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车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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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车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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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车制度汇编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1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
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
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法人(负责人)签字:
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2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4
一、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调查和现场监察,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使用登记制度5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如:
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厂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厂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厂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3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
2、改造(大修)相关资料:
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4、提供上一检验周期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
5、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三、应当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现场管理制度
一、应急处理措施
一、机动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因洗车或涉水后,制动器内进水导致制动效能降低时,可在运行中一边加油,一边适当踩制动踏板,并把变速器挂入中档运行档位,让车轮制动器摩擦车或摩擦块(盘式制动器)与制动盘或制动鼓上的水分因摩擦产生的热量迅速蒸发掉,以尽快恢复制动器原有性能。
2、当汽车后轮爆胎时,会使车尾摇摆,这时可以反复缓踩制动踏板,使汽车重心前移,然后再将汽车缓缓停住。
一般后轮爆胎的汽车,多数不会导致转向失控,只要措施得当,不容易造成事故。
3、随车携带快速轮胎充气补漏剂,当轮胎漏气时可以非常简便、快捷解决轮胎补胎问题,并且在汽车有负载的情况下无需千斤顶和任何修理工具。
4、在行驶途中发动机水箱开锅,一般是由于汽车长时间大油门低档行驶、冷却系水循环不畅、散热器散热不佳等原因引起的。
这时可以将车停一会儿,等发动机水箱冷却再走,但是千万不能用水浇降温,那样容易引起炸缸。
5、当发动机功率下降、油耗增加并伴有冒蓝烟现象时,很可能是发动机活塞轴瓦等机件出现磨损,破坏了正常配合间隙。
这时可使用发动机超强修复剂,它能够迅速有效的修复磨损间隙,增加活塞环气缸间密封性能,从而可以治理缸压降低,冲劲不足、动力减弱现象,待到陆风汽车特约维修站后让维修技师做全面检查的修复。
6、在行驶过程中汽车没油了。
这时也不用着急,因为油箱里的油不可能用得干干净净。
可以在原油箱的吸油管下端接一段粗细长短合适的塑料管接好后以能接触到油箱底部为宜,并且要将塑料管下端剪成斜口。
然后就要利用残存的油料尽快的找到加油站。
二、特殊情况处理
1、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制造、安装维修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原制造、安装维修单位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立即通知联动单位,由联动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置。
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交班队员向接班队员移交,交接接班记录本,对讲机及其他用品,并交待清楚本岗位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
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应当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清洁,使车辆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发动机进行保养,使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无滑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经常对厂办机动车辆的行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设备名称。
事故类别。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8
为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单位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程序及行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签订责任状;
二、法人与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负责人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签订责任状;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9
1、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种类:
特种设备随出厂文件;安装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事故及故障记录操作人员培训记录;注册登记资料。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搜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存档、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借阅工作。
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各种资料记录汇总,并及时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0
1、厂(场)车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厂(场)车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
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厂(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厂(场)车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厂(场)车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国家有关厂(场)车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厂(场)车事故的案例的分析;厂(场)车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
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
每次培训必须作好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厂(场)车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厂(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场(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2(上墙)
一、熟练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原理和驾驶技术,积极养护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转状况。
二、服从部门安排,合理使用车辆驳运各类物资等运输任务。
三、自觉遵守车辆驾驶规定和单位安监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驾驶员持证上岗。
四、积极参加验证培训和班组学习,强化职业道德。
五、安全行车、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范,认真做到无违章、无事故,礼让三先,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
六、保持车况良好,上班认真做好每日的“车辆例保”检查工作,不开带病车,下班做好车辆电瓶的充电工作,确保随叫随到。
七、做好车辆年(检)审及审证、换证工作,设立车辆档案,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13(上墙)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
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
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
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
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
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11
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厂内机动车辆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厂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
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
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地址:
XX县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
地址:
XX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地址:
XX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
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电话: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公司的安监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
,电话:
,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七、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
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
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
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厂内机动车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维修单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
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和有毒物质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或有毒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
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发生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和有毒物质泄漏时,应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冲释爆炸性物质或有毒物质混合浓度,避免发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事件后,采取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厂内机动车辆专业维修对于起重机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八、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
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起重机械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机械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十、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
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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