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督导考核记录表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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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________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督导考核记录表
20年月日
附件
2018年度安源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现场指标评分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得分
1.项目管理(15分)
1.项目管理(15分)
1.项目管理(15分)
1.1方案制定(1分)
1.1.1项目实施方案(1分)
制定或转发本地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实施方案包括13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目标,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
1.2人员培训(3分)
1.2.1人员的项目培训(1.5分)
对参与项目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培训。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培训通知、培训记录、图片等有关资料。
有培训通知、培训内容、材料、培训记录或签到表:
1.5分。
1.2.2培训考核(1.5分)
对参与项目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进行考核。
现场抽查培训效果,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抽2-3人,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5人,慢病管理人员2名、老年人管理人员1名、儿保1名,结核病管理人员1名,进行问卷调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培训考核、考试等有关资料。
现场抽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有培训考试卷、或其他考核方式:
0.5分;
现场问卷调查培训效果,满分1分。
得分=问卷调查实际得分/问卷总分×1分
1.3项目宣传(2.5分)
1.3.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宣传(1.5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免费服务政策。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有宣传活动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5分
1.3.2服务提供机构宣传(1.0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按照县级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免费服务政策宣传要求。
服务提供机构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有宣传活动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0分
1.4问题整改(1.5分)
1.4.1对考核发现问题进行整改(1.5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在国家级、省级及其他上级考核,以及本级自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年度项目自查考核报告,问题整改报告,整改落实有关文件和资料。
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5分;部分问题整改到位得分:
(已整改到位问题数/发现问题数)×1.5分
1.5绩效考核(6分)
1.5.1绩效考核方案或办法(1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转发本地区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1次对机构内部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进行考核;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绩效考核通知、考核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内部公卫人员考核方案。
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方法。
有绩效考核方案:
0.5分;
(考核对象为卫生院时,有内部考核方案:
0.5分;有对村医考核的有关内容:
0.5分)
1.5.2考核指标(1分)
指标包括13项服务内容、任务要求、指标评分方法、考核标准等。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绩效考核通知、考核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内部公卫人员考核方案。
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方法。
有考核指标、指标评分方法、标准得1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
1.5.3考核及时性(1.0分)
按照省级考核要求,市对县2019年2月28日前,县对机构元月11日前,完成当年的绩效考核。
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考核材料。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内部公卫人员考核及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材料。
及时完成考核:
1.0分
1.5.4考核结果(1分)
考核结果包括:
考核报告、排名、全县(区)的各项服务完成情况的数据、各机构的各项服务完成情况数据。
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考核报告或通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内部公卫人员考核及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材料。
考核报告按要求报上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报告有得分、排名:
0.5分;有各项服务的完成情况数据:
0.5分
1.5.5考核结果应用(1.0分)
考核结果的应用情况,包括:
考核结果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和/或采取其他奖惩措施(有关财务凭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整改。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的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及整改意见与措施。
考核结果有公示、通报0.5分;
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
0.5分。
1.5.6考核过程资料(1.0分)
考核过程资料即考核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打分表等,包括:
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各项服务、项目效果,以及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考核过程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内部公卫人员考核及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过程资料。
有完整的原始考核过程资料:
0.5分
(考核对象为卫生院时,有内部考核原始过程资料:
0.5分;有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过程资料:
0.5分)
1.6日常管理(1分)
1.6.1日常检查指导(1分)
组织安排有关机构或专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和技术指导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的报告和记录
有督导(含技术指导)记录或报告,市对县每年不少于2次:
0.5分;督导报告或反馈:
0.5分;县对机构每年不得少于4次:
0.5分;督导报告或反馈:
0.5分;机构对村级每年不得少于4次:
0.5分;督导反馈:
0.5分。
实际得分按实际次数计算所得。
2.资金管理(15分)
2.资金管理(15分)
2.资金管理(15分)
2.1资金管理(1.5分)
2.1.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0.5分)
制定或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和管理规定:
0.5分。
2.1.2项目成本测算及经费分配(0.5分)
科学测算服务项目成本,制定或下发经费分配文件,明确项目资金的安排及使用。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有项目成本测算:
0.25分;
有资金分配文件:
0.25分。
2.1.3资金分期拨付计划(0.5分)
制定合理的资金拨付计划,明确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等。
设区市或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有资金拨付计划、方式和周期:
0.5分。
2.2资金筹集(3分)
2.2.1人均补助经费(3分)
截至考核日,市、县各级筹集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本项未达标准不得分)
查看设区市或县(区、市)2018年资金分配文件、资金拨付凭证,核实居民人均补助经费是否落实
按人均55元筹集,人口基数按财政部核算我省经费的人数计算,足额:
3分;
不足额:
不得分。
2.3资金下达到位支出使用情况(9分)
2.3.1预拨资金拨付及时性(1.5分)
预拨资金自中央下达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周期。
如果省、市、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时间。
查看设区市或县(区、市)2018年资金分配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
拨付周期不超过6个月,大于6个月则每超过1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到帐:
1.5分。
2.3.2资金到位率(1.5分)
截至考核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到账情况。
资金到位率=项目实际到账金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注:
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查看设区市或县(区、市)2018年资金分配文件和银行拨款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
得分=资金到位率×1.5分。
2.3.3资金支出率(2.0分)
截至考核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情况。
资金支出率=机构2018年实际支出金额/机构2018年项目资金到位总额×100%。
(注:
预算安排资金总额=预拨资金+结算资金)
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账。
得分=资金支出率×2.0分。
若无专项明细,本项为0分。
2.3.4资金支出合规性(2.0分)
核实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截留、挪用、支付不合规、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进度不匹配、支付依据不充分等。
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抽查不少于30份项目支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30份尽量平均在不同月份)。
得分=(1-违规率)×2分;违规率=违规凭证数/30×100%
2.3.5村卫生室补助到位情况(2.0分)
按方案要求,原则上将40%工作任务及补助资金落实到村卫生室(或实行自主认领、协议约定工作模式),80%补助经费按季度或每半年拨付,20%绩效考核。
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乡镇卫生院拨付村卫生室资金材料,核实资金到位情况。
实行自主认领、协议约定工作模式的地区,要提供辖区乡村两级项目任务分配统计表(明确到行政村)
村卫生室资金到位率≥40%或提供任务分配统计表并全额落实资金的,得2分;
资金到位率<40%或为按分配表落实资金的,得分=村卫生室资金到位率/40%×2分。
2.4财务管理(1.5分)
2.4.1专项独立核算(0.5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使用项目经费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对项目资金进行收支专项核算
账簿设置和记账凭证。
采用专项核算:
0.5分;未使用专项核算,本项为0分。
2.4.2财务数据准确性(0.5分)
核实基层机构报表数据与机构实际收支金额之间的差异,计算差错率。
差错率=错误填报金额绝对值之和/实际支出金额。
注:
错误填报金额=填报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的差值。
基层机构资金填报表格,机构支出明细账。
得分=(1-差错率)×0.5分。
2.4.3财务管理综合评定(0.5分)
核实基层机构执行会计法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凭证和财务报表,访谈相关人员。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0.125分;
会计和出纳岗位分离:
0.125分;
审签制度完全落实:
0.125分;
会计凭证装订、耗材有出入库登记:
0.12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项目执行(55分)
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3分)
3.1.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分)
电子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与档案真实性挂钩
机构提供的报表,信息化系统显示的数字。
电子建档率≥75%得1分;
电子建档率<75%,得分=建档率/75%×1分。
3.1.2档案真实规范(1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真实、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随机抽查10份不失访的居民健康档案。
(1)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
(2)在真实的档案中,核查档案填写是否规范。
有1例不真实扣1分;有1例不合格扣0.25分,扣完为止。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电子健康档案已建档数量。
3.1.3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1分)
对辖区内的已建档人群,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推动档案使用的情况。
重点考核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抽查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数×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的居民健康档案、诊疗记录等。
以抽查档案的动态使用率计算。
抽查的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50%,得1分;<50%,得分=动态使用率/50%×1分。
3.2健康教育(2.5分)
3.2.1健康教育计划和总结(0.5分)
县级制定统一年度区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服务政策宣传、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及其他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合理确定县、乡、村级任务分工、要求及经费标准。
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区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健康教育计划,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总结评价。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场地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记录、资料等。
县级未制定统一制定年度区域项目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该项不得分(2.5分);县、乡、村级工作内容、要求及经费标准不明确的酌情扣分;县级未对区域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总结的扣0.25分
有健康教育计划:
0.25分;
有活动记录和总结评价:
0.25分。
3.2.2健康教育活动(2分)
(1)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健康教育印刷材料;
(2)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音像材料;(3)每年组织不少于9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4)按要求设置、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5)按要求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场地、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记录、资料等,并入户抽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健康传播资料发放情况。
发放不少于12种健康教育印刷材料:
缺一种,扣0.1分;播放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音像材料:
缺一种,扣0.1分;组织不少于9次健教咨询活动:
缺一次,扣0.1分;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两月更新一次、站(村卫生室)每2月更新一次:
缺一期,扣0.2分;健康教育讲座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一次、站(村卫生室)每2月举办一次:
缺一次,扣0.1分。
3.3预防接种(5分)
3.3.1建证率(1.5分)
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建证记录及人口基数。
建证率≥95%,得1.5分;建证率<95%,不得分。
3.3.2某种疫苗接种率(3.5分)
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及人口基数;疫苗接种记录
疫苗接种率≥90%,得3.5分;
疫苗接种率<90%,本项不得分。
3.40~6岁儿童健康管理(6分)
3.4.1新生儿访视率(2分)
新生儿访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辖区内新生儿数;
新生儿访视抽查合格率=抽查的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抽查的新生儿数。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新生儿访视率;
随机抽查辖区年度新生儿健康档案10份,核查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家庭访视情况。
新生儿访视率≥85%,得1分;新生儿访视抽查合格率≥85%,得1分;
新生儿访视率、新生儿访视抽查合格率<85%,得分=实际访视率/85%×1分;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新生儿访视已管理人数。
未面对面访视视为未管理,同比扣减新生儿已管理人数。
3.4.27岁以下儿童档案规范、真实性(2分)
考核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第三版国家规范及省级方案要求。
随机抽查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10份,核查7岁以下儿童健康档案真实、规范情况。
有1例不真实扣1分,有1例不合格扣0.4分,扣完为止。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儿童已管理人数。
3.4.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2分)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7岁以下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7岁以下儿童数×100%;
与7岁以下儿童档案真实性挂钩。
年内应管儿童数按总人口的8.18%估算。
机构提供的报表,信息化系统显示的数字。
健康管理率≥85%,得2分;
健康管理率<85%,得分=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2分。
3.5孕产妇健康管理(6分)
3.5.1早孕建册率(2分)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辖区内孕产妇数,产妇人数按总人口的1.35%估算;
与早孕建册档案真实性挂钩。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早孕建册率
早孕建册率≥85%,得2分;
早孕建册率<85%,得分=早孕建册率/85%×2分。
3.5.2产后访视率(2分)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辖区内访视产妇总人数×100%;
与产后访视档案真实性挂钩。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早孕建册率
产后访视率≥85%,得2分;
产后访视率<85%,得分=产后访视率/85%×2分。
未面对面访视视为未管理,同比扣减孕产妇已管理人数。
3.5.3孕产妇健康档案规范、真实性(2分)
考核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第三版国家规范及省级方案要求。
随机抽查10份已完成管理流程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孕产妇健康档案的规范、真实性。
有1例不真实扣1分;有1例不合格扣0.4分,扣完为止。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孕产妇早孕建册、产后访视已管理人数。
3.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5分)
3.6.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分)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辖区内已管理的老年人数/应管理的老年人总数×100%(老年人总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数×9.81%)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老年人管理率
管理率≥67%,得2分;
管理率<67%,得分=管理率/67%×2分
3.6.2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合格率、真实性(3分)
老年人体检表合格率=抽查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合格数/抽查的老年人健康体检表数×100%
随机抽查10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表,核查健康体检表合格率及真实性。
体检表合格率≥70%,得3分;
体检表合格率<70%,得分=体检表合格率/70%×3分;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老年人已管理人数。
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7分)
3.7.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2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达到项目任务要求;
与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真实性挂钩。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管理人数;
随机抽查10份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的规范性、真实性;核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情况。
管理人数达到项目任务要求,得2分;
管理人数不足的,得分=已管理人数/计划管理人数×2分。
一年四次及以上电话随访,无一次面对面随访视为未管理,同比扣减高血压患者已管理人数。
3.7.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真实性(3分)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管理。
高血压规范管理内容包括:
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规范管理率=抽查规范的档案数/抽查档案总数×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得3分;
规范管理率<60%,得分=规范管理率/60%×3分;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高血压患者已管理人数。
3.7.3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2分)
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满意人数/抽查的高血压人数×100%
控制率≥50%,得2分;
控制率<50%,得分=控制率/50%×2分。
3.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7分)
3.8.1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2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达到项目任务要求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管理人数;
随机抽查10份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档案的规范性、真实性;核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情况。
管理人数达到项目任务要求,得2分;
管理人数不足的,得分=已管理人数/计划管理人数×2分。
一年四次及以上电话随访,无一次面对面随访视为未管理,同比扣减糖尿病患者已管理人数。
3.8.2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真实性(3分)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管理。
糖尿病规范管理内容包括:
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规范管理率=抽查规范的档案数/抽查档案总数×10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得3分;
规范管理率<60%,得分=规范管理率/60%×3分;
出现不真实情况的,同比扣减糖尿病患者已管理人数。
3.8.3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2分)
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满意人数/抽查的糖尿病人数×100%
控制率≥50%,得2分;
控制率<50%,得分=控制率/50%×2分。
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3分)
3.9.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1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辖区总人口×100%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登记管理率。
登记管理率≥4‰,得1分;
登记管理率<4‰,得分=管理率/4‰×1分。
3.9.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率(1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律服药率=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显示的规律服药患者数/已登记在册的患者总数×100%
根据统计数据核实规律服药率。
规律服药率≥50%,得1分;
规律服药率<50%,得分=规律服药率/50%×1分。
3.9.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1分)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内容包括:
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规范管理率=抽查规范的档案数/抽查档案总数×100%
随机抽查10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规范管理情况。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75%,得1分;
规范管理率<75%,得分=规范管理率/75%×1分。
3.10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分)
3.10.1传染病报告管理(1分)
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网报系统及相关材料。
报告及时率达到99%以上,得1分;未达到99%,不得分
3.1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分)
协助专业卫生机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工作内容和相关工作记录。
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文件、记录和材料。
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或措施:
0.5分;
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演练记录:
0.5分。
3.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2分)
3.1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2分)
乡镇(街道)卫计办统筹安排辖区机构及人员,协助专业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进行卫生监督巡查、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填写相关登记表。
查看乡镇(街道)卫计办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相关文件;查阅全省协管信息报告系统及纸质材料。
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相关制度、文件:
0.5分;
开展饮用水、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0.5分;有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0.5分;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0.5分。
3.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分)
3.12.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1分)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提供辖区内已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查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医药保健指导处方、记录表等。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5%,得1分;服务率<45%,得分=服务率/45%×1分
3.12.2儿童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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