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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矿建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监督》
教案
煤炭工业晋城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刘廷建
第一部分实体质量监督概述
一、一般规定
《工作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矿区站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即实体监督的内容和重点)
(1)、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采取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3)、重点检查工程结构质量、施工环境质量、重要使用功能以及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
(4)、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矿用工程产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抽查结构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6)、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工作规则》第二十条规定:
“质量监督站经监督检测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应责成有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二、矿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
在《工作规则》的第十六条规定:
“对矿建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
一、重点监督检查部位:
每个单位工程每月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测。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井筒边线和巷道、硐室中腰线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2、井筒中深孔爆破和巷道、硐室实施光面爆破及掘进断面眼痕率情况。
3、井筒、巷道、硐室永久(临时)支护厚度、断面尺寸、强度、壁后充填和模板设置情况。
4、基础深度、尺寸。
5、井筒、巷道、硐室防水情况,以及地面预注浆、工作面预注浆和壁后注浆情况。
6、支护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类试验资料”。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七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十条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㈠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㈡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㈢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㈣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㈤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四、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作用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是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后使用、维护、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及其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的基础工作。
2、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
并做到及时、准确,具备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
3、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和签字,不得代签。
4、各类检测试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试验资质证书。
5、需复制的工程技术资料,其抄件(复制件)必须保持原件格式和内容的完整(包括日期、主要内容、签章等)。
抄件上要注明原件的编号、存放单位和存放地点,并要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盖章和复制日期。
6、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
第二部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总则
2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
2.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0,2、煤矿井巷工程中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项工程主要按工序和工种划分。
分部工程按井巷工程的主要部位划分。
对工程量大、工期长的井筒井身工程和平硐硐身、巷道主体工程,可以按每月实际进尺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2.0.3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凡不能独立发挥能力,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构成一个施工单元的工程,即为一个单位工程。
煤矿井巷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为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和平硐、巷道,硐室,通风安全设施,井下铺轨六类。
具体单位工程名称应执行《矿井建设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的规定。
3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3.0.1本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3.0.2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须不影响安全使用,这个检查点为合格。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7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
二、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
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
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举例说明:
某斜井工程,在月底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对施工单位本月施工的96m锚喷支护巷道进行验收,对喷射混凝土质量进行了检验评定,
以下是检验结果。
3.0.5、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一、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处理后,不改变结构或未造成永久缺陷,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应评定为优良。
三、经处理后,改变了原有结构规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但其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应评定为优良。
四、经建设单位核查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4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
401、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402、施工班组应对其操作的每道工序,每一作业循环作为一个检查点,按本标准附录A表A.2检查点的测点要求,自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403、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验评定,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表A.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
分项工程在中间、竣工验收检验时,应按附录A表A.2的规定选检查点,布置测点实查。
一能实查的,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04、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建设单位代表核定。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B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
405、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
最后由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认证。
第三部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监督》
井巷工程的主要内容:
井巷施工
第一章掘进工程
第一节表土掘进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立井井筒表土掘进工程
1、施工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1)审查井筒检查钻孔资料;
2)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锁口施工
用十字标桩法精确标定井筒中心,然后向下掘进2~3m,以安装临时锁口。
井筒临时锁口由井颈上部的临时井壁和锁口框组成,它起着固定井口位置、吊挂临时支架、防止地面水流入井内和井口塌陷,便于安装临时凿井井架等作用。
3.掘进施工
1)普通法施工
(1)一般采用铁铲、风镐全断面挖掘、装罐提升;在不稳定的土层段须采用阶梯式环挖法,即先挖井心,再环状阶梯式向周围挖掘。
(2)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土层含水量大小、稳定程度及永久支护方式,其不支护段高不得超过2m。
(二)斜井、平硐表土掘进工程
2、明槽施工
1)明槽的深度
明槽的深度应使巷道掘进断面顶部与耕作层或堆积层底的距离不小于2m。
2)明槽正脸支护及井筒开口
为了做好井口的破土开口工作,必须保证明槽正脸斜坡的稳定,以防发生顶帮坍塌现象。
斜井、平硐开口后,开始掘进的一段距离内,应架设密集棚子,有时还应在每根柱脚下加垫,以免下滑或走动。
3)明槽支护
4)明槽施工注意事项
(1)明槽应尽可能避免在当地雨季破土开工;
(2)明槽施工前,应在井口四周修筑排水沟,将水引至场外;
(3)冬季施工中,为防止所需开挖的土壤冻结,事先须在地表用保温材料加以覆盖,或将土壤翻耕耙松,其深度不小于0.3m;
(4)土方和材料应堆放在明槽边坡上缘0.8m以外,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3、表土段施工
二、质量监督要点
三、质量保证资料
(一)质量保证资料内容
2、检查钻孔地质报告。
3、素描图或井筒实测柱状图。
6、施工及质量自检记录(包括临时锁口、明槽挖掘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报告)。
(二)质量保证资料监督要点
第二节立井基岩掘进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普通钻爆法施工
1、钻孔施工
2、装药爆破
1)一般采用中深孔、深孔的爆破器材,选用威力大、防水、防冻的乳胶炸药和水胶炸药。
2)要求立井基岩爆破法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
光面爆破的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所以应对周边孔间距(一般为400~600mm),最小抵抗线、周边孔单位长度装药量和周边眼药卷直径(一般为20~25mm)等爆破参数进行选择和控制。
3、装岩
4、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可采用锚喷支护。
锚喷临时支护的段高、厚度及其结构可按书上的表1.4采用。
临时支护的锚喷质量应符合锚喷支护的规定。
(二)冻结基岩段钻爆法施工
1、应采用硝铵炸药、防冻安全炸药;炮孔距冻结管的距离不得小于1.2m,炮孔深度不大于1.8m。
2、采用喷射混凝土作临时支护时,在喷射的混凝土中应加防冻剂。
3、掘进段高,应根据岩层性质,冻结强度及支护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井筒穿过特殊地层施工
井筒穿过特殊地层(断层破碎带、煤与沼气突出的煤层、有矿井水突出危险的地层等),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巷道、硐室及交岔点掘进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巷道掘进工程
2、岩巷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并应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煤巷采用爆法施工时,也应推广光面爆破,如采用一般爆破,在布置周边眼时要适当远离顶、帮,以免发生超挖现象。
3、光面爆破的爆破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炮孔深度为1.8~3.5m;
2)周边炮孔的间距为350~600mm;
3)周边炮孔的密集系数为0.5~1.0;
4)周边炮孔的药卷直径为20~25mm;
3、当采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时,周边炮孔单位长度的装药量:
软岩为70~120g/m,中硬岩为200~300g/m,硬岩为300~350g/m。
4、巷道的施工定向:
1)巷道的施工必须标高中线及腰线。
2)向定的方式包括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方向和标高,以及用经纬仪标设巷道方向和用水准仪标设巷道坡度两种方式。
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方向和标高时,指向仪的设置位置和光束的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的中线和腰线点确定。
用经纬仪标设直线巷道方向时,宜每隔30m设中线一组,每组不少于3条,间距不宜小于2m。
用水准仪标设巷道坡度时,每隔20m设置3对腰线点,其间距不宜小于2m。
5、掘进通过松软破碎地层的大断面巷道时,宜采用导硐法施工。
6、巷道临时停工时,临时支护应紧跟工作面,并详细检查巷道的所有支护,确保复工时不致冒落。
停工时间超过3个月,或虽不超过3个月,但水大或岩石易于风化时,应将全部已掘进巷道的永久支护做好。
(二)硐室掘进工程
1、硐室施工特点
2、硐室施工
1、硐室的施工方法,根据硐室断面大小和围岩稳定性等,可选择:
全断面一次掘进法、台阶工作面施工法(分为正台阶工作面法和倒台阶工作面法)或导硐施工法(有中央下导硐、顶部导硐和两侧导硐等)。
2、硐室的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三)、交岔点掘进
4、牛鼻子部位应采用密集炮孔,炮孔间距不宜超过300mm,并应隔孔装药,小药量爆破。
二、质量监督要点
(一)要求基岩爆破法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光面爆破的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五)要求裸体巷道掘进中,光面爆破周边眼的眼痕率不应小于60%。
。
三、质量保证资料
(一)质量保证资料内容
2、地质预测和综合分析报告。
3、巷道地质剖面图、素描图或矿仓(煤仓)实测柱状图。
第四节天井、溜井掘进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反井钻机掘进
(二)吊罐法掘进
第二章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一节模板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模板要求
1、整体活动模板应符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求。
装配式钢模板、整体活动式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制作和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准的有关规定。
2、模板要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几何尺寸和相互位置及标高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构造简单,拆装方便,拼缝不应漏浆。
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应涂隔离剂。
隔离剂不宜采用油质隔离剂。
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与混凝土接茬处,以免影响钢筋与混凝土的握裹力以及混凝土接茬处的有机结合,故不得在模板安装后刷隔离剂。
(三)模板安装的质量控制
1、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坐落在坚实的基底上.并应加设垫板,使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2、一般情况下,模板自下而上地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模板的稳定,可设临时支撑稳住模板,待安装完毕且校正无误后方可固定牢固。
3、模板安装要考虑拆除方便,宜在不拆梁的底模和支撑的情况下,先拆除粱的侧模,以利周转使用。
4、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应多检查,注意垂直度、中心线、标高及各部位的尺寸;保证结构部分的几何尺寸和相邻位置的正确。
5、现浇钢筋混凝土粱、板、当跨度大于或等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的1/1000~3/1000。
不准许起拱过小而造成梁、板底下垂。
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洞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四)模板拆除的质量控制
1、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采用滑升模板时的混凝土脱模强度应为0.05~0.25MPa;采用短段掘砌时的混凝土胶模强度应为0.7~1.0MPa;采用其它模板时的混凝土脱模强度不得小于1.0MPa。
2)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2.1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现浇混凝土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表2.1
现浇混凝土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表2.1
结构
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混凝土强度标准的百分率%
结构
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混凝土强度标准的百分率%
板
≤2
50
梁、拱
≤8
75
>2,≤8
75
>8
100
悬臂构件
≤2
75
>8
100
>2
100
第二节钢筋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
1、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筋))(GBl49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l3013--91)的规定。
2、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
3、钢筋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查对标牌,外观检查,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严格防止混料,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无论在验前或检验后,都要避免锈蚀和污染。
5、当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现行国家标准及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金相、冲击韧性等专项检验。
6、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需要代换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7、钢筋取样与试验
1)热轧钢筋
每批钢筋由同一截面尺寸和同一炉罐号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吨。
在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供拉力试验用,又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作冷弯试验用。
力学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要求,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达不到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试,复试如仍有任一指标达不到要求,则该批钢筋就判断为不合格。
2)热轧圆盘条
每100盘定为一批,其他要求同热轧钢筋。
第三节混凝土支护工程
一、施工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
1、水泥
3)水泥的技术要求
(2)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
工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品牌名称、代号、包装年、月、日和编号。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
散装水泥提交与袋装水泥内容相同的卡片。
(3)水泥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⑷水泥的复试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规定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用于使用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混凝土用水泥,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或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提供试验报告。
水泥复试项目,水泥标准中规定,水泥的技术要求包括不溶物、氧化镁、三氧化硫、细度、睡安定性和强度等项目。
水泥生产厂在水泥出厂时已经提供了标准规定的有关技术要求的试验结果。
通常复试只做安定性,凝结时间和胶砂强度三项必试项目。
2、砂
3)砂的含泥量
砂的含泥量应符合:
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或等于C30的,含泥量不大于3%;混凝土度等级低于C30的,含泥量不大于5%。
3、碎(卵)石
3)碎(卵)石含泥量:
低于C30混凝土不大于2%。
高于或等于C30混凝土不大于1%。
4、水
1)水的种类
混凝土拌合用水按水源可分为:
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等。
2)水的技术要求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1)拌合用水所含物质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不应产生以下有害作用:
①影响混凝土的和易性及凝结;
②有损于混凝土强度发展;
③降低混凝土的耐久性,加快钢筋腐蚀;
④污染混凝土表面。
3)水的使用要求
(1)生活饮用水,可拌制各种混凝土。
(2)地表水和地下水首次使用前,应按标准(JGJ63--89)规定进行检验。
5、外加剂
所使用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二)混凝土配合比
2、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
试配时,应按设计强度提高1.645a(a为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
由实验室经实验确定的配合比,在施工中还应经常测定骨料含水率并及时加以调整。
4、混凝土坍落度
在浇筑混凝土时,应进行坍落度测试(每工作台班至少二次),坍落度应符合有关要求
(三)混凝土搅拌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搅拌机按搅拌原理可分为自落式和强制式两种。
2、混凝土搅拌前材料质量检查
3、混凝土工程的施工配料计量
混凝土的施工配料计量须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石子、混合料等干料的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应采用重量法计量,计量应准确称量的允许偏差:
水泥、水、外加剂等为士2%,粗、细骨料为士3%。
2)水的计量应配置水箱定量计量。
3>外加剂中的粉剂可按比例先与水泥拌匀.按水泥计量或将粉剂每拌比例用量称好,搅拌时加入;溶液掺入先按比例稀释,按用水量加入。
4、混凝土搅拌的质量控制
1)搅拌混凝土的目的是所有骨料表面都涂满水泥浆,从而使混凝土各种材料混合成匀质体。
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搅拌,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时间不宜小于lmin;自落式搅拌机的搅拌时间不宜小于2min;人工搅拌必须搅拌均匀。
2)在地面配制混凝土时,雨季必须有防雨措施,冬季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四)混凝土浇捣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捣前的准备
3)应有导、排水和防水措施.模板内不得有积水。
4)模板中的缝隙和孔口应堵严。
2、浇捣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1)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
3)冻结法施工井筒.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防冻措施,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宜为15~20℃。
(2)输送混凝土应采用底卸式吊桶,不得采用管路输送。
(3)采用带有夹层的复合井壁,其夹层应在解冻后注入水泥浆。
(4)在较厚、易膨胀的粘土层与外壁之间,宜根据冻涨量铺设厚为25~75mm的泡沫朔料板。
4)混凝土的浇筑应按施工方案合理分段、分层进行。
5)混凝土需要分层浇捣时,其浇捣层的厚度,插入式振捣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人工振捣,在无筋的结构中为250mm。
6)浇筑井壁时,应分层对称浇筑,浇筑碹拱时,应同时由两侧起拱线向中心浇筑。
7)浇捣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当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否则应按规定留施工缝。
混凝土施工缝的位置宜留在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五)混凝土质量验评
1、混凝土强度的评定
1)试件的制作
标准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取样制作,用钢模制作成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块。
。
非标准试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骨料的最大粒径选定:
骨料最大粒径≤30mm,选用100mm的立方体;骨料最大粒径≤40mm.选用150mm的立方体;骨料最大粒径≤60mm,选用200mm的立方体。
2)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井、天井、溜井,每浇筑20~30m或20m以下的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
(2)斜井、平硐、巷道,每浇筑30~50m或30m以下的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
(3)硐室:
每浇筑1000m3以上,不少于5组;每浇筑500~1000m3,不少于3组;每浇注500m3以下,不少于2组。
(4)设备基础、地坪、道床、水沟(沟槽)、台阶,每浇筑lOOm3或lOOm3以下,不少于1组。
3)混凝土强度代表值
每组三个试件应在同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试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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