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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相关资料
1)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2)从1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部署,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北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重点内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总体目标,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大力弘扬“北京精神”,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力,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发展城市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
践行北京精神,弘扬安全文化,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
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周。
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要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
要选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过举办案例展览、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周。
结合今年启动的全市安全生产全员大培训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至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应急意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5至30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
在此期间,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通过活动开展,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十个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区域性活动和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会。
在5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之后,召开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同时,邀请市属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全面启动2012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
定于6月10日,举办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区县(开发区)要设立宣传咨询日分会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宣传咨询一条街,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设立宣传咨询站。
各单位要创新活动的组织形式,利用现场咨询、文艺演出、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各区县要在活动现场设立“12350”受理咨询台,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集中受理活动。
在全市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
3.举办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
利用“北京市安全生产讲师团”以及“基层宣讲员”,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北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应急自救常识、安全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为重点,深入区县、行业、企业,面向基层、面向企业一线进行宣讲。
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全年计划组织开展50场。
4.举办“安全在我身边”巡回演讲活动。
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总工会,利用“北京市安全生产演讲团”,以事故案例为素材,以交通类、建筑类、消防类等典型事故为重点,加强对演讲团的培训和演讲词的创作,不断提高演讲团的演讲水平和演讲技巧。
同时,组织演讲团深入区县、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业进行演讲,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全年计划组织开展50场。
5.开展安全生产影视片集中展映活动。
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广电局,利用数字影院放映厅和移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为重点,并选取国家数字影院中心的安全类影片素材,在全市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工地开展安全科普类影片集中巡回展映活动。
活动于6月至9月集中开展,全年计划组织开展5000场。
6.开展第三届“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活动。
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教委,在中小学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活动。
通过活动开展,使安全生产走进校园,从小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和效果。
7.举办第六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
以“安全、健康与发展”为主题,举办第六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
论坛将邀请国内外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围绕职业安全健康进行研讨,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8.举办安全文艺基层巡演活动。
联合专业文艺团体,组成北京市安全文艺演出队,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和基层企业开展巡演活动,利用歌曲、快板、小品、相声、朗诵等文艺形式,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进企业,促进首都安全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9.开展“北京安监理念”征集活动。
进一步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通过“北京安监理念”征集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安监系统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挖掘、提炼出具有首都特色、安监特点的“北京安监理念”,塑造北京安监队伍良好形象,激发广大安监干部工作热情,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安监文化。
(二)区域性活动
全市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活动组委会的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除积极参加全市性活动之外,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隐患排查、宣讲报告、培训讲座、巡回演讲、职工讲堂、歌咏比赛,观看文艺演出、警示教育片、组织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主体。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轨道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组委会的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
即:
开一次安全公开承诺会,当一天安全管理人员,忆一次安全生产事故,提一条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签一次向违章行为告别签名、读一本安全规章制度书籍,看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听一场安全专题讲座,演一场安全题材的节目,树一个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以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新闻宣传工作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区县(开发区)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片和教育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
组织开展“直击安全现场”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的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七、环境布置
各区县要在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市)场、公园、广场、公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标语、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事故警示挂图等。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设置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警示语、宣传口号、主题宣传片等,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各企业要在正门、车间、厂房、矿山坑口、礼堂、食堂、职工宿舍区等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及安全文化理念标语,并通过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文化墙、安全警示橱窗等形式,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在社区出入口、活动中心、社区宣传栏等区域悬挂安全文化理念标语、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等,并利用社区电视和广播对公众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氛围。
八、“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评比表彰
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评选活动。
并于11月份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
(一)优秀组织奖:
以市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区县(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属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及其它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最佳实践活动奖:
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实践活动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最佳实践活动奖。
(三)优秀新闻报道奖:
以积极、主动、热情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的市属以及区县广播电视中心(新闻中心)、区县网站、区县报刊等新闻单位为对象,评选“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奖。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
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
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要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对各区县、各行业的年度综合考核。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要及时向市组委会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发现、挖掘和树立基层和企业的先进典型,以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2012年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确保首都安全稳定是我们面临的艰巨任务。
当前我市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期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形式和挑战。
“安全生产月”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提升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二、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一)建立活动的组织机构。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等十个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
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和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区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机构,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明确活动的负责部门。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门,配备专业的宣传队伍,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活动的真实情况,改进和完善活动的组织工作,通过狠抓活动的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三)编制活动的整体方案。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调查与研究,听取基层对开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本着简明、实用、实效性强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方案。
方案一般应包含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活动的主题、重点活动安排、环境布置、新闻宣传、对所辖企业、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工作措施等。
(四)组织开展区域性活动。
区县(开发区)、市、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除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开展以下重点活动:
1.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认真落实5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增强“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宣讲活动。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开展深入广泛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3.开展培训活动。
按照全市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的统一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主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法制观念,营造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4.开展歌咏比赛活动。
以“弘扬安全文化,建设平安北京”为主题,以2011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传唱歌曲集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歌咏比赛活动。
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推广的文艺形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5.开展文艺演出活动。
借助文艺团体,创作安全生产文艺节目,组织开展文艺基层演出活动,加强本地区、本领域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6.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影视放映活动。
积极完成市影视片放映活动安排,开展贴近生产、贴近行业特点的警示教育片影视放映活动,提升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好转。
(五)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开一次安全公开承诺会。
企业逐级公开安全承诺,签订安全责任书,促进企业内部各级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2.当一天安全管理人员。
开展企业员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角色互换活动,不断加强企业员工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牢固树立“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理念。
3.忆一次安全生产事故。
各企业组织员工采取座谈会,报告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对发生在本企业、本岗位、本人身上的各类事故,进行回忆、总结、分析,形成事故教训材料,在企业中广泛宣传,加深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4.提一条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积极发动企业员工提出有利于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和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充分调动员工管理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5.签一次向违章行为告别签名。
以企业为单位,发起一次向违章行为告别签名活动。
签名活动要覆盖到全体员工。
通过开展违章行为告别签名活动,提高企业员工对违章行为危害的认识,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强化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
6.读一本安全规章制度书籍。
通过读一本与企业员工本职工作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书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基本职责和要求,防范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7.看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
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观看活动,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企业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8.听一场安全专题讲座。
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以国家和北京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开展宣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9.演一场安全题材的节目。
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开展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10.树一个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
通过树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活动的总结交流。
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要适时召开各单位间、单位内部的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和借鉴、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开展活动的水平。
要及时评估活动的成效,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果,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特别重视“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七)做好活动的信息报送。
各级组委会和管理机构要深入所辖区域,逐层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动态,及时收集相关工作信息。
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要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带头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的各项活动。
企业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同时,各单位要安排用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专项资金,保障活动的开展。
(二)周密策划。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要通过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力求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协调。
充分发挥主办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
市、区两级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注重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活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宣传和广电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引导,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形成多层次、广角度、全覆盖的立体式宣传氛围,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深入报道安全生产工作。
(四)突出重点。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各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研究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加强监督。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逐步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
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先进典型,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打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激励更多的单位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现就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导奖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对象
市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区县(开发区)安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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