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龙电站监理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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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龙电站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巫山县抱龙电站工程
监理工作规划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规划及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抱龙电站复建工程文件,抱龙电站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国颁《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器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编制。
以达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目的。
2、本规划及实施细则为抱龙电站施工阶段编制,用于指导抱龙电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的概况及特点
巫山县抱龙电站是十二洞电站的淹没搬迁电站工程。
十二洞电站淹没装机容量2×250千瓦,隶属抱龙镇政府。
抱龙电站位于十二洞电站上游,厂址位于抱龙镇大梁村八社。
抱龙河右岸下游,距抱龙镇约1.5公里。
抱龙电站是一座引水式径流电站,取水口位于抱龙河支流大溪河,设计引用水量1.7㎡/S,设计水头83m,电站装机容量2×500千瓦。
抱龙电站工程分项工程项目多,工种、专业多、水渠长,工程涉及范围广,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是一项复杂而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
(二)分项工程的组成
抱龙电站由下列分项工程组成:
1、拦河坝
2、沉沙池
3、输水隧道及明渠
4、压力前池
5、压力管道
6、厂房
7、水轮发电机组及电气设备
(三)分项工程的简况
1、拦河坝
抱龙电站采用筑坝截流取水方式,取水口位于大溪河右岸。
坝体为浆砌条石重力坝,坝长22米,坝高3米,坝底宽6.6米,基础深3.2米。
坝体外壳用150#水泥沙浆砌条石,厚1.2米,100#水泥沙浆沟缝,坝底采用100#埋石混凝土。
坝的右端设取水口,取水口设拦污栅和平板闸门。
2、沉沙池
沉沙池长26米,宽4米,采用两斜坡式底面,在底最低处安装冲沙管,管径O500,管伸出沉沙池壁外,端口安装冲沙闸阀。
沉沙池边墙用M15沙浆砌片石墙M10沟缝,内壁用C10抹面。
3、输水隧道及明渠
抱龙电站位于大溪河右岸,渠道沿岸大部分为坚硬的石灰岩,地势陡峭,采用输水隧道和明渠输水,渠道全长6073米,其中隧道长4036米,明渠长2037米。
4、压力前池
前池长20米,宽5米,深4米,渐变段长10米,宽由1.5米渐变到5米,深由1.5米渐变到4米,前池底部用100#混凝土铺底,厚15厘米,边墙用75#水泥沙浆砌块石,100#水泥沙浆沟缝。
5、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沿斜坡布置,采用S=10mm钢板卷制,钢管直径D=900mm,径长1.5米喇叭形钢筋混凝土渐变段与压力前池进水室相连接。
在管道进入厂房前,采用Y型支管,支管沿垂直方向进入厂房。
压力主管长141米,设镇墩3个,支墩20个,每个镇墩下设伸缩节一个,支墩和镇墩均采用100#水泥沙浆砌块石,100#水泥沙浆沟缝。
6、厂房
厂房位于大梁村八社抱龙河右岸河滩地上,厂房长17.5米,宽8.2米,高7.6米,厂房中央横向布置安装两台水轮发电机组。
发电机控制屏,同期屏安装于两进水管中间,距墙壁1.4米,发电机电源引出线经电缆廊道引至挖制屏。
厂房后面挡土墙兼作升压变压器平台,放置两台S7—630/10型升压变压器。
7、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
水轮机选型为HL—110—WJ—50型,单机额定出力543.5KV,额定水头82.5米,额定流量0.83㎡/S,额定转速1000r/min
与水轮机配套的发电机SFW500—6/850型,额定容量5000KW,额定输出电压0.4KN,额定转速1000r/min
主变压器选用S9—630/10型两台,额定容量为630KVA。
8、电气接线及电站的控制、测量和监视
该电站属无调节径流式电站,为提高运行的可靠性和灵活性,选用两台升压变压器,变压器容量630KVA,高压侧电压10.5KV,采用发电机—变压器单元接线方式,两台主变在高压侧汇流,经输电线送至挨峰变电站并网。
采用单元接线方式,两台机组既可单独运行,也可并列运行。
电站的操作除水轮机TT—150型自动调速器自动调速外,其他操作由值班员手动操作完成。
每台发电机配BKF—W—400/0.4型成套控制屏一面,上面设置有测量及监视仪表。
两台机组共同一面PT—1型同期屏,发电机并网采用手动准同期。
电站不建升压变电站,升压变压器布置于厂房后面的变压器平台上选用门型杆及井字横担出线。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项目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抱龙电站整体工程及分项工程。
(二)监理阶段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目标
1、投资目标
抱龙电站的投资总目标是万元。
2、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是确保抱龙电站整体工程及各分项工程合格,即符合设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的技术规定。
3、进度目标
确保建筑项目在2002年12月20日前达到设备安装条件,整体工程在2003年1月20日前竣工并投入发电试运行。
四、监理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针对本项目的特征和工作特征,组建如下适应本项目的监理班子。
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一)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组
电气组
(二)监理人员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郜晓飞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陈红旗建筑专业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李国全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及监理工作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委派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是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
(2)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基本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4)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5)审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审核并签署开工报告。
(7)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
(8)参加与所建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或检查。
(9)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审签往来公文函件及报送的各类综合报表。
(10)按监理合同权限签署Ⅰ~Ⅲ类变更设计意见。
(11)审查、签署月、季、年验工计价汇总表及备用费使用情况。
(12)检查驻地监理组对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证的执行情况。
(13)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初验报告。
(14)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
(15)审查工程决算。
(16)定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上述事实。
(17)分析监理工作状况,不断总结经验,按照完成半年、一年、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监理工作总结。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专业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对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2)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
协调承包单位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核实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给予施工单位所有必要的指令并获得认可。
(3)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要求根据各类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标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
提出限期改进的督导意见,避免影响施工。
(4)组织研究处理本阶段监理工作问题,归口检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监理部。
(5)提出本阶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总监审批。
(6)对肥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抽检和参加监理部组织的竣工初验。
(7)进行监理技术业务学习及交流经验。
(8)参加有关例会、会议,每月小结监理组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做工作汇报。
(9)作好监理工作日志,执行监理公司拟定的管理制度。
(10)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工作总结”素材。
3、监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1)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个人分管段范围内一切有关监理工作及监理室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2)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检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却陷,提出意见。
(4)关键部分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5)搜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对标检查,做好记录。
(6)做好监理工作的计划、小结、汇报及报表、资料、文件、监理日志的管理。
(7)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研究分析处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
(8)及时向上报告上述事实。
(四)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对重大工程及争议的工程报监理部审批。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堪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通知单。
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检验,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薄和监理日志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认可证》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有余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须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立应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在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上报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
由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3)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小节。
○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4、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监理公司每周一上午召开监理例会,检查上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本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五、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六、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取水口和拦河坝(水坝)工程(略)
(二)沉沙池工程
定位放线
挖基槽
打混凝土垫层
沉沙池工艺流程
砌边墙安冲沙管
沟缝
抹面
1、检查放线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的规定。
2、检查基槽的尺寸及地质符合设计的要求。
3、监督检查运至工地的水泥送检应合格。
4、检查砌筑用沙、石料应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5、对砌筑及抹面的沙浆,混凝土应监督取样制作试品,并在试品脱模时以油漆或刻画方式写上试品标号、规格和制作日期,并到期督促送检试。
6、沉沙池底面及池壁砌筑时应旁监。
监督砌筑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发生空心,混凝土不饱满等质量事故隐患。
7、验收时应达到面平、线直,工艺美观、,沙浆、混凝土试品检试合格的要求。
(三)输水隧道工程
输水隧道工艺流程
定位定方向
掘进
整形排危石
打混凝土底垫层
沟缝砌边墙拱顶衬护
抹面房渗
1、审查测量技术资料,监督隧道的高程、坡度,走向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2、监督检查隧道的净空尺寸,走向符合设计要求。
3、监督检查隧道壁的衬砌及防渗漏符合设计的要求。
4、对砌筑和防渗漏所使用的沙浆应现场抽样制作试品,并到期送检应合格。
5、检查隧洞的地质情况,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质区段,应提请业主和施工方研究改进的技术方案并由业主报设计单位做更改方案。
6、隧洞底板浇筑混凝土时应旁监,监督混凝土的厚度、标号、坡度,标高应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并现场抽样制作试件。
7、隧洞的流水放坡应满足设计要求。
8、防隧洞塌方及渗漏水重点。
(四)输水明渠工程
明渠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
挖基槽
打混凝土垫层
砌底砌边墙
拱顶
沟缝
抹面防渗
1、监督检查放线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基槽的尺寸及地质符合设计的要求。
3、监督检查运至工地的水泥送检应合格。
4、检查砌筑用沙、石料应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5、对砌筑及抹面的沙浆,混凝土应监督取样制作试品,并在试品脱模时以油漆或刻画方式写上试品标号、规格和制作日期,督促到期送检合格。
6、输水明渠底面及池壁砌筑时应旁监。
监督砌筑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发生空心,混凝土不饱满等质量事故隐患。
7、验收时应达到面平、线直,工艺美观、,沙浆、混凝土试品检试合格的要求。
(五)压力前池工程
定位放线
挖基槽
打混凝土垫层
压力前池工程工艺流程
砌底砌边墙
沟缝
抹面防渗
1、检查放线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的规定。
2、检验基槽的尺寸及地质符合设计的要求。
3、监督检查运至工地的水泥现场取样并送检应合格。
4、检查砌筑用沙、石料应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5、对砌筑及抹面的沙浆,混凝土应监督取样制作试品,并在试品脱模时以油漆或刻画方式写上试品标号、规格和制作日期,并到期督促送检试。
6、前池施工时应旁监。
监督砌筑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发生空心,混凝土不饱满等质量事故隐患。
7、验收时应达到面平、线直,工艺美观、,沙浆、混凝土试品检试合格的要求。
8、重点监督检查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压力管口的位置应正确,喇叭口渐变段施工是否正确。
(六)压力管道工程
压力管道工程工艺流程
基础支墩预埋
安装基准点线复核
单节管道拼装就位
找正中心初步固定
其余节管依次就位
伸缩节制作安装
支撑加固
焊接环缝
支墩、镇墩固定
支撑拆除
1、监督检查支墩和镇墩放线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检查支墩、镇墩基槽的尺寸和地质符合设计的要求。
3、监督建筑支墩、镇墩所用的沙、石、水泥等材料应合格,水泥取样送检应合格。
4、砌墩沙浆、混凝土应现场取样制作试品并送检试合格。
5、验收支墩、镇墩砌筑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平、线直,工艺美观。
6、检查压力钢管材质应有三证,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证。
7、检查压力钢管管壁厚度,压力钢管的直径,焊缝应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焊缝的加强层厚度应符合要求。
8、检查压力钢管支墩、镇墩,支撑固定应牢固,伸缩接头伸缩行程满足设计的规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9、监督检查压力钢管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定位放线
挖基槽
打混凝土垫层
(七)厂房工程厂房工程工艺流程
砌边墙冲沙带
沟缝
抹面
1、厂房放线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基槽的尺寸及地质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检验使用的建材应三证齐全,符合设计的要求。
4、水泥和钢材在使用前应监督取样送检并合格。
5、砌筑用沙浆,混凝土应现场取样制作试品,并试检合格。
6、监督检查钢筋、混凝土梁柱的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7、门、窗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安装好的门、窗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8、厂房的墙面,柱的垂直偏差满足设计及国家颁发规范的标准。
9、厂房装饰工程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10、地面工程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11、屋面工程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规定,防水材料应三证齐全,并经验收合格,必须时应现场抽样送检。
12、墙面的砌筑工程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13、水机尾水基础应符合设计及供货厂家图纸的技术要求,要重点测量标高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14、水轮机发电机组的基础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供货厂家图纸所提出的技术要求,轴支座的轴中心线应在一条水平直线上,其偏差应满足供货厂家图纸及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要重点测量标高符合设计的技术要求。
(8)及时向上报告上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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