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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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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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方案
沁水县城市综合展示馆工程
施工招标方案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沁水县城市综合展示馆工程,工程总投资额12941万元,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
本工程位于沁水县城中心区新建路北侧、步行街东段南侧。
总建筑面积146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02㎡,地下建筑面积4802㎡;主要修建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四层为钢框架支撑结构。
。
工期为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太行日报、山西招投标网()、沁水招标投标网(http:
//)。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时间、地点:
时间:
2012年10月日—10月日,上午9:
00—11:
00,下午3:
00—5:
00(节假日不休);地点:
沁水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沁水县政务大厦二楼)。
招标人将在沁水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供招标文件及全套图纸供投标人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开标前在沁水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资审。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2012年月日下午3:
00时在沁水县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必须派本工程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
本工程根据晋建市字[2011]400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
(附后)
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二0一二年十月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资质等级
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规费计取证
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格
□设标底:
低于(含等于)标底价×(1+%)。
□设招标控制价: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4
清标评审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算术性评审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形成清标成果,按照规定进行修正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单价遗漏
重大偏差
不平衡报价
错漏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
12分
投标报价:
70分,其中:
投标报价总价30分;分部分项合价20分;措施项目合价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按照2.2.4(3)“投标报价标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施工组织
设计
(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2)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合理;
(3)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
(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
(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7)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8)工期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10)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2.2.4
(2)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信
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的同类工程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过的同类工程
投标人近五年获省级优秀建筑企业
项目经理近五年获优秀项目经理
投标人近1年市场行为
项目经理近1年市场行为
2.2.4
投标报价
评审
1.投标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其中:
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可选择)
3.分部分项报价
4.措施项目报价
评审标准要求和方法详见“附件”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评标
程序
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方法和评审表格、投标文件基础数据整理分析(清标)。
2.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错误修正、判定废标情形等。
3.详细评审。
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格折算、技术方案可行性评审等。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或直接确定或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
3.1.2
废标条件
投标人及其招标文件为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处理。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为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投标人是本工程的监理人;
(4)投标人是本工程的代建人;
(5)投标人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投标人与工程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投标人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投标人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10)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1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1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16)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与资格预审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17)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18)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1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项目经理代表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20)因投标人原因出现的错漏项、单价、合价遗漏且不在可修正范围的;
(21)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准的费率计取规费的,规费基数未按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基数计费的;
(22)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补1
电子评标
1.采用电子评标,招标人应当提供与纸质招标文件一致的固化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按照电子版招标文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其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承诺书、投标总价、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为扫描件,扫描分辨率不得大于100dpi,其余部分不做要求。
3.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采用光盘或u盘形式密封递交。
4.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补2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信认定依据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备案)、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2.同类工程指结构相同的工程,不区分规模和层数。
3.工程获奖和信誉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团体评选结果文件并在网上公告为准,其他证明无效。
4.不良行为是指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通报或网络公告的建设市场主体在本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依据。
5.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
补3
特殊情况处置
3.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4、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应确定经评审的投标价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没有授权的,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中经评审的投标价或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5、签定合同前,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停止其在山西省内一年投标资格;私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的停止其在山西省内半年投标资格。
3.6、中标通知书编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编号应当与招标文件编号一致,合同签定后由招标人送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评标方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和项目管理机构资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一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1: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
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一、评审因素分值构成
(一)投标报价70分。
1、投标报价总价30分;
2、分部分项合价或直接工程费合价20分;
3、措施项目合价20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
(三)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12分
二、投标报价评审
(一)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超出下列两项之一指标警戒范围情形的,启动成本评审,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1、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90%的;
2、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合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措施项目费合价70%的。
判定方法: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材、机合价和措施项目费中人、材、机合价之和减去招标控制价相对应的人、材、机合价之和的差值记为M,M为负值且│M│大于投标报价利润的,判定为低于其成本,拒绝其投标。
(二)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
1、投标报价总价
(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70%+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0%+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8%+资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2%
(2)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权重+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权重
权重为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占70%、60%、50%;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30%、40%、50%。
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招标人可根据具体工程选择适当的评标基准价。
2、分部分项合价
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分部分项合价和一个最低分部分项合价的算术平均值
3、措施项目合价
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高措施项目合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三)报价得分
1、投标报价总价得分=30-偏差率×100
2、分部分项合价得分=20-偏差率×100
3、措施项目合价得分=20-偏差率×100
4、投标报价总得分=1+2+3
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一)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3分
2、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合理;2分
3、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
2分
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1分
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2分
6、质量安全管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2分
7、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1分
8、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1分
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1分
10、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2分
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1分
(二)评审要求
1、每一评审因素最低分值为其总分的60%-80%,具体比例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和省建筑施工规范要求(经批准的除外)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
3.评委应对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打分理由写出书面意见;
4.汇总评委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
三、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12分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1、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加1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或晋城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1分;获其他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0.5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或晋城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1
分;获其他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0.5分,获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加分均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2、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同类工程加1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或晋城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1分;获其他市级质量优良奖的加0.5分;该工程获省级及以上或晋城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1分,获其他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加0.5分,获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加分均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3、投标人上年度获省级或晋城市级优秀建筑企业1分,其他市级优秀建筑企业0.5分;项目经理上年度获省级或晋城市级优秀项目经理1分,其他市级优秀项目经理0.5分。
获优秀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加分均以最高分记,不累计。
4、投标人近1年市场行为2分。
以晋城市住建局市场行为下发文件和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网上公告为记分依据,完全合格2分、合格1.5分、基本合格1分。
近1年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分且从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总分中扣1分,扣到0分为止。
5、项目经理近1年市场行为2分。
以晋城市住建局市场行为下发文件和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网上公告为记分依据。
近1年有一次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分且从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信总分中扣1分,扣到0分为止。
(二)评审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备案)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2、同类工程指结构相同的工程,不区分规模和层数。
3、工程获奖和信誉以评选结果文件和晋城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网上公告为准,其他证明无效。
4、不良行为是指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通报或网络公告的建设市场主体在本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晋城市住建局下发文件和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网上公告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依据。
5、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
四、汇总
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和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按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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