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共计五批.docx
- 文档编号:29064377
- 上传时间:2023-07-20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507.74KB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共计五批.docx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共计五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共计五批.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共计五批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012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201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年6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2011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2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79年底以前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决定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13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联合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联合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联合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联合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自199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对1979年至1993年两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印发给你们。
这批予以废止的4件司法解释从本通知发
布之日起不再适用(有的早已自行失效)。
在此之前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不再变动。
清理司法解释工作尚在进行中,应当废止的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今后还将陆续分批通知你们。
有些司法解释只有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实践需要的,我们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的研究修改,各地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报告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废止的1993年底以前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一批)
序号司法解释名称发布日期、文号废止理由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0年7月6日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
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法(研)发〔1990〕11号通过《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应用法律的规定秽物品犯罪分子的决定》,原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的上述解释不再适用。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0年7月9日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
关于非法种植罂粟构成犯罪的以法(研)发〔1990〕14号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原依据刑法有制造毒品罪论处的规定关规定作出的上述解释不再适用。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0年7月10日已被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依法严惩盗窃通讯设备犯罪法(研)发〔1990〕1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的规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代替。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1年12月30日已被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通法(研)发〔199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代替。
1994年8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X性文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X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0次会议、2010年5月3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届检察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
二 ○ 一 ○ 年 十 二 月 十 三 日
法释〔2010〕1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X性文件的决定
(2010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0次会议、2010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届检察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以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X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决定将已实际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37件司法解释和规X性文件予以明令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和规X性文件目录(37件)
序号
司法解释和规X性
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准许上诉的通知
1955年12月29日
〔55〕法行字第17379号
〔55〕高检四字第1315号
〔55〕司普字第2789号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上诉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2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内务部、司法部、公安部对少年犯收押界限、捕押手续和清理等问题的联合通知
1956年2月7日
〔56〕高检五字第3号
〔56〕法行字第748号
内城〔56〕字第36号
〔56〕司普字第130号
〔56〕公劳联字第2号
该通知所依据的1954年9月《中华人民XX国劳动改造条例》已被200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缓减刑等有关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6年11月6日
研字第11375号
四字第1591号
该批复的内容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缓减刑等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6年11月20日
〔56〕法研字第11848号
〔56〕高检四字第1601号
该批复的内容与刑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
5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联合指示
1957年2月6日
〔57〕法行字第2088号
〔57〕四字第191号
〔57〕公治字第15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管制刑的相关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指示所依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已被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宣布失效。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已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发现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应由哪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议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7年2月22日
法研字第3685号
〔57〕高检四字第275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死刑案件的审判和审判监督程序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批复的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不一致。
7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简化管制法律手续问题的指示
1957年10月26日
公发酉字第177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管制刑的相关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指示的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不一致。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少年儿童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的联合通知
1960年4月21日
〔60〕法行字第87号
〔60〕高检二字第48号
〔60〕公劳联字第5号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已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受理普通刑事案件的职责X围的试行规定
1962年11月30日
〔62〕法行字第261号
高检发〔62〕17号
公发〔62〕122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对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减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4月16日
〔63〕法研字第37号 高检发〔63〕11号
〔63〕公发(厅)245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死缓罪犯的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执行死刑、再缓期一年、减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7月22日 〔63〕法研字第93号
高检发〔63〕24号
〔63〕公发(厅)523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死缓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的处理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批复的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不一致。
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劳改犯再犯罪的刑期执行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7月26日
〔63〕法研字第101号
高检法发〔63〕25号
〔63〕公发(劳)538号
刑法对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新罪如何确定刑罚的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过去对劳改犯再犯罪判处的刑期超过二十年是否改判的联合批复
1963年12月6日
〔63〕法研字第166号
高检发〔63〕37号
〔63〕公发(劳)字920号
该批复的内容与刑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
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XX省公安厅劳改局请示对群众要求保释劳改犯人问题的批复
1964年1月7日
〔64〕法研字第1号
〔64〕高检发字第1号
〔64〕公发(劳)28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程序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减刑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4年4月7日
〔64〕法研字第30号
〔64〕高检发字第9号
〔64〕公发(劳)字第217号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对死缓罪犯的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4年5月30日
〔64〕法研字第53号
〔64〕高检发字第20号
〔64〕公发(劳)字第323号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后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减刑刑期计算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管制适用的对象和管制的法律手续问题的联合通知
1964年8月28日
〔64〕法研字第55号
〔64〕高检发字第27号
〔64〕公发(厅)579号
该通知的内容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1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65年12月1日
〔65〕法研字40号
〔65〕高检法13号
〔65〕公发(审)691号
〔65〕财预168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对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
1979年10月10日 〔79〕法研字第22号
〔79〕高检三字39号
公发〔1979〕148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后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减刑条件、幅度、程序等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问题的批复
1979年11月23日 〔79〕法研字第23号
〔79〕高检三字第42号
公劳〔79〕1329号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对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X围的通知
1979年12月15日
〔79〕法研字第28号
〔79〕高检经字6号
公发〔1979〕177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对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2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1979年12月17日
〔79〕法研字第29号
〔79〕高检一文字66号
公发〔79〕179号
该通知的内容已被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规X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替代。
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已减为有期徒刑的原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批复
1979年12月31日 〔79〕法研字第31号
〔79〕高检三字45号
公发〔1979〕188号
该批复所依据的197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此次同时废止。
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1981年3月18日
〔81〕法研字第5号
〔81〕高检发(研)10号
〔81〕公发(研)36号
该通知的内容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
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1983年7月26日
〔83〕法研字第14号
该通知的内容与1997年修订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
2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1983年8月16日
〔83〕法研字第15号
该通知的内容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
1984年4月16日
〔84〕法研字第6号
该解答的内容已被199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规X性文件所替代。
2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4年11月2日
〔84〕法研字第13号
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
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4年11月2日
〔84〕法研字第14号
该解答的基本内容已被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和199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替代。
30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XX生产建设兵团劳改机关在押死缓犯执行死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
1985年9月21日
〔85〕司发劳改字第383号
该批复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不一致。
3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
1986年6月26日
〔86〕司发公字第196号
该规定所依据和补充的198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已被司法部2002年8月《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规X性文件的规定》废止。
3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惩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
1986年6月27日
法(研)发〔1986〕19号
1997年修订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单位走私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3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
1987年3月14日
法(研)发〔1987〕6号
该意见施行后,有关立法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已规定独立的挪用公款罪。
3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
1987年11月27日
法(研)发〔1987〕33号
该通知涉及的投机倒把罪、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
3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
1988年4月30日
法(刑二)发〔1988〕10号
199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XX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已作出明确规定。
3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
1989年3月15日 法(研)发〔1989〕5号
该规定涉及的投机倒把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
3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
1991年1月30日
法(研)发〔1991〕5号
该通知所依据的198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此次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0次会议、2012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4日
法释〔2013〕1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
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012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0次会议、
2012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
第83次会议通过)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决定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4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决定废止的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44件)
序号
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性质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0)人大常委会字第10号通知》的通知
1980年3月11日
〔80〕法办字第10号
高检办字〔1980〕第5号
通知已过适用期。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
1980年4月3日
〔80〕法研字第11号
高检研字〔1980〕第4号
〔80〕公发(研)65号
通知已过适用期。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民航系统的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受理的通知
1980年5月14日
〔80〕法研字第16号
高检办字〔1980〕13号
〔80〕公发(经)92号
〔80〕司发普字第86号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部关于交通部直属港航系统的案件批捕、起诉、审判问题的通知
1980年7月22日
〔80〕法交字第1号
高检刑字〔1980〕第42号
〔80〕公发(交)128号
〔80〕交公安字1515号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相关问题已有规定。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被判刑劳改的罪犯在交付执行时应附送结案登记表,在执行期间的变动情况应通知有关单位的通知
1980年8月26日
〔80〕法研字第24号
高检监字〔1980〕第14号
〔80〕公发(劳)147号
通知内容已被监狱法、看守所条例等规定吸收。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未逮捕的罪犯可根据判决书等文书收监执行
1980年12月11日
〔80〕法研字第30号
高检刑字〔1980〕第66号
〔80〕公发(审)212号
批复内容已被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吸收。
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罪犯减刑、假释和又犯罪等案件的管辖和处理程序问题的通知
1980年12月26日
〔80〕法研字第29号
高检监字〔1980〕第17号
〔80〕司法普302号
〔80〕公发(劳)219号
刑事诉讼法、刑法已有新规定。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一九八○年底未审结的案件时限计算问题的通知
1981年2月3日
〔81〕法研字第4号
〔81〕高检发(刑)8号
〔81〕公发(研)第15号
通知已过适用期。
9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续受理铁路运输系统案件的通知
1981年3月2日
〔81〕高检发(刑)9号
〔81〕法交字第1号
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中对检察院没有起诉,法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应如何处理问题的联合批复
1981年7月21日
〔81〕法研字第17号
〔81〕高检发(研)28号
批复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冲突。
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应慎重处理被害人出庭问题的通知
1982年11月1日
〔82〕法研字第15号
通知内容已经不适用。
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通知
1983年12月2日
〔83〕法研字第23号
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XX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
1983年12月10日
〔83〕法研字第25号
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正确处理死刑罪犯遗书遗物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 废止 部分 司法解释 性质 文件 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