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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3500字doc
深挖中,我感到诧异与羞愧,长于农村的我竟如此的不了解这片土地。
“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
”
文章的一开头,入目的就是这句话,一下子便把我拖入对我爷爷的疼惜,由此又想到其他在地里讨生活的人,不知如何形容,我看不起这“拖泥带水”却又为他们感到心酸。
乡土中国这本书共分为十五部分:
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后记。
乡土本色:
从没有人这么清晰完整的向我讲述过原来这“乡土社会”也是有变迁的,它不是生来就受人鄙薄、藐视,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而乡土社会无法适应这种发展,在整个潮流中拖了后腿,于是被认为是“愚”,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被束缚,是“不流动”而发生的土气。
对“身插入土里”,真是很形象的比喻。
但现在不同了,过去的农民是没有离开的资本,去到外乡也很难被接纳。
在现今,农民离开土地、失去土地的风险与成本降低了许多,在城市这些由陌生人组成的圈子,也没有了那么严格的血缘、地缘排斥了。
我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些关于土地的仪式、习俗很感兴趣,出远门时要带着一包家乡的土;水土不服时要加一点灶上的泥;那是我不曾经历过的情怀。
说到这里我又不由想起我所生活的乡村,那其实是一个不完整的、断层的乡村,因为它没有过去。
不由的有些嫉妒起那些生活在有连续平静乡村了的人了,在他们祖辈生活水土里,孕育着这些各有各的特色的情怀,这些情怀又给他们来带温暖的羁绊。
同时又感觉自己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把仪式习俗当成有趣的玩意,别人却是在生活。
在书里,我看到在乡土社会时期离开故土的人大多生活艰难,甚至三餐难继;每个乡土圈子相互鼓励隔膜但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一无所知,所以,在乡土社会之下,人们的脑子里根本没有积极向外探索的认知,所以,中国发现不了新大陆,这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其实是不利的。
在乡土社会,夫妻之间是没有爱情的。
“夫妇和孩子聚居于一处有着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
”居于两性和抚育上的需要而结合,人类好似只是繁衍的工具,所以他们有的只是相濡以沫、相互扶持,而无风花雪月、至死不渝。
就像我两地分居的爷爷奶奶,奶奶的爸爸妈妈,在他们老了的时候,互相是并我陪伴在身边的,尽管有陪伴的能力。
“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而西方社会则偏向于独来独往,却是没有邻居的。
但从这里来说,我更偏向于西方社会的独居方式,在现今社会,其实许多人虽出生在农村、社区,却也和邻居间并不熟稔,大概有邻居是不由我们选择的因素影响吧,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对于现代的我们而言,也是生于斯、死于斯呀,只不过是这个“斯”扩大到了地球,甚至宇宙罢了。
我个人认为,把骨灰带回家乡更多是因为自己在意的亲朋好友在那里,人们在将死之际,更渴望亲密与温暖,在传统社会中,人是不易流动的,将骨灰置于乡土,就好似还有人陪伴身侧;而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非常大,在大城市生活遇到的朋友也来自不同的地方,把骨灰埋与故乡,也是一个坐标,为亲朋指明方向。
乡土社会特点:
没有陌生人,是有机的结合的社会,我们生下来就在“习惯”中,大家都是熟人,有事打个招呼就是,用不得着多说什么。
但这在现代社会中却会容易带来不方便,因为现代社会由陌生人构成,是由许许多多来自不同乡土的人的碰撞形成的。
“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
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象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
”不知为什么,看到“植物一般生根、从容的摸熟”时,我的内心,我涌上的是幸福和温暖,好像回到亲人的温暖怀抱;我突然懂得,我最心仪的也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好似回到最原始的状态,自然的摸索感知着我们身外的这个世界。
孔子把孝归结给心安二字我认为是非常准确的,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
这是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也应该是现代中国社会应去继承的传统。
文字下乡:
感觉看的越多,对作者的赞服也就越多,我已完全被书中的说理所折服,除了一味的赞服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乡下人不是愚,不是笨蛋,甚至懂的东西并不比在城市里的人少,大家在智力上是没有太大差别的,我们的不同就在于我们所了解熟知的知识不一样罢了。
这点上其实根本就是环境的影响,对人我们无可厚非。
我们让文字下乡,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
但现实的却有些让人心疼,现实生活中的乡下人似乎分成两种人,一种怯怯懦懦,在大家的蔑视中难堪的低下头;一种粗鲁野蛮,满口粗话下流,一言不合便大声喊叫,动手动脚。
但其实他们并没有错,在很多情况下,不知者不应该被惩罚,正如那句名言:
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在此又联系上了书中的形势权利,在现代,掌握城市知识的人就好似掌握了权利。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其实并不太需要文字,相互之间的熟悉更能帮助他们理解对方。
文字,更多是用来帮助陌生人之间的沟通,对于熟人,我们还有肢体、神态、语气等特殊语言,这些语言里,表达着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更独特的情感,大家追求的是直接的会意。
于是,文字其实是带有缺陷的,这种我之前完全没有的想法,就如此简单的扎根进我的灵魂,我们根本不必为粗略的掌握了一种有缺陷的表达方式沾沾自喜。
在我们帮助乡土社会城市化的时候,其实我们可以更多的保留当地的特色,不需一竿子全打倒,生产出一批批流水线上的城市人。
再论文字下乡:
讲述了文字在乡下由古至今的发展,从一开始,文字就不是为乡村制造的。
而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乡土社会的时间是近乎静止的,生活完全可以依靠祖辈的遗泽,但这样似乎会批量制作出一代又一代同样的人,而缺少创新。
大多时候创新的起步是会犯错的,在乡土社会,创新极易被扼杀在萌芽阶段。
费先生描述了两种社会格局:
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
其中
的差别在我看来,也就是绝度与相对,绝度的框架与相对关系的亲密。
相对是人之常情,绝度是社会需要。
在这一部分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公德心的描述。
好似每个乡村,都有一条小河,河边都有洗衣服的妇孺和临河的厕所。
占便宜,是中国人一直以来的流弊,而占公家的便宜,不过只是占便宜的集中体现罢了,或许其中还掺杂着公家的东西就是大家的,我不用别人用,我就吃亏了的想法。
有人说,中国人惯常没有话语权,无处获得成就感,于是用自己的方式买东西砍价,争占公家资源,就成了发泄与获得满足感的方式。
在当今世界,平民百姓们最讨厌的就是阶级,但在乡土社会,阶级是社会的基础,如果这点不改变,乡土社会转化为现代社会会比较坎坷,现代社会的许多社会问题,比如贪污腐败,与它都有渊源。
乡土社会的“小家族”是比较奇特的,它综合考虑了人数及家庭结构复杂程度,他们以生育为它的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
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结束抚育。
”它还形成靠单父系的扩大路线氏族,然后形成一个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的事业单位,因为事业是要绵续的,所以家性质的随着时间流转变成了族。
事业需要效率,所以有了女戒、有了三从四德、有了男女分工。
事业需要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所以乡土社会里,夫妻的感情是平淡的。
而在西方团体格局里,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承担,夫妻有更充分情感交流。
对于男女有别,这点现在依然存在;同性组合,从我爷爷身上就可以看出一些;家庭组合上,也可以看出“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在中国社会,男人远比女人了解男人,而由重分了解而发生了某些情感,也是非常理所当然的。
关于读这本《乡土中国》的笔记还有很多,但我读书倾向于吸收我所能接受的推理、观点,更多的笔记是在书本里的勾画上,在此就不再一一写下。
乡土中国是本可以帮助大家看懂中国农村的书,在平实是文字下,我仿佛置身于我爷爷的那个年代,看着他的故事中我没有听他讲过的无形东西推动着他向前走。
通过这本书,我更深的了解了我的亲人们,而了解消弭了我们之间的因观念不同形成的隔阂,我们愈加贴近。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近期看了优酷热播读书节目由梁文道讲述的《一千零一夜》,他用一千零一夜,与观众分享他对经典的独特理解,看完几期,我便爱上了这档节目以及这位有思想的读书人。
看完他录制的《乡土中国》,作者对乡土中国的深刻洞察令我钦佩不已,这是一本洞悉中国乡土社会的佳作,虽然中国已经在市场经济中接受洗礼多年,从落后的农业国转型为先进的工业国,但是小农思想、“乡土气息”仍深入骨髓,改变非朝夕之功。
乘着心潮澎湃,我迫不及待的在网上搜寻费孝通先生的原著《乡土中国》,如获至宝,如饥似渴的阅读起来。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
费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以农业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乡土本色与差序格局是乡土社会最重要的两点。
一、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
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
“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
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重要特征。
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
例如,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经过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
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多说么?
”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
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二、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
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
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做了生动形象的解释,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被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
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夜深人静的时候,一盏灯,一本书,一杯茶,沉寂在书的世界。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暖暖的乡土,是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精心准备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仅供参考!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一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
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
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
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
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二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
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三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
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
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
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
“是什么?
”母亲语重心长的说:
“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
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
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
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
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
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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