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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范文
扶沟县供电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
(试行)
扶沟县供电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编制说明
工作票和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和实施倒闸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与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相关的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确保各项作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落到位,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新颁发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河南电网调度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省公司对2005年编制印发的《河南省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制订出《河南省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新颁“安规”,结合近年来各生产单位管理模式变化和电力设备更新情况,针对工作票操作票在基层单位使用情况和生产管理方面变化的具体问题予以规范,本次修订有如下变化:
1.对实行工作票“双签发”的部分工作进行了规定。
2.根据新“安规”的要求,增加了动火工作票的票面和有关要求。
3.突出实用化管理,根据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安规”所规定的部分票面格式做了适当调整。
4.突出安全闭环管理,例如从线路一种票的安全措施栏目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将操作接地线加挂体现出来,并增加安全措施“执行人”一栏。
同时将配合停电线路工作票的办理做出了规定。
力争做到从票面上体现安全工作程序的所有环节。
5.根据管理模式的需要,对部分工作票中每日开工和收工方式做出了符合实际的规定。
6.本“规定”适用于扶沟供电公司所管单位。
7.本规定由扶沟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
批准:
李永胜
审核:
郑卫东
编制:
邹建军张亚山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票填用标准
2.1一般规定
2.2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2.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2.4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2.5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2.6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2.7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2.8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2.9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
2.10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
2.11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
2.12事故应急抢修单
2.13现场勘察记录
2.14动火工作票
第三章操作票填用标准
3.1一般规定
3.2倒闸操作票
3.3综合操作命令票
3.4逐项操作命令票
第四章工作票、操作票评价与统计
4.1工作票评价标准
4.2操作票评价标准
4.3“两票”统计
附录1: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2: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3:
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附录5: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6: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7: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8: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9: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10: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
附录11:
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12:
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附录13:
一级动火工作票
附录14:
二级动火工作票
附录15:
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16:
综合操作命令票格式
附录17:
逐项操作命令票格式
附录18:
图形符号
第一章 总 则
1.1 工作票是允许在电力设施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实施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因此,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1.2 工作票(包含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基本要求应符合“安规”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填写、签发、许可相应的工作票,严格履行“安规”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各单位应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并书面公布。
本单位多经部门的管理应视同本单位内部各工区进行管理。
1.3 本单位之外的电气、基建施工企业进入公司系统内所辖生产区域、设施(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应向运行管理单位提交本企业年度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的有效文件,经核准后在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运行管理单位应在备案人员名单内办理相应的工作票“双签发”和工作票许可等手续。
1.4 外协(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生产区域、设施(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外协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审核,并报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查批复。
运行管理单位应在批复人员名单内办理工作票“双签发”和工作票许可等手续。
1.5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应实行“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安规”中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1.6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1.7 遇大型技改、集中检修等施工技术措施复杂的工作项目,工作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和多个作业地点,宜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
总工作票负责人应由熟悉整个工程项目和作业流程的生产管理人员担任。
1.8 操作票是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的书面依据,是防止误操作,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
1.9 调度下达综合指令或逐项指令时应填写电网综合操作命令票或逐项操作指令票。
1.10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
1.11 工作票由许可单位和工作单位分别收存,工作票、操作票、调度命令票等应至少保存1年。
1.12 作业人员应熟悉“两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定期进行学习,新参加工作人员和调岗人员在参加现场工作前应认真学习“两票”管理规定。
1.13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所属单位,外单位来本系统工作时应遵照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 工作票填用标准
2.1 一般规定
2.1.1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下列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格式如下:
(1)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附录1)
(2)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附录2)
(3)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附录3)
(4)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附录4)
(5)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附录5)
(6)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附录6)
(7)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附录7)
(8)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附录8)
(9)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附录9)
(10)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附录10)
(11)事故应急抢修单(附录11)
(12)现场勘察记录(附录12)
(13)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13)
(14)二级动火工作票(附录14)
(15)倒闸操作票(附录15)
(16)调度综合命令票(附录16)
(17)调度逐项命令票(附录17)
2.1.2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统一使用A4纸,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
工作票一式两份(或多份),内容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1.3 每份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修改均不得超过2处,但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等不得改动。
错、漏字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填写有错字时,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
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结。
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
工作票不允许刮改。
禁止用“......”、“同上”等省略填写。
2.1.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可采用电子签名,其他应采用人工签名。
已签发的工作票,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2.1.5 在一张变电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在一张线路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2.1.6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运行值班员(调度值班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工作票系统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许可人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2.1.7 值班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应及时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和“安规”规定。
经审查不合格者,应要求重新办理。
2.1.8 变电工作票许可时,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2.1.9 线路工作票许可时,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操作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工作时,应经变电站许可后方可工作,未经调度许可的线路或电缆工作票,变电站不得先行许可。
2.1.10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2.1.11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
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
2.1.1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2.1.13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全站停电。
2.1.14 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2.1.15 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2.1.16 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可以使用一张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2.1.17 同一天内几处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
2.1.18 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2.1.19 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2.1.20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2.1.21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2.1.22 工作票的编号:
工作票编号应连续且唯一,由许可单位按工作票种类和顺序编号。
编号应包含变电站、调度等特指字、年、月和顺序号三部分。
例如郑州变电站2010年1月第1份第一种工作票编号为:
郑2010—01—001。
若采用总、分工作票格式时,总票编号前缀“总(n)号含分(m)”;分票的编号上前缀“总(n)号第分(m)”。
(“n”为变电站使用的总工作票份数,“m”为每张总工作票所含分票份数)。
例如郑州变电站有若干张总工作票,郑2010—01—016工作票为第2张总工作票,且含3份分工作票,则该总票编号为:
总
(2)号含分(3)郑2010—01—016,第1张分票编号为:
总
(2)号第分
(1)郑2010—01—016。
持许可后的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工作时,应增加相应的工作票份数,变电站许可时无需重新编号。
2.1.23 单位:
指工作负责人所在的工区、所等单位。
当工作单位为外来单位时,应填写其单位全称。
2.1.24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指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监护人)。
2.1.25 班组:
指参与工作的班组,应填写全称,若多班组协同工作,应填写全部工作班组。
2.1.26 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应为参加工作的工作班人员、厂方人员和“三工”人员等全部工作人员。
总人数在10人及以下应逐个填写姓名;总人数10人以上时,写足10人后,写上“等共××人”。
若采用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但应填写总人数。
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2.1.27 计划工作时间:
指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时间,年使用四位数字,月、日、时、分使用双位数字和24时制,如 2010年01月01日16时06分。
2.1.28 指定专责监护人:
工作负责人认为需指定专责监护人时,应填写专责监护人名字,并明确监护的地点和具体工作内容。
未指定专职监护人时本栏可空白。
2.1.29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
工作班人员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确认安全措施满足工作安全条件,确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
对工作中的任何疑问都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答复,确认后由本人签名(可只在工作负责人所持的工作票上签名)。
2.1.30 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
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未发生变动情况,本栏目可空白。
2.1.31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增的作业人员履行安全交底手续后,填写增添人员的姓名、变动日期和时间后方可进行工作。
新添工作人员应履行确认签名程序。
2.1.32 工作票延期:
若工作需要延期,工作负责人宜在工期尚未结束前1小时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履行延期手续。
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若延期后工作仍未完成,应终结工作票或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2.1.33 备注栏:
填写工作任务变动原因、工作负责人与临时指定工作负责人的交接手续、各分工作票终结时间、配合停电线路联系时间或联系方式、未执行工作票的原因、个人保安线的装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1.34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2.1.35 对未执行的工作票,在其编号上加盖“未执行”章,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1.36 现场施工简图的填写:
2.1.36.1 现场施工简图绘制,应使用标准图线和图形符号(附录18)填划,清晰明了。
2.1.36.2 停电的线路和设备,用黑(蓝)色。
与停电线路同杆(塔)、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和设备,用红色线条划出。
计算机生成(打印)的工作票,红色部分可在生成(打印)后再描成红色。
2.1.36.3 简图应标明停电工作地点或范围,接地线的编号及装设位置。
2.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2.2.1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格式如附录1
2.2.2 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变电站内能单独许可的包含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者。
(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2.2.3 填用标准
2.2.3.1 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变(配)电站采用全称。
在集控站的子站内工作,填写子站名称。
如:
220千伏郑州变电站。
设备双重编号前冠电压等级,设备运行编号含有电压等级者不再填写电压等级。
2.2.3.2 工作任务:
填写工作的确切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内容。
变电站(开关站、配电站)内无运行编号的设备(如蓄电池、直流屏等),填写时应叙述清楚,例如“主控室#1直流屏”。
例如:
郑州变电站220千伏郑密1开关、电流互感器预试小修、保护定检、郑密1甲刀闸大修工作: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编号
工作内容
220kV郑密1开关、郑密1电流互感器
预试小修
220kV郑密1甲刀闸
大修
主控室220kV线路保护盘郑密线保护单元
保护定检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
(1)工作时间不超过原工作计划时间且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的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2)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2.2.3.3 安全措施:
(1)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填写工作范围内的应断开或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编号(包括已拉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
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可只填写运行编号。
①对于手车式开关柜,应按操作术语写明其准确位置或状态,例如“将××手车拉至检修位置”、“将××手车拉至试验位置”等。
②对于三位置刀闸(合、分、接地三位置联动刀闸),如果该刀闸已经合于接地位置,仍应在此栏填写。
③有可能反送电的二次开关、低压保险均应填入此栏。
④每格宜填写一个完整的间隔或若干个完整的间隔,避免一个间隔或设备名称分列两行。
若栏目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
(2)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
注明接地线(包括临时接地线)确切地点、设备名称。
如“郑密1母地”,“在郑密1电流互感器与郑密1甲间装设#地线”。
接地线宜每格填写一组。
工作无需将设备接地时,应填“无”。
①对于三位置刀闸需要接地时,应填写“将×××(三位置刀闸编号)合于接地位置”,例如:
将×7南合于接地位置。
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有合闸的开关连接时,该开关状态和接地刀闸(或接地线)一并填入该栏。
例如:
郑#1甲地(郑#1合闸)。
③装设绝缘隔板(罩)时,应填写确切位置。
例如:
在郑1南刀闸动静触头间装设#1绝缘板。
④接地刀闸变更为接地线时,在接地刀闸的已执行栏写“注”,在备注栏进行说明,在本栏空白位置增加相应的接地线确切位置并填写编号。
例如:
“注:
郑#1母地推不上,在同一位置变更为#3接地线。
”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分类填写遮栏、标示牌及所设的位置,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4)已执行:
安全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应逐项核对,填写接地线、绝缘隔板(罩)编号,确认并打“√”。
(5)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签发人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明确工作地点及周围所保留的带电部位、带电设备名称和注意事项,工作地点的低压交直流电源也应注明和交待清楚。
(6)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许可人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和完善安全措施。
无补充内容时填写“无”。
上述
(1)―(5)项除已执行栏目及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外,其余内容均由工作负责人(签发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分别签名,填写签发时间。
2.2.3.4 收到工作票:
运行值班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审核正确,对工作票编号,填写收到时间和签名,并填写相应记录。
2.2.3.5 工作票许可:
工作许可人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会同工作负责人确认工作票1―7项内容无误,双方共同签名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2.2.3.6 每日开工和收工:
(1)每日收工,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工记录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值班人员。
收工后未经值班人员许可,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作现场。
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经值班人员许可,取回工作票,重新复核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工作。
(2)收工后若运行方式变化引起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变动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封闭工作现场,并提前通知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集控管理的变电站,工作现场条件未发生变化时,可在集控中心办理收工开工手续或通过电话办理收工开工手续,并注明办理方式(当面、电话),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各收执工作票。
2.2.3.7 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现场是否清洁,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验收合格,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完成工作终结手续,并在工作负责人所持工作票工作终结栏内盖“已执行”章,交工作负责人收存。
2.2.3.8 工作票终结:
运行人员在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后,填写未拆除的工作地点接地线、接地刀闸、绝缘隔板编号及数量,并汇报调度员,记录调度员姓名,填写时间并签名,完成工作票终结手续。
运行值班人员在工作票终结栏加盖“已执行”章,填写相关记录并收存。
工作票终结时,若安全措施发生变动,应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3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2.3.1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格式如附录2
2.3.2 填用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电流的工作。
(4)大于设备不停电时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5)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2.3.3 填用标准
2.3.3.1 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变(配)电站采用全称,设备双重名称前冠电压等级,设备运行编号含有电压等级者可不填电压等级。
在集控站所辖的子站工作时,填写子站名称。
2.3.3.2 工作任务:
填写工作的确切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及工作内容。
例如:
郑州变电站220千伏I母电压互感器取油样:
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220kVI母电压互感器
取油样
变电站(开关站、配电站)内无运行编号的设备(如蓄电池、直流屏等),填写时应叙述清楚,如“主控室#1直流屏”。
2.3.3.3 工作条件:
填写检修的设备停电或不停电的状态,或注明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名称。
例如:
郑州变电站郑#2主变第2组风冷装置小修工作,工作条件应为:
停电,风冷系统及邻近的第1、3组风冷装置带电;若风冷装置全部轮修时,工作条件应为:
工作组风冷装置轮流停电,风冷系统及其邻近的风冷装置带电。
2.3.3.4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根据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填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置遮栏或标示牌。
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应注明电压等级及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应注明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等措施。
2.3.3.5 补充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条件,补充和完善安全措施或注意事项内容。
无补充内容时填“无”。
2.3.3.6 工作票许可:
工作许可人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会同工作负责人确认本工作票1―8项内容无误,并现场检查核对所列安全措施完备,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双方共同签名并记录时间,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2.3.3.7 工作票终结:
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现场是否清洁,验收合格,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完成工作票终结手续,在工作票终结栏内盖“已执行”章,双方各自收存。
2.4 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
2.4.1 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如附录3
2.4.2 填用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安规”变电部分表2―1规定的工作。
2.4.3 填用标准
2.4.3.1 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变、配电站采用全称,在集控站的子站工作,填写子站名称。
设备双重名称前冠电压等级,设备运行编号含有电压等级者不再填写电压等级。
2.4.3.2 工作任务:
应准确填写带电作业的确切地点或地段、设备双重名称及对应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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