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岗位责任循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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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岗位责任循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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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岗位责任循化
二、行政权力岗位责任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及名称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收费(征收)依据
及标准
前置条件
承诺期限
追责情及依据形
其他
(一)
行政许可(共5项)
1
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25个工作日
按海东市循化县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临时用地审批
相关企业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7个工作日
3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相关企业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一、矿产资源补偿费
1、收费依据: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150号令
2、标准: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二、采矿权使用费
1、收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1号)
2、收费标准: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不足0.5平方公里,按500元收取。
三、采矿权价款
1、收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1号)
2、收费标准:
采矿权价款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依法确认或备案的评估价款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四、采矿权登记费
1、收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1号)
2、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采矿权登记费。
(1、拆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2.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
无
50个工作日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4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初始登记、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证明书登记
单位、企业、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4)257号
无
10个工作日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5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许可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3个
工作日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二)
行政处罚(共31项)
1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因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溃化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3
拒不改造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4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5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农村村民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6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7
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8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9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0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1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2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3
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4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平安区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5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16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17
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18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将土地复垦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19
《土地复垦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0
未按合同规定开发利用土地的处罚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1
未按照规定对
地质灾害易发
区内的建设工
程进行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
的、配套的地
质灾害治理工
程未经验收或
者经验收不合
格,主体工程
即投入生产或
者使用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2
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3
超过批准用地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4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后违法转让房地产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5
伪造土地权利证书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6
越界采矿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7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或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8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29
地质灾害资质单位违反规定执业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30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31
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或者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处罚
单位和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三)
行政强制(共11项)
1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做出说明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3
要求提供地质灾害相关材料
单位和
个人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4
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5
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6
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7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8
查封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0
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11
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四)
行政征收(共4项)
1
土地征收
单位和
个人
征地办
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土地出让金征收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
第五十五条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3
采矿权价款征收
单位和
个人
矿产办
向社会公开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10条
无
无
4
土地闲置费征收
单位和
个人
建设用地办
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4条
无
无
(五)
行政收费(共5项)
1
矿产资源补偿费
单位和
个人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第二条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土地登记费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4]257号)第五项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3
耕地开垦费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8.28修订)第31条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第3批)》(青海省政府51号令,2005.9.8)
青政办(2004)143号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4
土地复垦费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8.28修订)第42条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第3批)》(青海省政府51号令,2005.9.8)
青政办(2004)143号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5
采矿权价款
单位和
个人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十条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六)
行政裁决(共2项)
1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采矿权争议裁决
单位和
个人
执法队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七)
行政确认(共3项)
1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单位和
个人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土地登记发证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3
人为引发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认定
单位和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平安区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八)
行政监督(共1项)
1
土地供后监管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九)
行政检查(共2项)
1
土地监督检查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检查
单位和
个人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十)
其他行政权力(共6项)
1
采矿权抵押备案
单位和
个人
地矿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2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3
农用地转用审查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4
国有土地储备
单位和
个人
土地储备中心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转让中的协议出让)、划拔(含划拨后作价出资入股)、租赁审批、国有资产处置审核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6
国有土地开垦、开垦土地使用权审核
单位和
个人
土管科
向社会公开
无
无
按海东市行政审批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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