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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共17页
学校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篇一:
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资金管理制度
一、学校经费预算制度
1、为加强财物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必须实行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4、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因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二、编报年度决算制度
编报年度决算,要认真总结一年中的预算安排、计划执行,平衡收支、财务管理,资金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改革学校财务管理创造条件。
1、年度终了后,财务室应主动与上级财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核清追加。
2、年终前,清理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不得长期挂账或以领代报。
3、年终前,财产物资部门对各项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学校范围内一切现金、支票均通过会计办理。
2、收入的现金按规定日期送交开户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3、各部门一切缴款,均应填写收据,加盖现金收讫及出纳印章,收据作为收款和记账凭证,收据联单之一退给缴款人作为凭证。
4、在市内采购,须在借款后三日内报销,去外地采购借款,须在返校后三天内报销,并返回多余现金,前次借款未报销,不准再借款。
5、现金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6、现金收讨须逐笔记清,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
7、出纳员每天要核算库存现金,如发现多款或短款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向领导汇报。
8、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或部门的名义存入储蓄所,或利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出现金。
9、在本市购买物资办理业务的超过转账起点即10000元以上都采用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四、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管理制度
1、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
空白现金支票一律不得借出。
2、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分管,不得由一人兼管。
3、开出现金支票要有合法凭证为依据,发放转账支票要做好登记工作。
4、现金支票存根和作废的支票必须保存完整。
5、现金支票签发后,要及时记账;转账支票发出后应在一星期内报销。
五、内部牵制制度
1、内部牵制制度是财务人员明确职责,相互制约和对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发生进行核实、审核的主要环节。
2、出纳员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等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章应专人保管,做到管账不管钱,钱账分管,管钱不管物。
六、借支、报销审核制度
1、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校长签字,交会计审核,由出纳员办理付款。
2、采购物品报销时,购物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字迹应清楚,大小写数字一致,单据背面应有经办人、主管校长签字,并附有“验收单”方予报销。
3、如报销单据不是发票而是收据类凭证,必须用财政部门统一收据,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要写明情况。
4、旅差期间的补贴标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会议期间不享受交通费补助。
5、因公出差或购办公等物品向财务借款,回来一周内到会计室报销,如因其他原因,借款后又不用的,应在三天内到财务上办理退
款手续,若不按时报账或退款,又无正当理由,财务有权扣发当事人的工资。
篇二: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内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范围内进行。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原则是:
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原则。
即:
制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范,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二、基本内容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
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
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
对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支出。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并在教师大会上予以公示。
二、收入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费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2、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账,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学校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原则。
2、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校长签字方可入账。
4、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报账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账。
3、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2、自觉接受银行监督,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3、及时与银行对账,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4、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账。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保管员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一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规定办好报损,报废手续。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进行检查。
五、经费报销制度
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
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
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代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
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篇三: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基本职能
1、学校财务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为学校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而服务。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财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拟订学校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
通过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二、内部财务管理责任制
(一)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参谋,具体负责领导财会人员及财务往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第一线服务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做好服务育人的工作。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治处、教务处密切协作,对广大师生进行“学校是我家,美化、绿化靠大家”的爱校教育。
3、负责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发放师生的课本、簿本以及教师办公、教育用品,会同有关人员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用品。
4、管理校产: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爱护校产。
5、管理财务:
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清楚、准确。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民主理财精神,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业。
做好学生杂费、代管费的收缴工作。
6、组织学校的绿化和协助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
7、抓好传达室,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好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地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和盖章,对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议。
5、协同有关后勤人员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工作。
6、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出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资金的收付工作。
如有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学校有关领导人汇报。
2、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存款和现金的管理。
3、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按时记账,定期与会计做好结算工作。
4、应逐日盘点和保管好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出差错。
5、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账,大量现金要及时交存银行,日清月结,严密手续、妥为保管、保证安全,切实做好现金收付工作、及
时记账。
收入款项应及时如数缴入银行或财政专户。
对暂付的现金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来报销结账。
6、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本职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管好财产、仪器、物资及各类教学用品。
2、财产、仪器、物资、教学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使学校财产,物资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充分发挥财产、仪器、物资的作用。
3、期初按时发放各类教学用品、仪器设备及教学上有关的物资,期末按时收回并查对各类物资损耗情况,精打细算,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教学仪器等固定资产,需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方能购入,购入后必须验收入库,登记造册。
领用时要填写好出库单方可使用。
校产出借要通过总务处办理出借手续,管理人员无权出借。
5、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会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
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员明确分工,相互牵制。
出纳除登记现金日记账外,只管钱、不管帐;会计管帐不管钱;保管员只管实物及分派。
2、空白支票、现金由出纳保管。
发票、学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
3、每月结账,出纳填好结报单,连同本月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张数,按时上报给会计,会计核准结报单及原始凭证的金额、张数并分别在出纳结报单上签字。
四、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1、审查财务。
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
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
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
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
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真实2、内容完整
3、填制及时4、书写清楚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合法、合理性的审查
2、完整、正确性的审查,以合法凭证审核凭证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自制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填制人、负责人的
签名。
必须按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制。
六、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2、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审批程序:
学校所需购买的物品、学生应用的学习资料等,事先由各处室、班主任填写请购单,报送总务处查验后具体由总务处办理采购,其它人员不得代购。
购物人员凭单据和实物交保管员,请购人员清点核实并签名交稽核人签名,方可向出纳报销,如手续不完备,出纳有权拒报。
4、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
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校长总务主任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5、学校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
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稽核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学校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
财产专管和学校财务人员管理的帐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帐物相符。
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
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部门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校规定实施保管职责。
财产实物帐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
对学校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账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
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造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
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处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
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假公济私。
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差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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