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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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荔湾区长会纪15届[2015]4号,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研究、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现由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对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一、招标单位: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11楼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邮箱: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二、项目名称:
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四、资金来源:
广州市政府筹资
五、项目概况:
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大致沿环翠东路、环翠北路、东沙大道、广钢公园、广钢专用线、浣花路、花地大道北、芳村大道、逸彩路及沿堤路布设。
线路全长约15.5km;共设置27座车站,平均站间距0.6km;与轨道交通的接驳站7座。
设车辆段1座。
其中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首期开通段起始于鹤洞东站、终止于花地湾站;线路全长约7.6km,共设置12座车站,分别为鹤洞东、开拓路、银沙路、广钢公园、西朗、南围村、实验中学、东漖南路、浣花西路、北埠新村、浣花东路和花地湾,平均站间距约0.59km,其中与地铁接驳站3座,为鹤洞东站(与地铁十一号线接驳)、西朗站(与地铁一号线、十号线、十八号线、广佛线接驳)、花地湾站(与地铁一号线接驳)。
试验段设车辆段一处,位于实验中学西侧地块。
控制中心位于车辆段内。
六、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为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全线15.5km。
本招标内容包括:
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沿线地质选线勘察、建构筑物基础调查、地下管线探测、地形图测量、国土预审方案论证、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等。
1、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
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通过对工程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可靠,规模上是否合理,经济上是否能得到预期效益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证,通过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推荐最佳方案。
其主要内容包括:
解决线路方案、车站分布、行车交路、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提出主要机电系统设计原则、主要工程设备数量、匡算用地及拆迁数量;阐明对环境影响程度及防治的初步方案;提出建设工期、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和经营管理体制等建议;深入进行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
2、可研基础资料调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础资料)
(1)沿线地质选线勘察
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和地质情况,选择钻探、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有针对地进行地质勘察,以满足工程勘察阶段工程设计的需要。
(2)建构筑物基础调查
调查沿线的建(构)筑物的平面图及其坐标;建(构)筑物地下室、桩(柱)结构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建(构)筑物基坑平面图、剖面图、基础类型、桩径、桩长、桩底标高等;建(构)筑物属性(主要特征、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使用性质、修建年代等);建(构)筑物外观照片等,以明确设计外部边界条件,为下阶段工程设计和实施的快速、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地下管线探测
查明沿线的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走向、性质、材质、数量、规格、权属单位等。
采用数字化测图技术绘制1:
500综合地下管线图,并对地下管线探测的数据、资料进行了整理,以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4)工程测量
完成地形图测绘所需的控制测量(包括但不限于E级GPS控制测量、四等水准测量、一级导线测量)、坐标转换(如有)、1:
500地形图测量、1:
2000地形图缩编及水下地形测量及零星测量等满足工可报告编制的测量工作。
3、可研支撑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的支撑项目)
(1)国土预审方案论证
编制用地规划方案专题研究报告并逐级立案报批,完成国土预审工作,具体如下:
a.进行线路走向、车站总平面等基础资料的收集;
b.开展设计方案以及占地方案分析;
c.进行沿线现状地区土地利用调查与数据统计;
d.进行车站周边环境调查;
e.分析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f.进行沿线用地控制边线的绘制,分析其合理性;
g.进行沿线控制用地的数量统计;
h.进行沿线房屋拆迁的数量统计;
i.按国土部门要求,完成坐标转换工作,并按国土部门立案要求输出蓝图;
j.按照区、市等国土部门预审工作所需要的立案资料,与区、市等国土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并向区、市等国土部门进行立案报批,逐级完成整个用地预审的审批过程;
k.项目用地规划方案经过国土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国土预审意见的批文。
项目工期:
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根据项目需求调整)。
(2)节能评估
对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进行分析研究,按照国家发改委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内容及深度要求,编制荔湾区有轨电车广钢线节能评估报告合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编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发改委的要求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公众调查和公示,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报告,根据要求对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估报告,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
(4)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完成调查问卷、座谈会,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编制的环评报告书达到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完成政府审批获得批复意见。
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746.98万元(人民币柒佰肆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9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4:
00~16:
00)。
注: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投标报名如不足5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报名需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九、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号窗口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a、如为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B、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
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未在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内(名单见附件二)。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83106760。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正,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地址:
)。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2月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本招标项目的第一次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本项目分两次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两次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投标活动安排事项可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4.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招标投标活动安排事项的相关信息。
注:
1.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业主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2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附件一: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Ο一六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投标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两份,报名表中注明电子邮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5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6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
广东鑫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8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9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北京千驷驭电气有限公司
11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
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2
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3
资金来源
见投标须知1.2(4)
4
关于投标价格
见投标须知1.3
(2)
5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第六条
6
投标人资格
见投标须知1.8
7
投标澄清
关于答疑澄清:
(1)方式:
网上答疑。
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3条。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期限: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停止提问;逾期提问不予回答。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补及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4)进入到交易中心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
8
招标控制价
见招标公告第七条
9
发售标书
日期:
见招标公告
时间:
见招标公告
地点:
见招标公告
价格:
伍佰元人民币(¥500元)/套
10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1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
12
统一结算币种
以人民币元结算(均不计息)
13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5份
电子文件:
2套MICROSOFT:
WORD、PROJECT、EXCEL(CD-R光盘)单独封装。
对应投标文件各册内容的电子文件必须分别用独立的信封封装。
文本封装内容:
投标文件
正本数量要求
副本数量要求
唱标信封
只需正本1份
投标保证金信封
只需正本1份
技术商务标
正本1份
副本5份,与正本封装在一起
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1份
副本5份,与正本封装在一起
经济标
正本1份
副本5份,与正本封装在一起
14
投标截止日期
2016年月日:
(北京时间)(可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路径:
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
15
开标时间
2016年月日:
(北京时间)(可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路径:
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
16
投标及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可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路径:
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查询)。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为准。
)
1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分
技术商务部分80分
经济部分20分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往后120日历日
20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10%
21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其中交易费用为合同总价的0.9‰,由中标人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总体说明
1.1.定义
1.1.1.“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单位,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1.1.2.“业主/用户”系指本招标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本项目的业主/用户是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1.1.3.“招标项目”:
指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1.1.4.“投标人”系指向已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承包商。
1.1.5.“评标委员会”: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1.6.“招标文件”:
指由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修改补充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7.“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1.8.“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1.1.9.“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1.1.10.“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1.11.“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并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研究、设计、规划、计划等成果。
1.1.12.“联合体”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投标人。
1.1.13.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日期时间,没有特别说明时系指北京时间,天数为日历日。
1.1.14.“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在本招标文件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单数将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1.2.项目说明
(1)项目招标人: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1层
(3)项目名称:
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项目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6)项目背景:
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背景
1.3.项目服务要求
(1)本招标项目在2016年2月启动,于2016年12月全部完成。
其中2016年3月前完成可研基础资料调查项目,2016年5月完成可研报告,2016年8月前按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可研最终成果报告,2016年8月前完成可研支撑性项目,并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将依据建设的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
甲方可根据市政府要求以及项目相关进展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
(2)关于投标价格:
本招标项目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以投标人提交的工作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为基础。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总价包干部分)及投标单价(单价包干部分)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投标人所报各项目单价及包干项目总价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明细表中所列的费用。
项目投标总价及各项目单项总价均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控制价。
(详见第三章任务书第5节)
(3)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1.4.招标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服务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5.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
1.6.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确定荔湾区新型有轨电车广钢线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的编制单位,详细内容见第三章任务书。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
本项目中主体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不允许中标单位分包,非主体子项目如工程测量和沿线地质选线勘察等工作允许中标单位依法进行分包。
若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工程测量和勘察资质的,工程测量和沿线地质选线勘察工作必须由中标单位依法进行分包,相应资质要求:
工程测量单位应具有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沿线地质选线勘察单位应具有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中标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分包合同须经业主确认。
1.7.关于投标人
1.7.1.具有招标公告中所述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7.2.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1.7.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8.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要求。
1.9.关于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
1.10.合格的服务
1.10.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10.2.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1.11.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2.纪律与保密事项
1.1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12.2.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1.12.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1.12.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2.招标文件
2.1.关于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作为阐明所需服务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的重要依据。
2.2.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任务书
(4)合同(样本)
(5)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6)评标办法
详见上述各章具体内容要求。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2.3.2.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3.3.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停止提问。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
2.3.5.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6.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2.3.7.若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8.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发布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9.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总则
3.1.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3.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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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湾区 有轨电车 广钢线 工程 可行性研究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