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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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1进入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
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
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社会化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
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它区别于机构养老,也就是说,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
社会化居家养老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
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区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
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
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
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如提供照顾所带来的经济、身体和精神等负担或压力以及照顾与工作之间的冲突等。
这些负担或压力非常之大,以至于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
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现有社会养老机构照料老人的能力远不能满足要求。
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
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也是解决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三)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的要求。
完善的社会化居家养老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
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更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
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养老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社区老人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安度晚年。
(四)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我们国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
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
强化社会居家养老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我区共有老年人口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近年来,我区通过在社区建立“十分钟服务圈”、托老所,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区为老服务。
同时我们针对老年人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在社区为老服务基础上,部分街道、社区作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探索。
(一)基本情况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我区成立了江东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区长任组长。
各有关部门都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工作,把加强老龄工作和开展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抓好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推进了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组织领导、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加大了对社区建设和老龄的工作力度,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老年“星光计划”稳步开展。
全区各街道、社区按照“成熟一家,成立一家”的原则,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的要求,广泛开展老年“星光计划”建设,为居家养老的对象提供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
目前,全区共有“星光计划”家,社区覆盖率达。
各站点都设立了图书室、书画苑、棋牌室,健身室、卫生服务站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休闲场所。
为老服务不断扩展。
目前,全区共有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个,街道级服务中心个,社区级服务中心个,初步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网络。
服务内容遍及医疗、家政、维修、法律咨询、情感慰藉等数十项,并实行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
同时我区还通过自愿报名、宣誓承诺等运作方式,组织发展了一支热心社区公益事业且能提供自愿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较为系统、专业的个性化服务。
服务载体不断创新。
近年来,随着老龄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区也对社会化居家养老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服务载体不断创新。
如开通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服务;推出“邻居守望卡”、“睦邻卡”,加强与居家养老老年人联系,倡导全社会为老服务;成立“老年互助组”,以自愿、无偿原则,引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推行“家庭养老院”,组织社区内大龄失业女性与需要居家看护的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并由社区各服务机构通过入户服务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优质且相对价廉的服务。
这些有益的探索都有利地促进了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发展。
老年福利机构发展势头良好。
目前全区共有区级福利机构所,街道级福利机构所,收养老人多人。
这些福利机构实行成本化管理,收费低,服务态度好,质量高,还解决了一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这些机构之间比价格,比服务,比质量,目前已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主要问题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功能单一,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其主要表现,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
有些部门领导对社区概念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仍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
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
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
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
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
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
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部门热,其他部门冷。
五是专业人才缺少。
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走政府、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一)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一项得民心,暧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首先必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必须作为这项工程的初始动力,贯穿于发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和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
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不断加大对这一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
政府的推动引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政策,三是协调。
首先在资金供给上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投入办养老机构的单一做法,还可提供相关福利补贴,接受补贴的老人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福利服务。
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对象,他们虽然有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但也仅能保障基本生活。
社区虽然也采取了各项措施,如提供无偿、低偿服务等,但社区居委会毕竟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困难老人较为全面的服务要求,因此他们往往因为囊中羞涩,难以享受到高品质、全方位服务。
这就需要政府采取补贴的形式,为他们购买服务。
如上海市政府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助老人居家养老”工程,对社区老年人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和日托服务,并对其中生活困难的老人实施政府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服务的尝试。
如对享受低保或经济较为困难的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年归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元;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以上三类对象之外的其他岁以上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按其服务费用总额的%的费用优惠,每月优惠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元。
这种服务模式,对缓解日益迫切的才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机构资源不足的矛盾,探索适合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之路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市的海曙区为做好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也在今年提出“政府扶持、非营利性机构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确定服务对象为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孤老、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
海曙区政府将每年投入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社区老年协会、为老服务非赢利性机构和志愿者队伍,使他们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
第二政府还应在制定有关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和规章上下工夫。
从现有的状况看,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法规还是较完善的,但重要的事是抓督查和落实。
在完善配套法规的基础上,政府还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划,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能适应银色浪潮的需要。
对现有的社会福利机构要依法加强管理,总结推广经验,抓好服务。
同时政府要制定“扶持和优惠”的政策,给予社会办的养老机构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用地、贷款和税收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都能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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