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监理实施细则A0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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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监理实施细则A0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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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监理实施细则A008
熙可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新建综合厂房工程
井架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N10-J-005
监安-008号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员:
上海振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熙可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新建综合厂房工程监理项目组
2011年3月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
熙可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新建综合厂房工程
井架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熙可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厂房工程
2、工程地点:
本工程基地位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北区0721号块地,东至新冠路、西至胜辛北路、南至汇发路、北至新开西泾河,项目共分二期,一期为综合厂房,二期为业务拓展技术中心,本细则为一期综合厂房。
3、建筑物占地面积:
18407平方米
4、总建筑面积:
21348平方米
5、施工周期:
2010年7月31日—2011年10月23日。
6、工程总造价:
28696.50万元
7、参建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
熙可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单位:
浙江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幕墙分包单位:
中建五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
上海振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部分;
5、《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605号)
6、《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130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12、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设计施工结构图及施工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专项方案
13、本工程监理规划
1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5、适用范围
本细则特为熙可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厂房工程所编。
该工程由浙江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本细则适用于井架搭设、使用、拆除。
搭拆阶段监理作重大危险源巡视记录。
16、专业工程的主要特点
1.本工程分A、B、C、D四个区,其中A区为四层框架结构,其余为二层框架结构;女儿墙最高高度分别为11.75米及21.7米,±0.00与室内自然地坪高差为0.15米。
2.本工程计划安装4台井架,井架位置见现场平面布置图(见施工单位编制的井架专项施工方案)。
井架按女儿墙最高处21.7米考虑,搭设高度按26米计算。
不装摇臂杆,井架最大起重荷载800Kg,搭设构造尺寸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方案要求搭设。
3.井架基础为300厚2400*2400C20混凝土独立基础,配筋双向Φ14@200、100厚C15混凝土垫层。
三、监理工作流程
1、井架施工质量监理控制程序图
不同意
送审
发现缺陷
责令整改
发现问题现场处理意见
2、监理工作的目标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编号:
ZH10-J-005)监理工作目标为:
1.工程质量目标要求:
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
2.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施工合同中的工期要求;
3.工程投资控制要求:
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投资,在目标控制成本值内完成本工程;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无管线事故、火灾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上海市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创建文明工地;
5.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3、监理工作内容
井架与物料提升机实施要求;施工总包方在井架安全技术管理、安装拆卸及安装验收必须按照下例要求实施:
1.井架的安全技术管理
1)使用由专业单位生产的井架,该产品必须通过市建委科技委组织鉴定,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必须齐全。
●产品铭牌必须明确产品型号、规格、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高度、出厂编号、制造单位;产品铭牌必须悬挂于架体醒目处。
●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的井架,若无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产品铭牌的,不得向施工现场销售。
2)自制、改制的井架,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2010)中规定的要求:
有设计计算书、制作图纸,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时必须编制使用说明书。
3)施工现场的井架使用说明书必须依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明确井架的安装、拆卸工作程序及井架基础、附墙架、缆风绳的设计、设置等具体要求。
4)井架的安装、拆卸单位在井架的安装、拆卸之前,必须依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明确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指导施工;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5)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该井架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及相应计算资料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复审。
6)使用单位应根据井架的类型,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查维修制度,并将井架管理纳入企业的设备管理,同时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2.井架的安装、拆卸管理
1)井架在安装或拆卸之前,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加对装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
2)井架必须严格按照专项安装或拆卸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安装或拆卸,在安装拆卸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技术措施:
●安装架体时,应将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或预埋件)连接牢固。
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米),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
●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6米);
●井架高度在20米(含20米)以下,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
●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0,其下端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缆风绳应选用直径不小于9.3毫米的圆股钢丝绳。
3)井架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必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发现违反工作程序、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应立即指出,予以整改,并做好监护记录留档存查。
4)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的,总包单位对其安装、拆卸工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义务。
3.井架的安装验收管理
1)井架的安装采取分段验收的方式进行,即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和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要求。
●基础验收:
低架井架基础必须达到下例要求: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KPa
▶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300mm
▶浇筑后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基础地梁(或基础杆件)与基础(及预埋件)安装连接验收
●井架安装验收范围包括:
结构的连接、垂直度、附着装置或缆风绳;机构安全装置;吊篮;楼层通道、防护门;电气控制系统等。
井架初次安装后如需升节,则每次升节后必须重新组织验收。
2)井架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参与各阶段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后续安装、投入使用。
3)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井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必须落实整改。
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时记录,并由参加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4)井架的基础及预埋件的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基础的混凝土应有强度实验报告,并将这些资料存入安保体系管理资料中;
井架的其他验收,应严格以《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标准为指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对井架与龙门架搭设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及扩项验收。
5)井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的,安装单位除必须履行上述分段安装验收手续以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井架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限载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
4、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5、井架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井架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井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搭设和使用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安质监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安全生产检查和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上海振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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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综合厂房工程监理项目组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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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架 监理 实施细则 A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