准则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
CBD
生物多样性公约
Distr.
GENERAL
UNEP/CBD/WG8J/4/8
14November2005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相关条款
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休会期间
第四次会议
2006年1月23-27日,西班牙格拉纳达
临时议程*项目9
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的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
执行秘书的说明
I.引言
1.缔约方大会在第VII/16I号决定第5段(关于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建议)中请第8(j)条和相关条款不限名额会间特设工作组在考虑到第8(j)条和相关条款工作规划任务16的基础上,制定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的行为道德守则的组成部分。
2.在工作规划任务16中(参见第V/16号决定(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相关条款工作规划)附件),请执行秘书:
在土著和当地社区的参与下,查明、汇编并分析现有的和惯常道德行为守则,用于指导制定在研究、获取、使用、交流和管理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的道德行为守则模型。
3.此外,保持传统知识的行动计划内容要求应收集诸如研究机构、商业和土著及当地社区所使用的道德和行为守则的例子,以便协助在将来可能制定道德或行为守则,并指导在保留和使用土著和当地社区代表传统生活方式的、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并且缔约方、各政府、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商业界应尊重和促进制定对研究其规范作用的现行道德或行为守则,且若没有现行守则,缔约方、各政府和有关组织应推动由土著和当地社区制定额外的守则。
4.考虑到上述因素并为了协助工作组审议该议程项,秘书处收集了不同来源的各种道德和行为守则,并将其中的内容提炼成一个草案,交给根据第VII/16E号决定4 (d)段成立的8(j)条和相关条款顾问组在2005年7月11-14日在蒙特利尔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和提出意见。
顾问组在第8(j)条和相关条款顾问组报告(UNEP/CBD/WG8J/4/INF/13)中提出了若干意见,这些意见被纳入本文件中。
5.本文第二节提出了批准一个道德行为守则组成部分的决定草案。
附件一提供了守则的内容草案,供工作组审议。
附件二列出了在制定道德守则组成部分方面作为研究参考和具有启发作用的文书、准则、道德和做法守则、原则、协议和声明。
II.关于道德行为守则内容的建议草案
6.第8(j)条和相关条款特设工作组建议缔约方大会:
(a)批准附件中所载的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以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并
(b)请缔约方和各政府适当注意并切实执行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
(c)请缔约方和各政府开展教育和提高意识的活动并制定宣传战略,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学术机构、私有部门开发商、开发和/或研究项目的潜在利益相关者、截取型工业、林业和广大公众了解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以便酌情纳入国家间、国家和地方一级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的政策和进程中;
(d)请那些职责和活动可能对生物多样性有潜在重大影响、以及参与有关研究活动的政府间协议秘书处、机构、组织和进程考虑到并在工作中遵守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
(e)还请国际捐资机构和发展机构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包括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发展中国家推动将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纳入拟在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拥有或占据的土地和水域开展的研究的有关政策和进程中;
(f)进一步请国际捐资机构和发展机构及有关非政府组织根据要求并按照其授权和责任,考虑为土著和当地社区、特别是妇女提供帮助,提高他们有关该道德行为守则内容的意识并加强其能力建设,并让他们酌情积极参与在其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上开展的、包括研究在内的各项活动。
附件一
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的行为道德守则的内容
A.序言
各缔约方:
回顾缔约方大会在第VII/16/I,号决定第5段中批准的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第二次会议报告中的建议1、8和9,其中要求制定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的行为道德守则的内容;
为了确保充分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
回顾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根据公约第8(j)条,要尊重、保护和维护土著和当地社区代表传统生活方式并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知识、创新和做法(以下简称“传统知识”),并在这种知识、创新和做法持有者的同意和参与下,将其推广利用,并鼓励公正地分享利用这些知识、创新和做法所产生的惠益,
认识到尊重并支持文化多样性并将传统知识与西方科学知识平等对待并看作是后者的补充是确保充分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文化和思想遗产的基础,
认识到任何旨在尊重、保护和维护传统知识的使用的措施若得到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支持、并且措施的内容和形式若简明易懂并可操作,则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认识到执行《对拟议在圣地以及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举办的,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开发项目进行文化、环境和社会评估的阿格维古自愿性准则》的重要性,
回顾需要确保土著和当地社区能够进入其历来占据或使用、并且是传统知识的基础的土地和水域,并有机会实践传统知识对于保留传统知识及其重要,
牢记保护土著和当地社区所使用的语言对于保持其世代相传的有关医药、传统农业做法(包括农业多样性和畜牧业)、土地、空气、水和生态系统整体的传统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考虑到传统知识的整体概念及其多维意义,包括但不限于空间(地域/地方);文化(植根于一个民族更为广阔的文化传统)和时间方面(随时间发生动态演变、适应和转化)的特性,
进一步注意到各有关国际机构、文书、规划、战略、标准、报告和进程以及同他们开展统一、互补和切实执行的重要性,特别是
(a)国际人权法案(1966);
(b)关于土著和部落人民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69号(1989);
(c)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
(d)世界土著人民第二个国际十年(2005-2014);
(e)第四十六次会议上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民族分委员会通过的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草案(分委员会决议1994/45);
(f)生物伦理和人权普遍宣言(教科文组织2005);
(g)文化多样性普遍宣言(教科文组织,2001).
一致同意:
第1节
本质和规模
1.下列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为自愿性并且旨在为政府、研究人员、旅游业、截取性行业、开发商和其他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的各方确保尊重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文化和思想遗产给与指导。
2.这些内容并不妨碍在公约和其他有关论坛框架下有关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的讨论结果,其意图也不是排除制定其他的保护形式。
3.在本道德行为守则内容中,对“活动”和“研究”均应使用最广泛的定义,以便包括尽可能广泛的可能性。
特别是该道德行为守则为开展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有关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提供了原则和方法。
守则适用于所有活动,特别是研究者,无论其为土著人、非土著人、外国人和/或本国人。
这些内容的主要价值是作为工作级别上的工具。
守则特别适用于对拟议在土著和当地社区、圣地、神圣物种和/或他们历来占据和/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上开展的,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并将由一个研究人员自主开展、或作为一个团队的一员或作为公有或私有实体的代表开展的研究。
4.鼓励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和各政府审查并制定用于监测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活动的机制,特别是研究人员应通过与此对应并反映各国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情况的国家法律和管制框架遵守本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并且土著和当地社区自身也应遵守守则,在本文件制定的原则下并根据其自己的习惯法开展实践活动。
5.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和各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无论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在所有同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有关活动中均应积极开展合作,推动和实施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
第2节
理由
6.本道德行为守则内容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和思想遗产。
这样,可有助于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和保持和使用土著和当地社区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行动计划的目标。
7.守则试图为帮助缔约方和各政府建立和改善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活动所需的国家法律框架方面提供指导,特别是针对在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的土地和水域开展的研究活动,同时使土著和当地社区有能力保护其传统知识和有关的生物和遗传资源。
8.本道德行为守则内容的目的之一是生物多样性公约所有缔约方和有关国际组织(无论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在那些同土著和当地社区开展活动的人员中以及在涉及传统知识(包括生物勘探活动在内)的有关研究活动中应积极开展合作,推动、了解并实施道德行为守则的内容。
第3节
道德原则
9.下列道德原则适用于与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的活动,包括拟议或正在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圣地或圣址及水域上开展的研究活动。
10.下述原则体现了一个总体性原则,即土著和当地社区有权享受和保护其文化和思想遗产并将其传递给子孙后代,其他人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的活动均应在此基础上开展。
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的活动应基于:
总体原则
非歧视性
11.所有活动的伦理和规则应为非歧视性(积极歧视措施除外,包括特别针对性别、弱视群体和代表性的校正性行为)。
充分披露
12.应充分向土著和当地社区说明其他人在拟议在圣地以及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开展、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活动(包括研究、方法、收集数据和成果的散发和运用)的本质、规模和目的。
提供该信息的方式应考虑到土著和当地社区的知识体系和文化偏好并让他们充分参与。
事先知情同意
13.在圣地以及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上开展、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活动在开展前应得到土著和当地社区的事先知情同意。
尊重
14.尊重对于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至关重要。
这一原则认识到那些同土著和当地社区交往的人必须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文化、传统和关系的完整性、道德性和精神性,并避免将外来的概念、标准和价值判断强加给他们。
在同土著和当地社区的任何交往中(包括研究在内)均应具体考虑到尊重文化遗产、仪式性和神圣场所,以及神圣物种和秘密及神圣的指示。
限制使用和进入圣地或其他具有重要文化意义的场所和物种应在同土著和当地社区磋商并在他们的充分参与下写入适当的地方和全国性法规。
认可集体权利
15.交往活动(包括开展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应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对其包括知识、创新和做法及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和遗传材料在内的文化和知识产权的集体权利。
这应包括让他们参与管理拟议在圣地以及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上开展、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研究活动,并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所产生的惠益。
公正分享惠益
16.若土著和当地社区为拟议在圣地以及土著社区和地方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上开展、或可能对其产生影响的任何活动(包括研究)和成果作出了贡献、和/或这些活动和成果涉及他们的知识和文化,则他们应得到公平和公正的惠益。
惠益分享应被看作是加强土著和当地社区的一种方法,并应在各有关团体内部和团体之间公正分配。
保护
17.所有同土著和当地社区有关的活动应包括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并加强土著和当地社区同其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促进维护文化和生物多样性。
预防性做法
18.重申环境与发展里约宣言第15条原则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序言中所载的预防性做法。
这种做法认识到人类活动、文化和生物社区之间相互作用的复杂性,因此包括遗传、民族生物学和其他研究等不同活动所产生的效果可能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
这种预防性做法号召采取积极的、预见性行动,甚至在因果关系尚未得到科学证实的情况下,发现并防止某些活动可能造成的损害。
预计和评估潜在的生物和文化损害应包括当地的标准和指标,并应让土著和当地社区充分参与。
任何一项活动在每一个阶段(包括研究活动,如收集、筛选、分类、生产和制造)中均应考虑到土著和当地社区的生态和文化关切。
具体考虑因素
认可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神圣场所和土地及水域/
19.这一原则认可土著和当地社区对其历来占据或使用的神圣场所和土地及水域所具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并且其文化、土地和水域是不可分的。
应鼓励缔约方按照其国内法律和国际义务,认可土著和当地社区的传统土地使用权,因为认可对土地和水域的使用权和进入权是保持传统知识和有关的生物多样性的基础。
不应想当然地认为人口稀少的土地和水域无人占据,这实际上可能是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
传统资源权
20.这些权利从本质上是集体性权利,但可包括个人权利并适用于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上出现的自然和/或传统资源。
土著和当地社区应根据各自的习惯法,自己决定各自资源权制度的特性和规模。
认可传统资源权对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和文化生存至关重要。
不应任意驱逐和搬迁
21.包括研究在内的活动不应造成土著和当地社区被以武力或强制方式并在未得到其事先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被驱逐出他们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
若他们以事先知情同意的方式同意离开他们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则应得到补偿和回迁的可能。
任何活动不得以武力或强制方式造成土著和当地社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被迫离开他们的家人。
传统守卫者/监护者
22.传统守卫者/监护者概念认可人类同生态系统之间的整体联系,以及土著和当地社区通过维护其文化、精神信仰和习惯作法,保护和维护他们作为这些生态系统的传统守卫者和监护者作用的义务和责任。
鉴于此,包括语言多样性在内的文化多样性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
因此,土著和当地社区应在相关情况下,积极参与管理他们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包括圣地和保护区。
土著和当地社区还可能认为某些动植物物种是圣物,他们作为生物多样性的监护者,有责任保护其完好和可持续性,这一点应得到尊重并在包括研究在内的所有活动中考虑进去。
偿还和/或补偿
23.这一条认识到应尽所有可能,防止土著和当地社区及其文化和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圣地和神圣物种及其传统资源免受各种可能发生影响的活动(包括研究和研究结果)对他们的不利影响,并且,若出现这种不利影响,应通过共同商定的条件确定适当的偿还或补偿。
和平相处
24.应避免在土著和当地社区及地方或国家政府之间紧张关系的恶化,并应制定好文化上适当的争端解决机制,以解决争端和不满。
同土著和当地社区交往者(包括研究人员)也应避免卷入土著和当地社区之间的争端。
支持土著研究活动
25.这一条推动土著和当地社区自主决定自己的研究项目和优先项、自己开展研究的权利,包括建立自己的研究机构并推动加强合作、能力和素质。
第4节
方法
基层与决策
26.与对圣地和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和水域有影响的活动(包括研究活动)有关的所有决策应尽可能在最低的层次上作出,以确保赋予社区权利并让其切实参与,并认可土著和当地社区机构、治理和管理制度。
平等伙伴关系
27.为了支持、维护和确保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和传统知识,应以平等伙伴关系、合作和公平补偿及公正分享惠益的原则指导所有活动,包括活动前的研究和田间工作。
性别因素
28.各种方法应考虑到土著和当地社区妇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中的作用,强调需要酌情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所有决策和执行层次让妇女充分参与。
积极参与
29.这一条原则认识到土著和当地社区积极参与规划和制定对其各自的文化生活、圣地和他们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可能有影响的、包括研究(包括查明优先项和项目)在内的各项活动并从中受益的关键重要性。
跨文化尊重
30.包括研究关系在内的伦理道德相互作用基于对土著和当地社区知识系统、决策进程和时间框架、其多样性、与圣地他们和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之间特有的精神和物质关系、及其文化认同感的尊重。
研究人员和其他人应时刻对秘密和神圣知识、神圣物种和圣地/圣址保持敏感。
此外,研究人员和其他人应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在知识、思想、文化表达和文化材料方面的文化产权。
有道德的行为应认可在有些情况下,土著和当地社区根据其伦理和文化原因,限制他人获取传统知识和有关的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是合理的。
保密
31.在所有情况下应遵守对信息和资源的保密,即土著和当地社区提供给研究者的信息不应被用于或披露给非原来收集该信息的目的或得到同意的目的,并且未经知识持有者或知识的集体所有者的同意,不得传递给第三方。
对于神圣和/或秘密信息尤其必须应用保密性原则。
在土著和当地社区开展工作的人员应意识到诸如“公共领域”这样的概念是外来强加的概念,不在土著和当地社区文化范围内。
交互性
32.土著和当地社区应从活动中受益,这些活动包括对这些社区、圣址和圣地及土著和当地社区历来占据或使用的土地或水域、和/或其中的资源和传统知识发生影响和/或涉及让这些社区参与的研究活动。
最重要的是,所获得的信息应以简明易懂并在文化上适当的格式/方式返回给他们。
这应有助于促进文化间的交流并获取彼此的知识以促进增效协力和互补性。
负责任的研究
33.研究者和其他人员同传统知识的来源人之间有关活动的伦理道德并非只是个人和个人所属的组织和/或专业社团的责任,而是对该活动、研究者和/或地区拥有管辖权的国家政府的责任。
此外,所有其他人员应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在知识、思想、文化表达和文化材料方面的文化产权。
认可土著和当地社区的文化机构–扩展型家庭、社区和土著部落
34.对于土著和当地社区而言,所有活动(包括研究在内)均发生在社会环境中。
扩展型“家庭”是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在这一文化进程中长者和青年的作用是巨大的(取决于代际传递)。
因此应尊重土著和当地社区的社会机构,包括根据其传统和习惯传递文化和知识的权利。
任何活动不得以武力或强制方式造成土著和当地社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被迫离开他们的家庭和社会结构。
应认可扩展型家庭作为对土著和当地社区及需赡养者提供支持的主要单位,并且是将知识、创新和做法世代相传的主要载体。
附件二
在制定道德行为守则过程中参考并借鉴了下列文书、准则、道德和做法守则、原则、协议和宣言
在政府间协议下及由国际机构制定的准则
人权委员会土著人民工作组–保护土著人民遗产的原则和准则草案
粮农组织植物基因收集和转让国际行为守则
非洲统一组织,非洲统一组织样本法–保护当地社区、农民和育种者权利并管制获取生物资源非洲样本法规
拉姆萨尔–建立并加强当地社区和土著人民参与管理湿地的准则
知识产权组织/教科文组织–保护民俗表现形式不受非法剥削和其他偏见行为国家法律样本条款(1985)
世界银行–运作指令4.20:
土著人民
世界遗产公约-执行世界遗产公约运作准则
生物伦理和人权普遍宣言草案,特别是第17条–保护环境、生物圈和生物多样性
UNESCO/EST/05/CONF.204/3REV,巴黎,2005年6月24日,原文:
英文。
区域和经济一体化组织制定的准则
安第斯条约391
获取遗传资源共同制度
安第斯条约486
知识产权法
关于获取遗传和生物资源的框架协议草案,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国际行为守则–MOSAICC–微生物、可持续利用和获取法规。
2000
经合发组织–经合发组织国家道德守则和行为守则大纲
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样本法
非洲统一组织,非洲统一组织样本法–保护当地社区、农民和育种者权利并管制获取生物资源非洲样本法规
美洲国家组织人权委员会
拟议的美洲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国家准则
瑞士有关获取使用遗传资源和惠益分享的准则草案(参见文件UNEP/CBD/COP/4/INF/6;及UNEP/CBD/COP/5/8,附件四,第37页)
国家机构制定的准则
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委员会文化权政策
“我们的库尔特加(Kultja)何去何从?
”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委员会通过,澳大利亚,2000。
参与协议的植物园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惠益分享的共同政策准则,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和英国国际发展部(还可参见UNEP/CBD/COP/5/8,附件四,第37-39页,共同政策准则)
新自然产品开发中的平等伙伴关系准则
实践守则建议,药品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经济增长研讨会结论,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国家癌症研究所,马里兰州贝斯赛达,1991
合乎道德的土著研究准则(2000年5月)
澳大利亚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研究所,澳大利亚堪培拉,2000年5月
研究申请人指南
澳大利亚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研究所,澳大利亚堪培拉,1998
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药品研究所协议题头
NCI关于惠益分享的政策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国家癌症研究所意向书(1990);收集书(1992);和谅解备忘录
过去的拥有、新的义务
澳大利亚博物馆和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政策,澳大利亚博物馆,堪培拉,1993
加拿大西北地区努那瓦特地区研究项目的研究许可程序,加拿大依卡卢特NunavummiQaujisaqtulirijikkut/努那瓦特研究所。
与土著知识打交道,路易戈雷尼尔国际发展研究中心,加拿大渥太华,1998。
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准则
保护土著权利和生物多样性权力制度概念框架和基本内容,GurdialNijarSingh为第三世界网制定,马来西亚槟城,1994.
实践中的平等研究关系
制定社区与研究者协议指南
北极旅游运营行为守则指南,为世界自然基金国际北极计划制定。
土著人民与保护
世界自然基金原则宣言,瑞士格兰德世界自然基金,1996
北极地区野生物种的消费性利用
生态可持续性的挑战和机会
世界自然基金-世界保护区委员会–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土著和传统人民及保护区原则和准则
土著和当地社区组织制定的准则
有关在约克角半岛上的土著土地、岛屿和水域开展生物物理研究的原则宣言草案,澳大利亚凯恩斯,巴尔卡努约克角发展有限公司
尊重文化知识准则,阿拉斯加原住民教育者大会,阿拉斯加安克里奇,2000年2月1日
开展参与性社区研究以记载传统生态知识用于环境评估和环境管理的准则,丹尼文化研究所,加拿大西北地区黑河市,1991。
保护文化多样性准则,图拉利普布罗,撒米议会和科贝斯–基础科技合作协会,罗马,1998
土著参与管理热带湿地世界遗产去临时协议(澳大利亚昆士兰),巴马瓦布土著公司和热带湿地管理局,澳大利亚凯恩斯,1998
因纽特资源保护战略,因纽特北极圈会议,(加拿大渥太华)
社区研究原则,与加拿大塔皮里萨因纽特人开展有控制的研究,加拿大渥太华因纽特塔皮里萨
传统知识研究准则,育空原住民委员会,加拿大白马市,2000。
有关专业社团详述的准则
道德守则和实施标准,国际民族生物学学会1998年通过。
国际民族生物学学会道德守则起源于1988年该学会成立之初一致通过的贝莱姆宣言。
外国生物样品收集者道德守则,植物学2000植物博物馆研讨会,西澳大利亚佩斯,1990年10月。
1992年4月修订。
思想、文化和科学资源协约。
在负责任的公司、科学家或研究所及土著人民之间建立平等伙伴关系基本道德和行为守则
经济植物学专业道德,经济植物学学会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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