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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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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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
篇一:
公司注册及劳动合同
☆注册
公司注册条件
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
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
第3节第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
公司注册材料及流程
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流程
第一步:
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
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第三步:
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将注册资本存入账户
第四步:
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步:
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六步:
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步:
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八步:
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九步:
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十步:
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公司注册的种类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2.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
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如两合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
一:
基本流程时间
1、公司查名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查名时间在5个工作日左右。
2、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及验资所需时间
开设临时帐户后,股东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这个流程所需时间约在3-5个工作日。
3、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时间
提交工商注册材料到营业执照颁发下来,工商局规定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外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10个工作日。
4、刻章
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需刻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这个只需一个工作日即可。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时间
提交注册所需材料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需要的时间为1-3个工作日。
6、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
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间在6-10个工作日。
7、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银行开设基本帐户(客户自行控制),一般3个工作日。
二:
特殊情况注意
1、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还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各行业的许可证办理所需时间没有统一标准。
2、注册外贸公司,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办理进出口备案所需时间在30个工作日左右。
3、注册外资公司因涉及到外经委审批及办理统计、外汇、财政等登记,其注册公司所需时间比内资公司要长。
办理开业手续
办理税种核定和申请领购发票
法人代表和财务到税务专管员处报到,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办理税种核定,即确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是一般纳税人
从事服务行业的申请服务业统一发票
从事商业批发零售的申请商业统一发票
从事特种行业的需要申请专用发票,如:
广告行业申请广告业专用发票,从事运输行业的申请货物运输统一发票等
公司自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1-15日须进行纳税申报,领取报表正常申报并缴纳税款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万,到位3万即可(根据区域的不同,有所差异,如上海:
最低认定资本为10万);
需具备条件为:
实际经营地址(不限房屋用途,住宅可以)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公司名义签订),租房发票三个月(就近税务所代开),法人和股东的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可委托亲友办理,不需要本人出面)。
2.征收方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核定征收或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6个月,辅导期内开票80万可申请转为一机一卡,辅导期内完不成的企业,继续辅导.
注册资本变更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篇二:
劳动合同
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1-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全面、真实、有效。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6、如需咨询,请拨打12333或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安排从事临时性工作。
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须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岗位调整后,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3-
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甲方制定或调整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应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向全体劳动者公布,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岗位、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依据甲方经济效益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4-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确定。
具体办法和标准是。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试用期的,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或执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留存备查,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和省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艰苦岗位津贴、中夜班补贴等津贴、补贴,由甲方在约定的工资标准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变动状况,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地区、行业人工成本和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会或职工代表均可提出对本单位工资水平进行调整的方案和意见。
经甲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后,可对乙方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乙方工作岗位变更的,甲方可按工资分配制度规定对乙方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对乙方工资标准或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后的标准和数额载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签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六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5-
篇三:
劳动合同书1-9页(带鉴证章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定)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
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
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
至时止。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
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
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
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有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
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假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
加班。
缺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
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元/月(周)/,绩效工
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为。
(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其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
乙方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
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甲方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依法向
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
业病或因公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
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
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
乙方有权拒绝。
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各自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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