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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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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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管理制度
肥城矿业集团公司
进一步强化井下“七小”设备设施管理意见
各矿、公司:
为了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按照集团公司领导要求,加强各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狠抓“小绞车、小电器、小开关、小电瓶车、小局扇、小上下山安全设施、小耙装机”的标准化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井下设备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双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此,特制定《肥城矿业集团公司井下“七小”设备设施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井下“七小”设备设施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李兆祥;副组长:
王洪忠、张希平;成员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安监局、技术处、调度室、机电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以推动井下“七小”设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奖惩考核
集团公司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评比,每季度评选一次,平时检查列入季度考评结果。
在季度检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奖励3万元,第二名的单位奖励2万元,第三名的单位奖励1万元,并对集团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检查评比取得最后一名的单位罚款1万元,年度内对连续两次检查评比取得最后一名的单位罚款5万元,奖惩数额纳入季度考核,随2号文一起兑现。
附:
肥城矿业集团公司井下“七小”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肥城矿业集团公司
井下“七小”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双基”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小绞车、小电器、小开关、小电车、小局扇、小上下山安全设施、小耙装机”的标准化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井下设备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项小绞车
小绞车是指40KW及以下的调度绞车。
一、完好标准
1.新购置的设备必须“三证一标志”齐全、合格。
2.小绞车铭牌、完好牌和责任牌必须齐全合格,完好牌和责任牌规格:
长×高为100×80mm,固定在电机护罩固定螺丝上。
3.小绞车滚筒无裂纹、破损、变形现象,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基础底盘无变形、断裂现象,固定牢固。
4.小绞车制动拉杆螺栓、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帽有防松背帽,制动闸调整螺杆内端要外露2~3丝
5.小绞车制动闸带完整无变形、偏斜、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光滑无油迹、无明显沟痕。
6.小绞车制动闸把及杠杆系统灵活可靠,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靠的制动闸定位闭锁装置,两手把不得过位,严禁闸带与闸轮错位,固定闸轮的螺杆后母不得超出闸轮绕绳侧垂直面。
7.小绞车钢丝绳和保安绳不得有打结、破股、压扁、断丝和磨损超限等现象,安全系数不小于6.5倍。
8.小绞车零部件齐全,连接件和锁紧件牢固可靠。
螺母应露出1~3个螺距,主要连接部件或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采取防松措施,螺栓不得弯曲。
9.小绞车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振动;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10.小绞车护身板制做标准:
⑴11.4KW小绞车为:
宽610mm、垂高650mm、厚不小于3mm、弧长655mm,护身板两侧边缘和上沿要垂直焊接加强板,加强板厚度为6mm、两侧宽度为140mm、上沿宽度为30mm,下沿要焊接规格为63×63×6mm长度为610mm的角钢,以提高护身板的强度。
⑵25KW绞车为:
宽380mm、垂高830mm、厚不小于3mm、弧长706mm,弧板下部的直线高度为260mm,护身板两侧边缘和上沿要垂直焊接加强板,加强板厚度为6mm、宽度为30mm,下沿要焊接规格为50×380×6mm钢板,与绞车的四个底脚螺丝相固定,并无松动现象。
11.小绞车两闸带在松闸状态下外缘距护身板上沿的垂直距离为30~40mm。
12.25KW及以下小绞车和护身板等附属设施的颜色要刷为桔红色;40KW绞车和护身板等附属设施的颜色要刷为红色。
13.小绞车电气部分不得有失爆现象。
二、安装标准
1.小绞车驱动部分距巷道侧间隙不小于O.3m,距人行道侧间隙不小于0.8m。
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距轨道外缘间隙不小于0.5m。
2.小绞车上部是甩车场的要留有一定的过卷距离,并在小绞车前轨道上设挡车装置和过卷开关。
3.小绞车轴线与提升方向要垂直,安装位置要保证绞车排绳良好。
4.小绞车安装必须采用打砼基础或者打锚杆的方法固定,固定锚杆长度不小于1.5m,锚杆直径:
40kw和25kw绞车不小于24mm,11.4kw绞车不小于20mm,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5吨;松散底版必须采用打砼基础的方法固定。
小绞车基础、地脚和锚杆固定螺丝必须设有与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垫圈和双螺帽并拧紧背实,螺纹外露2~4个螺距,底座孔要正规钻孔并与螺杆直径相配合。
5.打混凝土基础或锚杆固定的小绞车突出部分距最近一侧轨道内沿不得小于0.5m。
6.小绞车滚筒缠绕钢丝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允许容绳量,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不小于2Omm,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7.小绞车硐室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硐室支护良好,操作人员侧的空间面积不小于1×1平方米、高度不小于1.8m。
8.小绞车护身板底座的三个螺栓孔直径与固定螺栓直径差不得大于2mm,护身板安装螺栓孔必须正规钻孔,不得用电、气焊割孔,固定螺栓要齐全紧固并加设防松背帽。
9.小绞车母绳端头固定必须用两付压绳板压在压绳板槽内,严禁破股与小绞车固定,压绳板固定螺栓不得超出滚筒绕绳侧平面,以防磨绳。
钢丝绳排绳要整齐,母绳不得少于三圈。
10.小绞车动力和操作电缆敷设必须走直线、拐直角,落地敷设时必须加防护套管。
11.小绞车运输斜巷上、下车场必须设信号硐室,上车场的打点信号与绞车硐室的回铃信号不得合用一套,小绞车硐室只设回铃声光信号装置,不得设打点器。
12.上、下山运输的各种绞车必须设与拉车数相匹配的保安绳,保险绳的直径不小于提升钢丝绳的直径,插接处绳头外露不少于lOmm,保安绳与主绳的连接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进行固定:
⑴25KW及以下小绞车保安绳要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绳套,与主钢丝绳连接端的绳套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钢丝绳上。
⑵40KW及以上绞车保安绳插套在主钢丝绳滑头桃形环内,另外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滑头上方距插接点200mm范围内,两付卡子间距不得小于100mm。
13.直径在18mm以上的钢丝绳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
14.小绞车一律采用BZA-5/127型127V、5A按钮进行操作,刷灰色防腐漆。
操作按钮要固定在护身板水平线中部,距护身板上沿为30~40mm,固定操作按钮的三个螺栓孔必须是正规钻孔,不得用电、气焊割孔,螺栓孔直径与螺栓直径差不得大于2mm。
15.小绞车安装完毕后要做锚固力的拉力试验,试验记录(详见“小绞车固定锚杆锚固力拉力试验报告”)存档备查。
小绞车固定锚杆锚固力拉力试验报告
矿:
试验日期年月日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
绞车型号
绞车编号
锚杆数量
锚杆直径
锚杆长度
锚杆编号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6号
7号
8号
标准值
(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不小于5吨
实际试验值
(吨)
结论
参加试验人员:
试验负责人:
注:
以上报告由矿技术主管部门和安装(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备查。
小绞车安装验收记录
矿:
验收日期年月日
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
绞车型号
绞车编号
固定方式
开始安装日期
安装结束日期
绞车固定及
锚固力试验
制动装置
钢丝绳盘绳
保安绳连接
操作空间和
安全间隙
绞车护身板
管理牌板
其它项目
验收结论
验收意见:
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负责人:
注:
以上记录由矿技术主管部门和安装(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备查。
三、使用管理
1.小绞车安装后必须经分管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记录(详见“小绞车安装验收记录”)存档备查。
2.小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正规操作。
3.小绞车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可逆开关,严禁不带电下放车辆。
4.每台小绞车运行时,必须有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底车场不打回铃,小绞车司机不得开车,凡发现一人开车兼挂钩者,一律停止作业,并按严重违章处理。
5.小绞车钢丝绳和保安绳必须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重点检查钢丝绳磨损和锈蚀情况、全长断丝总数和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测量出严重段距滑头的距离,并做好记录。
6.小绞车司机必须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严禁在小绞车护身板侧出绳拉车。
7.小绞车严禁超挂车,平车场松车时,严禁有曲绳。
其挂车数和提升载荷量必须按绞车能力、钢丝绳的破断力和斜巷最大坡度进行计算确定。
8.每台小绞车必须挂有正规操作要领和小绞车管理牌板(可以合而为一),牌板要固定牢固,悬挂高度下沿不低于1米;牌板一律采用(高)500×(宽)600×(厚)2mm的铝塑板制做并加装(宽20mm)不锈钢边框,牌板底面刷蓝色、写白字;小绞车管理牌板内容包括:
巷道名称、小绞车型号、绞车牵引力、钢丝绳规格、钢丝绳最大拉力,轨道长度、最大坡度、地滑轮数量、安全设施种类、数量、最大载重量和载车数以及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等。
9.小绞车对拉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对拉段巷道最大坡度不得超过5度,严禁拐弯运输,其对拉车辆的停车位置不得超过小绞车前方2m。
⑵对拉的两台小绞车型号要相同,对拉距离不得超过绞车容绳量。
⑶保安绳要与两小绞车钢丝绳滑头相连接。
⑷两方端头车场必须是平车场并设把钩工。
⑸两个小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按信号并带电开车,互相配合,做到同步运行。
(6)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拉车信号后,另一方不打回铃,小绞车司机不准开车。
第二项小电器
小电器是指:
(单、双、三)按钮、电铃、组合铃、接线盒、照明灯、信号灯、潜水泵、小水泵(55KW及以下)、煤电钻、斜巷行车报警装置等。
1.颜色规定:
(单、双、三)按钮、电铃、接线盒、照明灯、信号灯、潜水泵、小水泵(55KW及以下)、煤电钻、斜巷行车报警装置等小电器统一刷灰色漆,组合铃统一刷桔红色漆,其中,按钮、螺栓的外露部分、信号灯的灯罩玻璃里侧及小水泵的旋转对轮统一刷红色漆。
新出厂的小电器下井使用时仍保持原色,使用一段时间需升井检修或大修,检修或大修后应统一刷漆。
刷漆时不得覆盖铭牌、“MA”等标志,渗入防爆面上的油漆应及时清除干净。
接地螺栓、螺母与接地导体的接触面严禁浸入油漆。
2.小电器的标志牌统一采用铝(或铝合金)牌,牌正面底色为红色,字体和需填写内容的小长方空间为镂空的白色(即原色)。
规格为:
长65mm,宽40mm,内容有由上至下单列的六项,分别是名称、型号、编号、电压、责任单位、责任人,上端有圆孔。
悬挂位置:
(单、双、三)按钮、潜水泵悬挂在喇叭口下方,电铃、组合铃、接线盒、照明灯、信号灯悬挂在右侧喇叭口下方(压盘式喇叭口的接线盒悬挂在右侧喇叭口下端螺栓的下方),小水泵悬挂在电机喇叭口下方。
标志牌与悬挂点的距离是20mm。
为方便操作,煤电钻可不悬挂标志牌。
标志牌用黑色油性笔正规填写。
3.电缆的标志牌统一采用铝(或铝合金)牌,牌正面底色为天蓝色,字体和需填写内容的小长方空间为镂空的白色(即原色)。
规格为:
长150mm,宽60mm,内容有由上至下左右双列的八项,分别是型号、编号、截面、电压、用途、责任单位、来自、去向(牌的左端有向左或右端有向右的箭头),四角各有一个圆孔。
用铁丝把标志牌绑在电缆上。
标志牌用黑色油性笔正规填写。
4.新购入的小电器不得是淘汰产品,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使用。
5.修复后的小电器要有检修记录,检查合格并有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使用。
6.小电器的防爆性能及接线等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电气设备通用完好标准》、《肥城矿业集团公司矿井机电管理规定》的要求。
7.单件及以上的(单、双、三)按钮、电铃、组合铃必须上盘并固定牢固。
上、下山使用的单按钮、电铃、组合铃必须安在躲避硐室内安全位置。
8.(单、双、三)按钮、组合铃的按钮杆与轴孔的间隙不大于0.5mm,操作灵活,动作可靠,声、光信号齐全、可靠、清晰。
9.接线盒必须用铁丝可靠地悬挂好,离底板的高度不得低于1m,正面朝外,200A四通接线盒有两个喇叭口的一侧朝下。
10.照明灯、信号灯必须用铁丝或专用卡子牢固地固定在可靠位置。
11.煤电钻的操作手把和后盖有良好的绝缘;机壳无裂纹、风翅完整,风罩无损坏;电缆护套无破损。
隔离开关操作灵活,接触良好;转动无异响,润滑良好,温度不超过60℃。
煤电钻不用时必须放在专用架子上,煤电钻的电缆必须用专用电缆钩吊挂。
12.照明灯、信号灯具有下列情况为失爆:
防爆型照明灯、信号灯把卡口改为罗口为失爆,不能提前断电为失爆;隔爆型照明灯、信号灯的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13.潜水泵、小水泵的泵体无裂纹,泵体与管路不漏水,防腐良好。
14.小水泵的三阀齐全、完整、不漏水,闸阀操纵灵活,动作可靠;盘根不过热,滴水不成线。
15.安装小水泵、潜水泵处的巷道高度不低于2.0m,宽度保证小水泵、潜水泵与巷帮的间隙不小于0.3m,另一侧距矿车最突出部位不小于0.5m,设备与设备之间距离不小于0.8m,配套的电气设备不得占用人行道。
16.安装小水泵、潜水泵地点的瓦斯、风量、风速、温度符合通防要求。
17.小水泵、潜水泵附近清洁卫生,无淤泥、积水、杂物;水仓内无杂物。
18.小水泵必须水平安装,机身稳固符合要求,蓄水池容积不得低于4m3,深度不低于0.8m。
潜水泵应垂直吊挂在专用支架上,潜水泵的蓄水池容积不得低于lm3,深度不低于0.8m。
19.小水泵的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符合要求。
同轴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0Kw及以上的水泵下不超过0.5/1000,40Kw以下的水泵不超过1/1000。
20.安装后的小水泵、潜水泵必须试运转并有记录。
第三项小开关
小开关主要是指额定电压为3300V、1140V、660V、380V的真空馈电开关、真空电磁起动器、综保开关等低压隔爆开关。
一、设备资质
1.新购置设备必须有“三证一标志”,并且为非淘汰产品。
经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修复设备要有检修记录,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证,方准入井。
二、防爆要求
㈠低压隔爆开关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3.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4.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㈡低压隔爆开关的隔爆结合面要求
1.隔爆结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不准涂油漆。
2.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必须齐全紧固,其紧固程度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3.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㈢电缆引入装置开关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
2.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3.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4.密封圈部分破损,而未破损部分已不符合防爆规定。
5.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6.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7.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其它包扎物。
8.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
9.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
挡板直径比进线咀内径小2mm以上的。
挡板绝对厚度小于⒈82㎜的。
10.挡板放在密封圈里侧。
压盘式进线嘴或螺母式进线嘴金属垫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
11.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
12.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压紧。
13.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
压盘式进线嘴用手能晃动。
14.使用的压紧螺母式进线嘴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
15.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
16.开关的小接线嘴引入引出动力线。
三、安装标准
隔爆开关安装前应检查其技术数据是否与所控制设备负荷容量相符合,其零部件及结构完整无损。
1.隔爆开关的安装应垂直安装,倾斜角度不大于15°。
隔爆开关的安装应使用开关架或开关台,开关架和开关台的高度为200㎜,开关架统一涂灰色油漆。
2.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隔爆开关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方便检修,有安全距离,不能影响行人及运输安全。
3.隔爆开关的接线,电源及负荷电缆护套伸入接线室器壁5~15㎜,走线整齐美观、接线正规、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它绝缘物,接线压接紧固。
接线室电源侧必须有隔离罩,开关内腔必须有危险牌。
接线嘴无失爆现象。
4.隔爆开关等设备的标志牌采用统一的“完好设备标志牌”,牌正面底色为红色,字体和需填写内容的小长方空间为镂空的白色(即原色)。
标志牌规格为:
长95mm,宽70mm,内容由上至下左右双列共十项,分别是编号、设牌时间、名称、型号、电压、整定值、地点、用途、责任单位、责任人。
标志牌用黑色油性笔正规填写。
标志牌粘贴位置同类开关标准统一。
标志牌统一粘贴在开关上接线室上盖正中央。
开关整定计算值、标志牌整定标注值与开关实际整定值必须一致。
5.隔爆开关金属外壳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接地线的压接要使用卡爪或压接接头,压接必须紧固。
6.隔爆开关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7.同一部位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8.隔爆开关接线室隔爆面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9.隔爆开关外壳应涂防锈漆。
馈电开关外壳涂桔红色,起动器开关外壳涂黄色,综保开关外壳涂绿色。
开关防爆接合面严禁浸入油漆;接地螺栓、螺母与接地导体的接触面严禁浸入油漆;“MA”标志、设备铭牌、设备标志牌、设备编号不能被油漆遮盖。
10.隔爆开关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试验合格。
四、外观检查
㈠隔爆开关存在下列问题的不得下井使用
1.隔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口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底托架严重变形、断裂或固定不牢。
8.没有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无防爆合格证的;虽有防爆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六个月或没检查员签字的。
第四项小电瓶车
㈠完好标准
1.新购小电瓶车“三证一标志”齐全、合格。
2.小电瓶车铃(笛)齐全完整、声音清晰洪亮,音响距离大干2Om;照明装置齐全有效,光距不小于20m,。
3.小电瓶车车架、车棚无裂纹或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凹凸深度不超过30mm。
4.小电瓶车轴承箱与导向板间隙:
沿行车方向不大于5mm;沿车轴方向不大于9mm。
5.小电瓶车缓冲装置(碰头)无裂纹,弹簧无断裂或永久变形。
弹性碰头的伸缩长度不小于30mm,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20%,钢性碰头不超过25%。
6.小电瓶车均衡梁、弹簧、吊架等无裂纹或严重磨损,板弹簧各片厚度要一致,承载时应保持弓形。
7.小电瓶车车轮轮箍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5mm。
8.小电瓶车车轮轮缘高度不超过30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30%。
9.小电瓶车同一轴两车轮直径差不超过2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超过4mm。
10.小电瓶车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超过2.5mm;轴颈磨损量不超过原直径的5%。
11.小电瓶车齿轮箱(罩)固定牢固无损坏、不漏油。
12.小电瓶车制动装置齐全可靠,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螺杆、螺母配合不松旷,制动手把操作灵活、闭锁可靠。
13.小电瓶车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lO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lOmm。
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车轮踏面间隙为3~5mm。
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
调整间隙装置灵活可靠。
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5mm。
14.小电瓶车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mm。
松闸状态下,闸带与闸轮的间隙为2~3mm。
闸带无断裂,铆钉牢固,弹篝不失效。
15.小电瓶车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箱无破损,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砂子干燥,粒度合格、数量充足。
16.小电瓶车控制箱固定牢固,换向器和操作手把零部件齐全灵活,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
17.小电瓶车控制器消弧罩齐全完整、不松脱,无烧伤现象。
18.小电瓶车控制器触头、接触片、连结线紧固,触头接触面积不小于6O%,接触压力为15~30N;触头烧损修整后余量不小于原厚度的50%,连接线断丝不超过25%。
19.小电瓶车电源引线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采用接线端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
20.小电瓶车电源插销连接零件齐全,闭锁可靠,无严重烧痕。
隔爆型插销隔爆面、接线合格。
21.小电瓶车电解液液面高出极板高度10~20mm。
22.小电瓶车单只蓄电池的端电压不得低于1.75V(酸性)。
23.小电瓶车蓄电池不渗、不漏电解液,电池槽和上盖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封口胶无裂纹;注液孔盖齐全完整,封盖紧密、排气良好。
24.小电瓶车蓄电池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现象,连结线(片)截面不脱焊。
25.防爆特殊型电机车电池绝缘良好,极柱及带电体不得外露,特殊工作栓(透气帽)齐全,透气良好。
蓄电池任意极柱对地漏电电流不大于100mA;相邻两电池极柱之间漏电电流值不大于100mA。
极柱间漏电距离不小于35mm。
26.小电瓶车蓄电池箱固定平稳,锁紧装置齐全可靠。
箱盖、箱体无严重变形及破损。
箱内不得有积水、电解液及其结晶。
防爆特殊型电池箱内氢气浓度不得超过3%。
27.小电瓶车照明熔断器熔体与插销闭锁可靠。
28.小电瓶车防爆连接装置齐全,与控制器闭锁可靠。
29.小电瓶车零部件齐全,牢固可靠。
螺母拧紧后,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
主要连接部件或容易松动部位螺母采用防松措施。
30.小电瓶车车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振动。
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
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点蚀、磨损不超限。
31.小电瓶车驾驶室必须有坚固的顶棚和门。
32.小电瓶车所有电气部分不得有失爆现象。
33.小电瓶车要装有容量指示器及漏电监测保护,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必须装备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
34.小电瓶车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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