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支护 顶板管理及现场操作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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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支护顶板管理及现场操作注意事项
井巷支护、顶板管理及现场操作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井巷支护
一、支护原理
巷道开掘后,为了保持巷道的稳定性,防止围岩垮落或变形过大,都要进行支护。
对于巷道的支护要从两方面采取措施,即提高围岩强度、控制围岩应力。
这样就提出了问题,就是如何提高和利用围岩强度?
通过大量的研究和试验,要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第一:
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减少对巷道围岩的震动和破坏;及时支护,提高巷道围岩强度,防止松动岩石脱落。
第二:
提高支护的初撑力和强度,充分发挥支护的作用。
二、巷道支护类型
1、支撑式
也就是直接支撑岩体的支护方式。
这种支护方式分为棚式支护和石材整体式支护。
2、补强式
就是补强岩体,利用围岩本身强度来维护巷道的支护方式。
主要有锚杆(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锚杆(索)喷支护
三、本矿采取的支护方式
按照设计要求,本矿主斜井(进入基岩段后)、9#煤层总回风巷、副斜井(进入基岩段后)、9#煤层甩车场采用U25、U29型钢棚+金属网+喷浆联合支护;9#煤层回风措施巷采用锚杆(索)网支护;9#煤层回风大巷、胶带大巷、轨道联络巷及15#煤层管子道、回风暗斜井、南北轨道巷采用锚(索)网喷浆支护
第二部分顶板管理
一、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主要内容
1、根据围岩的性质、巷道所处深度、巷道周围地质构造、水文变化、巷道的横断面和尺寸等,了解围岩应力分布情况以及围岩的变形和位移,选择适当的支护材料和支护形式,达到维护巷道的目的。
2、从有利于巷道围岩的稳定性出发,合力选择巷道的施工方法,合力确定炮眼眼位、角度、深度、装药量等各工序的有关参数,减少对顶板管理的影响。
3、缩短工作面空顶时间和临时支护巷道的长度。
4、施工中,做好基础资料的积累和隐蔽工程的记录工作,施工中和竣工时,按井巷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与验收。
二、巷道掘进期间的顶板管理
1、敲帮问顶。
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应敲帮问顶,排除隐患,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作业。
2、控制工作面空顶距离,不的超过0.2米。
3、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的支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修复,确保支架处于完好状态。
4、掌握掘进巷道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加强日常检查,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冒顶片帮事故发生。
三、影响掘进巷道顶板管理的主要工序
对于炮掘工作面影响顶板管理的工序主要是破岩和支护。
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合理布置炮眼并正确打眼。
应根据围岩性质和巷道段面形状。
选择合理的炮眼排列形式、炮眼数量、深度、眼距和角度。
施工时,除陶槽眼大于循环进尺外,其余各眼的眼底要落在于循环进度相等的统一平面上。
尤其周边眼的眼底,一般要落在巷道的轮廓周边线上,以保证巷道断面规整符合要求。
2、根据爆破地点岩性和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装药结构、药量及爆破顺序,使爆破后的围岩不受或少受震动,巷道轮廓规整,爆落的岩块大小适当,提高炮眼利用率。
3、按设计和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支护。
四、顶板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1、新掘巷道应制定开口安全措施。
(1)、开掘地点要选在顶板稳定、支护完好的地点,并要避开地质构造区、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
(2)新掘巷道与原有巷道的方位要保持较大的夹角。
(3)、必须加固好开掘处及其附近的支架。
(4)、新开掘巷道施工,要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避免震动围岩或因爆破引起冒顶。
(5)、新巷开掘处要及时进行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和减少暴露面积,如压力增大,则应采取适合现场情况的特殊支护。
2、沿空掘进顶板破碎时的顶板管理措施
(1)、避开动压施工,待岩层完全稳定后再进行。
(2)、尽量减少掘进时的空顶面积。
炮前支护紧跟工作面,炮后及时架设临时支护,减少装药量,避免对顶板的震动。
(3)根据情况加密支架,接顶、接帮要严实。
3、有淋水的工作面顶板管理措施
(1)首先弄清水的来源,掌握水量变化,再根据条件采取封堵等措施将水引离工作面。
(2)淋水不大时,用压风边吹边喷砂浆止水;加大支架密度,背严帮顶,提高支架稳定性,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4、过断层、裂隙地质构造带的顶板管理措施
(1)支架间距要缩小,提高支护应变能力。
(2)、棚梁方向尽量正交节理面架设,增大支架密度,减少空顶距离,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背帮顶要严实。
(3)、采取小炮、小循环掘进。
(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超前支护管理顶板。
五、顶板现场管理注意事项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
幷认真执行顶板管理四人联合鉴定制度。
2、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放炮、安注锚杆过程中应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
找顶使用的工具长度不小于3000mm。
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②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③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④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4、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经紧好锚杆后方可在前探支架的掩护下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浮活煤,然后进行正式支护。
5、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不得超过0.2米,爆破后及时前移前探梁。
6、在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质变化带下作业时,缩小锚杆间排距。
7、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8、每班安装的锚杆要在交接班前,由验收员进行测力验收。
每隔15米分别取顶、两肩窝、两帮锚杆进行抽样测试。
测定合格的锚杆必须由验收员记录于原始记录本中,存好备查,凡是帮锚杆锚固力达不到70KN、顶锚杆锚固力达不到100KN的锚杆应当班补打,重新安装。
9、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棵点柱顶牢顶板方可做拉力试验,做完拉力试验紧固好锚盘后方可回掉点柱。
10、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煤帮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碴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10~40mm。
11、安装锚杆只能使用风钻进行安注,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12、锚固剂固化前,不要使杆体移位或晃动,尤其是在安装顶眼时更应该注意,锚杆安注后12min前不得给锚杆预紧力,更不能拧紧。
13、锚网支护巷道当过断层或顶板破碎严重、有冒落险情时,要首先在迎头外顶板完整处支设三架棚,方可采用架棚支护向前掘进,现场要备足不少于5架棚的物料。
14、施工现场应备好测力扳手或测力计,并正确进行拉力试验,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器材。
15、每隔30米设一处顶板离层观测点,顶板开口处和交叉口处,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现场要悬挂观测牌板,做好原始记录。
第三部分现场操作注意事项
1、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巷道施工时,要密切注意围岩变化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短掘短砌作业方式,不留任何不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进行施工,控顶距离不得大于0.2m。
(2)、放炮后要及时审帮问顶,要及时处理伞岩,严禁在危岩下作业。
(3)、找顶帮及迎头活石松矸要用长把工具,站在安全地点,找顶帮活石松矸必须有两人配合作业,一人找顶,一人观山,其他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严禁盲目处理顶帮危岩活矸,以防误伤人员。
(4)、找顶帮先用手镐或其他工具由轻而重敲打顶帮,如有空音立即用长把工具撬下,若发生清脆声音,还要用手指紧贴岩(煤)用手镐轻敲,若有震动,立即停止附近其他工作及时处理,以防冒落伤人。
(5)、迎头要备有3m长撬杆和撬棍、手镐等长把工具,并现场交接班。
(6)、发生冒顶立即向值班人员汇报情况并及时处理,处理冒顶时,由队长现场指挥,备足物料,清理好后路,工作前先用长把工具找好顶,严禁冒险作业。
(7)、巷道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设计钻眼爆破,采用预留光面层爆破,认真搞好光面爆破,确保围岩的自载能力。
(8)、必须严格按正规循环作业组织施工,杜绝空顶作业,爆破后及时支护围岩,锚杆距迎头不超过0.4米,破碎时,首先初喷砼封闭围岩,然后打锚杆挂网,最后补喷,初喷紧跟迎头,不得空顶,第二循环开始前,喷浆及锚杆必须紧跟迎头。
(9)、初喷砼前,必须先找净活矸危石,再用压力水冲刷岩壁,保证喷层与岩体接触良好。
(10)、全断面放炮后及时敲帮问顶,拱部锚杆紧跟迎头,否则严禁钻眼。
(11)、围岩不稳定或穿越煤层,要及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强支护。
(12)、掘进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工作人员:
①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时。
②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时,温度突变时。
③迎头煤岩外移,涌水量增大,有出水。
(13)、在雨季施工时,因雨季工作面顶板易来压,造成顶板下沉、破碎、淋水等情况,要加强矿压检测系统观察,每日分析顶板来压情况及顶板来压规律,来指导顶板控制及巷道支护。
(14)、严格执行“工作面支护质量四人联合鉴定”等顶板管理制度。
(15)对于U型棚、网喷联合支护,首先要注意巷道断面成型、支架迎山角、支架间距、撑杆背板数量位置、柱窝深度、网片搭接及固定、喷浆厚度、混凝土接顶帮程度等项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2、爆破安全措施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执行好“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联锁放炮”制,负责掘进头的火药、雷管管理工作,搞好掘进头的局部通风。
(2)、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有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
放炮母线与脚线连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
放炮员制作引药要在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要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3)、装药前,放炮员要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煤尘和防尘、喷浆、洒水情况,如有瓦斯积聚、通风不良等隐患时,严禁装药。
(4)、在放炮地点20米巷道内,有堵塞物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必须立即清除,否则不得装药放炮。
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要求、20米以内巷道开裂、变形、未加固时,严禁装药放炮。
(5)、连线前,由班长派专人到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道上进行警戒,放炮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放炮和躲炮,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拐弯巷道不得小于75米)以外的躲避硐中。
站岗人员挂好警界标志进行站岗警戒,禁止任何人进入警戒区。
站岗人员要同去两人,设好警戒后由一人负责回头通知班长,班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放炮员放炮,放完炮后,班长要亲自将站岗人员撤回。
(6)、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封实,严禁使用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7)、装药时,先用压风消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炮棍将药卷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药卷必须连接紧密,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并连接成短路,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8)、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严禁转交他人,放炮前检查放炮器材的完好情况,有问题严禁使用。
(9)、在不放炮时,严禁将放炮母线线头接入发爆器,严禁将放炮钥匙插入发爆器钥匙孔内。
(10)、放炮员发出警示信号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准通电放炮。
(11)、放炮后,只有在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站岗警戒人员全部撤回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2)、必须使用煤矿安全型雷管和炸药,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日期出产的雷管或炸药不得混用。
炸药必须放在专用炸药箱内,电雷管必须放在专用的雷管箱内,分别上锁,并执行双人双锁管理。
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装。
放炮后未用完的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及时交回火药库,平时炸药箱内严禁存放炸药。
(13)、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的监护下运送。
领到爆破器材后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中途逗留,严禁一人同时运送炸药和电雷管。
(14)、瓦斯员负责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情况,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15)、巷道开口、过断层及煤岩交接处,严格执行小炮掘进,炮眼深度1m时,装药量控制在一个半药卷以下,一次连接炮眼数不得超过6个。
严禁放大炮,以防造成顶板事故。
(16)、每次放炮前必须将工作面移动式设备及管线、牌板移到安全地点,以防崩坏。
(17)、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1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4)处理残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9)、必须建立完善的火工品收、发、领、退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3、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证并持证上岗。
开车前要详细检查绞车零部件、钢丝绳及保护系统是否齐全完好,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首先处理,否则不得开车。
开车过程中司机要注意绞车运行声音,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严禁绞车带病运转。
(2)、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上班后首先检查挡车器和声光信号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是否良好,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点开车;开车前发现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宽、超重、超高或偏载严重,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3)、绞车司机必须在得到准确的开车信号后方可开车,开车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注意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出现负荷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车,严禁强行牵引,待把钩工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4)、必须严格执行“一坡三挡”制度,在坡头设置挡车器,掘进工作面上方需设置坚固的遮挡,遮挡距耙岩机距离为10m;挡车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蹬钩、扒车。
井筒内每隔40m设置有躲避硐室和指示绞车运行状况的红灯,红灯亮人员进入躲避硐,红灯灭后方可行走。
(6)、斜井提升要有完好的声光信号系统。
(7)、绞车司机开车时,起步要慢,运行要平稳,防止矿车掉道、翻车。
(8)、临时轨道按标准铺设,枕木间距均匀,不得松动和悬空,道接口要符合铺轨标准,轨道必须保持平直。
(9)、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或磨损减少的面积超过原钢丝总面积的5%时必须更换。
(10)、提升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使用前的验收、试验和使用中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
(11)、提升绞车必须按规定配齐各种保护,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提升系统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设专人定期检查绞车、连接装置、钢丝绳、提升容器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处理。
(14)、提升设备运行期间,严禁人员横跨巷道走动。
(15)、加强对提升系统的严格检查,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天轮、钢丝绳及提升各部位要定期检查。
(16)、在井筒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跑车的防护装置。
(17)、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8)、运输线路要求及规定
1)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轨道。
道岔的钢轨型号必须与同一线路钢轨型号相同。
2)钢轨要保证铺设平整,要保证道渣坚实,无悬空现象。
3)轨道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接头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大于2mm。
(19)、绞车使用管理
1)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绞车在运行中严禁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位。
3)提升运输必须带电回车,不准放飞车。
4)运输其绳索、钩环、保险绳、挡车器、声光信号、绞车制动、安全装置以及保护罩等,必须安全完好,灵活可靠、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上下钩环处有绳皮保护。
5)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禁违章作业。
6)运输中途需要停车装卸时,绞车司机必须刹紧闸把,坚守岗位,装卸人员必须设置好防护装置,才能装卸。
否则不准装卸。
提升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系牢,以防下滑。
7)由上向下回车时,上部信号工应打点通知下部信号工、把钩工,下部信号工、把钩工听清信号后方可回车。
且把钩工要在安全地点进行躲避。
8)绞车运输时必须随时对绞车固定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车进行处理。
9)绞车运输行车时,井下工作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或撤到其它安全地点。
10)信号工和把钩工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挂钩前仔细检查,如发现钢丝绳及钩头变形、断丝超限、信号不灵时,不准挂钩,确保安全后,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11)绞车安装地点、变坡点要安设信号灯,保证正常使用。
12)在井口必须安装独立的声光信号,并保证灵敏可靠,同时要安装绞车司机操纵的警示红灯,要保证车开灯亮,车停灯灭。
13)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提升制度。
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车的链接和装载情况,当不符合规定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4)斜巷运输必须设“一坡三挡”。
(平坡头,变坡点往下20m,装岩机上方10m)。
4、防治水安全措施
(1)、施工时要密切注意围岩变化动态及工作面淋水变化情况,必须按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水大必注、先注后掘”的探水安全措施执行。
(2)、接近断层附近有出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掘进,向调度室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为防止井下突发水灾,井口必须配备能够满足高扬程、大流量水泵;掘进工作面按照要求配备有排水设备和管路,以防出水后淹没工作面影响生产。
(4)、在掘进时,要密切注意水的变化情况,如发现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挂汗、挂红、底板鼓起、顶板来压、产生裂缝、出现淋水等异常征兆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值班室,严禁盲目掘进。
(5)、打眼时,如果眼内向外流水且压力较大时,要停止钻眼但不得拔出钻杆,要立即汇报值班室,同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6)、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施工区域的避灾路线,以防出水时,能够安全地沿着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7)、必须保证井下排水设备的备用电源,一旦矿井停电,保证排水工作不中断。
(8)、井筒施工期间在井口处备足防洪沙袋,以备下雨时防洪用,防洪时沙袋高度不低于0.5m,并在上面铺设一层塑料布。
5、通风安全措施
(1)、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距井口不小于10米的地方。
(2)、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
煤巷不得超过5米,岩巷不得超过10米。
风筒要吊挂平直,不出现死弯和被挤压,不出现跑漏风现象,迎头风筒不落地,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3)、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当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立即自动切断井中的一切电源。
(4)、通风机必须由专人挂牌后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如需检修设备停电停风时,停电单位人员要提前一天写出申请报值班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停电停风工作面所有人员。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停风区内所有人员并切断电源。
6、设备管理安全措施
(1)、设备运行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巡视检查制度。
(2)、实行“三定”制度,即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做好人机合理配备。
(3)、运转司机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巡检制度,注意温度、响声、仪表指示、继电器保护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必要时立即停机,处理好后方可开机。
(4)、运转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巡检记录与交接班记录,主要提升设备、压风机、主排水泵、主扇风机及变电所等必须建立运转检查制度,做好日检,确保过卷、限速、安全制动、断水、断油等安全保护装置的性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司机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到现场,对设备实行动态检查,检查各种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保证设备完好,杜绝设备失爆现象发生。
(7)、所有入井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检查人员和防爆小组组长组织验收并签字后方可入井,严禁不防爆的设备入井。
(8)、所有设备及金属外壳均应接地,并符合有关规定。
7、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瓦斯员对所在地点的瓦斯管理要认真负责,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次数每班检查3次,并且做好记录,严禁空班漏检。
瓦斯超限要停止工作并及时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瓦斯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报表和日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2)、因检修、掉闸停电或其他原因风机停止运转时,由班长负责把全部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瓦斯员、放炮员监督检查。
只有在瓦斯不超限并得到瓦斯员通知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3)、加强机电管理,保证电气设备台台完好无失爆,杜绝电气火花和机械摩擦火花,严禁带电作业。
(4)、在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设备。
(5)、井巷在揭穿煤层时采用远距离爆破,爆破时工作面要停电撤人,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不得小于30min。
8、综合防尘安全措施
(1)、坚持湿式钻眼、装矸石前洒水,保持矸石湿润。
(2)、放炮前后对迎头30米巷道洒水冲洗。
(3)、工作面安设喷雾装置两道,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米,另一道距迎头在50——100m内,并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前移。
喷雾要能够封闭全断面,必须处于完好状态,放炮喷浆时打开,其他时间关闭。
9、矿用挖掘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司机必须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各项性能、构造及基本原理,掌握设备一般故障的处理及基本维修保养的技能。
(3)、必须坚持用扒渣机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不用。
(4)、在淋水条件下,电器系统要有防水措施。
(5)、必须使用专用开关和电缆,开关闭锁上锁;检修或检查装岩机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2)、注意事项
(1)、开机前应通知周围人员撤离到机械活动范围以为的安全地点,并发出开机信号。
(2)、开机前必须注意随机电缆,防止电缆撵坏或挤伤。
(3)、装岩前应设专人拉电缆,根据装岩程度适当掌握装载速度。
(4)、遇到较大矸石,必须人工破碎后再进行装载,不得用铲斗砸撞大块矸石。
(5)、推进和提落铲斗要稳慢均匀,铲斗不得过猛。
(6)、装岩机回转、升降部位有异常响声时,必须立即停机检修。
(7)、装岩结束后,将装岩机退到安全地点,同时将铲斗落地。
切断电源并加锁,悬挂好电缆,清扫装岩机上的矸石、粉尘。
(8)、挂好安全绳,打好阻车器。
(9)、在系统内有压力时不得松开管接头、拆卸紧固螺钉和任何液压元件。
在现场和地面维修液压系统时,务必保留清洁的作业环境,严防污染物进入液压系统中。
(10)、有关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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