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精编.docx
- 文档编号:29080785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134.85KB
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精编.docx
《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精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精编.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精编
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基于鱼鳞图册的估计
田传浩方丽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58
摘要:
本文采用洛伦兹折线方法,以明清时期的鱼鳞图册数据和20世纪以来的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估算了中国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得到了以下结论:
中国明清以来的地权分配既非传统观点中所认为的那样差距悬殊,也非近年来一些学者所主张的那样十分平均;宋代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最高,明代、清代的地权分配不平等程度逐渐降低,而在明代和清代,既有地权配置不平等程度趋于分散的时间序列,也有趋于集中的时间序列,呈现周期性变化;明清时期地权分配的南北区域差异不明显,但南方和北方内部差异较大;与20世纪同时期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地权分配相对平均。
关键词:
地权分配不平等程度基尼系数洛伦兹折线
一导言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中国历史上的地权配置持这样一种观点:
从各朝代内部来看,在朝代兴起初期地权的分配较为分散,而随着朝代发展的进程,土地出现不断集中的趋势,并在朝代末期呈现出地权分配极为不平等的状态,由此引发农民起义,从而推翻一个王朝而建立另一个王朝;从各朝代之间来看,后代的土地集中程度从总体上来说高于前代,并愈演愈烈(陈振汉,1955;)。
然而,这种十分盛行的观点却存在着明显的问题:
首先,这样的说法缺乏足够经验证据的支持。
所给出的经验证据往往都是个例的列举,这显然不具有统计意义。
其次,这种观点也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更多的是建立在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
这些观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了一系列的质疑(秦晖,1996;赵冈,2006;章有义,1988;曹幸穗,1996;刘正山,2007;杨际平,2005)。
近年来,利用鱼鳞图册的原始数据,赵冈(2006)、刘正山(2007)等学者采用基尼系数估算了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状况。
刘正山(2007)的估算结果表明,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非常平等,如清顺治八年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仅为0.076,赵冈(2006)的估算结果为0.006。
非常幸运的是,虽然赵冈(2006)提供了所有的原始数据而没有提供估算方法,但刘正山(2007)引用了赵冈(2006)的数据,并在附录中提供了估算方法,这使得检验他们的方法和结论成为可能。
分析表明,刘正山(2007)的估算方法有误,导致基尼系数的测算结果严重偏低。
因此,我们利用赵冈(2006)所提供的原始数据,采用洛伦兹折线方法估算基尼系数,重新计算了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状况并进行了比较。
研究表明,中国明清时期的土地分配不平等程度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既有相对较平均的地区,比如秦晖(1996)所指的关中地区和刘正山(2007)所提到的几个案例,也有地权分配非常不平等的苏南地区,但是总体上明末清初的基尼系数偏高。
其次,在清代土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总的来说是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而明代某个地区(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则出现了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第三,在1930s年代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横向比较中,中国大陆的土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并不算高,1960s土地改革完成之后则属于最平等的国家和地区之一。
本文将以这样的结构进行:
第二节中,将给出本文所运用的基尼系数的估算方法,并分析其合理性与可能存在的偏差。
第三节将指出相关学者在基尼系数计算时的错误所在。
第四节将依据本文作者的计算结果,得到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若干特点。
第五节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二以洛伦兹折线方法估算的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是测度分配不平等程度的重要工具,对于分组数据的基尼系数计算,最常用的是洛伦兹折线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以每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作为横坐标,而以其所拥有的财富占社会总财富的比例作为纵坐标,由此得到实际分配曲线。
实际分配曲线与绝对平均分配曲线之间的面积即为财富分配的基尼系数。
以洛伦兹曲线估算基尼系数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这样的方法,在分组数据的计算中十分常用,其计算简单,估算结果也较为接近真实值。
不过,这样的计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误差。
第一,以洛伦兹折线的方式估算基尼系数,忽视了组内分配差距,由此使得最终估算出的基尼系数偏小。
如果以曲线拟合的方式计算,如果拟合较好,则可以体现出组内差距,从而使得估算出的基尼系数更为准确。
不过,这两种方式计算出的基尼系数差异并不很大,可见下例。
表1康熙六年(1667)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三甲农户占地分组表
农户占有土地面积分组(亩)
农户比例
(%)
占地比例
(%)
0-5
13
1
5-10
3
1
10-30
49
31
30-50
23
33
50-100
10
20
>100
2
14
数据来源:
栾成显(1998)。
转引自刘正山(2007)。
表1的分组数据依据幂函数拟合的形式估算出的基尼系数为0.426,而依据洛伦兹折线方式估算的基尼系数则为0.410。
由此可见,虽然以洛伦兹折线的方式估算基尼系数会造成对基尼系数的低估,但其影响程度不大;以该方式估算出的基尼系数还是较为准确的。
第二,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现有史料大多以户为基本统计单位,而非以个人为单位,这就带来了基尼系数估算结果与实际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差异。
由于富户往往人口更多,因此,以户为统计单位会导致最终计算出的基尼系数大于以个人为单位的数据,也即会高估分配的不平等程度。
这一影响可能会较大,具体见下例。
表21939年保定青苑县11村各阶级每户平均占有耕地情况
阶级
户数(户)
耕地面积(亩)
人口数(人)
地主
70
6902
498
富农
169
10148
1365
中农
742
16283
4199
贫农
915
7491
4315
雇农
161
499
623
其他
62
191
199
数据来源:
河北省统计局编,廿八年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报告(1930年~1957年),《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8年总第17期,第70页。
转引自刘正山(2007)。
依据表2以户为单位计算出的基尼系数为0.457,而以个人为单位的基尼系数则为0.367。
由此可见,这一项误差可能较大,会造成对于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的高估,然而由于史料的缺乏,这一问题暂时无法解决。
无论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各位学者所运用的数据,还是本文所利用到的数据,其中绝大多数依然是以户为单位的分组统计数据,因而都无法避免的会带来对不平等程度的一定的高估,但是这并不是说,这种基尼系数的估算就没有意义了。
因为一方面,尽管存在着对基尼系数的高估,但由于富户人口较多是在我国历史上普遍存在的现象(相当于系统误差),因此,这一因素对于分析我国历史上地权分配变动趋势的影响不大。
另一方面,尽管高估存在,但所估算的基尼系数仍能较大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社会分配的状况。
此外,由于洛伦兹折线方法对组内不平等程度的低估效应,将会部分抵消以户数为单位带来的高估效应,这将使总体的计算结果与真实状况较为接近。
三以往研究中的计算错误
本文作者通过上述洛伦兹折线的计算方法,对赵冈(2002;2006)及刘正山(2007)研究中所引用的分组数据的基尼系数进行了再次计算,发现计算结果与原作者的结果有较大的差异;上述两位作者所估算的基尼系数普遍偏低。
如下例。
表3清顺治八年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地权分配统计
农户占有土地面积分组(亩)
农户户数
(户)
占地面积
(亩)
0-5
6
8.49
5-10
3
19.59
10-30
25
469.81
30-50
4
152.84
50-100
0
0
>100
1
170.44
总计
39
821.18
数据来源:
安徽省博物馆。
转引自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依据上表数据,赵冈(2006)计算得到的基尼系数为0.006,而刘正山(2007)计算得到的基尼系数为0.076。
按照一般看法,基尼系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分配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刘正山,2007)。
因此,这两个数据说明土地的分配极为平均,几乎没有什么贫富差距。
然而细看表3,其所示地区最为富裕的13%的家庭占有了40%的土地,而最为贫穷的23%的家庭仅占有3%的土地,直观看来贫富差距显然不小;这样一个社会,不论如何也称不上是绝对平均的社会,因而0.006与0.076的基尼系数估算很可能背离了真实值。
刘正山(2007)文中运用了幂函数估计方法来拟合土地分配的洛伦兹曲线,但是误用了估计方程,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的估计结果偏差。
按照洛伦兹折线方法,正确估算出来1667年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三甲的地权配置基尼系数为0.410,比较幂函数曲线估计出的基尼系数(0.426)与洛伦兹折线计算出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两者存在差距,但相差不大,但是远远高于刘正山(2007)0.173的估计结果。
0.410的估算数据说明,该社会的地权分配相对合理,而非绝对平均,这个数据更可能接近真实情况。
在赵冈(2002;2006)及刘正山(2007)的研究中所涉及的各组数据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对基尼系数的可能的低估。
更何况,刘文仅仅选取了基尼系数最低的几个案例,在有些地区,土地分配基尼系数超过了0.7,因此,以此为依据判断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非常平等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基于这个原因,我们有必要重新用正确的方法估算明清各个年份的土地配置基尼系数。
四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特点
(一)明清时代地权分配既非差距悬殊,亦非十分平均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极为不均匀,贫富差距十分悬殊,地主残酷地压迫农民。
而在赵冈(2006)的研究中,计算出的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基尼系数大多数都在0.3-0.5之间,依据其计算数据,凡是有数据统计的中国历史上(主要是明清及明清以后)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的均值为0.433,其中明清为0.470,明清以后为0.389。
从这个结果看来,明清的地权分配状况虽然呈现一定的贫富差距,但不至悬殊;而明清以后的土地分配则较为合理。
而在刘正山(2007)的研究中,其计算的基尼系数几乎都不超过0.3,均值为0.202。
他们的数据表明,中国历史上土地的分配较为合理,传统的观点高估了土地兼并的程度。
然而,如上文所述,以上两位作者在基尼系数的计算中存在着普遍低估的现象,本文作者使用原作者提供的史料对上述数据进行了重新计算,计算结果发现,以洛伦兹折线方式计算出的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基尼系数均值为0.581(显著高于赵冈0.428的估计),其中明清为0.613(显著高于赵冈0.472的估计),而明清以后为0.523(显著高于赵冈0.330的估计)。
对刘正山(2007)研究中所引用的分组数据的计算结果表明,所有分组数据的基尼系数几乎都大于0.4,均值为0.482,远远高于刘正山0.202的估计。
综上所述,虽然传统的看法高估了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不平等程度,但近年来的研究者在对我国历史上地权分配基尼系数的计算中又存在着对其的显著低估,更为准确的看法是,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贫富差距较大,但既不同于传统看法中的差距极其悬殊,也不像近年来部分学者所主张的那样分配非常平均。
(二)地权配置后代比前代更分散,朝代内呈周期性变化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在一个朝代的内部呈现不断集中的趋势,通常,在一个朝代兴起的初期,地权较为分散,而后则不断集中,至朝代末期则达到高度集中;而在各朝代之间则往往呈现出后代集中程度高于前代的趋势。
然而,近年来,多位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
其中,赵冈(2002;2006)指出,中国历史上的地权配置在长期中呈现出不断分散而非不断集中的趋势。
而秦晖(2006)也指出,中国历史上土地分配后代比前代更集中的趋势未必成立;一个朝代内土地分配往往呈现不断分散的趋势。
本文作者通过对史料中地权分配分组数据基尼系数的计算,对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变动趋势进行了估计。
在现有的北宋地权分配数据表明无地客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在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其中在客户所占比例最低(30.4%)的熙宁五年(1072年),依据地权分配分组数据所计算出的基尼系数为0.677,可见,其他年份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很可能大于该值。
据赵冈(2002;2006)估计,北宋客户占主户比例最高(43.1%)的天圣七年(1029年)基尼系数为0.750,如果该数据较为准确的话,那么北宋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将在0.677至0.750之间波动,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很高。
在现有的明代的地权分配统计数据(主要是安徽休宁县万历年间的数据)中,经计算发现万历年间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较高,均值为0.680,说明地权分配差距悬殊。
其中,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在明万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均有地权分配的统计数据,其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时间序列,该地区在明万历十年(1582年)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为0.763,万历二十年(1592年)为0.727,万历三十年(1602年)为0.697,万历四十年(1612年)为0.704,在此三十年间地权分配基本呈现不断分散的趋势。
在现有的清代的地权分配统计数据(主要是清代前期的数据)表明清代前期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较高,均值为0.600。
安徽休宁县在清前期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均值为0.475,不平等程度远低于明万历年间。
在清前期有几个较为长期的完整的时间序列数据(表4)。
表4清顺治八年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地权分配统计
时间/地区
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三甲
安徽休宁县
河北获鹿县
河北获鹿县三社四甲
顺治八年(1651)
0.395
/
/
/
顺治十三年(1656)
0.404
康熙元年(1662)
0.401
康熙六年(1667)
0.407
康熙十年(1671)
0.390
康熙二十年(1681)
0.400
康熙二十五年(1696)
0.431
康熙三十年(1691)
0.429
康熙三十五年(1696)
0.435
康熙四十年(1701)
0.422
康熙四十五年(1706)
/
0.566
0.627
0.606
康熙五十年(1711)
0.531
/
/
康熙五十五年(1716)
0.537
雍正四年(1726)
/
0.704
乾隆元年(1736)
/
0.672
乾隆十一年(1746)
0.718
/
乾隆三十六年(1721)
0.670
原始数据来源:
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表4安徽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三甲自顺治八年(1651年)至康熙四十年(1701年)间的地权分配总体上趋于集中;而安徽休宁县自康熙四十五(1706年)至五十五年(1711年)则趋于分散。
河北获鹿县自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至乾隆三十六年(1721年)则先集中后分散,总体上后期较前期更为集中。
河北获鹿县三社四甲在乾隆元年(1736年)的地权分配也比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更为集中。
此外,由于各县内部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差距不大,因此,以县为单位进行综合的统计对于探究朝代内部地权分配的变动趋势也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据本文作者计算,安徽休宁县各图清顺治年间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均值为0.400,康熙年间为0.484,乾隆年间为0.597;河北获鹿县康熙年间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均值为0.644,雍正年间为0.691,乾隆年间为0.691。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清代前期,地区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基本是呈现上升趋势的。
然而对于清代后期的情况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尚无法确定。
1932年国民政府内政部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安徽省地权分配基尼系数为0.610,河北省为0.520。
至此我们已经分析了从北宋至明万历年间,到清代前期,再到民国时期的地权分配状况。
从长期来看,我国历史上地权的分配(至少是从北宋以来)并非如传统的观点那样呈现不断集中、后代比前代更为集中的趋势,而是呈现后代比前代更趋于分散的态势。
而在一个朝代内部,既没有明显呈现出像传统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不断集中,也没有明显呈现出像近年来的部分学者所主张的那样不断分散的态势,而是既有呈现集中趋势的时间序列(如清代前期),也有呈现分散趋势的时间序列(如北宋及明万历年间),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化。
(三)地权分配南北差异并不明显,但南北方内部差异较大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历史上南方土地较为集中而北方则较为分散。
赵冈(2006)指出,地权分配南北差异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定义与统计分类不当所造成的。
本文作者通过对分组数据基尼系数的计算对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区域差异问题进行了再次检验。
首先,根据清代康熙年间的统计数据,安徽休宁县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均值为0.473,江苏长洲县为0.786,平均为0.629;而河北获鹿县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均值为0.644,并没有显著的南北差异。
然而,三个县之间却有着较大的差异,且同为南方地区的安徽休宁县与江苏长洲县的差异也较大。
其次,根据1932年国民政府内政部调查统计的数据,南方地区地权分配基尼系数均值为0.552,北方地区为0.543,并不存在显著的差距。
但是,各省区间则存在明显差别,基尼系数最小的为山西省0.456,而最大的为青海省0.686,这两个省区虽然同为北方地区,但差距十分显著。
综上所述,我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南北差距并不十分明显,但无论南方还是北方,各地区(省区)间的差别却较大。
(四)与其他国家地区相比,我国的地权分配相对均等
上文中我们通过基尼系数的计算测度了我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不平等程度,然而除了从绝对值上测度地权配置不平等,还必须将历史放到历史的特定背景中去看,这就要求将我国历史上的地权配置与同时期其他国家的地权配置状况相比较。
我们通过翻查资料,找到了如下三组数据:
第一组数据来自于国际农业协会第一次世界农业普查,通过对1930年左右世界各国地权分配基尼系数的计算得到,德意志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最高,为0.880;意大利为0.761;法兰西为0.653;美国为0.635;中华民国为0.563;加拿大为0.496。
由此可见,在以上各国中,中华民国的地权分配不平等程度较低。
第二组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LandPoliciesforGrowthandPovertyReduction》一书所给出的图表(图1)。
由图1可以看到,在图示的28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以及中国台湾的地权分配相当平均,其中中国大陆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不超过0.4。
图1世界各国的土地初始分配基尼系数与经济增长
第三组数据来源于Anrlquez和Bonomi(2007)基于农业普查的计算数据(转引自《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以农业促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
综合前文以及图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1960年以后与世界各国相比,中国的地权分配属于最平等的国家和地区之一,而这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图1)。
表5世界各国土地分配基尼系数的变化
国家
测度起始时间/基尼系数
测度终止时间/基尼系数
马拉维
1981/0.344
1993/0.332
坦桑尼亚
1971/0.405
1996/0.376
埃及
1990/0.465
2000/0.378
博茨瓦纳
1982/0.393
1993/0.405
多哥
1983/0.478
1996/0.421
印度
1990/0.466
1995/0.448
泰国
1978/0.435
1993/0.467
孟加拉国
1977/0.431
1996/0.483
巴基斯坦
1990/0.535
2000/0.540
智利
1975/0.607
1997/0.582
阿尔及利亚
1973/0.649
2001/0.602
厄瓜多尔
1974/0.696
2000/0.712
巴拿马
1990/0.771
2001/0.745
巴西
1985/0.765
1996/0.766
数据来源:
Anrlquez和Bonomi(2007)基于农业普查的计算数据。
转引自《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以农业促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
综上所述,中国1930年的地权分配与同时期其他国家地区相比,相对平均;而在1960年以后,中国的地权分配进一步分散,地权配置基尼系数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中处于较低水平,这对中国近几十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通过对史料中中国历史上的地权分配基尼系数的计算得到以下几点主要结论:
首先,传统的看法高估了中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不平等程度,而近年来的部分研究者又对此存在着显著的低估。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主要是明清及其之后)的地权分配贫富差距较大,但既不同于传统看法中的差距极其悬殊,也不像近年来部分学者所主张的那样分配合理。
其次,从长期来看,我国历史上地权的分配(至少是从北宋以来)并非如传统的观点那样呈现不断集中、后代比前代更为集中的趋势,而是呈现后代比前代更趋于分散的态势。
而在一个朝代内部,既没有明显呈现出像传统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不断集中,也没有明显呈现出像近年来的部分学者所主张的那样不断分散的态势,而是既有呈现集中趋势的时间序列(如清代前期),也有呈现分散趋势的时间序列(如北宋及明万历年间),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化。
第三,地权分配的南北差距并不十分明显,但无论南方还是北方,各地区(省区)间的差别却较大。
最后,在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横向比较中发现,虽然我国的地权分配算不上十分平均,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较,我国的不平等程度处于较低的水平。
然而,由于史料与数据的缺乏,本文没有对地权分配变动的机制进行实证分析,土地市场对地权配置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究竟如何并无理论与计量研究的支持,这可以成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此外,对当今我国地权分配及其差异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与历史上的情况进行对照也可以成为一个可能的研究方向。
这些将对正确认识我国历史上地权分配的状况及其相关问题,以及指导我国当今的土地政策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2]洪兴建.基尼系数理论研究[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3]刘正山.土地兼并的历史检视[J].经济学(季刊),2007(6).
[4]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
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5]秦晖.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
“抑兼并与不抑兼并”[J].战略与管理,1997(4).
[6]秦晖.关于传统租佃制若干问题的商榷[J].学术月刊,2006(9).
[7]陈振汉.明末清初(1620-1720年)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地租和土地集中[J].经济研究,1955(3).
[8]杨际平.中晚唐五代北宋地权的集中与分散[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3).
[9]赵冈.地权分配的长期趋势[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
(1).
[10]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M].新星出版社,2006.
[11]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
(2).
[12]世界银行.2008世界发展报告:
以农业促发展.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13]Deininger,Klaus. Landpoliciesforgrowthandpovertyreduction[J].2003.
附录:
刘正山(2007)论文土地估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历史上 地权 分配 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